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victor3099 (victor3099)標題 Re: [問卦] 這次公文洩密事件,有通知跟無通知差在哪?時間 Sat Nov 1 00:50:03 2014
※ 引述《WenD0732 (Wen D)》之銘言:
: 改標題,有人覺得重點放錯,是通知沒通知的問題,原文先恕刪
: 根據八卦章數119236內容,內文提及:
: 「屏東縣衛生局今(31)日坦承將衛福部公文傳給頂新,副縣長鍾佳濱說明,屏東縣政府
: 自始至今未曾接過衛福部或相關單位「機密」等級的文件,而洩露資訊的衛生局稽查人
員
: 蔡青蓉澄清,她是在10月9日晚間接獲食藥署的電子郵件,要求隔天要赴頂新稽查越南
進
: 口油一案,郵件中載明,「請務必先請該公司提供各年度輸入油脂批量資料」,她才將
: 電子郵件內的表單等一併傳真給頂新,並非洩密。」
: 抱歉不會上色所以我下面再挑重點出來
: 「她在10月9日晚間接獲食藥署的電子郵件,要求『隔天』要赴頂新稽查越南進口油一
案?
: 「郵件中載明,『請務必【先請】該公司提供各年度輸入油脂批量資料』」
: 點出這些並不是想把責任踢回中央,我覺得是這些稽查作法進行的同時
: 沒有明確的法源依據,不論是基層現場稽查的人員或是配合的地方廠商
: 就像我上面說的,如果沒有立法要求廠商在分工廠必須要存放正確的單據資料
: 稽查時廠商跟你雙手一攤說沒資料,稽查人員也雙手一攤說沒法源要我在這邊一直等
: 中央的還說,我還要趕回台北回報稽查狀況,院長部長次長都在等我的稽查報告= =
: 台北屏東來回很遠的!!(國慶日我還要加班做這些鳥事,等妳個鳥蛋)
: 沒法源,廠商跟政府怎麼做都錯.......
: -
電子公文照片
http://m.imgur.com/9K3Jg2t
你們要硬凹?
很好 我就花時間打照片公文內容給你們
讓大家看看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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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蓉科長,秀琴科長
今日接到我國駐越南代表處回傳越南工商部回復Dai Hanh Phuc Co.LTD 公司所外銷之脂
、油類產品僅作為飼料用,並不用於食品(食油),而該廠自101年起迄今以申請食品報
驗方式輸入我國多批牛、豬油脂及椰子油,經查其中以頂新公司為最大宗:含豬油26批
、3,216,670 Kg、牛油18批、2,476,500 Kg、椰子油1批、110,930 Kg
奉許次指示,請儘速同步發起稽查,許次亦已通知彰化縣衛生局共赴頂新公司稽查。
因檢附IFI統計批次資料與先前本署與衛生局赴該公司屏東廠稽查時取得數據不一致,請
務必先請該公司提供各年度輸入油脂批量資料後,再與本署IFI系統資料比對,若確實有
差異,須請該公司說明為緣由,並請至少取得:
1.如何評估油品原料供應商?允收標準?是否曾赴供應商稽核?紀錄?如何確認為可食用?
2.各批越南 Dai Hanh Phuc Co.LTD 輸入油脂是否皆有所XXX(看不清楚)資料?有無輸出國
食品安全衛生證明文件?是否皆有公證報告?
ASAP
非常感謝。大家辛苦了
德原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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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目視的
若有錯字缺漏請指正 謝謝
總結:
下面明明就是稽查作為指示
你們卻想拿個"先請"合理化他把公文直接轉寄給頂新???????
到底哪邊有指示他要把公文"轉寄"給頂新了?
下面還有寫清楚步驟
要他們先要頂新交出資料
然後跟檢附的資料核對再問以下問題
所謂檢附的資料
我個人看文義認為是指上面那些牛豬油的數據
問題來了
今天屏東縣衛生局丟自己的數據給頂新
然後要頂新給數據來比對??????????????
真的當人民是傻子嗎?
竟然還有人拿這種推託之詞來護航
簡直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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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45.65.19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414774205.A.572.html
※ 編輯: victor3099 (60.245.65.198), 11/01/2014 00:51:13
推 tkfc5566: 真的是上下相交賊啊…演給人民看戲2F 11/01 00:51
→ Rivera: 屏東這次真的太扯4F 11/01 00:51
→ tkfc5566: 馬的…DPP跟KMT沒二樣麻...還不是當企業的看門狗6F 11/01 00:52
衛福部是要衛生局協助稽查並指示
文中完全沒要屏東縣衛生局丟公文給頂新
※ 編輯: victor3099 (60.245.65.198), 11/01/2014 00:53:32
推 l98: 推你的耐心打字!8F 11/01 00:53
→ batt0909: 不過也不算機密就是了~這次屏檢證實了9F 11/01 00:54
重點在通知 還洩漏數據給頂新
衛福在這裡頂多就是文件機密等級處理不當
但內鬼責任卻完全在屏東縣衛生局身上
※ 編輯: victor3099 (60.245.65.198), 11/01/2014 00:56:34
→ batt0909: 小小稽查員~收到公文連科長都不清楚~隔天稽查沒科長11F 11/01 00:55
→ lotian: 這玩意到底是不是公文?12F 11/01 00:55
這是重點嗎?
重點是他告知頂新政府的數據
下面都寫明要拿他們提供的數據比對了
還提前通知頂新我們有什麼數據
這很明顯是內鬼吧
※ 編輯: victor3099 (60.245.65.198), 11/01/2014 00:58:05
推 virustt: 不說什麼啦 光是什麼字都沒打就轉傳就知道多懶了15F 11/01 00:57
→ batt0909: 老實講 衛服部問題會比較大~密等沒設定好 洩漏更多人16F 11/01 00:58
要故意洩漏 沒什麼密等問題啦
有密等就不能洩漏了???
不要無視故意洩漏給頂新的問題
這才是會完全影響搜查頂新犯罪證據的問題
※ 編輯: victor3099 (60.245.65.198), 11/01/2014 00:58:46
推 edison: 反正我是相信了17F 11/01 00:58
※ 編輯: victor3099 (60.245.65.198), 11/01/2014 00:59:58
噓 yjjia: 傍晚新聞說了這份文件不涉及機密,檢察官手中跟這份不相同19F 11/01 01:00
這是biostar在我前一篇文章提供給我的
再來 重點在通知
是否是機密重要?
不是機密就抹滅了他是通報頂新的內鬼的事實了????
拿機密等級來護航根本是邏輯錯誤
推 virustt: 廣義來說這封email也是公文喔....21F 11/01 01:00
推 batt0909: 如果該員沒有帳戶沒有接受不明現金 那也沒有對價關西22F 11/01 01:00
我不是在定他罪
我是在說他是內鬼、門神的事實
※ 編輯: victor3099 (60.245.65.198), 11/01/2014 01:02:45
→ l98: 以格式來說應該不算,公文有一定的格式,也會經收發文處經手分文。這比較像是先預知發文內容給下層單位先做準備,因為文可能還在跑簽核流程,怕有時效性問題所做的應對措施。23F 11/01 01:01
→ kkman321: 電子郵件算公文的話 我寄站內信給各位也是嘛XDDD26F 11/01 01:02
那請你解釋 故意洩漏政府的數據是什麼邏輯嘛???
我真的很看不起拿這紙文件的格式
撇除這個人通風報信的事實
根本邏輯錯誤
騙人嘛
推 tschia: 你把內容打出來反而更像是擺爛公務員而不像是內鬼27F 11/01 01:02
擺爛是把有先"剛好"看錯文義
又"剛好"寄了整封文件給頂新
又"剛好"忘記裡面有政府的關鍵數據?
※ 編輯: victor3099 (60.245.65.198), 11/01/2014 01:03:31
→ batt0909: 也有人說是 衛服部傳給檢方的公文被流到頂新那29F 11/01 01:03
→ l98: 照新聞報導來看有問題的應該不是這個email,而是其他檢方手上的公文。30F 11/01 01:03
某人丟這公文給我
而且前一篇也是用這公文的內容護航的
所以我單純用這篇文件來回
我也希望能看到檢方手上的證據公文
※ 編輯: victor3099 (60.245.65.198), 11/01/2014 01:05:29
推 d8731400: 公務員問題+1 不過可以看出屏東縣政府爛到不行32F 11/01 01:04
→ batt0909: 之前就有人說了 是衛服部傳給檢方的公文 流出的33F 11/01 01:05
※ 編輯: victor3099 (60.245.65.198), 11/01/2014 01:07:19
→ shvanta: 公務員是該查啦,不過最大的門神絕對不會是個小公務員34F 11/01 01:06
推 facefear: 一開始不是說是高層才知道看過這份文件35F 11/01 01:06
推 julia66: 頂新那裡有一份標註機密的公文 比較想知道那一份36F 11/01 01:06
→ facefear: 現在叫一個小小稽查員出來頂罪...37F 11/01 01:06
→ l98: 不過新聞報導說該承辦被轉列為被告,這就有點耐人尋味了。38F 11/01 01:07
※ 編輯: victor3099 (60.245.65.198), 11/01/2014 01:09:06
→ kaky: 表格那些先傳給頂新都還OK,重點是手上越南的資料39F 11/01 01:07
→ kkman321: 符不符合公文格式是一回事 通風報信又是另一回事40F 11/01 01:07
→ yjjia: 魏福部說機密公文沒給彰撿,彰撿說收到了。法務部說誤會。41F 11/01 01:08
→ kaky: 這些資料是要給承辦人比對頂新給的資料是否一致的42F 11/01 01:08
→ kkman321: 用電子郵件也能通風報信 但這種格式上就不是公文啊44F 11/01 01:08
噓 ienari: 黨工都高潮了46F 11/01 01:09
悲哀
當別人檢討另一邊的政府時
有人只想到叫人黨工
好像某黨政府都不能檢討
檢討的人一定有問題一樣
這就是台灣的悲哀
無腦護航的結果
讓某黨執政的縣市能這樣爛到根了
→ facefear: 難怪 屏東 老翁 多次 檢舉 都無效47F 11/01 01:09
推 julia66: 有所謂的表格可看嗎 現在只看到email48F 11/01 01:10
※ 編輯: victor3099 (60.245.65.198), 11/01/2014 01:15:04
→ lotian: 要報信還需要跑"公文"發內部EMAIL給底層稽查人員代辦?50F 11/01 01:10
→ kaky: 新聞上承辦人員自己有SHOW出來類似EXCEL的表格要頂新填資料基本上這個先傳也還說得過去問題是連交代她收到回覆資料後52F 11/01 01:10
推 tschia: 想說得是如果要通風報信似乎應該要有點偷雞摸狗的語氣54F 11/01 01:11
推 julia66: 那她有丟數據給頂新哦?55F 11/01 01:11
→ keymaker: 這屬於刑法上的公文沒錯阿,怎麽不是?!56F 11/01 01:12
重點是通風報信的內鬼
管他是不是公文
通風報信就是錯
就是內鬼
就是無恥
別再用文件的格式來護航了
這只能顯示你們為了護航
完全失去了道德感
→ yjjia: 公務員他字案審理列被告沒問題。有業務疏失跟瀆職的罪嫌57F 11/01 01:12
推 virustt: 如果有接過總統府行政院轉的客服信看你會不會當公文處理58F 11/01 01:12
→ kaky: 要比對的越南資料都一起傳給頂新.....59F 11/01 01:12
→ tschia: 這郵件內容更像是在陳述一般業務連絡
"假如"這傢伙不是內鬼 也可以看出來衛生局的稽查也是這樣60F 11/01 01:12
→ virustt: 用傳真的email會一堆人推說沒收到 所以整下屬就是發正式函文62F 11/01 01:13
→ tschia: 我說查你申報 難怪什麼GMP也只淪落成一張貼紙64F 11/01 01:14
推 hihi29: 哈哈 說真的某些死忠吱吱就別再來亂了65F 11/01 01:15
※ 編輯: victor3099 (111.80.45.227), 11/01/2014 01:17:51
推 batt0909: 之前看到的是說流到頂新的機密文件是衛服部傳給檢方的這個真的很有問題66F 11/01 01:17
那是之前 後來真相發現是屏東縣衛生局給的
懂???
不要再無視較新的新聞
重複綠委的可笑行為好嗎?
推 loverxa: 轉成文字辛苦了 給個筆墨推68F 11/01 01:17
※ 編輯: victor3099 (111.80.45.227), 11/01/2014 01:19:09
→ loverxa: 要求對方提供資料 跟 自己把資料傳給對方 根本就兩回事69F 11/01 01:19
→ kkman321: 我只會說可能是通風報信 但是公文格式一樣不算啊...70F 11/01 01:19
→ loverxa: 一堆護航的 拿來混在一起談71F 11/01 01:19
我從來都沒論公務員的罪責
我只論他是內鬼而已
用公務員疏失辦可能只是沒掌握到相關對價證據 無法用貪汙罪辦而已
但不代表他就不是內鬼了
懂?
※ 編輯: victor3099 (111.80.45.227), 11/01/2014 01:21:22
→ l98: batt0909你說得有新聞連結嗎?73F 11/01 01:20
喔 文件請拿出來
我這連結的圖片
沒搞錯的話
應該是節錄屏東縣衛生局的自清截圖的
屏東縣想用"先請"來解釋自己不是內鬼
還特別劃了黃字
可惜
根本騙不了認真看全文的人 呵呵
推 facefear: 有高層 不然 者麼可能 屏東老翁多次檢舉 餿水油 沒人應?太扯75F 11/01 01:20
推 tschia: 有兩分文件就是說除了稽查員 還有個更接近衛福部的大內鬼77F 11/01 01:21
推 bbbobobbobo: 通風報信就是通風報信 不懂為何還有人要拿機不機密來78F 11/01 01:21
推 AwokeN: 護航的人根本是時序邏輯錯亂79F 11/01 01:21
※ 編輯: victor3099 (111.80.45.227), 11/01/2014 01:23:42
→ kkman321: 他"可能"是內鬼!懂? 目前無法確定他是故意 但機率很大至於屏東縣政府?我想你要有證據顯示高層知道吧81F 11/01 01:23
我在說這個科員是內鬼啊
我有在說高層?
幹嘛莫名其妙的跳出來說這話?
※ 編輯: victor3099 (111.80.45.227), 11/01/2014 01:25:48
→ kkman321: 從目前資料 我真的看不出這件事情衛生局的主管原先知情83F 11/01 01:25
喔 科員傳資料給頂新 主管完全不知道
什麼時候科員權利那麼大啦?
偷偷傳故意不給主管知道?那就內鬼啊
主管知道還傳?主管和科員一起會錯意
這你信??????
兩個選項你自己選一個吃了吧
※ 編輯: victor3099 (111.80.45.227), 11/01/2014 01:28:01
噓 adm123: 原PO在說什麼?現在你是指她個人還是指整個縣政府?84F 11/01 01:26
推 AwokeN: 文件未加密就表示合情合理可以公開給利害關係人?85F 11/01 01:26
→ adm123: 你說科員有問題,大家也是這樣在懷疑,但扯去整個縣政府?86F 11/01 01:27
推 tschia: 其實不是內鬼的話問題更大條 表示稽查員都是這樣搞的87F 11/01 01:27
推 batt0909: 上面的文章看到的~~忘記是那篇了XD88F 11/01 01:27
→ adm123: 你在推文裡,明明就是要檢討整個縣政府,我有看錯嗎?89F 11/01 01:27
噓 biostar: 首先,工廠內不可能有完整單據當場拿給稽查員90F 11/01 01:27
→ kkman321: 因為你打:「屏東縣」想用"先請"來解釋 「自己 不是內鬼91F 11/01 01:27
《社會》彰檢:洩密公文非來自衛福部 - Yahoo
閱讀Yahoo上的「《社會》彰檢:洩密公文非來自衛福部」。 【時報-台北電】彰化地檢署就今天上午各大媒體報導關於所謂衛福部涉嫌洩密一事,澄清指出,該署搜索魏應充等味全公司所獲衛福部機密公文,並非來自衛福部;已轉請屏東地檢署偵查洩密案中。 彰檢指出,該署檢察官於昨天晚上,在彰化地院蒞庭時,曾提示一份文件,表示本署於10月16日在味全總公司搜索時,有查獲一份文件,顯示被告魏應充神通廣大,才會有指示員工湮滅證據的舉動,以及員工口徑一致的說法,因此有繼續羈押魏應充的必要。 ... ...
推 AwokeN: 只表示“至少”科員有問題啊 這很難理解嗎93F 11/01 01:28
→ adm123: 前面還有疑似爆料這個科員怎樣的,當然要請檢調查清楚啊94F 11/01 01:28
推 bbbobobbobo: 屏東縣政府的公務員出錯(先不管是否故意) 不干縣政府95F 11/01 01:28
→ biostar: 與本署IFI系統資料比對,這是不可能當場完成,當場就詢問96F 11/01 01:28
"因檢附IFI統計批次資料與先前本署與衛生局赴該公司屏東廠稽查時取得數據不一致"
喔 所以乾脆把IFI統計資料丟給頂新好了>.^
→ loverxa: 體自己腦補出來的衛福部公文吧 科科 資訊要update阿 懂?97F 11/01 01:28
※ 編輯: victor3099 (111.80.45.227), 11/01/2014 01:30:29
→ adm123: 現在只到科員而已,整天想扯去整個縣整個dpp去。科99F 11/01 01:29
→ biostar: 如果不先請廠商提供資料來比對資料庫,如何當場詢問?100F 11/01 01:29
笑死人
明明只要有一個科員待在辦公室準備接受傳回來的資料比對就可以當天完成了好嗎?
不要硬護航啦
→ l98: 現在問題點就在於屏檢說出包的公文不完全是只有屏縣府這封email的內容,如果有其它件公文,除非承辦自己做主傳給頂新看,不然最起碼是二層決行,那衛生局的高官就難脫身了。101F 11/01 01:30
※ 編輯: victor3099 (111.80.45.227), 11/01/2014 01:31:52
推 steven211: 有錢好辦事 不分藍綠 上到下都能買通104F 11/01 01:30
推 adm123: 今天這科員私下要寄MAIL,你縣長有辦法管?105F 11/01 01:30
推 dogdudu: 解釋一下請廠商提供資料和傳整份郵件過去,跟對方說我知道106F 11/01 01:31
→ biostar: 連科長都被跳過而不知道,就要扯縣長、縣府和整個DPP?107F 11/01 01:31
→ dogdudu: 你用飼料油,所以我要去稽查你,兩者間的差異好嗎?108F 11/01 01:31
→ adm123: 今天就是沒走公文,沒經且縣長那關,就只是直接發MAIL109F 11/01 01:31
→ kkman321: 呵呵 你都說他是內鬼 怎想讓主管知道?還說科員權力大110F 11/01 01:31
所以你打算吃第一個選項嚕?
那請修正你的話
不是"可能"是內鬼
是"根本"就是個內鬼
※ 編輯: victor3099 (111.80.45.227), 11/01/2014 01:33:26
→ adm123: 根本沒公文這東西,就是直接mail寄過去了,你縣長怎麼防?111F 11/01 01:32
→ kkman321: ..所以主管不知道 科員可能是內鬼 你用詞打屏東縣不怪嗎112F 11/01 01:33
→ adm123: 目前沒有新聞有講科員寄這封MAIL有先跟科長報備喔,原PO你113F 11/01 01:33
???你是看不懂字還是?
※ 編輯: victor3099 (111.80.45.227), 11/01/2014 01:34:14
→ adm123: 不要亂猜114F 11/01 01:33
→ kkman321: 你要嘛就說那個科員就好啦 用詞打屏東縣會令人誤解115F 11/01 01:33
喔喔 抓我用詞 隨便啊
有意義
附帶一提
如果你承認這個內鬼前提
那也許你可以看看我前一篇文章寫的
頂新為何要留這公文的"假設"
也許能給你一個嶄新看法喔 呵呵
推 facefear: 屏東老翁多次檢舉 餿水油 沒人處理... 護航的滿噁心116F 11/01 01:34
※ 編輯: victor3099 (111.80.45.227), 11/01/2014 01:36:04
→ kkman321: 沒確定之前 依無罪推定原則 我只說可能118F 11/01 01:34
→ adm123: 今天記者會,可沒說這科員寄MAIL之前,有先給科長CHECK
內鬼的事,前面有一篇爆料,更強大哩。不用你講這些了119F 11/01 01:34
前一篇拿"先請"二字護航
想把內鬼的事實
故意扭曲成不小心搞錯
懂?
※ 編輯: victor3099 (111.80.45.227), 11/01/2014 01:37:12
→ adm123: 119095那篇,比你這篇強大太多(雖然不知真假)121F 11/01 01:37
隨便啦 什麼強大不強大???有意義
我就是在打臉前一篇拿"先請"兩字護航啦
你是看不懂字
還是故意來亂?
※ 編輯: victor3099 (111.80.45.227), 11/01/2014 01:38:59
→ adm123: 反正你只針對「這科員」,我沒意見122F 11/01 01:38
推 solsol: 我是覺得是公務員超懶,想資料快速做好就好的言行態度
然後爆了也是剛好 這種風頭還這麼不長眼 怪誰123F 11/01 01:38
"剛好"懶想快速做完
"剛好"看錯文義
"剛好"沒想過文件有重要資料
這麼多"剛好" ???
推 loverxa: 就綠營執政的屏東縣政府衛生局科員是內鬼囉 科科125F 11/01 01:39
※ 編輯: victor3099 (111.80.45.227), 11/01/2014 01:41:00
→ adm123: 話說,119095那篇,這篇精彩,記者不知道追的如何了126F 11/01 01:39
→ l98: 前面有人說這個承辦是新調來的,新手就可以直接把信件寄給廠商而不用知會科長或股長一聲嗎?如果真是如此的話,那當初遴選她進來的委員都顏面無光了XD127F 11/01 01:40
推 bbbobobbobo: 照某些人的邏輯 以後各縣市出包 都推給底下的人是內鬼 高層不知情做完美切割就好 難怪屏東縣政府這麼快就交出一個底層公務員 就是有人吃這套130F 11/01 01:40
推 adm123: 照某些人邏輯,底下科員突然寄MAIL威脅要砍馬英九,縣長要要負責?133F 11/01 01:42
→ kkman321: 早就一堆先例了 不必以後啊 次元刀 不沾鍋135F 11/01 01:42
→ sakuraha: 還好吧,綠營執政,懶教官員就會少??136F 11/01 01:42
→ adm123: 不用扯這麼多啦,請BBB告訴我們,他當縣長的話,如何阻止137F 11/01 01:42
推 loverxa: 各縣市(X) 綠縣市(O) 看高雄氣爆都能把白賊義扯進來就吱138F 11/01 01:43
→ adm123: 底下公務員寄MAIL?教一下139F 11/01 01:43
→ loverxa: 道了 搞得好像是白賊親手裝爆掉函管的140F 11/01 01:43
→ adm123: BBB是有什麼神奇的技術,可以監控底下公務員寄MAIL?141F 11/01 01:44
推 solsol: 像公證行的不良員工 也會叫被驗廠商自己填資料 自己省事所以說是有可能上面要求這些資料 自己懶的搞表格和說明142F 11/01 01:44
→ loverxa: 扯到藍營就會說是任內發生的怎樣怎樣 扯到綠的就完美切割144F 11/01 01:46
→ solsol: 直接轉發請被驗方自己回答好 這種懶人做鳥事的很多啊145F 11/01 01:46
→ loverxa: 縣長要怎樣管公務員行為blah~blah~~ 這就SOP阿146F 11/01 01:46
→ solsol: 當然如果後面有抓到有收錢.收禮等等 那問題又升級了147F 11/01 01:47
推 bbbobobbobo: 某人邏輯真神奇 我可沒說縣長能"事前預知" 我是說事148F 11/01 01:47
推 adm123: 某L當縣長的話,應該有很強大的技術可以控制底下公務員寄MAIL。
誰跟你扯什麼「事前預知」?149F 11/01 01:47
→ adm123: 下面的公務員,想寄MAIL就寄,你是有心靈控制能力能控制?不知情是事實,不然哩?
今天記者會有講她寄MAIL,有先給上面的看嗎?153F 11/01 01:48
推 loverxa: 原po不需跟秀下限的人認真+1 科科157F 11/01 01:50
推 richjf: 吳子嘉說藍綠都收頂新的錢.養鴿老農事件.說沒勾結?158F 11/01 01:51
→ adm123: 跳針回去原PO了 XDDD
原PO就是講明說責任要直指這個科員,某二人還看沒懂 XDDDD159F 11/01 01:51
推 loverxa: 那就綠營執政的屏東縣政府衛生局科員負起責任囉 科科161F 11/01 01:53
→ adm123: 原PO就是說責任要直接指向這個科員,L看懂了沒啊?呵162F 11/01 01:53
→ steven211: 顆顆 一些人總是雙重標準 不意外阿163F 11/01 01:56
→ Saber92: 好奇一問~ 洩密罪有沒有規定相關的公文格式或是內容?165F 11/01 02:02
推 d8731400: 不是內鬼有什麼好意外 很多公務員只想爽爽過沒用過腦子 恐怖
好吧 這也蠻恐怖的XD166F 11/01 02:02
→ geo: "是否皆有所XXX(看不清楚)資料?" XXX =「需報驗」169F 11/01 02:07
→ birdy590: 麻煩請注意到前面的受文者 "宣蓉科長,秀琴科長"
這封 e-mail 的原件只是衛福部的內部信件
發給衛生局的內容是 "蘇秀琴 敬上" 還有電話傳真
正常的流程應該是, 衛服部承辦人收到內部信件後
另外發一個函(最起碼得是 e-mail) 裡面只需要明確的指示至於原始資料裡的附件 不一定需要給衛生局 可以另外評估偷懶直接 forward, 結果就是被當不重要事項, 上下一起包容許上面職位比較大的偷懶, 卻指望底下最基層要很勤勞170F 11/01 02:14
→ birdy590: 這種標準才是奇怪到不行... 領多少薪水就扛多少責任179F 11/01 02:21
推 adm123: 真好笑,是不是內鬼,乾我屁事,還祈禱哩。你有証劇的話拿出來啊?180F 11/01 02:33
→ boogieman: 不要說我護航 這麼重要的文件你email放附件還不列入機183F 11/01 03:43
→ Anikk: 如果不是有收 就是典型的想方便型公務員184F 11/01 04:00
噓 Orstor: 衛福部扯爆了,牽累屏縣衛生局185F 11/01 06:01
→ XSZX: 不管辣!屏東是綠色執政,所以一定是藍色中央的錯,結案!當綠出包,依法行政,程序很重要,程序錯比結果錯還要嚴重..當藍出包,依法行政?老子選你出來是為了依法行政?那選你跟選你跟選屎有什麼差別,去妳媽的依法行政.....
這就是藍綠出包時,八卦版的態度差別....186F 11/01 06:03
推 duduchiau: 螺絲超鬆 政府稽查事先通知?
樓樓上說八卦板眾講的話是在那幾篇阿?沒看過@@191F 11/01 06:08
→ jsbegin: 就一個失職的公務人員也可以吵成這樣193F 11/01 06:30
推 griswold: 居然有人認為這只是科員層級的問題?喜憨嗎?194F 11/01 06:33
→ jackdawliu: 原po講的有幾分理,但情緒eq回應非常高傲,不給推195F 11/01 07:44
→ mow1982: 回文的DPP黨工 護駕辛苦了 打臉打得很難看198F 11/01 08:07
→ Anvec: 誤傳就誤傳 檢討以後怎樣不誤傳 或是把數據流給要稽查對象為了吵藍的綠的 就不去找問題 那政黨輪來輪去還不是一樣
在做事的公務員 或是機構 制度 都還是不變199F 11/01 08:11
推 schopan: 衛服部傳給屏東幹麻? 屏東分局要參與? 該不會不小心傳屏東 然後屏東再不小心傳給頂新 不會是有計畫的不小心我是知道政府部門有熟人的話 有些時候會先得到消息
但是把公文傳真 不是太懶 就是心臟太大顆202F 11/01 08:38
推 washltz: 這個也能護航?鄉民水準…207F 11/01 09:00
→ TauriCrab: 講白一點 這就是為何屏衛查不到黑心油的主因
再黑先拿到考卷也能拿60分208F 11/01 09:13
推 rkb84: 誤傳不對,檢調在查,屏市政風也在查,依法辦理.(機密先不論)比例上把屏市衛生局稽查人當頂新門神,事實還未知,這邏輯...210F 11/01 09:27
推 rainHime: 稽查還先請對方準備資料,這查個屁啊
不是內鬼,也是嚴重瀆職,廢物公務員一定要開除212F 11/01 09:49
推 smpian: 查帳戶也沒有對價關係就知道了阿214F 11/01 10:40
推 KASUGAOSAKA: 這哪是公文,只是email通信,屏東縣太扯,根本就是內鬼告密215F 11/01 11:50
推 amury: 推一個! 屏東縣衛生局整個爛掉. 這跟酒店業者要打理警察一樣, 食品廠總是要跟主管機關(衛生局)打好關係. 花點錢 OK啦BTW 這真的不是公文耶. 看來這科員有望脫身了
現在中央跟地方行政機關聯絡都是用email喔? 這麼重大的事耶218F 11/01 12:46
推 zeanmar: 這擺明就是有鬼怎麼還一堆人護航?222F 11/01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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