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fdsalkj (wildwind)標題 [新聞]30萬借1月還570萬 法官說不是高利貸時間 Sun May 17 08:33:57 2015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扯!30萬借1月還570萬 法官說不是高利貸
3.完整新聞內文:
如果這不是高利貸,那什麼才是高利貸?
今日出版的《自由時報》報導,基隆市38歲陳姓女子,向2位男子借30萬元,但她在27天
後卻被要求連本帶利還570萬元,年息相當於21600%,比法定上限20%多到離譜。
檢察官將2男依重利罪起訴,沒想到法官認為,刑法重利罪的前提為,被害人須在「急迫
」、「輕率」或「無經驗」的情況下,交付「顯不相當之重利」,本案的年息的確高於坊
間利率,但前述三個要件則不符。判2男無罪。(葉國吏/綜合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517/611658/?utm_source=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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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新聞]30萬借1月還570萬 法官說不是高利貸
05-17 08:33 fdsalkj.
推 ICEFTP: 嗯,我國法官實在是。。。2F 05/17 08:34
推 nuj52: 這些法官是不食人間煙火嗎3F 05/17 08:35
推 sexbox: 自由心證過太爽4F 05/17 08:35
推 OLM: 民法重利罪應該有成立吧6F 05/17 08:35
→ s20116: 片面之詞 不與討論8F 05/17 08:36
推 a0501k: 應該是要告詐欺吧?11F 05/17 08:37
推 Oalnenya: 後面都有解釋了,鄉民又要斷章取義鍵盤判案了嗎12F 05/17 08:37
→ winiS: 除了這三項要素以外 誰會去借高利貸?13F 05/17 08:37
推 aaagang: 唉,解釋是為了法官沒事15F 05/17 08:37
→ kutkin: 給開司ㄧ罐啤酒16F 05/17 08:37
推 hongtm: 所以這女的要還570萬?19F 05/17 08:38
→ hongtm: 難怪台灣犯罪率那麼高 法官幫忙不少……21F 05/17 08:39
→ OLM: 哪裡恐龍? 民法跟刑法重利罪要件本來就不一樣
這篇報導也沒寫為何被害人不符急迫、輕率、無經驗要件22F 05/17 08:39
推 chwa: 告錯條……24F 05/17 08:41
→ cystal …
推 cystal: 法官只要會舔KMT的屎就可以當惹25F 05/17 08:41
推 ljuber: 30萬去找銀行借小額信貸不就好了??27F 05/17 08:41
推 lwt501cx: 重利沒問題,法官連變更法條改判詐欺都不願意嗎28F 05/17 08:41
→ winiS: 自由那邊,借錢時沒約定利率不算輕率??29F 05/17 08:41
→ CYL009: 銀行表示: 太棒惹 30年年利率300%也是不急迫啊31F 05/17 08:42
推 g10: 法官收很大32F 05/17 08:42
推 soulism: 會借這種利率的人,那會不符合,急迫,輕率,無經驗.33F 05/17 08:42
推 et803: 應該是說法官認為被害人知道利率多少不算重利34F 05/17 08:43
→ ICEFTP: 法條不對可以改用其他法條判吧??36F 05/17 08:43
推 Fanchiang: 應該要全民法律系 不然不知道告哪條沒人會幫你37F 05/17 08:43
→ w76530: 205不是只有說上限20%?38F 05/17 08:43
→ sd09090: 真是法匠耶,好法官不表揚一下嗎39F 05/17 08:44
→ soulism: 反過來看有經驗,不急迫,不輕率的人,會去借這種超高利率?40F 05/17 08:44
推 ljuber: 看來只能告利息不存在之訴 或者判最高20%41F 05/17 08:44
推 vsonic: 高利貸業者表示欣慰~42F 05/17 08:44
→ sd09090: 這法官是故意的嗎,想出名還是看女子長的太醜43F 05/17 08:44
→ w76530: 應該是無罪但也沒請求權吧?44F 05/17 08:45
噓 omage: 也不要說啥搞錯法條,檢察官會不懂法條,就跟法官認知不同45F 05/17 08:45
→ soulism: 這判決真是一點都不合邏輯.46F 05/17 08:45
推 OLM: 因為有經驗、不急迫、不輕率 所以知道借高利貸會沒事 還不出47F 05/17 08:45
推 tyuhsin: 自由心政過頭了.....48F 05/17 08:45
→ OLM: 來上法院告人就好了?49F 05/17 08:45
推 winiS: 市井小民真的沒辦法理解借姐姐不算急,支票不算輕率50F 05/17 08:45
推 haeiou: 寫這三要素的人是神嗎52F 05/17 08:46
→ ljuber: 實際上還要依照個案判斷啊 這案例明顯超乎常理 恐龍法官54F 05/17 08:46
→ sd09090: 以後錢莊借錢再壓一條,本人借錢是在心情愉快下借重利錢55F 05/17 08:46
→ OLM: 不過就算告成了 年利率還是20%啊 貴死了56F 05/17 08:46
→ winiS: 高到2萬多趴根本不該出來開店好唄57F 05/17 08:46
→ sd09090: 利率空格,由錢莊代填58F 05/17 08:47
→ winiS: 拿把刀去搶不是比較快59F 05/17 08:47
→ sd09090: 拿刀組是等女子不按時還錢才上場60F 05/17 08:47
推 soulism: 正常人一定都是符合那三要件,才會去借高利貸.61F 05/17 08:48
推 aprendes: 有的借用人想賴帳就提告重利 狗咬狗都不是好東西啦63F 05/17 08:49
→ AlexKo …
推 AlexKo: 所以法官從何認定該借款人 非急用輕率無經驗64F 05/17 08:49
推 samonella: 台灣法官真是社會亂源? 有無連結看一下判決書?65F 05/17 08:49
推 sd09090: 立法精神有說三個要件都要符合嗎,那以前的判決是算衰小嗎66F 05/17 08:50
→ OLM: 自由報導寫得比較詳細68F 05/17 08:50
→ aprendes: 欠錢的人不是都很可憐的 鄉民真的很愛自我投射耶70F 05/17 08:51
推 ljuber: 一位檢察官感慨,法官判決「應考量真實情境」72F 05/17 08:51
推 winiS: 自由那邊是說借五萬,已經還200多了,真是淒慘73F 05/17 08:52
→ iWatch2: 應該是標題亂下 反正超過20%的無請求權74F 05/17 08:52
推 lwt501cx: 反正這種打民事官司最多就是還包含30萬的20%年息,570萬的確是很扯75F 05/17 08:52
推 sd09090: 利率2萬趴,無罪耶,開心77F 05/17 08:52
推 OLM: 不能告民事嗎?78F 05/17 08:52
噓 hohohoha: 支持恐龍法官退場機制!!ox的講了多久 狗政府在乾嘛?79F 05/17 08:53
推 winiS: 這樣不慘不知要怎樣才叫慘,鍵盤生意人80F 05/17 08:53
推 eo32: 看來高利貸要起飛了....81F 05/17 08:53
噓 dctzeng: 判的都合法阿 法院存在但到底是要符合法律 邏輯 還是正義84F 05/17 08:55
推 sd09090: 為什麼一個人借五萬,還二百萬後還要還錢,就是暴力討債85F 05/17 08:56
推 OLM: "雙方未約定利息" 這樣還能用契約自由解釋?87F 05/17 08:57
推 ljuber: 法院還要依照個案case by case90F 05/17 08:58
→ CYL009: 看來社會組只有金融相關系與他的快樂夥伴們這分別了93F 05/17 09:01
推 hzs6111: 法官也是人啊,不能經營高利貸嗎?96F 05/17 09:02
推 eric200439: 只是刑事無罪又不是說女的要還多的錢...鄉民在高潮什麼...97F 05/17 09:03
推 OLM: 自由的報導寫“五百四十萬元利息錢也要不回來”99F 05/17 09:03
推 newstyle: 新聞:超級優秀,剛畢業的法律系學生考上司法官~
美國法官至少要當過十年的律師才能去選100F 05/17 09:04
推 eric200439: 沒付可以不用付,付了當然要不回來,重點是女的當初怎麼會付才對吧....賭債非債的基本原理...102F 05/17 09:05
推 JGatsby: 台灣的混亂跟法律應該有關104F 05/17 09:06
推 OLM: 她付了不就符合「輕率」或「無經驗」了106F 05/17 09:06
推 alastorlion: 真想借錢給法官,感覺爽賺
應該公布法官是誰,讓大家認識一下~107F 05/17 09:06
推 noko: 智障109F 05/17 09:08
推 hihjk: 超好賺的 年輕人創業新選擇113F 05/17 09:13
推 ogcman: 這些只是藉口啦 有社會經驗的都知道私低下有收錢 呵呵114F 05/17 09:15
推 shusei: 法官到底是誰 好想知道一下120F 05/17 09:25
→ btaro: 這樣還不夠輕率。。。122F 05/17 09:31
推 luxaky: 帝愛集團是你!?126F 05/17 09:34
推 AWPER: 明顯判決就有問題127F 05/17 09:34
推 ogcman: 在台灣有錢都可以買凶殺人 找替死鬼了 還有什麼不可以128F 05/17 09:34
推 skyringcha: 靠等著看下面黨工醋勁大發!柯屁一類組台灣亂源無誤!129F 05/17 09:35
推 wei5566: 法官的考選制度有非常大的問題130F 05/17 09:36
推 Tuscany: 鬼島無誤(蓋章)131F 05/17 09:37
推 wiydluck: 法官瀆職!!!!!!!!!!!!!!!!!!!!!!!!!!!!!!!!!!!!!!!!!!!!132F 05/17 09:37
推 tyko77: 法官我借你好了133F 05/17 09:39
推 DALUGI: 法官表示:還好我薪水夠高 亂判也不會免職 不需要借高利貸137F 05/17 09:45
推 osakakobe: 民事跟刑事是不同的
這案子刑事無罪,但在民事上,超過法定利率的部分,根本就不用給
鄉民不要只看到一面之辭就在罵好嗎138F 05/17 09:46
推 vintw: 台灣的法律會不受人民信賴,恐龍法官層出不窮就是原因之一142F 05/17 09:51
→ mecca: wow.....台灣的法律果然都有留個loophole143F 05/17 09:54
噓 vcx530: 這種法官不能彈核他嗎?144F 05/17 09:55
推 kenyun: 這法官有收錢啦…145F 05/17 09:55
推 gary27: 交付「顯不相當之重利」<===要有交付才算??還沒賠錢不算?146F 05/17 09:56
推 mecca: 或者是這法官是很會考試的那種147F 05/17 09:57
→ stock0907 …
推 stock0907: 台灣司法獨立在公平正義之外,K黨淫威之內149F 05/17 09:59
→ r5566bear: 報導,不太信,記者扭曲能力太強,寧願看判決書153F 05/17 10:06
推 CLRIS: 這法官...154F 05/17 10:08
推 yu0117: 這法官是收了多少……155F 05/17 10:08
推 CTHsieh: 如果是告錯法條那是檢察官的責任嗎?156F 05/17 10:09
推 IHD: 就臺灣人不相信專業囉 還好法官有公權力 不用怕 不像醫師就..158F 05/17 10:10
噓 Pony5566: 完全相信記者的人智商不知道又多高?159F 05/17 10:11
推 Rune: 看了自由的報導還是對法官急迫的定義無法理解啊160F 05/17 10:11
噓 fulfilment: 記者沒有把事實貼出來,根本不知道事實到底要怎麼評論有沒有符合重利罪?而且法官說:高於法定利率沒錯,只是其他要件不符。這篇報導的標題跟內文不符!161F 05/17 10:14
噓 sanma: 推樓上,記者沒貼出事實,別被標題誤導啊!164F 05/17 10:16
→ Js1233: 自由時報不相信,難道要去看支那時報和重工?
就說自由是全世界最正義最自由的媒體了165F 05/17 10:19
噓 r5566bear: 上次有報導寫持槍攻擊警察,結果判決書上書懷疑他持槍168F 05/17 10:25
推 Norther: 自由記者都是大法官退休後去幹的! 其專業性不容許你質疑!169F 05/17 10:26
噓 aimgel: 推文節制一點 小心被告170F 05/17 10:26
推 pkp: 國民黨不倒,台灣不會好172F 05/17 10:26
→ dodo577: 國民黨掌控的立法院繼續擋法官法啊 等下臺吧174F 05/17 10:28
推 vul4m4: 這個國家很大的問題是來自法官啊175F 05/17 10:31
噓 r5566bear: 平常笑記者,結果投其所好後就全盤相信,天真的藍星人176F 05/17 10:32
→ vizjeco: 法官肯定被黑道恐嚇了177F 05/17 10:32
→ otld: 一堆法匠 永遠都在照著法條走...178F 05/17 10:34
→ r5566bear: 不然要照著什麼走?公投嗎?再說要評論也看判決書而不記者的報導吧。180F 05/17 10:38
噓 twwuj902: 爛新聞,就說重利罪要急迫輕率無經驗的其他要件了
要就去告民事啊183F 05/17 10:38
噓 abaddon: 台灣三大毒瘤,KMT 法官 公務員185F 05/17 10:40
推 wakke: 照法條:法匠 不照法條:法官都不用照法條審的嗎186F 05/17 10:40
噓 r5566bear: 不照法條走司法就變成整肅工具而已187F 05/17 10:40
噓 r5566bear: 可見台灣觀念還是"我覺得">法律189F 05/17 10:42
推 IronWolf: 判人有罪不用照法條走喔? 你白色恐怖?190F 05/17 10:42
推 ohiu: 其實這種法官多點的好,考驗人民耐性191F 05/17 10:43
噓 Gooddy: 白癡鄉民要被妓者玩弄幾次^^192F 05/17 10:43
噓 abaddon: 果然只會死讀書,法條沒定好是不會變通嗎,蠢193F 05/17 10:43
推 IronWolf: 不去找立法院抗議 卻要法官違法變通 這就是沒讀書的下場怪不得記者超愛偏頗報導讓水準低落的民眾抓狂194F 05/17 10:47
噓 r5566bear: 以後打官司就跟方唐鏡一樣說他通姦就通姦就好
以前的"叛亂犯"就是被法官知道變通判進去的啊196F 05/17 10:48
→ wakke: 難怪一堆臭酸交通違規說警察不留情 別人違規就說怎不槍斃198F 05/17 10:50
噓 BMHSEA: 新聞也寫得太草率了吧 當讀者水母嗎199F 05/17 10:50
噓 pftmax: 毫無制衡機制的墮落司法202F 05/17 10:52
→ r5566bear: 民主"叛亂犯"前輩看到這種法治觀應該會哭死203F 05/17 10:52
→ Atwo: 在說別人馬腦水母 殊不知自己也是水母群中的一隻呢204F 05/17 10:52
噓 abaddon: 呵,法律是保護有錢人的,法院是kmt開的,期待公正?洗洗205F 05/17 10:52
噓 williamsc: 看完判決書 記者漏了蠻多東西的呦206F 05/17 10:52
噓 killer9619: 如果一定得照著鄉民的意見判,用粉絲團開庭就好啦208F 05/17 10:54
推 markoo: 等等 A or B or C 為什麼法官要解釋成A and B and C ?????210F 05/17 10:54
推 osakakobe: 是abc三要件都要達到才能判重利罪
所以是a and b and c沒錯212F 05/17 10:56
噓 IronWolf: 法條沒有"或"喔 你就可以知道記者多會亂寫了216F 05/17 10:59
噓 r5566bear: 以後不用寫麻煩的判決書,i-voting 就好了217F 05/17 11:00
→ IronWolf: 反正民眾就白癡 記者只要罵法院 大家就會跟著亂罵218F 05/17 11:00
噓 Islo: 記者的法學素養能信? 根本唯恐天下不亂219F 05/17 11:01
→ IronWolf: 他們寫這種新聞應該很爽吧 操縱輿論最成功就是這類案件221F 05/17 11:01
噓 getfull: 廢物法官非死不可zz222F 05/17 11:02
噓 williamsc: 自由還比較詳細勒 蘋果根本直接標題加結論227F 05/17 11:04
推 ultraccs: 不是高利貸的話 那這算是贈與嗎??229F 05/17 11:08
推 MW1220: 這新聞很聳動,需要更多資訊才行。232F 05/17 11:09
推 foxs9: 一個蘿蔔一個坑234F 05/17 11:11
推 GriefSeed: 看了網友留言才覺得他們是亂源 記者怎麼寫都照單全收 這種腦袋不知道誰才恐龍 連找資料都懶235F 05/17 11:12
噓 serica: 記者怎麼寫,鄉民就照單全收,風向真好帶,科科237F 05/17 11:14
推 GriefSeed: 真想不到資訊這麼發達 那些會用網路的還是只能被記者238F 05/17 11:15
推 hn10332: 反正鄉民看到標題就先亂推恐龍法官!只有他們才是專業法239F 05/17 11:16
→ GriefSeed: 操弄 自己才像活在遠古時代的恐龍240F 05/17 11:16
→ hn10332: 律人士!都不用看法條看法理!去看看書再來說241F 05/17 11:17
噓 askey: 我國記者是...242F 05/17 11:20
噓 krista520: 後面有解釋是不會看喔 這樣也可以罵法官 腦殘嗎?243F 05/17 11:38
推 Page122: 好強 台灣利根川比利根川還猛244F 05/17 11:43
噓 BestGarenTw: 87 其他540萬也判不用還啦 新聞不寫是為了衝點閱喔245F 05/17 11:46
噓 BlackCoal: 自由的報導詳細多了,刑事的構成要件本來就很嚴謹246F 05/17 11:47
噓 sigit: 這就是頻果滋味 無腦鄉民的最愛248F 05/17 11:57
推 ni60705: 所以是5700萬才算高利貸?250F 05/17 12:06
推 feeya: 那500萬要不要繳所得稅呢251F 05/17 12:12
噓 chenluyang: 看看另一篇報導好嗎,平常罵記者腦殘,現在全盤相信255F 05/17 12:25
推 RLH: 未交付是法官斷案的依據 所以重利應該只針對已遂犯256F 05/17 12:25
→ chenluyang: 記者的報導不是更腦殘?另一篇有說法官為何認不符要件257F 05/17 12:26
噓 pig86138: 到底哪裡提到kmt啊?怎麼噴這麼過癮?258F 05/17 12:29
推 smtp: 文組法官不意外~~261F 05/17 12:49
→ NaouZ: 就重利罪不成立啊, 不能怪恐龍法官, 要怪零智商檢察官.262F 05/17 12:52
噓 bug001: 先前故意去惹錢莊的那個?263F 05/17 13:16
噓 MRheartblue: 鄉民高舉正義大旗,結果被記者耍得團團轉,腦殘乎?264F 05/17 13:20
→ lomgray: 這毫無疑問法官受賄
怎麼可能什麼恐龍、0智商、法匠,這鐵定是受賄265F 05/17 13:22
推 XiaoBo: 鄉民這時候又相信記者了~真是搞不懂記者在鄉民心中的地位!271F 05/17 13:38
推 Leika: 垃圾政府!!272F 05/17 14:23
噓 LinDan: 看了推文 終於知道為什麼統一不會倒 頻果不會倒
被垃圾食物跟廢文餵到腦殘 還出錢支持275F 05/17 14:35
推 oomomo: 所以還是不合理沒錯啊!277F 05/17 15:13
噓 senior: 標題殺人
理組只會看標題 不意外278F 05/17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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