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blum (BLUM)標題 [新聞] 「我是被害人」 趙藤雄求判無罪時間 Mon Feb 2 14:18:51 2015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我是被害人」 趙藤雄求判無罪
3.完整新聞內文:
「我是被害人」 趙藤雄求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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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02日14:10
(更新:新增庭訊內容)
台北地院審理合宜宅弊案,今進行最後辯論程序,檢方除詳細論告營建署前署長葉世文被
控收賄、勒索犯行,還引《康熙政要》15卷:「別項人犯尚可寬,貪官之罪,斷不可寬」
,重砲猛轟葉貪汙惡行,罪不可赦。
葉世文辯稱,當時政府推動合宜宅,希望廠商能共襄盛舉,後來均依法審查完成招商,新
竹眷改則不需他同意或核可,至於馥園飯局部分,葉世文雖坦承說過22(指索賄2200萬元
),但反批「他們(指遠雄)不想付,趙藤雄還說我硬要,完全悖離事實」,還說淡海新
市鎮部分他也沒利用權勢向興富發勒索殺價買房。
葉世文今天也忍不住說:「可以體諒3人(趙藤雄、魏春雄及蔡仁惠)為求無罪或減刑,
所以才顛倒是非,踐踏我人格來卸責。」並堅稱:「我相信每個人都是好人,但有時受外
力影響做錯事,非常真心懺悔,希望能交保回家過年,與家人團聚,培養善的力量。」
趙藤雄則說:「我現在知道,拿錢給公務員不是國民應有行為,但我是怕影響事業,不是
要求協助,我是被害人,請判我無罪。」趙藤雄的律師也引用日本知名影片《鹹豬手事件
簿》中,刑事法官對學生說:「不能以判決懲罰無罪的被告」,希望法官能並秉持證據法
則與無罪推定原則等公正審判,還給趙藤雄清白。法官諭令3月20下午5時宣判。(張欽/
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goo.gl/bGBbfv
5.備註:
你以為是大雄掀靜香的裙子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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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zer: 真的比葉世文還無恥XD3F 02/02 14:19
→ voodist: 有拿錢就是賄賂 還用說嘛...7F 02/02 14:19
噓 hot8899: 是啊,白海豚最誠實10F 02/02 14:20
→ voodist: 講的冠冕堂皇 ...11F 02/02 14:20
→ lmc66: kmter:我們永遠相信你13F 02/02 14:20
噓 kudo0930: 鄭傑也可以說之前不知道殺人犯法啊!15F 02/02 14:21
→ Workforme: 我猜最後罰個小錢就了事了 現在先演演戲到2016選完16F 02/02 14:21
→ kondoyu: 我相信有可能啦 畢竟有馬英九跟郝龍斌當靠山嘛21F 02/02 14:23
噓 noir: XDDDDDDDDDDDDD 挖靠 XDDDDD22F 02/02 14:23
噓 vt911: 支援錢線!25F 02/02 14:24
噓 gb0606: 還在騙!!!!!!26F 02/02 14:24
噓 baiya: 你現在才知道 那以前你都給誰錢啊 大雄32F 02/02 14:26
推 Ambient: 人家被鄉民婉君追殺啊 當然是被害人33F 02/02 14:26
噓 Leeng: 我現在知道,拿錢給公務員不是國民應有行為34F 02/02 14:26
噓 ryosuke: 對啦!都我們納稅人害你賺那麼多錢啦!36F 02/02 14:29
→ bimmers0: 他可以判無罪,以後賄賂都無罪!幹!38F 02/02 14:30
→ dirubest: 我昨天上了我妹今天才知道是違法,請判我無罪39F 02/02 14:30
噓 ljuber: 全台灣一堆被害人40F 02/02 14:31
→ bimmers0: 被害個屁,明明有對價關係!41F 02/02 14:31
噓 xDSL: 出來走跳江湖半輩子的大老闆 現在在喊好傻好天真? Zzzzzz42F 02/02 14:31
噓 raepopo: 殺人犯:我昨天無差別殺人今天才知道違法 請判我無罪44F 02/02 14:32
噓 ishiki: 被害你老木客兄公啦 E0445F 02/02 14:32
噓 elle: 作弊就是作弊 你不作弊 頂多就是零分46F 02/02 14:34
噓 Buikit: 事業?露2粒嗎?49F 02/02 14:38
噓 hrpe: 二桶:學人精54F 02/02 14:39
噓 rayhsu: 你他媽的知道「恥」這個字怎麼寫嗎?55F 02/02 14:39
噓 sionxp: 看來要無罪了 幹59F 02/02 14:46
噓 xul327: KMT想一下 大熊被判十年以上有罪 能換得五席利委 幹不幹?60F 02/02 14:47
→ sionxp: 有給錢 還無罪 真的是 幹61F 02/02 14:47
噓 preisner: 可以打他一拳再說我現在知道打人是錯的, 請判我無罪?62F 02/02 14:47
噓 JOJOCK: 我不知道啊 這有犯法哦 哭哭64F 02/02 14:50
噓 e33195: 這種鬼話也說得出口 了不起69F 02/02 14:59
噓 Sanger: 惡人 不知道害了台灣多少人72F 02/02 15:25
→ k145: 對…你都沒錯…真是禮義廉74F 02/02 15:28
噓 whitezealman: 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77F 02/02 15:46
→ victoryman: 我"現在"知道,拿錢給公務員不是國民應有行為78F 02/02 15:54
噓 xplan9: 為生存(X)賺更多(O)80F 02/02 16:10
噓 Sanco: 拿錢給公務員不是國民應有行為~~~連這都不知 他蓋的房子可以住嗎? 以後倒了會不會說我不知道這材料不能當建材83F 02/02 16:21
噓 dorisyu: 人無恥到一個極限真的什麼都說得出來85F 02/02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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