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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vn509942 (Esperándote)
標題 [新聞] 勞動部:清明上班 工資應加倍
時間 Fri Apr  3 22:54:36 2015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勞動部:清明上班 工資應加倍

3.完整新聞內文:
2015-04-02  19:02
〔記者黃邦平/台北報導〕兒童節和清明節公教人員有4天連假,勞工放假方式卻不一樣
。勞動部表示,4月4日是「婦女、兒童節合併假日」,5日是「民族掃墓節」,雇主應給
假並給薪,若適逢勞工例假或休息日應補休。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劉傳名說,勞工每週有一天例假,另因為勞基法規定正常
工時是2週84小時,因此會有隔週的休息日,這兩天屬於勞動基準法定義的國定假日,如
果這好遇上勞工的例假日或休息日,就應該放假,萬一雇主需要勞工停休上班,應先徵得
勞工同意,且工資應加倍。

若停休上班的勞工自願換取擇日補休也可行,但雇主不能片面規定「只准補休、不予加發
工資」。

如果是採取俗稱的排休,這兩天休假要調移到其他工作日放假,雙方也應該先協商才能實
施。

勞動部重申,包括民族掃墓節在內的任一國定假日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均應遵守法
令規定,勞工如果遇到雇主違反相關規定,可檢具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
訴,主管機關除了每項違規可罰款2萬至30萬元,也會要求事業單位限期改善,希望勞工
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275957
勞動部:清明上班 工資應加倍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兒童節和清明節公教人員有4天連假,勞工放假方式卻不一樣。勞動部表示,4月4日是「婦女、兒童節合併假日」,5日是「民族掃墓節」,雇主應給假並給薪,若適逢勞工例假或休息日應補休。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劉傳名說,勞工每週有一天例假,另因為勞基法規定正常工時是2週84小時,因此會有隔週的休息日,這兩天屬於勞動基準法定義的國定假日,如果這好遇上勞工的例假日或休息日,就應該放假,萬一雇主需要勞工停休上班,應先徵得勞工同意,且工資應加倍。 ...

 

5.備註:
自己要注意自己的權益喔

不要害怕,如果因為害怕而放棄自己的權益,

沒人能幫你,就算做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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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 rabbit run. Dig that hole,forget the sun.

And when at last the work is done.

Don't sit down it's time to dig another 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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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1.19.113
※ 文章代碼(AID): #1L7gcuwp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28072888.A.EB3.html
james732: 老闆:不爽不要做啊1F 04/03 22:55
silentence: 應個屁  不會出去勞檢喔2F 04/03 22:55
willy1103: 輪班就好啦  嫩  還要我教?3F 04/03 22:57
cpblgu 
cpblgu: 應個屁4F 04/03 22:57
siemen: 若停休上班的勞工自願換取擇日補休也可行5F 04/03 22:57
CityDawn: 現在慣老闆都自動把"應"變成"得"6F 04/03 22:57
siemen: 真不曉得那位勞工會想換修不到地補修時數7F 04/03 22:58
vvus: 應是法律用語 代表一定要8F 04/03 22:58
CityDawn: 重罰2萬,你覺得慣老闆會鳥法律用語? XDDD9F 04/03 23:00
其實比較慘的是檢舉完,還會暗著被秋後算帳

基本過台中以南的勞動檢查都是"例行公事"
※ 編輯: vn509942 (101.11.19.113), 04/03/2015 23:02:41
painkiller: 只會呼籲 嚴格執法啦 不過老闆通常都認識愛關說的政客10F 04/03 23:01
u9005205: 核心業務應簽不定期合約,結果定期合約,派遣工亂搞一通11F 04/03 23:04
shineline: 輪班的都不協商的有茶嗎?幹 想去年拎杯還在上班12F 04/03 23:04
u9005205: ,然後呢?勞檢還是睜隻眼閉隻眼繼續駝鳥……,全世界都知道只有政府不知道13F 04/03 23:04
shineline: 根本就應該把非必要性上班的職缺都強制休假15F 04/03 23:06
kobala: 操 真的不給雙倍也不會去查阿  裝三小正義16F 04/03 23:06
u9005205: 米其林有神秘客,國外記者窩底富士題,政府冷氣房政令宣導……17F 04/03 23:08
勞動檢查就算查到,會給業主"改善時間",
並且將會重罰"兩萬"至三十萬 喔 (業主:我好怕 :(
gag565: 補休?在當兵喔,你勞動部都不用主動稽核的19F 04/03 23:09
※ 編輯: vn509942 (101.11.19.113), 04/03/2015 23:13:02
cvnn: 罰了多少廠商?開個記者會說明 成就一下功名啊20F 04/04 00:09
alamabarry: 這種廢話還要強調 就知道台灣老闆有多爛
好像在大陸宣導不能隨地大小便一樣21F 04/04 00:41
gamertwo: 應三小朋友!23F 04/04 00:42
kuro: 勞工哪有那個時間跟雇主打官司24F 04/04 00:43
QQdragon: 應你老木  廢物官員25F 04/04 00:44
kuro: 反而雇主只要聘個法律顧問  就可以跟勞工慢慢耗了26F 04/04 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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