看板 Gossiping作者 huangcyi (Renee)標題 [新聞] 侮辱國父遺像罪 立委提案刪除時間 Thu Jun 12 16:45:43 2014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保障言論自由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台南地檢署昨以「刑法」一六○條的「侮辱國父遺像罪」起訴
公投盟總召蔡丁貴。不過民進黨立委陳其邁、李應元均認為,該法條嚴重侵犯言論自由,
分別提案刪除,草案均已付委待審。
陳其邁說,不管是「公署」、「國旗」、「國徽」、「國父遺像」,都是一種政治符號,
對其表達不滿之言論,就是政治言論,均應受「憲法」言論自由之保障。
他引用美國最高聯邦法院接連於一九八九、九○年所做判決指出,先是德州州法限制人民
毀壞國旗的規定被判違憲,在國會通過「國旗保護法」後也被判違憲。這就是對言論自由
的基本保障。
陳其邁認為,政治人物的遺像、銅像更非神聖不可侵犯,那是威權時期的政治崇拜;原本
軍人五大信念「主義、領袖、國家、責任、榮譽」中的「主義、領袖」,就因純粹只是政
治符號,而在民進黨執政時期遭刪除。現更應一併將侮辱公署、國旗、國徽、國父遺像等
罪統統刪除才對,這樣才能避免政府動輒因意識形態而對人民興訟,造成寒蟬效應。若國
父遺像具文資價值,可用「文化資產保存法」處理;公物可用「毀損公物罪」;如因而傷
害他人亦觸犯「傷害罪」,無須再有「侮辱國父遺像罪」來管制言論自由。
3. 連結:
http://ppt.cc/l9S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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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DG:早知道大埔種滿姦蘿遺像就好了2F 06/12 16:46
→ sinon0123:政論節目羅雙面:我投贊成票 立法院現場:我投反對票4F 06/12 16:47
推 deann:為什麼侮辱蔣公 跟 經國先生就沒事 叭叭叭6F 06/12 16:48
推 jasonyeh:不只這條,還有侮辱死者、恐嚇公眾都該廢,不過應該會擋8F 06/12 16:49
→ jimmy8343:其實最後一段講得很好 都可以回歸到各法條10F 06/12 16:49
推 sinon0123:洩聾芥:我最愛國旗 大陸領導來台時例外12F 06/12 16:50
推 CenaC:刪除之後 開放汙辱所有遺像?! 只要不爽就可以損毀 然後無罪?15F 06/12 16:53
推 sivir:某樓不知道在高潮什麼18F 06/12 16:56
→ huangcyi:並沒有把毀損罪跟公然侮辱刪掉喔23F 06/12 17:05
推 wukoko11:就說有毀損公物罪了 誰跟你說無罪...24F 06/12 17:06
推 myeason:國父請改鄭南榕 還比較有資格25F 06/12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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