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公報 第 99 卷 第 36 期 院會紀錄
第二十案:
本院委員劉建國等 13 人,有鑑於全民健保局
針對無力繳納保費者,逕以停止保險給付(俗
稱「鎖卡」)之手段,使其無從享有國家給予
之適當救助,更有因此導致就醫延遲者,依據
民國 88 年大法官會議作成釋字第 427 號解釋
文內容:「對於無力繳納保費者,國家應給予
適當之救助,不得逕行拒絕給付,以符憲法推
行全民健康保險,保障老弱殘廢、無力生活人
民之旨趣。」
以鎖卡方式拒絕提供醫療服務之手段顯屬違憲
。為符合全民健康保險制度開辦之意旨,落實
全民健康保險制度其身為「社會福利」之本質
,針對目前及未來可能遭致鎖卡之被保險人,
要求健保局即刻起應成立「反鎖卡專線」,並
成立專案小組,專責負責上述被保險人之通報
案件,並主動與社政單位聯繫,積極對被保險
人進行各項救濟和輔導措施,避免因健保局停
止保險給付期間,損及被保險人之就醫權益;
經查無故而積欠健保費者則另以其他行政手段
追討之。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涂醒哲 黃仁杼 李俊毅 彭紹瑾 許舒博
田秋堇 陳 瑩 蘇震清 陳亭妃 陳節如
蔡同榮 林淑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