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字最後一段不就解釋這篇的問題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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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可能的冤案而廢除死刑當然不是一個最佳解
可是在沒有辦法完全避免司法中偶而產生錯誤的情況下
廢死或許是一個有效阻止無辜者死亡的一個方法
也有人提到只有在滿足某些非常嚴格的要件下才能判處死刑
例如像是鄭捷這類,幾千幾百個人看到他殺人,有錄影有凶器,而且是現行犯
滿足了這樣的條件的情況下才可以判處死刑,不過這樣一來會有個情況
當有個案件,被害人死狀悽慘或者是犯罪者的行為太過兇殘
很多證據指向某個嫌疑犯,最後法院認為他有罪
但是因為不符合上述要件所以不能判死
在這種情況下,支持死刑的一方可以接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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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因為不管怎樣一定會有冤案,所以要廢死至少不會有冤死,很難懂嗎?
雖然我認為冤案不能死還被關一輩子也沒比較好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