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screwer5566 (〒▽〒)標題 [新聞] 掐死腦麻兒 父說「有徵得兒子同意」時間 Mon Mar 23 00:26:17 2015
1.媒體來源:
自 由 時 報
Liberty Times Net
2.完整新聞標題:
掐死腦麻兒 父說「有徵得兒子同意」
3.完整新聞內文:
2015-03-22 22:37
〔記者劉慶侯/台北報導〕41歲何姓鐵工涉嫌掐死腦麻兒,他在警訊中痛苦的說:「我有
問他『我要殺你好不好』」,「兒子說『好』,我才下手的」。
警方調查,21歲的何姓死者,當年因難產造成有腦性麻庳、癲癇、下半身癱瘓等後遺症,
長期由祖父母和小姑照料。
警方表示,死者近來情緒不穩,常有暴力傾向,曾向前往探視的父親和祖母動粗,也曾發
生以頭撞牆等自殘行為。
警方調查,死者上週又對照顧他的阿嬤動粗,警方研判懷疑,這是何家綸恐因
照顧腦麻兒
逾20年,感到心力交瘁,又見兒有暴力傾向,逐步種下弒兒殺機的重大原因。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264866
5.備註:
悲慘世界...願事者安息吧...R.I.P
希望這件社會悲劇能從輕發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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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75條
(第一項) 教唆或幫助他人使之自殺,或
受其囑託或得其承諾而殺之者,
處
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57條
科刑時應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並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
為科刑輕重之標準:
一、犯罪之動機、目的。
二、犯罪時所受之刺激。
三、犯罪之手段。
四、犯罪行為人之生活狀況。
五、犯罪行為人之品行。
六、犯罪行為人之智識程度。
七、犯罪行為人與被害人之關係。
八、犯罪行為人違反義務之程度。
九、犯罪所生之危險或損害。
十、犯罪後之態度。
刑法第59條
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認科以最低度刑仍嫌過重者,得酌量減輕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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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exbox: 應該先錄下對話的6F 03/23 00:27
→ Atwo: 這很重要 得被害人承諾也會減輕其刑7F 03/23 00:28
推 brella: 得被害人對於剝奪生命法益的承諾是無效的吧8F 03/23 00:28
推 VOLK11: 如果是真的,其情可憫11F 03/23 00:28
推 plsear: rest in peace...12F 03/23 00:28
推 jeterfans: 真的,照顧病兒長期會有崩潰的心理問題,辛苦了15F 03/23 00:28
→ oldbear: 很多人喜歡說殺人償命 以血還血,這件事就是反例啊18F 03/23 00:29
→ VOLK11: 雖然殺人很不對,但這情況也是煎熬吧19F 03/23 00:29
→ izna: 很有可能.....22F 03/23 00:29
推 minipc: 殺一等親會加重刑度24F 03/23 00:29
推 d9255927: 我覺得這兒子也太廢 要死不會自己自殺= =25F 03/23 00:29
推 brella: 殺直系血親卑親屬不會加重28F 03/23 00:30
→ VOLK11: 那父親有努力過,二十幾年,也不是虐待29F 03/23 00:30
→ izna: 我爺爺臥床1年 意識還清醒的時候喊了好幾次:讓我死.....30F 03/23 00:30
推 jeterfans: 記者的國文真有問題,由小姑照料,請查一下小姑的稱謂32F 03/23 00:30
→ izna: 奶奶把他自己拔掉的管子接回去時 我爺爺都哭出來還打我奶奶33F 03/23 00:31
→ izna: 後來沒力氣自己拔管的時候 還是會聽到微弱的呻吟說:我想死35F 03/23 00:31
推 dafo: 難過...36F 03/23 00:31
→ VOLK11: 也不是那種虐待無行為能力者的案例,就一種人生無奈37F 03/23 00:31
→ izna: 何況20年38F 03/23 00:31
推 MacOSX10: 他可以撞頭為什麼沒辦法用爬的自己跳樓?39F 03/23 00:31
推 kana0228: 覺得很難過 這世界不是非黑即白 要我判這爸爸死刑做不43F 03/23 00:31
→ shinshong: 腦麻癲癇下半身癱瘓還要被你酸廢?這是怎麼了?44F 03/23 00:31
推 d59203z: 這新聞看了也太令人難過了................45F 03/23 00:31
推 opces: 唉....47F 03/23 00:32
推 lockbolt: 台灣需要安樂死的選項 生命品質低到一種程度真的是受罪49F 03/23 00:32
只能說從憲法角度來看
死亡選擇自由也應該是一種受到憲法保障的基本權利(蘊含於人性尊嚴)
人有沒有權利選擇毀滅自己?我相信是有的;而現行制度只是消極的不去碰觸這議題而已
基於人性尊嚴的最終憲法價值,應該必須承認人有選擇結束自己生命的「權利」,人若在
將死之前,居然還無權終結自己的生命,只能通苦以待死神的召喚,則人性尊嚴何在?
又這個權利的行使不光只是政府不能干涉或限制,在特殊的情況下,政府甚至有義務採取
某些作為,積極創設制度,來保障這樣的死亡自由權的行使
※ 編輯: screwer5566 (119.77.141.156), 03/23/2015 00:38:34
推 derekg8: 安樂死有存在的必要50F 03/23 00:32
推 langeo: 人倫悲劇...51F 03/23 00:33
推 VOLK11: 有些常年植物人,或滿身插管無好轉跡象者,有重症,活著也52F 03/23 00:33
→ VOLK11: 很折磨,但說拔管,安樂死,又不知對不對,適不適合54F 03/23 00:34
→ wchwc: q_q56F 03/23 00:34
→ zeumax: 這種不會死刑的,不過還是會判刑,因為剝奪別人生命,即使是別人同意都不合法57F 03/23 00:34
→ VOLK11: 只能說,這件事是超過人類的理解和看見59F 03/23 00:35
推 abc06: 就說要開放安樂死62F 03/23 00:36
→ Atwo: 當然不合法 但這是減輕量刑很重要的一個因素63F 03/23 00:36
→ abc06: 有重大疾病者 得申請安樂死64F 03/23 00:36
推 happy138: 生命法益即使是當事人同意剝奪 別人也不能傷害的65F 03/23 00:36
→ korsg: 親手掐死自己的兒子...哀 難過67F 03/23 00:38
推 VOLK11: 不過這件事還是要判刑,有死者同意,大概就過失致死。68F 03/23 00:38
→ Atwo: 這個過失怎麼會有關係70F 03/23 00:39
推 sggs: 是法律落後,跟不上現代社會實際需要71F 03/23 00:39
→ VOLK11: 但過失致死,要有確切的證據,善,惡意圖的界線,要釐清72F 03/23 00:40
→ vn509942: 唉......................74F 03/23 00:41
→ nichew: 台灣一堆醫療疏失造成的人倫悲劇和地獄,然後醫界還能過爽75F 03/23 00:41
推 RLH: 長期病患患者和家屬真的都過得很痛苦76F 03/23 00:41
推 sony1256: 哀 悲劇 但是安樂死 真的有其必要 但是這是禁忌78F 03/23 00:42
→ cmid05: 父親辛苦了79F 03/23 00:42
→ nichew: 爽, 只有台灣才有的奇觀80F 03/23 00:43
推 arnold3: 早該開放老人殘障智障安樂死制度化 不然社會被拖垮是遲早82F 03/23 00:44
推 SULAjardin: 兇手利於自己的自白能當證據,CSI第一集播完就可以收了84F 03/23 00:44
推 yahooc: 照顧這種真的很辛苦86F 03/23 00:44
推 kioh: 嚴重慢性病確實死比活者好87F 03/23 00:47
推 abc06: 支持 重大疾病 得申請安樂死91F 03/23 00:50
推 kcamus: 唉,太慘了。92F 03/23 00:50
推 metalhead: 制定法律的永遠不會是親身經歷灰色地帶的人制定
在這種情形下就應該以另一種思考角度去判決94F 03/23 00:51
推 o030227: R.I.P i大的爺爺也很讓人感傷97F 03/23 00:52
推 Jarcat: r.i.p98F 03/23 01:04
推 jokebbs: 看到這種新聞真的很難過..他大概被關了還感覺比較解脫吧100F 03/23 01:06
推 Leika: 沒錢沒背景 被關不會好過101F 03/23 01:11
推 rainprincess: 腦麻癲癇癱瘓 他搞不好連自殺都沒有辦法 還要被酸 我不知道怎麼有人可以說出這種話102F 03/23 01:16
推 soaringwings: 安樂死合法化很簡單阿
規定找10個人當公證人 判定死者意願即可106F 03/23 01:20
推 cmid05: 被關的不好過跟這種折磨基本上不能比108F 03/23 01:21
推 MKSIN: 活著痛苦又沒辦法自殺怎辦? 馬的爛法律109F 03/23 01:29
→ fhsh115: 辛苦了 爸媽跟兒子111F 03/23 01:34
推 eu3: 加工自殺罪 不重112F 03/23 01:36
推 airtsubasa: 人有權利決定別人生死,卻不能決定自己生死,可笑113F 03/23 01:37
推 wsx26997785: 立委們不把社會福利改進 好歹也來個安樂死合法化吧116F 03/23 01:43
推 loguchon1: 這位父親有多愛、有多痛,父與子都真是外人無法理解的辛苦117F 03/23 01:56
推 fakeimage: 拜託推動安樂死合法化 讓重病的人能選擇不拖累家人122F 03/23 02:32
推 GGisme: 希望推動安樂死124F 03/23 04:34
推 pzyc79: 我也累了 誰來殺死我好嗎?125F 03/23 04:37
→ kaojet: 唉 真悲傷128F 03/23 06:03
推 iam0718: 台灣早該有安樂死 只可惜有聖人團體會靠餐130F 03/23 08:55
推 joeypp: 應該要有安樂死133F 03/23 09:07
推 jevix: 支持安樂死136F 03/23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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