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上,我知道 什麼是 反人類罪:
害人類罪(英語:crimes against humanity),又譯為反人類罪,舊譯違反人道罪,[1],於2002年7月1日生效的《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將該罪名中文譯名確定為危害人類罪。規約中的定義為「是指那些針對人性尊嚴及其嚴重的侵犯與凌辱的眾多行為構成的事實。這些一般不是孤立或偶發的事件,或是出於政府的政策,或是實施了一系列被政府允許的暴行。如針對民眾實施的謀殺,種族滅絕,酷刑,強姦,政治性的、種族性的或宗教性的迫害,以及其他非人道的行為」。
請問 有不準使用 核生化武器 嗎? 再者 我國 目前是 聯合國的會員國 嗎?? 侵略 台灣 以強欺弱 算是 正道人士 所為 嗎 ???
我不知道 核生化武器 是不是無敵。
我只知道 沒有安全的核生化防護裝備 必死無疑
目前 阿6仔 不具備此種能力。
膽敢 犯台 , 就準備 全中國大陸境內 面臨 台灣 報復性 無差別恐怖攻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