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Andy5566 (小妹56)標題 [新聞] 諷馬金「特殊性關係」馮光遠勝訴免賠時間 Wed Jan 14 17:46:21 2015
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不滿作家馮光遠指他與總統馬英九有「特殊性關係」,還批評他是「蠢材、賤貨、下三濫」,告馮光遠誹謗、公然侮辱罪,台北地院認為,馮的言論並非「抽象性謾罵」,去年10月判馮光遠無罪;金溥聰另提出民事告訴,向馮光遠求償200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但台北地院今再判金敗訴,馮光遠免賠。
金溥聰今天這一敗,是他自96年以來,告人的9連不勝、最近6連敗,期間除了告親民黨主
席宋楚瑜,在一審期間為國親合作展現善意而撤告,其餘8戰全敗。
馮光遠對此表示,金溥聰貴為國家高階公務員,行事頻惹爭議,身為公民本有義務評論,
金應該自省與檢討,並非一味透過司法管道恫嚇他。馮還說:「我這輩子賺這麼一點錢,
都拿去打官司了」,不過馮也強調,若金溥聰執意要上訴,他將「奉陪到底」。
馮光遠曾在部落格批評前駐美代表、現任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缺乏專業與外交背景,卻憑
藉與總統馬英九的「特殊性關係」,接掌駐美代表與國安會要職,並批金溥聰是「蠢材、
賤貨、下三濫」;金溥聰自訴控告馮光遠涉嫌刑事誹謗及公然侮辱罪,但台北地院認為馮
的言論並非「抽象性謾罵」,屬合理評論,去年10月判馮光遠無罪。
民事部分,金溥聰認為名譽受到損害,向馮求償200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今遭台北地
院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自由時報〔記者張筱笛/台北報導〕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205587
諷馬金「特殊性關係」馮光遠勝訴免賠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不滿作家馮光遠指他與總統馬英九有「特殊性關係」,還批評他是「蠢材、賤貨、下三濫」,告馮光遠誹謗、公然侮辱罪,台北地院認為,馮的言論並非「抽象性謾罵」,去年10月判馮光遠無罪;金溥聰另提出民事告訴,向馮光遠求償200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但台北地院今再判金敗訴,馮光遠免賠。金溥聰今天這一敗,是他自96年以來,告人的9連不勝、最近6連敗,期間除了告親民黨主席宋楚瑜,在一審期間為國親合作展現善意而撤告,其餘8戰全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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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證的馬金特殊性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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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ybe: 哈哈 法院認證1F 01/14 17:46
推 ams9: 法院認證2F 01/14 17:46
推 otld: 不是抽象謾罵 所以法院認證特殊性關係4F 01/14 17:47
推 kenndy: GJ法院認證6F 01/14 17:47
推 wowman: 法院認證 hi twod758 晚餐吃了嗎7F 01/14 17:47
推 kai91: 法院認證8F 01/14 17:47
推 Js1233: 法院認證........不過法院不是邪惡kmt開的嗎11F 01/14 17:47
→ KudanAkito: 為何法院一再認證這種蠢事 卻又幫著KMT做事...12F 01/14 17:47
→ PBlumer: 召換 twod75813F 01/14 17:48
推 ctx705f: 法院認證的特殊性關係15F 01/14 17:48
※ 編輯: Andy5566 (114.46.129.240), 01/14/2015 17:49:25
推 holmoak: 斷句問題吧 特殊 性關係 特殊性 關係22F 01/14 17:50
推 jrshiun: "非抽象性謾罵" 這是三小阿 哈哈哈 難道是......28F 01/14 17:50
推 ilw4e: 法院認證的蠢材賤貨下三濫29F 01/14 17:50
→ james732: 金溥聰是一天到晚都在告人嗎?30F 01/14 17:50
推 yc9321: XDDDDDDDDDDDDDDDDD34F 01/14 17:51
→ hkcdc: 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八八八八37F 01/14 17:51
推 pytzog: 非抽象性謾罵XDDD38F 01/14 17:51
→ yaya: 履告履敗39F 01/14 17:52
→ holmoak: 法官OS:你都要下台了~來記我申誡44F 01/14 17:53
推 tsubasa6405: 蠢材 賤貨 下三濫 <<< 屬合理評論...XDDDDDD47F 01/14 17:53
推 thetruththe: Hi wowman 吃的飽飽的喔 你呢 o'_'o52F 01/14 17:54
推 WeGoYuSheng: 長年觀察大致上是這樣:馬狗實際上不痛不癢的東西,國民黨不會介入司法,但扯到金錢利益,國民黨就會介入54F 01/14 17:55
推 BigCat: 我有點相信樓上了58F 01/14 17:55
→ KisB: 法院認證XDDDD60F 01/14 17:55
→ WeGoYuSheng: 甚麼以"捍衛名譽"為由,根本就是騙白痴馬迷,假中立人士的藉口,反正不告白不告63F 01/14 17:57
推 knifemo: 法院認証的下三濫,真是不簡單67F 01/14 17:58
推 sxoao: 認證了69F 01/14 17:59
→ sxoao: 抽象性謾罵 XDDDDD72F 01/14 18:00
推 pp1877: 法院認證囉 合理評論73F 01/14 18:00
推 traipse: 法院認證XDDDD74F 01/14 18:01
推 souter: 法院認證!!!!77F 01/14 18:05
噓 g10: 很好笑,但是法院很爛。79F 01/14 18:05
→ loel1223: 一個不小心又被法院認證了XDDDDDDDDDDDD81F 01/14 18:08
推 ycix: 法院認證86F 01/14 18:10
推 a51062004: 法院認證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89F 01/14 18:12
推 damasci: XDDDD法院認證91F 01/14 18:18
推 HNO3: WeGoYuSheng大大 中肯93F 01/14 18:20
推 SHIU0315: 法院認證XDDDDDDDDD95F 01/14 18:30
推 elle: 法院認證101F 01/14 18:40
推 omaha: 法院認證,GJ103F 01/14 18:46
推 PiZ1129: 非抽像性所以是有具體性的??104F 01/14 18:50
推 legendrl: 倒底是有那種"特殊性"啦108F 01/14 18:59
→ Lifter: 彩虹圍城111F 01/14 19:05
推 jansan: 法院認證113F 01/14 19:13
→ pionxzh: 馬奶今晚要在小刀的怒火下 (σ≧▽≦)σ115F 01/14 19:15
推 maime55: 一次被法院認證這麼多事,你還真不簡單116F 01/14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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