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fox999 (fox)標題 [新聞] 嚇阻違建 柯文哲:建物有違建不得買賣時間 Thu Apr 2 00:30:22 2015
1.媒體來源:
中央社
2.完整新聞標題:
嚇阻違建 柯文哲:建物有違建不得買賣
3.完整新聞內文:
(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1日電)
台北市長柯文哲下午再談台北市違建問題。他認為,法律是給人民遵守、不是參考,
要嚇阻違建要從「系統面」解決,例如建物有違建,將不得進行買賣。
柯文哲上午出席中正區第1場次里長會議時,針對南京東路1段132巷內的違建議題,
強硬表示「從現在起台北不得有任何違建出現」,也指示建管處提出專案報告,針對轄內
民國84年後2萬6000戶的「新違建」做改善。
柯文哲下午出席公民參與大會,會後再談台北市違建問題。他指出,如果「不同的里
長都提出相同的問題,那就是全市的問題」,因此不管是違建拆除、停車位建置,都需納
入台北市計畫。
柯文哲表示,雖然民國83年台北市違建就地合法化,但過了這麼多年「違建還是繼續
蓋」。他也感嘆「這個國家不能這樣」,政府應拿出決斷力,嚇阻違建繼續產生。
柯文哲指出,解決違建問題不是派出幾個人做稽查,而是由「系統面」來解決。例如
,未來建物中如果包含違建,將不得進行買賣。
柯文哲強調,「要讓人民重新建立對政府的信任,先決條件是政府必須建立自己的尊
嚴」。除了重申「現在起不得有新違建出現」,上午也要求建管處針對南京東路防火巷一
案、改善2萬6000處違建、如何達到未來沒有新違建,到市長室提出專案報告。1040401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cna.com.tw/news/aloc/201504010454-1.aspx
5.備註:
做得到嗎???
要跟最高法院的判決判例明著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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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00:30 fox999.
推 wak: 這招帥 XDDD2F 04/02 00:31
推 arcc: 順便打房太猛拉6F 04/02 00:32
推 hk416: 買方:我就想要買有違建的 這樣便宜又大碗7F 04/02 00:32
法理上違法的東西可以買賣才怪
但台灣違建太多 最高法院才搞一個事實上處分權來當作依據
→ BIGNOSER: 帥啊 違法的東西不知道在秋什麼 搞到最後守法的是白癡11F 04/02 00:32
推 moto000: 水,全台只有他在打房12F 04/02 00:32
推 escorpion: 這我不太懂,買賣房屋會經過政府單位嗎?13F 04/02 00:32
→ hk416: 違建的 就是幫你套件都改好 省去買後還要自己改14F 04/02 00:32
→ saiulbb: 這成真的話會很可怕欸15F 04/02 00:33
推 wa88: 違建超級多17F 04/02 00:34
→ BIGNOSER: 戶政只要查與權狀不符 就不給過戶登記 就行了18F 04/02 00:34
推 jehow: 這還好吧 要賣再拆就好 平時可以住人或租人 有種就不得出租19F 04/02 00:34
→ BIGNOSER: 實行技術面沒有問題啦 有問題的都是在位者要不要幹而已21F 04/02 00:35
→ yisdl: 超屌...22F 04/02 00:36
推 wa88: 最高法院4F:23F 04/02 00:37
噓 ljmk1246: 放個炮讓媒體幫忙炒作一下鄉民爽一下又不用錢 何樂不為?24F 04/02 00:37
推 BBgun: 幹得好!28F 04/02 00:38
※ 編輯: fox999 (36.228.118.103), 04/02/2015 00:39:53
推 FuYen: 這麼簡單的事為什麼沒人想到= =31F 04/02 00:39
推 cabron: 怎麼沒人出來賭G排?33F 04/02 00:40
推 esuang: 哇靠!這招神34F 04/02 00:40
→ FuYen: 讓人感覺柯p以前的政治人物全部腦殘35F 04/02 00:40
推 patoo: 乾脆有違建的加重房屋稅算了 違建拿來營利的再課加倍重稅36F 04/02 00:41
推 Hsan: 我有疑問 那把違建拿來出租的呢? 之前很多案子是出租的出事38F 04/02 00:42
推 dakkk: 民法可以賣呀^^40F 04/02 00:42
還有民事庭決議咧 最高法院67年度第2次民庭決議
04/02 00:42
→ dakkk: 只是行政上不能登記 有屁用42F 04/02 00:42
推 ssaw5166: 原po太認真了 他只是打打嘴炮43F 04/02 00:43
推 BIGNOSER: 問題是現在違建都打個5折 照算進建坪在賣的 根本歪風45F 04/02 00:43
→ theropod: 對他的違建處理打折了,這次別再讓我在打折一次47F 04/02 00:44
※ 編輯: fox999 (36.228.118.103), 04/02/2015 00:45:13
→ BIGNOSER: 法院說的是有事實上處分權 行政上只要過戶就送行執即可48F 04/02 00:45
→ theropod: 對他上一次的違建處理有打折,這次是認真的嗎?49F 04/02 00:45
推 camera08: 中古屋要賣的就要自己拆掉違建才能賣51F 04/02 00:45
→ BIGNOSER: 過往其實是因為行政怠惰 法院不得已只好背書52F 04/02 00:45
→ camera08: 然後新買中古屋的不能再亂搞 喔耶54F 04/02 00:45
→ KingKingCold: 自己打算,坐上這個位子,要把癌細胞全部割掉,是不能害怕得罪人的56F 04/02 00:46
→ theropod: 這不能用嘴巴說說把,上次違建也是說的很滿..結果58F 04/02 00:48
推 everemember: 違建確實不能移轉所有權,因為不動產要登記
移轉的只有事實上的處分權而已61F 04/02 00:50
推 a1215000: 事實上處分權超他媽鳥 早應該廢了67F 04/02 00:55
→ v7q4: 只租不賣呢69F 04/02 00:58
沒登記但按法院見解你還是可以處分
簡單來說就是太多人違法 法院幫你開了一道門作依據
→ dakkk: 當然不是純買違建 通常是買頂樓附違建72F 04/02 01:01
推 w300204: 67年也太久之前了吧75F 04/02 01:03
※ 編輯: fox999 (36.228.118.103), 04/02/2015 01:04:40
噓 chenggong: 這根本就不會執行好嗎!?要跟26000違建戶打官司?76F 04/02 01:05
推 dian9: !!!!78F 04/02 01:10
推 euphoria01: 好狠喔XDDDD
不過這好像是中央的權限 台北沒辦法跟法規對幹吧80F 04/02 01:11
推 ruqoo: 只是例如而已 寫的好像真的要做一樣85F 04/02 01:22
推 mojingri: 打官司?有沒有聽過打官司前公權力稽查違建限期自行改善?87F 04/02 01:27
→ CCfss: 這個好!88F 04/02 01:32
推 ianian45: 要怎麼執行?有列管還有可能處理,偏偏一堆是沒列管的藤本上面絕對不會寫有違建,都發局的資料怎麼跟地政同步又是問題90F 04/02 01:40
推 aiguo: 華人真的搞太多小聰明..93F 04/02 01:42
→ fox999: 使照五年一更還蠻絕的 跟改車驗車一樣XD94F 04/02 01:44
→ hyjoly: 我覺得他重點是總要想個方法 不然10年後違建又更多了98F 04/02 01:47
噓 simata: 柯粉小弟我推不下去…只能噓了…
這話柯p真的胡說八道了…陽台外推三房改二房樓中樓多的是101F 04/02 02:09
推 motorr: 樓樓上假柯粉。104F 04/02 02:50
推 smpian: 我也這麼認為,柯P讚105F 04/02 02:52
推 Khadgar: 每次他的新聞就會有一些畜生跑來嚎叫107F 04/02 02:55
推 dodo577: 也當初阿扁市長魄力的感覺,只是也因此得罪一大堆人(公務員加八大行業)下台108F 04/02 02:57
推 larsnor: 酷吏真的就是照著系統來幹 兇猛阿...110F 04/02 03:33
推 isco: 死了,陽台外推的都掛了111F 04/02 03:46
推 majanliu: 18年會落選 然後被拱選總統 劇本已經寫好了112F 04/02 03:59
推 FinnF: 釜底抽薪115F 04/02 04:32
→ lodosskiss: 民法都沒修就開砲給鄉民爽.民調越來越高.爽!!!!!!!!116F 04/02 04:45
噓 egg781: 每次他的新聞就會有幾個嗆柯P,結果事後臉都被打歪123F 04/02 08:11
推 wenqi: 好冰冰: 在我任內也曾經想過124F 04/02 08:28
推 cherub56: 不能買賣 那可以法拍點交嗎127F 04/02 09:03
推 YCL13: 說穿了,也就是該做的事,但竟然之前沒人要做。128F 04/02 09:13
推 billy4305: 本來就是錯的事 不過現在也沒人再碰違建了 利潤太低130F 04/02 09:25
推 KBMJ: 推133F 04/02 09:51
推 tsaicy: 一個台北市真的漸漸在變成新加坡了....135F 04/02 09:59
推 widec: 這招不錯137F 04/02 10:06
推 cbate: 讚讚讚138F 04/02 10:16
推 purin0913: 變成新加坡不好嗎? 台北比得上新加坡?139F 04/02 10:20
推 BearJW: 民國67年的判例算不算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XD141F 04/02 10:50
推 ajoejoe: 不能移轉登記但還是可以法拍哦~
最高法院會開大門就是因為違建多到他們不想再處理了,但是不代表在法理上不能這樣做,雖然實務都還是依照決議跟判例承認可以買賣@@144F 04/02 11:14
推 akb24: 以前的廢物到底有沒有做事啊148F 04/02 11:21
噓 simata: 有裝潢的…全自殺算了150F 04/02 11:27
推 eipduolc: 沒錯啊,銀行貸款都不會算違建,沒產權可以轉手?151F 04/02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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