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Posner5566 (理察波斯納.五五六六)標題 [新聞] 高市要石化業設籍 政院:恐違憲違法時間 Wed Mar 11 11:51:28 2015
高市要石化業設籍 政院:恐違憲違法
2015-03-11 03:08:47
經濟日報 記者林安妮、江睿智、潘羿菁/台北報導
高雄市政府擬訂工業管線自治條例,要求石化業者總部移往高雄。行政院、經濟部昨(10
)日以「此為草案、還須送市議會同意」為由,不作評論。但是行政院初步分析,高雄市
府此舉,有違憲之虞,還可能違反行政法及公司法。
昨天,多位熟悉中央與地方法令的官員說,不知高雄的立法技術會如何突破適法性問題。
首先是,該條例可能違反憲法的遷徙自由,其二是違反行政法所說的禁止「不當連結」,
第三是,即便是公司法,也未規定企業一定把總公司設在哪裡。
所謂禁止「不當連結」是指,政府的行政行為與所欲追求的管理目標,彼此之間必須要有
合理的連結關係,在本案中,高雄市府就必須清楚說明,企業到高雄設立總部,與維繫管
線,到底有何正當、合理的關聯。
經濟部常務次長沈榮津昨日表示,理解高雄市府的心情與立場,但總部南遷須尊重業者,
經濟部和業者將會與高雄市府再溝通協調。將釋出善意與誠意,共同找出能兼顧高雄市府
需要、與業者營運的折衷方案。
泛中油體系則擔心,高市此例一開,會不會讓其他當地政府也仿效,這將要密切觀察。
該公司尊重地方政府的權力,會評估可行性,不過仍期盼高市府有替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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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憲法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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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ynmeow: ヽ( ・∀・)ノ妳會被讀過憲法的鄉民噓2F 03/11 11:52
推 utley: 當然違法啦,桃園也這麼做不就死慘慘4F 03/11 11:52
噓 kyowinner: 如果換個方向解釋呢?管線使用權由總公司在高雄的企業9F 03/11 11:53
→ bg00004: utley 死慘慘應該是死天龍國吧10F 03/11 11:53
→ aynmeow: ヽ( ・∀・)ノ到底憑什麼要別人遷戶籍 這樣每個縣市都搞12F 03/11 11:53
→ bg00004: 中部 南部有什麼好慘的?13F 03/11 11:53
→ aynmeow: 這招 什麼都不用蓋惹14F 03/11 11:54
→ bg00004: aynmeow 現在是因為天龍國是最大受益..所以這樣反對吧15F 03/11 11:54
→ BDG: 有種直接函告無效16F 03/11 11:54
→ bg00004: 請問高雄說的沒有道理嘛?19F 03/11 11:55
→ fallheart: 就讓他通過再來憲法法庭辯論啊,先打壓是怎樣20F 03/11 11:55
→ bg00004: 總部在台北 然後在高雄做..結果收益都給了台北
不然管線給台北..台北接受嗎?22F 03/11 11:55
→ utley: 這樣哪有不對,總部在歐美結果都亞洲在做的企業更多24F 03/11 11:56
→ aynmeow: ヽ( ・∀・)ノ又沒有"都" 不然台北也說金融資原使用復費25F 03/11 11:57
→ utley: 臺北市台灣金融中心,不設台北設高雄才奇怪26F 03/11 11:58
推 bg00004: utley 現在人家高雄就是不爽你那個管啊
又設館又危險..交的錢又少
不喜歡啊..所以才這樣說不是嗎?不然不爽把管遷去台北吧27F 03/11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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