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b9910 (b9910)標題 [爆卦] 美國大法官對同性婚的正反理由時間 Sat Jun 27 15:55:40 2015
裁決書可參考:
http://goo.gl/P1tvnf
贊成方: 1.人民有保留和改變傳統婚姻觀的自由
2.每個人都有權利享受婚姻帶來的好處
3.婚姻是人性尊嚴
4.政府不應限制人民婚姻的權利
5...
反對方: 1.最高法院迫使全國接受同性婚合法化是濫權
2.全國性同性婚合法化對社會的影響,遠超過大法官的理解範圍
(大法官對於他們所不知的事物,不應妄下定論)
3.本議題應透過立法途徑解決,而非司法途徑.
(最高法院沒有民意基礎)
4.三十二個州公投表決反對,但只要五個大法官就能推翻.
5...
原文甚長.簡言之,正方強調人權人性;反方強調最高法院無權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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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ls4860: 干台灣什麼事?1F 06/27 15:56
推 ATand: 法理情的糾葛2F 06/27 15:57
→ w3160828: 就看保守勢力要不要鬧到議會去用民意基礎來反制3F 06/27 15:57
噓 hiin1ive: 第二點是重點,就等時間來證明結果了~~5F 06/27 15:58
推 oicecnir: 正反兩方的理由都很有說服力啊..6F 06/27 15:58
推 Pony5566: 類似的事要是發生在台灣就會變成大法官濫權7F 06/27 15:58
推 emitter: 反方第四點...這種情況有機會反撲嗎?8F 06/27 15:59
推 Tattoo: 討論的過程比結果重要啊10F 06/27 15:59
→ Pony5566: 大法官濫權酬庸變成總統打手之類的12F 06/27 15:59
噓 nico5516: 反方比較有說服力,正方看起來就跟作文一樣13F 06/27 15:59
推 Ahriman13: 兩方都有有力的論述,真難判斷.........14F 06/27 15:59
推 Pietro: 大法官解釋憲法的司法權 以及民意和立法權的衝突15F 06/27 15:59
推 h321123aa: 正反意見看起來都有一定的說服力,台灣就...16F 06/27 15:59
→ oicecnir: 這是角度的問題啊..用什麼角度看而己...17F 06/27 16:00
→ nico5516: 不過通不通過 魯魯是根本無所謂派的 ㄏㄏ18F 06/27 16:00
→ Jeby171: 好笑 哪個釋憲案是全民票決的 講的好像只有同婚這樣釋憲19F 06/27 16:00
→ Pietro: 真不愧是民主國家 對於司法的判斷基礎和我們差異很大21F 06/27 16:00
推 ams9: 反對方有道理呀 5個搞法律的就可決定這樣重大的事情 爛制度22F 06/27 16:01
→ Pietro: 有人說釋憲案是投票喔XDDDDD23F 06/27 16:01
→ Jeby171: 然後民意已達6成支持同婚 反對者又是在用哪年的民意24F 06/27 16:01
推 Taidalmc: 基本人權啊 不能用民意加以限制25F 06/27 16:01
→ Jeby171: 對呀 反對者真的很白癡 以為哪個釋憲案是全民投票的XDD27F 06/27 16:01
→ Pietro: 他們不是認為民意反對同婚 而是認為要用全國去建立同婚28F 06/27 16:02
推 oicecnir: 要戰大法官沒資格來決定..層次要拉高到大法官的權力問題29F 06/27 16:02
→ Pietro: 反對者的理由是有說釋憲案是靠全民投票喔XDDDDD30F 06/27 16:02
→ Jeby171: 這個制度本來就是這樣 不是只遇到同婚議題才變這樣31F 06/27 16:02
→ Pietro: 這問題在於哪些議題足以訴諸釋憲案 然後讓大法官判斷33F 06/27 16:03
→ Jeby171: 民意和立法權的衝突又在哪?反對者引用過時民意搞笑嗎34F 06/27 16:04
→ Pietro: 而非所有訴諸釋憲的議題都適合訴諸釋憲 反對方的看法是35F 06/27 16:04
推 pikakami: 可是釋憲案都沒有民意基礎啊36F 06/27 16:04
→ Pietro: 他們沒說民意反對好嗎XD37F 06/27 16:04
→ Jeby171: 總之 反對者所言沒有一項可以通過考驗38F 06/27 16:04
推 oicecnir: 人家一切都是規則走..沒什麼問題...也有可能是反對贏啊39F 06/27 16:04
推 gemboy: 反對派第一點很有說服力40F 06/27 16:04
→ Pietro: 反對方的看法是這議題超乎大法官的判斷權 以及保守州較多41F 06/27 16:05
→ Leo4891: 這麼厲害 怎麼不是某人當大法官? 這時民意又不夠看惹42F 06/27 16:05
→ recruit: 台灣大法官的就算收了也會迴避而已 跟領土案一樣43F 06/27 16:05
→ Pietro: 的基礎上去提理由 沒人說民意反對44F 06/27 16:05
→ Leo4891: 釋憲能夠解釋法律 但又不能解決價值選擇 政治立場45F 06/27 16:06
推 bill42362: 基本人權不能用民意限制,勿忘希特勒,漢娜鄂蘭47F 06/27 16:06
推 fsac3: 反派第一點說的很好阿...你憑司法就要壓倒民意?誇張49F 06/27 16:06
→ Pietro: 乾脆說這些反對的大法官都是死恐同的恐龍法官 用冠冕堂皇50F 06/27 16:06
→ Jeby171: 簡單講 要論的話 所有釋憲案都不是民意票決呀 這是廢話了51F 06/27 16:06
→ Pietro: 的理由當自己的反對理由好了 XD52F 06/27 16:07
→ Jeby171: 然後再說 反對者的民意又是哪一年的眼瞎民意53F 06/27 16:07
→ hiin1ive: 沒辦法猛甲看反對點當然視若無物55F 06/27 16:07
→ oicecnir: 反對派第一點也能反過來說他們能讓全國不接受同性婚姻嗎56F 06/27 16:07
推 gemboy: 聯邦政府有侵犯各州疑慮57F 06/27 16:07
→ Jeby171: 所有釋憲案也都不是過時的各州議會票決呀 白癡聽不懂59F 06/27 16:07
→ Leo4891: 正因為釋憲無法解決所有問題 訴諸民意也沒啥不對60F 06/27 16:07
推 adm123: 好色龍快點來個全文翻譯61F 06/27 16:07
推 XBUCKXMR: 靠腰勒 釋憲案也可以說成是憑司法壓倒民意阿62F 06/27 16:07
→ hiin1ive: 就看帶來的下場來驗證反方的論點了63F 06/27 16:07
→ Pietro: dl就說反對方沒有說民意反對齁! 跳針個啥啊!64F 06/27 16:08
→ Leo4891: 就像中華民國定位是政治問題 你拿去釋憲也沒用65F 06/27 16:08
→ gemboy: 美國反同也是一堆人。不要小看了66F 06/27 16:08
→ Jeby171: 那說法也是不對的呀 因為現在民意也是6成支持同婚呀67F 06/27 16:08
推 kaet: 反對方的理由 大法官很多判決都會有這樣的問題吧?68F 06/27 16:08
→ adm123: 我是贊方,但我覺得反對方講的比較有道理69F 06/27 16:08
→ Jeby171: 所以反對的理由怎麼看都是錯誤百出 笑死人70F 06/27 16:08
→ Leo4891: 民眾有權去選擇他們要的生活價值 訴諸民意也沒啥不對71F 06/27 16:08
推 SPEman: 司法違憲審查本身就是反民主的設計,幹掉國會多數決法案73F 06/27 16:09
→ Pietro: 一直說"反對方說的是什麼時候的過期民意" 拜託喔74F 06/27 16:09
→ adm123: 三十二個州議會表決反對,但只要五個大法官就能推翻<=這點76F 06/27 16:09
→ kerry0496x: 另外就是 有些基本人權本來就是要用聯邦法凌駕各州77F 06/27 16:10
→ Jeby171: 哪個釋憲案不是由幾位大法官決定的 只有同婚這案子??是嗎78F 06/27 16:10
→ adm123: 各州有各州自己的狀況,硬用五個來做決定,不是一件好事79F 06/27 16:10
→ Pietro: 各州議會決議是用來判定的基礎之一 而反對方的意見從來80F 06/27 16:10
推 tokyoto: 反駁反方第一條 你少數人的不喜歡 就去剝奪他人的權利是81F 06/27 16:10
→ kerry0496x: 當年種族政策就是聯邦法強壓各州法律最好例子82F 06/27 16:10
噓 SAsong319: 基本人權的賦予與剝奪是可以用民意決定的喔?83F 06/27 16:10
推 Shxt: 好險正義聲張了85F 06/27 16:10
→ Jeby171: 州議會是哪年表決反對的 那年就代表以後都反對囉?86F 06/27 16:11
→ Pietro: 不是認為同性婚姻不可通過 一直跳 一直跳 這是程序問題87F 06/27 16:11
→ SPEman: 當然反民主,但作為憲法守護神,民主不能侵犯憲法價值界線88F 06/27 16:11
推 gemboy: 講白就是各州州權跟聯邦權爭議。。。。89F 06/27 16:11
推 Mayinggo: 反方講的是制度問題 除非國家不要制度91F 06/27 16:11
→ kerry0496x: 我一點都不樂見當年聯邦得出動軍隊護送黑人上學的92F 06/27 16:11
→ Jeby171: 好笑哦 現在民意6成支持 過半支持 和這有衝突?93F 06/27 16:11
→ kerry0496x: 類似問題 制度沒問題啊? 美國當年廢除很多種族歧94F 06/27 16:11
→ adm123: 涉及全國然後如此重要的事,最好由參眾兩院決定較好95F 06/27 16:11
→ Greein: 當年黑白通婚就是這樣過的,而且民意才二三成支持96F 06/27 16:11
→ Pietro: 反對方提出的理由從未是民意反對 而是應當交託民意98F 06/27 16:12
→ hung9465: 美國一個判決下來 全世界都瘋狂了證明美國還是第一強權99F 06/27 16:12
→ kerry0496x: 政策的時候 反方用的也是類似聯邦法不該欺壓州自治100F 06/27 16:12
推 oicecnir: 這層次真的太高...難道議會反對..同性相愛結婚就不能嗎101F 06/27 16:12
→ adm123: 至少參眾兩院是全國各州集結成的民意,而不是五個人而已102F 06/27 16:12
→ Pietro: 那麼以後總統大選直接看民調決定好了 不用投票了 XD105F 06/27 16:12
→ kerry0496x: 之類的理由 講白一點 阿甘正傳都嘲諷過這點了106F 06/27 16:12
→ Jeby171: 那反對方交托的民意是哪一年的民意呀 民意反對?107F 06/27 16:12
→ adm123: 不然舉行公投也行啊。這麼重大的事,真的不宜由五個人決定109F 06/27 16:13
→ SPEman: 尤其美國是可以讓司法決定優先於立法的國家,民主非理由110F 06/27 16:13
→ Jeby171: 反方的理由簡直可笑 無限放大反方的民意與意見111F 06/27 16:13
推 Kenqr: 反方的「同性婚合法化」可以代換成別的法條112F 06/27 16:13
→ kerry0496x: 那就等美國的反方交付公投啊 但贏不了的XD113F 06/27 16:13
→ Greein: 美國一堆爭議議題都是這樣過的,包括墮胎權,而且通常都是114F 06/27 16:13
→ Pietro: 我相信同性婚姻在美國是普遍性價值 但是投票這個機制就115F 06/27 16:13
→ Greein: 保守派倒戈116F 06/27 16:13
→ adm123: 真的啦,要全國統一的話,真的就讓全國民意共同決定較好117F 06/27 16:13
→ kerry0496x: 同意Kenqr 那個法條以前歷史上就發生過類似事件118F 06/27 16:14
→ oicecnir: 正方的想法不也就是多數人反對..就能不讓同性相愛結婚嗎119F 06/27 16:14
→ Kenqr: 代換一下就會發現反方根本提不出任何反對同性婚的理由120F 06/27 16:14
→ Jeby171: 既然民意調查有六成支持同婚 再說和民意衝突就是教徒幻想121F 06/27 16:14
→ Pietro: 能省過了? 這才是反對方想問的 同樣的不是丟給釋憲就是適122F 06/27 16:14
→ kerry0496x: 可以替換成種族隔離政策、開放女性投票等等123F 06/27 16:14
→ Greein: 美國面對人權問題肯定都會打到憲法層次124F 06/27 16:14
→ adm123: 是不是放大反方民意,公投或參眾兩院投票就知道啦125F 06/27 16:14
→ Pietro: 和丟給釋憲 反對方說的是種彼拉多洗手式的情況126F 06/27 16:15
推 fsac3: 看來有些人還搞不懂反方第一點訴求..唉127F 06/27 16:15
→ adm123: 總不能說反方有作票之類的啦。128F 06/27 16:15
→ kerry0496x: 省? 美國為了這件事情在各州公投過多少次?129F 06/27 16:15
→ Pietro: 民調是參考 但是有法律價值嗎?130F 06/27 16:15
推 Pony5566: 名意支持也不是用大法官硬幹這種方法通過 有人就是搞不131F 06/27 16:15
→ kerry0496x: fsac3 反方第一點 這在美國被用過太多次了132F 06/27 16:15
→ oicecnir: 人權怎麼能用多數人反對就可以壓迫呢...134F 06/27 16:16
→ kerry0496x: 而且往往都是少數保守派濫用那點 被酸過超多次135F 06/27 16:16
推 SPEman: 違憲審查的目的本來就是讓司法權制衡國會,維護憲法價值136F 06/27 16:16
→ Greein: 另外沒提到的是有個反方大法官的反對理由被狂批,因為他寫137F 06/27 16:16
→ Greein: 到黑奴制並不會剝奪黑奴的尊嚴…139F 06/27 16:16
→ Pietro: 這不是支持和反對同婚本身的問題 而是同婚要怎樣過的問題140F 06/27 16:16
推 gemboy: 沒辦法。台灣被智障媒體搞的集體弱智141F 06/27 16:16
→ kerry0496x: 硬幹? 美國各州真的為同性婚姻公投過很多次142F 06/27 16:16
→ adm123: 各州公投的話,當然由公州依公投結果辦理啊。143F 06/27 16:16
→ SPEman: 你再公投一萬次甚至立法也沒用,大法官再說你違憲就好了145F 06/27 16:16
→ adm123: 反方在該州公投輸掉的話,他們是能說什麼嗎?146F 06/27 16:16
→ kerry0496x: 反正在未來 這種聯邦法硬壓下各州法律的事情147F 06/27 16:17
→ Pietro: 總之至少這些大法官不是因為反對同婚而反 這是好事148F 06/27 16:17
→ Greein: 說硬幹的人是根本不瞭解美國大法官的判決歷史吧XD149F 06/27 16:17
→ kerry0496x: 應該是會更常見 這年頭保守派越來越不吃香150F 06/27 16:17
推 Junticks: 這個反方我可以XDDD 反觀151F 06/27 16:17
→ SPEman: 因為公投立法結果若違反大法官心中的憲法價值,本來就無效152F 06/27 16:18
→ Pietro: 恭喜美國的同性伴侶153F 06/27 16:18
→ kerry0496x: Pietro你可能真的忘記阿甘正傳了 當年反對黑人入學的州長 在美國媒體面前 也是用反方第一點的藉口154F 06/27 16:18
推 oicecnir: 大法官也只是做他們讓做的事..不然就把大法官給廢了..156F 06/27 16:18
→ neo718: 原PO的第四點中文翻譯存疑.因為前幾年就已經19個州議會157F 06/27 16:18
→ kerry0496x: 在美國 往往都是歧視者特別愛用反方第一條論點
這在歷史上真的不是第一次發生159F 06/27 16:19
推 Pony5566: 鄉民們肯定也會支持台灣大法官釋憲說ROC首都在南京囉163F 06/27 16:19
→ neo718: 通過同性婚姻了.那50-19=31.他這篇32州是哪個年代的資料?164F 06/27 16:19
感謝糾正. 應該是32個州公投反對.
→ kerry0496x: 歷史上也不是第一次那關鍵一票從反方跑到正方
greedypeople 並不會 對美國歷史不了解的才會這樣165F 06/27 16:19
推 tokyoto: 大法官說違憲了哪能公投 錯誤的事情再怎麼投也還是錯的167F 06/27 16:20
→ kerry0496x: 應該說大學通識歷史和高中歷史老師有好好教的話168F 06/27 16:20
推 adm123: 試想,JEB BUSH假如選贏的話也這樣搞的話,那會如何?169F 06/27 16:21
→ kerry0496x: 都一定會強調過美國歷史上發生過不只一次
原本被視為保守派的反方大法官 關鍵時刻跑票到正方170F 06/27 16:21
→ Greein: 美國很多重大判決最後都是保守派倒戈,黑白通婚、墮胎權,因為這是憲法價值的問題,這篇的反方意見歷史上出現過太多次了172F 06/27 16:21
→ adm123: 說穿了,今天這九個大法官,不過就是多數傾向民主黨而已175F 06/27 16:22
※ 編輯: b9910 (118.165.149.211), 06/27/2015 16:23:30
→ kerry0496x: 讀歷史 也要以更高的觀點去省視美國諸多人權事件176F 06/27 16:22
→ Pietro: 了解 謝謝說明177F 06/27 16:22
噓 Jeby171: Loving v. Virginia案 最高法院宣判"禁黑白通婚法律違憲"179F 06/27 16:22
→ kerry0496x: adm123 你口中的只不過 在日後都是基本人權普及
的重要里程碑181F 06/27 16:22
→ Pietro: 你是Google多久啦XDDDD183F 06/27 16:23
→ adm123: 大法官雖然終身職,但只要在總統任內掛了,還是要由該任總184F 06/27 16:23
→ kerry0496x: greedypeople你還是不懂 在這些關鍵釋憲之前185F 06/27 16:23
→ Greein: 大法官定了就是定了,換黨就亂搞的話是要所有判決都回溯嗎?XD186F 06/27 16:23
→ adm123: 統任命提名,所以這變成有點「運氣的問題」。188F 06/27 16:23
→ Jeby171: 50年的歷史還能重演 同樣管婚姻 同樣不是州議會決定這事189F 06/27 16:23
→ kerry0496x: 很多案子都是被擋過很多次的 應該說大反官釋憲190F 06/27 16:23
→ Jeby171: Loving v. Virginia案 最高法院宣判"禁黑白通婚法律違憲"192F 06/27 16:24
→ adm123: 如果說今天「在共和黨總統任內掛掉的大法官比較多位」那193F 06/27 16:24
→ kerry0496x: ===如果不過 那不意外 但一旦過了 歷史上不會194F 06/27 16:24
→ adm123: 結果就必定不同了。所以才說由五位大法官就決定這件事不好196F 06/27 16:24
→ Jeby171: 若覺得反對一方有道理 50年前的禁黑白通婚違憲案就該吵197F 06/27 16:24
→ kerry0496x: 不會再翻盤 美國歷來基本人權議題都是如此收場==198F 06/27 16:24
→ Greein: 事實上,美國大法官一直都由保守的共和黨提名的大法官占多數199F 06/27 16:24
→ adm123: 基本上那一黨的總統,提名的大法官,絕對就是支持那一黨的201F 06/27 16:25
→ kerry0496x: adm123和greedypeople真的該把美國史多讀熟一點202F 06/27 16:25
→ Jeby171: 當然黑白通婚的民意還比今天同婚民意還低203F 06/27 16:25
推 oicecnir: 講運氣都笑了..想到選到馬囧這種的..運氣多好啊...204F 06/27 16:25
→ Jeby171: 當年黑白通婚的民意還比今天同婚民意還低205F 06/27 16:25
→ kerry0496x: adm123一再忽略大法官通常都是共和黨較多 但是在206F 06/27 16:25
→ Jeby171: 反對方其實就是一再無限放大他的錯誤資訊罷了207F 06/27 16:25
→ kerry0496x: 人權議題 往往會發生跑掉到正方那邊去的歷史事件
adm123和greedypeople 我得再強調一次 美國歷史上208F 06/27 16:26
推 tokyoto: 這次並沒有運氣問題 是時機到了 九位大法官 四位是民主黨210F 06/27 16:26
→ kerry0496x: 這種重大人權議題 往往都是長年下來被擋的211F 06/27 16:26
推 adm123: 提外話:現在台灣所有大法官都是馬英九提名,慘!!!!!!!!!!212F 06/27 16:27
→ Jeby171: 其實如果反方覺得大法官不能判法律違憲 就不該有這制度214F 06/27 16:27
→ tokyoto: 總統提名的 五位是共和黨總統提名的 但是有一位偏中立的215F 06/27 16:27
→ kerry0496x: adm123不用把台灣那群馬友友拉來救援 台灣大法官216F 06/27 16:27
→ Jeby171: 不過反方所言全是假議題 就連反方的民意也是過去式了217F 06/27 16:28
→ Greein: 美國大法官是終身職,除非他不當了,現任總統才有機會換人,所以執政次數占優的共和黨提名大法官才會一直占多數218F 06/27 16:28
→ kerry0496x: 根本沒資格和促成多次歷史事件的美國大法官 相提並論220F 06/27 16:28
→ tokyoto: 跑票了 不然若照黨派或保守與否來看其實是不會過的221F 06/27 16:28
→ kerry0496x: 沒錯 要是去問大學教授們 那些反方議題都是會被直接洗臉的222F 06/27 16:29
→ Jeby171: 共和黨宗痛提名的大法官多還能搞成這樣也是恐同界活該了224F 06/27 16:29
推 SPEman: 對大法官vs民主有興趣的人可以搜尋"抗多數困境"的關鍵字225F 06/27 16:29
推 adm123: 而且不止同性戀這件事,最近還有「歐記健保」已經救二次227F 06/27 16:30
→ greedypeople: 結果一意見跟 kerry0496x 不同 地位就比大學教授低228F 06/27 16:30
→ adm123: 歐巴馬任內的大法官,判決幾乎都是在幫歐巴馬,真巧229F 06/27 16:30
→ SPEman: 這是違憲審查中被討論已久的問題,結論還是有落實真正民主232F 06/27 16:31
→ Jeby171: 恐同也別整天拿假腥腥民意來反了 現在美國民意已6成支持233F 06/27 16:31
→ adm123: 但kerry非常堅持目前的大法官傾共和黨佔多數,想就不可能234F 06/27 16:31
→ kerry0496x: 不懂歷史的人 自然不會去找歷屆釋憲的結果去比較235F 06/27 16:31
→ Jeby171: 如果要拿違反民意的釋憲 也要拿別的案子舉例 少扯這案子總之反方沒有一個論點不被人笑話236F 06/27 16:31
→ adm123: 一個傾共和黨的大法官團,會瘋狂幫歐巴馬?XDDDDDDDDDDDDD238F 06/27 16:32
→ greedypeople: 阿一下子大法官超強崇高好棒棒 一下子大學教授就可以打這些人臉239F 06/27 16:32
→ adm123: 我們只談「二次歐記健保」及「這次同性戀」,這可是三大案241F 06/27 16:32
→ adm123: 而kerry你一直避談我講的三大案244F 06/27 16:33
→ kerry0496x: 你把我的原文好好讀完 就會發現我的脈絡是沒問題的245F 06/27 16:33
→ adm123: 再說一次,一個傾共和黨的大法官團會一直幫歐巴馬?呵246F 06/27 16:33
推 cocabell: 重點不在結果 而在理性討論的過程 這就是民主國家的價值247F 06/27 16:34
→ adm123: 這從邏輯上想就知錯很大。但你卻很堅持現在大法官是挺紅?248F 06/27 16:34
→ Greein: 這次的關鍵一票就是共和黨提名的大法官投下贊成的…249F 06/27 16:35
推 Pietro: 哪一位?250F 06/27 16:35
推 Greein: 關鍵一票:Anthony Kennedy251F 06/27 16:37
→ Greein: 共和黨雷根總統提名254F 06/27 16:37
推 adm123: Greein你講John Roberts嗎?256F 06/27 16:37
→ tokyoto: 而他可是雷根任命的 只能說歷史的修正力在促成這件事258F 06/27 16:38
→ Greein: 台灣大法官很沒種,從來不敢做出真正的重大判決,很多時候都在打迷糊仗閃避問題260F 06/27 16:39
推 adm123: Reagan本來不是要提Anthony Kennedy而是要提另一位顏色更正確的,但被擋下來後,就一個兩黨都接受的。263F 06/27 16:39
推 SPEman: 終身制的設計差別大了~在台灣你八年後退休要找教職
就不能得罪當權者,但終身制你可以依心中真正價值觀做決定266F 06/27 16:40
→ adm123: 所以很明顯Anthony Kennedy的立場是比較遊移不穩定的那種如果當初Robert Bork有成功通過參通兩院的話,就不一樣了269F 06/27 16:40
推 Greein: 台灣大法官完全不敢得罪當權者XD271F 06/27 16:41
→ adm123: AK一來本來就是立場不是那麼紅,再來是他上任至今,立場也應該早變了。都幾十年了...
但如果今天是Robert Bork那種整顆腦袋都是紅,那就不同了272F 06/27 16:42
→ Pietro: 幹 查了一下他 竟然是天主教徒 XD275F 06/27 16:44
推 adm123: 天主教支持同性戀的其實很多喔,看宗教不一定準277F 06/27 16:45
推 ym010273: 上帝說也是人們為了自己利益在解釋278F 06/27 16:46
→ Jeby171: 教徒本來就是要看哪一種呀 比較蠢的還在拿聖經反279F 06/27 16:46
→ Jeby171: 比較聰明的就拿阿奎那說法聖經正反兩面都要有解釋免得被人看出來是假的281F 06/27 16:47
→ cs80667: 我覺得反方的第三、四點比較有說服力耶283F 06/27 16:49
噓 raymondlai: 看到贊成方第二點就笑了,因該是每人都有權享受壞處吧284F 06/27 16:50
推 neilisme: 看到反方第四點就知道 公投真的是一個很可笑的東西285F 06/27 16:50
→ Jeby171: 自2012年以後 恐同公投已經沒有贏的了 第34點就是個笑話287F 06/27 16:50
→ Greein: 另外ObamaCare是6:3過關,顯然也都是共和黨提名的大法官倒戈288F 06/27 16:51
推 adm123: 6:3,基本上就是大法官團的"目前藍紅基本盤"
基本盤應該藍有4-5票、紅只有3票。剩一票就遊離票
一些當初共和黨提的,要不是變遊離票,要不就早就倒戈很久290F 06/27 16:51
推 handsomepig: 回Jeby 你說的資料六成支持還蠻有趣的 可否貼個新聞上來看看 最好超過兩篇 不然我說不贊成超過六成也可以啊 還有他是以什麼族群以及地區為基數母體294F 06/27 16:55
→ Greein: 012年黃金交叉後,如今六成無誤298F 06/27 16:56
推 Jeby171: 我覺得這麼普遍的新聞還要我找實在很累 你找不到再找我299F 06/27 16:56
→ w3160828: ....是民意還是民調差很多好嗎.....300F 06/27 16:57
→ Jeby171: 先謝謝樓樓上 省得我貼301F 06/27 16:57
推 Pietro: 民調能作為民意重要參考302F 06/27 16:57
→ w3160828: 民調顯示北連中胡....
海水都退到不知道哪去 還是民調可以參考303F 06/27 16:57
推 adm123: 其實包括John Roberts在內,這位小布希提的法官,都被傳說305F 06/27 16:58
→ Jeby171: 這麼多的民意 我不知道問那問題的人平常是不是不看新聞306F 06/27 16:58
→ Greein: 我記得最高法院判決之前,ABC和我忘了哪個第三方調查機構都有做民調,結果都超過六成支持,今年的調查還創下歷史支持率新高307F 06/27 16:58
→ Jeby171: 如果要學你問我也會 請問恐同民意民調過半至少兩篇 在哪310F 06/27 16:59
→ adm123: 被blackmail,然後一些小道消息說他有逃稅的問題,但歐巴311F 06/27 16:59
推 RICKY12035: 反方還滿有說服力的,可是234點跟第1點不是一樣嗎...312F 06/27 16:59
→ Jeby171: 反方問人最會 從不看自己 看了就煩313F 06/27 16:59
推 handsomepig: 你覺得普遍別人可不覺得普遍 不是每個人都跟你一樣ca314F 06/27 17:00
→ adm123: 馬掌控的IRS故意毀掉他恐稅的証據等等。反正就一些傳聞315F 06/27 17:00
→ handsomepig: re甲 要說服別人支持你之前請先附上完整背景 不然怎麼知你是不是吹牛316F 06/27 17:00
推 Jeby171: 那你要說服別人之前你覺得沒有不會自己查嗎?318F 06/27 17:01
→ Greein: 你要反對別人也不能毫無準備、信口開河啊XD319F 06/27 17:01
→ adm123: 歐巴馬執政下,一些共和黨提的法官確實"莫名其妙"的倒戈了320F 06/27 17:02
→ Jeby171: 那你要說服我你恐同有過半你有貼兩篇過來瞧瞧嗎321F 06/27 17:02
→ Jeby171: 那現在不是證明至少好幾家調查是過半 還不是我貼的323F 06/27 17:02
→ Greein: 基本上今年不管哪家做出來的民調支持率都在6成左右324F 06/27 17:02
→ Jeby171: 那現在換我問了 請問反同恐同民意民調有過半的至少兩篇不然你憑什麼憑你的"印象"來幻想美國全國的民意325F 06/27 17:04
→ Jeby171: 你可以問 我也可以問吧 開始328F 06/27 17:04
→ handsomepig: 我只是覺得 “別人都白痴 只有你對”那種態度不可取329F 06/27 17:05
→ Jeby171: 你沒說你反對 但你問我問題 我也可以問呀
一付別人是信口開河的態度才是不對的 結果證明我對
不知道誰信口開河330F 06/27 17:05
推 handsomepig: 我也沒說反同民調多少好嗎? 怎麼一直跳針啊 今天又不再跟你戰同志333F 06/27 17:08
推 yoshilin: 大法官也不應妄自菲薄 畢竟憲法是最後防線335F 06/27 17:08
→ Jeby171: 你問就可以別人問就不行啦 你的印象比較偉大 End336F 06/27 17:08
→ yoshilin: 當觸及人類基本平等權時 不是民意就具有正當性337F 06/27 17:09
→ dieorrun: 說真的 反對方這些理由真的是比一些偏見強多了338F 06/27 17:11
推 beaune: 反方有理啊340F 06/27 17:12
→ roccqqck: 當初黑奴問題 女人投票權問題 民意咧 顆顆343F 06/27 17:14
推 colza: 反方是有說服力的344F 06/27 17:14
→ dieorrun: 這邊的民意基礎是贊不贊同 同性婚姻嗎? 應該不是吧347F 06/27 17:16
推 oicecnir: 反方說法也能拿來質疑反方啊..地方的議會就能決定同性不不能結婚嗎??有什麼權利不讓同性相愛的人結婚..
當然反方的理由比什麼鬼島宗教理由下地獄好一百萬倍...349F 06/27 17:19
→ Greein: 如果是是否該由大法官來決定的民意,我記得也有民調,但有人大概會說民調不等於民意就是了,而且當年黑白通婚也是同352F 06/27 17:21
推 ChinkFilmsZZ: 議會有民意基礎阿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354F 06/27 17:21
噓 roccqqck: 黑奴不解放也有一堆白人民意基礎 女性投票也有一堆男性基礎不給女生投355F 06/27 17:22
→ oicecnir: 民意基礎??就能違反人權..正方的理由不就人權嗎357F 06/27 17:22
→ Greein: 樣的情況,照樣過了,現在回頭去看那段歷史只會覺得反對杲樣的情況,照樣過了,現在回頭去看那段歷史只會覺得反對的人很蠢
台灣立委有民意基礎,想想服貿…358F 06/27 17:22
推 frey: 反方第一點正確啊,這是憲法案嗎,強姦各州的自治權。364F 06/27 17:35
噓 a12569: 反觀台灣: 反方:ZZZ同性戀結婚我們怎麼教育小孩 以365F 06/27 17:37
推 uujidggl: 民意基礎...可是民意基礎是建立在侵犯人權的時候呢?366F 06/27 17:37
推 Pony5566: 反正都是風向對了就好啦 愛爾蘭用公投的有人罵嗎
還不是過了就捧上天 檢討制度什麼的就隨便了367F 06/27 17:38
推 abyss5566: 反方論點弱爆了 還好正義得以聲張369F 06/27 17:39
推 bond30422: 那你應該列前列腺 女生肛門應該是沒什麼快感吧374F 06/27 17:49
噓 f210037: ..誇張 32個州 被五個人類推翻376F 06/27 17:53
推 JuiFu617: 州用法律侵犯人權,難道不應該憲法保障嗎?379F 06/27 17:58
→ YamagiN: 乾脆打仗好了 黑人回去當奴隸先380F 06/27 17:58
推 Jeby171: 哈 美國民意都6成支持了 還在幻想哪年的32個州真的省省了反方的理由都是建立在沒有民意的民意之上 簡直可笑381F 06/27 17:58
→ JuiFu617: 反方的論點基本上可以討論大法官的存在與否383F 06/27 17:59
→ Jeby171: 反方的垃圾理由都能用在50年前的禁止黑白通婚法違憲384F 06/27 18:00
推 SPEman: 反方第一點若可用,最高法院的"任何"違憲決定都是濫權了 ..385F 06/27 18:00
→ Jeby171: 那時支持黑白通婚的州更少 民意更是沒有過半
反方要檢討怎不檢討當時的幾位大法官通過的違憲宣判呢386F 06/27 18:00
→ JuiFu617: 反方自己都承認濫權了,要這些尸位素餐大法官幹嘛,你提反對意見能不能不要連中心立場都沒有388F 06/27 18:02
→ Jeby171: 然後主要是現在的民意已6成支持同婚 還有臉講和民意衝突390F 06/27 18:03
噓 bond30422: 說32個州的是幾年前啊 早就2/3的州都合法391F 06/27 18:03
→ Jeby171: 不論就制度 歷史 民意 反方的所有論點都是錯誤可笑392F 06/27 18:03
→ JuiFu617: 反方卸責不想承擔責任,第一點就是放大絕又貶低自己的職位394F 06/27 18:06
推 teddygoodgoo: 回顧歷史,黑白隔離、女性投票權都證明了民意未必正確,法律有時候是要走在時代前面
不過Greein提到服貿就有些比喻不適了,畢竟服貿是人民選擇要趨統或漸獨,不是這種基本人權397F 06/27 18:08
→ xtxml: 雖然支持同性結婚,但不得不說反方比較有道理
前提是數據是真的XD401F 06/27 18:20
推 c3oc3o: 反方比較有理耶!403F 06/27 18:23
推 kendiv: 民意表決很難過 因為同是少數405F 06/27 1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