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butywater (向前、向前、向前)標題 Re: [新聞] 網友麻辣提問 連勝文Q&A懶人包時間 Tue Sep 23 10:07:23 2014
※ 引述《mars1985 (╰|∵|╯)》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蘋果日報
: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 網友麻辣提問 連勝文Q&A懶人包
: http://ppt.cc/f-Jq
: 連勝文上PTT回答鄉民提問。連勝文辦公室提供
: 2014年09月22日23:50
: Q:關於公布財產來源?
: A:按照中華民國的法律,在我們登記參選那一天都已經跟監察院申報了,是有法律執行力
^^^^^^^^^^^^^^^^^^^^^^^^^^^^^^^^^^^^^^^^^^^^^^^^^^^^^^^^^^^^^
: 的機關。他是有公權力公信力的單位。今天柯先生,他在參選當天,他在公布他的財產,
: 他是被人家質疑MG149之後才來公布。
: 基本上,兩邊都是公開,你要有一個公立的機關,要有公信力。只要監察院查過了沒有問
^^^^^^^
: 題,馬上公開,我希望大家有憑有據讓大家查核。
監察院的部分,連戰是申報不實的慣犯這邊就先不提了
http://ppt.cc/HPWH
這邊講一個新的,根據國會直播記者親身前往監察院欲調閱台北市長參選人連勝文因為
選台北市長而申報的財產資料:(以下上色部分為原文貼出)
今天無聊去監察院晃了一圈,嘗試去調閱台北市長候選人的相關財產申報。但根據監察院的
公務人員表示,如果是候選人近期的財產,是由候選人向中選會報告,因此要去中選會調閱
(所以連勝文今天說什麼要向監察院申報是錯的)。因為我前往的是監察院,所以無法取得
連勝文和柯文哲最新的財產申報。
但我還是詢問是否可調閱他們過去的紀錄。承辦人員說,目前只有連勝文97~99年間的申報
記錄,因為當時他擔任悠遊卡董事長。至於連戰的財產記錄,因為超過5年的保存期限,已
經銷燬了。
財產申報的調閱和政治獻金的調閱不同,不能影印後攜出影本,只能當場查看,限時30分鐘
,不得攝影、拍照、抄錄等等,只能背下。而且每個人對同一人士的查看一年只限一次。也
就是說,我查看了連勝文的財產申報以後,一年以內不能再次查看連勝文的申報。不過即使
如此,我還是嘗試查看了連勝文97~99年之間的財產申報記錄。查看的方式,就是在監察院
的電腦上直接下載、開啟PDF檔案。
在我印象中,連勝文的財產申報每份大約12~15頁之間,存款約在數千萬之譜。股票方面,
主要的持股有:富仁投資(非常大量,98年有減持1%左右)、永豐金控(次多,應是股東之
一)、彰化商銀、PIMIX(外商)、鴻海。特別的是,連勝文98、99年還額外持有康師傅控
股的股票。在未上市公司的持股方面,只有蔡依珊有持股,共兩間公司,有華聯船務、同合
公司。在99年時,蔡依珊不再持有同合公司的股份。蔡依珊持股取得的方式是贈予。
而這對夫妻的債務,是0元。
我能記得的大致如此,或許找一天會去中選會查看一下財產申報的狀況。
來源FB連結:
http://ppt.cc/-EH0
換言之,連勝文所說的因參選已向監察院申報、監察院查核完就會公布的說法全是胡扯!
最後,補上我與這位國會直播記者的不自殺聲明:
http://i.imgur.com/i5e62nT.jpg
※歡迎大家把這訊息帶到FB、各論壇、各平台上高調分享,以正視聽。
不用另外詢問囉!
: Q:競選經費的公布?
: A:競選經費應該還在持續的變動。我們所有的候選人的選舉都要經過查核,都要申報。而
: 必須透過一個公正的官署,不能不透過法律。只要透過公權力的機關,監察院或選委會,
: 就一定會公開。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70.218.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411438046.A.F08.html
→ tml7415: 689: 拿出證據阿 不要抹黑 你自己說得算什麼證據1F 09/23 10:08
※ 編輯: butywater (111.70.218.0), 09/23/2014 10:16:29
這也是我覺得奇妙的地方!
推 j9145: 認真給推14F 09/23 10:16
推 yak141: 咳咳,這是要騙鐵票出來投我的,咳咳19F 09/23 10:19
※ 編輯: butywater (111.70.218.0), 09/23/2014 10:21:43
推 gihunter: 他本來就在騙阿..他又還沒當上市長幹麻跟監察院申報財產24F 09/23 10:22
推 PBlumer: 推 但是顏色有點刺眼 下次可以換柔和一點的顏色嗎25F 09/23 10:22
推 alloy: 推26F 09/23 10:22
推 s0805744: 推 鬼扯一堆監察院認證 現在真的要被認證鬼扯了30F 09/23 10:23
推 gihunter: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3條:公職人員應於就(到)職三個月31F 09/23 10:24
→ gihunter: 內申報財產 連d都還沒當上市長是要申報個屁33F 09/23 10:25
推 reil: 規定如此嚴格,監察院對公務員保護周到36F 09/23 10:25
推 asstitle: 立委監督的到監察院嗎? 可以叫監察院的人來立院罰站嗎?43F 09/23 10:29
→ cul287: 看連D都推說奸茶院就知道政治話術了45F 09/23 10:30
推 withfrog: 連:去煎茶苑啊~反正有的銷毀了,有也不能印,空口無憑50F 09/23 10:35
→ newgpx: 只有憨B的689才會信藍營政治人物財產申報是真的51F 09/23 10:35
推 naive: 推55F 09/23 10:37
※ 編輯: butywater (111.70.218.0), 09/23/2014 10:42:39
推 x0003: 一開口就掉橘子62F 09/23 10:40
比較奇妙的是十多年前連勝文的資料還有,連戰的被銷毀。是真的依規定辦理
還是有魔鬼在裡頭,就不得而知了。
推 kai91: 推行動72F 09/23 10:44
※ 編輯: butywater (111.70.218.0), 09/23/2014 10:47:37
推 givar: 推74F 09/23 10:45
推 lanlanlu5566: ==================記者快來抄啊!!!============77F 09/23 10:46
→ superccl: 原來時間點太早 所以沒金衛83F 09/23 10:47
推 sharkimage: 十多年前連勝文的資料還有,連戰的被銷毀......86F 09/23 10:49
沒錯,對於存心隱匿財產的人來說,根本不具實質約束力
→ potionx: 比較好奇 他在私募公司做事是不領薪水的 然後投資賠光93F 09/23 10:54
※ 編輯: butywater (111.70.218.0), 09/23/2014 10:56:59
→ potionx: 這段時間財產應該是減少的吧? 如果實際上是變多就有鬼了95F 09/23 10:55
→ potionx: 比方拿那兩位出資比較多的錢 搬到其他地方去之類的?97F 09/23 10:55
→ opman543: 這一講出來 沒幾天後或許連連D也不見了XD98F 09/23 10:56
你說的不無可能,但實際跑一趟監察院後已經證明連勝文及其競選陣營一直說的
「參選時已向監察院公布」是胡扯。
分享這訊息希望能讓大眾知道以正視聽之外,
也可以讓有心做「打臉包」的鄉民針對連勝文一直以來的「參選時已向監察院申報」
的說法直接打臉
推 ss60305: 高調 滿嘴謊言的胖子99F 09/23 10:56
→ potionx: 所以這個私募公司應該是個很重要的追查點100F 09/23 10:56
※ 編輯: butywater (111.70.218.0), 09/23/2014 11:02:14
推 traipse: 鄉民轉去FB上分享吧!在ptt推爆記者也不一定會抄103F 09/23 10:59
沒錯,真的希望分享到FB上,尤其是好友數多或有在經營粉團的鄉民能接著出手
這樣資訊流通的才快。
有心報導這則新聞的記者也不用擔心「督割」,查一下法規、親身跑一趟監察院
就知道此訊息的確為真。
推 FXXK3G: 整個KMT都是謊言107F 09/23 10:59
推 jonse: 推!108F 09/23 11:01
推 rik: 幫高調114F 09/23 11:03
※ 編輯: butywater (111.70.218.0), 09/23/2014 11:07:25
推 krb: 幫高調116F 09/23 11:05
→ silviachen: 連勝文還不是公職人員,不用跟監察院申報,他自抬身價117F 09/23 11:06
推 hillll: 根本有鬼 用話術一直騙一直騙一直騙122F 09/23 11:09
推 Wreet: 高調123F 09/23 11:09
推 jamesgtrs: 高調推,快手動至底,不然會被廢文洗掉132F 09/23 11:16
推 dian9: @@...... 調閱財產申報限制也太麻煩了 那麼怕人查咩.......135F 09/23 11:23
推 vlada: 高調!137F 09/23 11:25
【時事想想】你竟能忍受監察院違法銷毀檔案 | 想想論壇
最近驚爆監察院秘書長陳豐義違法銷毀監察院將近三分之一的檔案,而這些檔案都是「未逾保存年限及需要永久保存」的文件。此次陳豐義銷毀檔案的行徑,不僅其心可議,而且絕對是違法的行為。根據《檔案法》第12條規定:「定期保存之檔案未逾法定保存年限或未依法定程序,不得銷毀。各機關銷毀檔案,應先制定銷毀計畫及銷毀之檔案目錄,送交檔案中央主管機關審核。經檔案中央主管機關核准銷毀之檔案,必要時,應先經電子儲存,始得銷毀。」以及第24條規定:「明知不應銷毀之檔案而銷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然而,監察院竟然「只是」在今日「第二度」提出「彈劾」陳豐義(因為6月10日的第一次彈劾失 ...
推 cywec: 推145F 09/23 11:35
推 dian9: 推行動&分享 記憶力要好強才能背下來@@...........146F 09/23 11:36
※ 編輯: butywater (111.70.218.0), 09/23/2014 11:38:56
推 Syffence: 政務官的財產保護比個資法還嚴密 幹你娘148F 09/23 11:38
推 xdbx: @Q@149F 09/23 11:41
→ Syffence: 調閱規定是法律還是內規啊 馬的這種監察院是能監察什麼150F 09/23 11:41
推 cheerup316: 推,另外提到永豐銀就要去了解他們在中國的布局呀!!153F 09/23 11:52
推 Syffence: 這就是連勝文口中的公權力 限制超多 比柯p公佈的還不如154F 09/23 11:52
推 clecer: PUSH155F 09/23 11:52
推 iamch: 連豬騙156F 09/23 11:53
→ Syffence: 還敢拿出來嘴 連D的無恥見識到了157F 09/23 11:53
推 g8330330: 辛苦了 這世上的騙子還真多158F 09/23 11:54
推 Zepplin: 可以問一下為什麼會有這種只能看30分鐘的調閱方式嗎?
為什麼不是1hr?10min?或4hrs?30min到底怎麼來的?
30min能背多少下來阿?這叫做公開喔....160F 09/23 11:57
這就是偉大的立法委員們一起訂立的「半套」陽光法案啊
http://ppt.cc/xZlI
許多亂象、弊端的根源都在國會,所以大家要持續監督立法院是非常重要的
立法委員在國會偷偷幹啥好事,我們不去注意,真的就不曉得
※ 編輯: butywater (111.70.218.0), 09/23/2014 12:07:05
推 aqme123: 哀~~~真的不知道叫連D該怎麼選下去166F 09/23 12:07
→ kurtsun: 時間一到就銷毀,看來是見不得人169F 09/23 12:13
推 WuDhar: 果然是豬講每一句話都要仔細查驗!173F 09/23 12:20
推 b51: GJ!!!175F 09/23 12:31
推 tcboy: 推177F 09/23 12:33
推 cecilialiu: 怎麼轉到FB以前看別人FB可直接連PTT有高手可給link嗎?179F 09/23 12:43
文章連結(縮網址):
http://ppt.cc/XLrK
※ 編輯: butywater (111.70.218.0), 09/23/2014 12:48:45
推 duonat: 轉到他fb180F 09/23 12:48
※ 編輯: butywater (111.70.218.0), 09/23/2014 12:49:55
推 jazonleeb: 揪團到監察員,一人背一面好了....XD182F 09/23 13:00
還活跳跳,只是午餐還沒吃很餓
蘋果報了
http://ppt.cc/998B
但目前也只有蘋果有報導
鄉民們繼續努力啊!連勝文的「監察院說」已經呼攏民眾好幾個禮拜了
※ 編輯: butywater (111.70.218.0), 09/23/2014 13:26:22
推 codehard: 為何不能攜出 算什麼公開188F 09/23 13:50
推 hbiaug: 推原po認真跟記憶力超強,讚190F 09/23 14:34
※ dian9:轉錄至看板 PublicIssue 09/23 16:43
推 dian9: 借轉公民版~195F 09/23 16:51
推 syh86: 推196F 09/23 16:57
推 lltsmc: 連:咳咳咳咳198F 09/23 17: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