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的運動很多,但沒有像台灣的國小躲避球這麼變態的。因為在一般的暴力運動中,只有少數個別的運動者承受暴力,而且那是出於運動者自願的。然而,在台灣的躲避球場域中,所有不想參與的學童都被迫參與、並遭受非自願的暴力對待。這種野蠻傷人的做法,早已和運動精神背道而馳。
想練火焰球、享受男人的熱血,還有其他投擲類的運動可選,為何一定要選擇會傷害別人的躲避球?為了滿足你的熱血,把別人當成練球的對象來狠砸,等於要別人當你練武的劍靶/沙包。這不只是"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上",更可惡的是,這是把別人當成實你現自身快感的工具,也是以你自我為中心,把別人當成低一等的人在羞辱。小小年紀的學童,透過躲避球學極度扭曲的觀念,這真的很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