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robalika ( )標題 [爆卦] 明天罷免投票喔!時間 Fri Feb 13 23:13:31 2015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86條第3項
罷免案之進行,除徵求連署之必要活動外,不得有罷免或阻止罷免之宣傳
活動。
同法第110條第1項
違反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八十六條
第二項、第三項規定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可惡想被抓
人生第一次上法院就獻給你了
大家要出來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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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105.46.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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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30385: (σ′▽‵)′▽‵)σ喔~~喔喔~~喔喔~~喔喔~爪爪2F 02/13 23:13
難得有留名大法官解釋的機會 不衝嗎?
※ 編輯: robalika (27.105.46.201), 02/13/2015 23:14:45
→ Homer: 國民黨加油!!!!!!!!!!!!!6F 02/13 23:14
推 urdie: 成全你7F 02/13 23:14
推 MartinLK: 應該比照選舉,投票前一晚十點截止宣傳才對8F 02/13 23:14
→ jarr: 檢舉案例這麼多 中選會要搞團訟了嗎?9F 02/13 23:14
推 PPwind: 可惡 想被抓!10F 02/13 23:14
本來就只有10~100的罰鍰,遺憾我關不進去
推 pkjkimo: 大加快出來投給國民黨~蔡正原13F 02/13 23:15
※ 編輯: robalika (27.105.46.201), 02/13/2015 23:15:34
推 mmnnm: 只能幫忙推了....14F 02/13 23:15
推 DAEVA: 告這條違憲
記得聲請釋憲啊17F 02/13 23:16
中選會要先來罰我才有得釋啊
※ 編輯: robalika (27.105.46.201), 02/13/2015 23:16:38
→ Homer: 國民黨!!!!!!!!!!!!!!!!!!!!19F 02/13 23:16
幾年後有可能
※ 編輯: robalika (27.105.46.201), 02/13/2015 23:17:03
推 damasci: 推 明天情人節送止兀上路27F 02/13 23:18
推 kiki2125: 要有心理準備 很多蛆精神都崩潰了29F 02/13 23:18
推 buddar: 這幾條根本違憲了,到底是哪些立委立這種法???32F 02/13 23:19
推 wholewing: 勇者推一個,祝你id出現在歷史課本34F 02/13 23:19
推 Charleston: 行使憲法賦與的公民權利,卻要像賊一樣不能聲張,好笑43F 02/13 23:23
推 Qoo20811: 記得去申請大法官釋憲 這種垃圾法條不該凌駕在憲法之上46F 02/13 23:24
推 Xavier114: 港湖的朋友們要出門吃早餐喔~~ 天氣會很好~~~48F 02/13 23:25
推 a555444: 民主鬥士 辛苦了!50F 02/13 23:26
小弟鍵盤鬥士
港湖居民明天出外投票才是真的
※ 編輯: robalika (27.105.46.201), 02/13/2015 23:27:30
推 liuedd: 沒有你也會過半的啦 趕快自D57F 02/13 23:31
贊成率大概沒問題,投票率很有問題啊
※ 編輯: robalika (27.105.46.201), 02/13/2015 23:33:22
推 hcbr: 我敢打包票,PTT內的宣傳不會罰,因為這網路性質算是封閉的66F 02/13 23:33
這樣想恐怕有點太樂觀
※ 編輯: robalika (27.105.46.201), 02/13/2015 23:34:50
→ hcbr: 匿名網路又有年齡和使用限制,硬要扯能宣傳實在是有點誇大70F 02/13 23:35
→ buddar: 沒做壞事,為何怕被罷免??連宣傳都不行71F 02/13 23:35
→ g8330330: 沒說罷免誰 沒講地點 不算宣傳73F 02/13 23:36
推 secret1414: 對阿 可以拼一下釋憲改成可以宣傳 至於罷免門檻74F 02/13 23:37
推 ZaaRri: 這條100%違憲~但要有人被罰才能打~加油76F 02/13 23:38
推 tftt: 十五萬的超高門檻啊!!即使反對票14萬也沒用啊!77F 02/13 23:38
推 eldar: 推啊 創造歷史79F 02/13 23:39
→ rin0sin: 15萬的門檻實在太高了...81F 02/13 23:42
推 qq05: 媒體不敢宣傳 熱不起 太困難了 不過已創下里程碑了 XD82F 02/13 23:44
推 luckyBF: 明天最後一天啦!!!幹~~大家加油!!無論成功或失敗~83F 02/13 23:45
不合理的點之一,有人能查一下蔡正元當初幾票當選嗎?
推 papro: 不合理的法85F 02/13 23:48
※ 編輯: robalika (27.105.46.201), 02/13/2015 23:51:06
推 blue5: 推87F 02/13 23:51
推 sangi: 你上法院 我發正圓紅豆餅100個 保證是圓形的93F 02/14 00:00
推 samboy0119: 原PO想紅啊XD (以後可以寫在小六法中嗎)99F 02/14 00:11
推 kis28519: 推 明天情人節送止兀上路103F 02/14 00:13
推 MTal: 推拉108F 02/14 00:32
推 tcboy: 勇者110F 02/14 00:45
噓 DJY: 快罰他100萬連續開罰阿112F 02/14 01:27
推 nkaf61: 本國最高法律叫憲法 他保障我們有罷免權 剩下都假的113F 02/14 02:11
推 cc2k: 不能宣傳哦114F 02/14 06:05
推 b2481: 勇者116F 02/14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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