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kokoduck (鴨鴨ˋ(° ▽ ° )ノ)標題 [新聞] 公投盟立院集會 中正一准了!時間 Sun Apr 13 14:36:22 2014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公投盟立院集會 中正一准了!
台北市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日前廢止公投護台灣聯盟位於立院外的集會許可,經公投盟申
覆後,中正一分局今天中午12時許發布新聞稿,同意公投盟的集會許可。(突發中心/台
北報導)
中正一分局新聞稿全文:
公投護臺灣聯盟提出廢止集會申復,中正第一分局開會決議,違法占用立法院廣場行為已
消失,准予集會許可
「公投護臺灣聯盟」召集人蔡先生自98年2月份起申請於立法院周邊舉行集會,中正第一
分局均依集會遊行法之規定,只要取得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同意使用路權之公函
,均核准其集會申請,惟該聯盟於103年3月18日率領群眾未經許可侵入立法院中山南路大
門廣場及破壞立法院銜牌,另於同年4月3日率領群眾阻擋立法委員車輛通行及妨礙警方執
行公務,復於同月6日及7日率領群眾至集會遊行禁制區(總統寓所及行政院)周邊違法集
會,並占用車道,影響公眾用路人之通行權益,該聯盟持續危害社會秩序及影響公共利益
,中正第一分局據此開會決議,依集會遊行法第11條及第15條之規定,廢止該聯盟自103
年4月9日至19日之集會,惟並未影響該聯盟合法取得使用之路權。
該聯盟接獲中正第一分局廢止集會遊行通知書後,旋於103年4月10日提出申復,另該分局
於翌(11)日7時許配合立法院保六總隊警衛隊勸離占據立法院廣場之群眾,其持續占用
非集會地點(立法院廣場)之違法行為業已消失,同時該聯盟之帳篷亦移往原定申請之濟
南路集會地點,經該分局開會決議,同意該聯盟之申復准予集會。
中正第一分局強調,該聯盟日後依集會遊行法之規定,取得集會處所之所有人或管理人同
意文件後並提出集會申請,該分局會基於尊重人民言論自由,依國際兩公約保障人權之原
則,從寬認定,不會預設立場,以維護憲法保障之言論自由及大眾之安全與安寧。
3.新聞連結:
http://ppt.cc/ujxC
我又不准你啦~我又准你啦~打我啊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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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公投盟立院集會 中正一准了!
04-13 14:36 kokoduck.
推 wuliou:22萬人集體◢▆▅▄▃ 崩╰(〒皿〒)╯潰 ▃▄▅▆◣6F 04/13 14:37
→ login:9.2%表示:9F 04/13 14:37
推 sading7:22萬人表示:警察淪喪10F 04/13 14:37
噓 jimmyoic:不然他們該怎麼做才不會被酸?11F 04/13 14:37
推 cul287:22萬鍵盤無限支持 要不要出來呀15F 04/13 14:38
→ JenaLin:就是應該讓這個違法濫權的政府警惕啊16F 04/13 14:38
推 sid3:僵屍終究是僵屍 22萬個不明就裡的投票機器18F 04/13 14:39
→ IEhacker:第一段點出重點:違法占用立院廣場行為已消失19F 04/13 14:39
→ sading7:警察向暴民妥協 怎麼對得起國家、怎麼對得起22萬支持者呢20F 04/13 14:39
推 cc88:殭屍又沒感覺╮(╯▽╰)╭26F 04/13 14:39
推 after1:當事人都承認錯了 22萬人要崩潰囉27F 04/13 14:39
→ yaya:=========警察工會榮譽理事長======28F 04/13 14:39
推 alvar:他們要無限期支持 讓他們自己玩吧~30F 04/13 14:40
噓 asrser:但是沒有否定"對於日後所申請之集會不予許可"的聲明31F 04/13 14:40
推 kimky:22萬崩潰中~36F 04/13 14:40
推 ionchips:如果沒做錯當然可以強硬啊 重點是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警39F 04/13 14:41
→ uhmeiouramu …
噓 uhmeiouramu:======違憲事實 只字未提 ===============40F 04/13 14:41
→ aa1477888:准個鬼 憲法保障的人民既有權力還需要你准? 小確幸?y41F 04/13 14:41
推 mobilx:有抗議真的有差43F 04/13 14:41
推 souter:道長又縮了 22萬人快出來抗議阿!!!44F 04/13 14:41
推 netio:小峱峱XD46F 04/13 14:41
→ pulesiya:他們的神背叛信徒了 殭屍崩潰47F 04/13 14:41
推 login:22萬人:◢▆▅▄▃ 崩╰(〒皿〒)╯潰 ▃▄▅▆◣49F 04/13 14:41
推 sholock:所以權利真的要自己爭取!!!51F 04/13 14:42
推 tmsz:22萬人不站出來上凱道嗎55F 04/13 14:42
推 rZai:如果沒有411 中正一還會通過申請嗎58F 04/13 14:42
推 yaya:自己的權益自己爭59F 04/13 14:42
噓 CPULE:現在小峱峱是誰啊61F 04/13 14:42
→ applehpsh:小孬孬就是小孬孬 政府就是要警惕不能亂玩62F 04/13 14:43
噓 opces:都你在講 超越憲法的男人 唯一支持 方仰寧!!!!!63F 04/13 14:43
推 murasei:22萬殭屍快出來跳啊65F 04/13 14:43
→ DRIariel:要給,或不給。都是方神一句話。66F 04/13 14:43
推 Jeph:殭屍在動了!!! 靠北不是~ 是殭屍裡的蛆蛆莫名的蠕動中......67F 04/13 14:44
→ aa1477888:台灣人民真的很悲哀 自己的權利還要上街爭取68F 04/13 14:44
推 vincentkuo:證明之前的處分明顯是錯的,否則怎麼隔一天就整個反轉69F 04/13 14:44
推 derric:22萬人快去包圍大喊我要正義!方局長踹共73F 04/13 14:44
→ aa1477888:好不容易「拿回來」了還被說是一種小確幸74F 04/13 14:44
噓 jay86319:"惟並未影響該聯盟合法取得使用之路權"要拿上一篇公告75F 04/13 14:45
→ sading7:這證明了圍警察局是有用的 下次再發生類似的事 再去圍78F 04/13 14:45
→ arbwen:XDDDDDDDDDD白色要哭了.....80F 04/13 14:45
→ clkdtm32:局長說准就准 說不准就不准 是這樣嗎?81F 04/13 14:45
推 yuan0723:22萬人太可憐了 大家快站出來 讓他們見見沈默的力量83F 04/13 14:45
推 sissy27:方神要被釘在十字架了嗎?還是釘在十字路口?86F 04/13 14:46
推 cc88:當初反對圍警局的快道歉!看看這政府噁心的嘴臉87F 04/13 14:46
→ jane60421:殭粉:你們這些暴民 為什麼要逼我們方神作這種違法決定88F 04/13 14:47
→ apple00:已經累積24萬狂讚士了 比全國陸軍還多 反攻大陸都沒問題89F 04/13 14:47
推 carlos5978:證明那天路過是有價值的 XDDDDDDDDDD90F 04/13 14:47
推 bowenwin:立場反覆的昏庸決策 等著面對違憲制裁吧92F 04/13 14:47
噓 PePePeace:還寫411是勸離! 機掰啦 寫的好像警方合情合法合理 幹咧93F 04/13 14:47
推 yupzhe:22萬人要上街頭抗議了嗎~~啦啦~94F 04/13 14:48
推 buddar:這政府是有病嗎?搞的勞師動眾、對立、付出龐大社會成本...96F 04/13 14:48
推 rZai:方神說黑名單就是黑名單 準你遊行就可以遊行 還不快謝神榮恩97F 04/13 14:49
→ buddar:等才有所回應99F 04/13 14:49
噓 sshwann:幹 公三小啦 虧22萬人猛按讚挺方神 對得起那些支持者嗎???100F 04/13 14:50
推 anoreader:文中一開不就說了 經申覆 行政救濟程序還是沒有崩壞
但你要去路過那是你的權利 只是鄉民覺得不信任救濟體制101F 04/13 14:50
推 ding0725:靠杯圍警局的還不快出來吠?103F 04/13 14:50
→ anoreader:這也是有些意見認為這件事經過行政救濟就可以解決了104F 04/13 14:51
推 pasido:22萬人 表示錯愕105F 04/13 14:51
→ anoreader:當然你要說沒圍救濟程序也沒用 那不信任到法制度這樣107F 04/13 14:52
推 webber04:申覆只是個程序 要是沒有411我看他才懶的理公投盟108F 04/13 14:53
→ anoreader:那尊重只是每個人對公投盟違法對待方法處理看待不一而已109F 04/13 14:53
→ catbuji:沒有圍 今天會還嗎 我持非常懷疑的態度!!!110F 04/13 14:53
→ anoreader:昨天也有蠻多法律人意見覺得行政救濟程序保持樂觀態度啊112F 04/13 14:54
推 mobilx:現在的政府法制確實是不值得信任沒錯阿114F 04/13 14:54
→ anoreader:但要不信任到法制度到這樣高度懷疑 每個人意見我都尊重115F 04/13 14:54
推 ionchips:我誠心的覺得如果沒圍 警方就會真的順勢推掉公投盟
我看到現在政府體制變成這樣我真的很不信任他們116F 04/13 14:55
→ anoreader:當然去路過也絕對是你的權利要保障只是跳脫法律社會氣氛118F 04/13 14:56
→ ionchips:我是從洪仲丘一路看下來 真的越想越心寒120F 04/13 14:56
→ anoreader:是不是認為每件事都要用社運力量解決是有分歧的
你要申覆就要抓著行政處分原來的效力啊 不抓原來處分122F 04/13 14:57
推 after1:noneed2argue不用這麼急. 這次同意也代表不會永久禁止了124F 04/13 14:58
推 mobilx:大家要上班生活的,競食聯盟都只揪的出9人,你以為動員簡單?125F 04/13 14:58
→ anoreader:要抓什麼? 所以也有人提出那個他永不通過第一是講爽的126F 04/13 14:59
推 adm123:最後一段就是回應永久申請。還特別把憲法拿出來講
申復成功代表方的「永遠不能申請」被打臉了127F 04/13 14:59
→ anoreader:第二若是有效力的話 原處分就當然是違法的沈律師也有說是的 就是原處分被打臉了~129F 04/13 14:59
→ adm123:本來就違憲啊。132F 04/13 15:00
推 yojhi:掯!愛與和平能解決問題,政府就不會一天到晚違憲了!133F 04/13 15:00
→ yojhi:這些公然違憲的,就是要被狂打臉才知道人民不是白痴!135F 04/13 15:01
→ anoreader:樓上 行政法院一堆違反憲法權利的違法行政處分也很多136F 04/13 15:02
→ anoreader:你要去行政法院天天包圍也是方法之一 認真非酸138F 04/13 15:02
推 jaceda:即使是方神也要出來面對~~141F 04/13 15:07
推 tsunamimk2:重點倒不是這個 重點是馬政府的權力一直在萎縮142F 04/13 15:07
推 applehpsh:沒路過絕對是沒收啦
郝龍斌也不敢太硬啦 萬一被反宣傳就完了143F 04/13 15:09
推 ceeer:怎麼不提自已違憲的事145F 04/13 15:10
→ julia66:這樣違憲就沒人追究了146F 04/13 15:11
噓 MVPkobe:靠~~~再說這樣抗爭沒用阿~~~這幾天這樣搞是怎樣XDDDDDDDDD147F 04/13 15:13
→ noneed2argue:然後前面又不提背信強制驅離的事 反正都是公投盟的錯中正一這新聞稿還是看得我火大起來
等今天晚上看看蔡丁貴教授怎麼回應了152F 04/13 15:14
推 yuan0723:剛剛看蔡教授說 不方便到現場簽請願的 可以直接寄給王金平 就覺得他怎麼這麼傻啊 我才經歷幾次對政府的信用早就赤字了 他怎麼不會有:《王金平不可信,請將請願書寄到公投盟總部》嗚嗚 又想到最後大腸花的影片了QAQ157F 04/13 15:20
推 xennys:沈默殭屍:我們方神太善良 是可憐你們好嗎163F 04/13 15:28
→ miaoqq:中正一真的很好笑164F 04/13 15:28
推 nuanua:蔡教授真的很可愛,看到一堆白痴說他怎麼沒被撞死,很難過165F 04/13 15:29
推 MaNeNe:9.2:民粹又贏了166F 04/13 15:31
推 bowin:推!167F 04/13 15:32
推 faststar:22萬人站出來!!路過包圍~~~168F 04/13 15:34
→ hahaluck:有衝還是有用,就跟關廠工人一樣。170F 04/13 15:40
→ peter821201:我同學說蔡教授是他的應力教授
我才知道他是真正的知識分子跟擁有滿腔熱血的社會人士CD中 還是淚推171F 04/13 15:40
推 fjdkqp:果然給壓力才有用 強制驅離和違憲言論想說這樣帶過就好喔174F 04/13 15:43
噓 nsr150xx:學運一定就是正義 大腸花萬歲 凡廷半天下 迷有小峱峱175F 04/13 15:44
→ acergame5:22萬站出來 怎麼可以讓暴民稱心如意177F 04/13 15:45
推 rock117:22萬殭屍包圍中正一吧~180F 04/13 15:52
推 spfd:即刻號召22萬台筆電開臉書帳號包圍中正一分局181F 04/13 15:54
→ billybbb:22萬人需要冰塊 業者賺死了183F 04/13 15:58
推 panda816:22萬網友快站出來包圍警局啊184F 04/13 16:02
推 abc53:感謝有站出來抗議的人!!!!!!!!!!!!!!!!!!!!!!!!!!!!!!!!!!!!186F 04/13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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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週三『自我解放‧非暴力抗爭座談』,晚上六點半,於立法院外中山南路、濟南路基地進行,敬邀參與。
每週五早上九點至十點,由蔡丁貴教授主持的『新雲林之聲 - 建國論談』電台節目,與您空中相約。...
推 jerrylin:峱 不是說違法嗎 這麼快就認錯怎麼當神?190F 04/13 16:26
噓 clone29:恭喜又是人民的群力獲勝192F 04/13 16:27
噓 netburst:還在背信驅離 都有逐字稿了 不會去看??193F 04/13 16:28
→ ksxo:謝主隆恩194F 04/13 16:34
推 prkfcpr:信徒:方神施恩,刁民還不跪下謝恩!?197F 04/13 16:49
推 Rayio:想看凱達格蘭大道變成陰屍路201F 04/13 17:34
推 nsaids:就看4/19以後的申請會不會過了。202F 04/13 17:46
→ tiuseensii:其實這是個警訊.高層要製造被暴民施壓的危機感,轉移學運焦點.操作順利最後扳回族群鬥爭藍綠對決就逆轉勝惹204F 04/13 17:58
推 supernow:方神的恩賜,刁民們還不下跪謝恩206F 04/13 18:03
推 traipse:合法驅離個屁 根本違憲207F 04/13 18:03
推 traipse:趕快追究立院違法首謀--馬英九
有沒有蛆蛆猛噓粉屍團被揭發文章意圖消爆的八卦?#1JIP0xrg
9.2被主子打臉209F 04/13 18:29
→ peterwww …
推 peterwww:用方事件企圖扭轉 只是選錯戰場214F 04/13 19:29
推 blitz:最後還不是得服從主流民意 嗯哼215F 04/13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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