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sprucewind (nothing to say..)標題 [FB] 段宜康 (石膏事件詳細說明)時間 Tue Nov 3 11:40:55 2015
一方說對方施壓干涉司法,卻拿不出說法、證據而一直跳針放話。
一方人、事、地、物都交代一清二楚,還懇請對方拿出傳真證據。
鄉民們,你相信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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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宜康 (
https://goo.gl/sLpej7 )
20小時 ·
今天早報上有一篇投書,標題是:「小段,別告了!」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928869
(文章有點長,但對爭議的專業分析非常清楚。)
看了深有所感。
如果新北地檢署和黃檢察官,可以放下成見,釐清幾個關鍵疑點,我又何必提告?
我跑法院跑得還不夠累嗎?
如果不必以提告的手段來捍衛名譽,自然是求之惟恐不得的事。
1.
以新北地檢署的邏輯:
二水石膏=食用食膏
無水石膏=工業石膏
所以只要無水石膏列入合法食品添加物,就是關說包庇非法!
但現在大家應該都已經清楚,二水石膏(生石膏)可以用在食品上,如豆腐、中藥材;也
可用於非食品,如製造水泥過程的調凝劑。
無水石膏一樣可用於食品,如傳統豆花、麵包;也一樣是許多建材、模型、醫材的材料。
但無論是哪一種石膏,要當作食用,都得符合衛福部公告的標準。
而且,
這二種石膏在台灣,一直是普遍使用的食材。但食藥署自己也承認,不知為什麼竟
漏列了無水石膏的食用級規格標準。
2.
以新北地檢署和黃檢察官的邏輯:
案件一但進入偵辦或審判程序,所有相關的行政流程都必須停止,否則就叫做「介入偵查
」或「干預審判」!
如果這個邏輯成立,當新北地檢署開始偵辦這個案子的那一刻起,難道全台灣的傳統豆花
、有關麵包都得下架,直到官司定讞為止?
當然不能這樣呀!
3.
衞福部在今年6月,公告合格食品級無水食膏的規格標準,就會替特定廠商解套,是這樣
嗎?
廠商被查到使用無水石膏,在當時確屬違反規定,後來規定修改,也不可能回溯免責。
如果廠商的石膏,真的內含有害雜質,不管是二水或無水,當然還是得受到法律制裁,不
是嗎?
何況,衛福部收到申請,依法必須召開外聘的「食品衛生安全與營養諮議會」,審議通過
後,還得「預公告」60日。
http://www.fda.gov.tw/TC/siteListContent.aspx…
60日期滿,沒有人提出異議,才能列入成為合法的食品添加物。
新北地檢署和黃檢察官有意見,在那60天內,都可向衞福部提出;就算檢方沒注意到這個
「預公告」,本案告發單位,也是政府衛生部門的新北衛生局總不可能也不知道,不是嗎
?
4.
新北地檢署起訴本案,在去年12月10日。我在12月11日請衛福部來開協調會,衛福部官員
也說明了食品添加物的審議程序,和先進國家的例子。
我也建議陳情人應依程序辦理。除此之外,沒有其他公開、私下的動作。這樣以新北地檢
署的標準,算是「施壓」、「奔走一年」?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494892
段宜康涉施壓石膏案?食藥署長:我沒有感覺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黃孟珊日前在臉書發文,影射立委段宜康向法務部、食藥署施壓,將原非我國許可的添加物無水石膏列入食用範圍。不過,針對立委施壓的說法,食藥署長姜郁美今日上午受訪指出「我是沒有感覺,而且我沒有接到委員的電話或要求。」姜郁美表示,硫酸鈣是我國食品添加物原本就有正面表列的管理品項,只是其中的規格標準只表列二水硫酸鈣,但廠商有需要的話,可以申請增列規格標準,不是申請就可以列進去,有一定的行政程序,也就是業者提出申請後,該署會收集各國的標準了解是否一致,並且經過諮議委員審查,以及7天至60天不等的預告程序,蒐集各方意見,再彙整資料公告實施。 ...
可不可以請新北地檢署提出,我有其他施壓、奔走作為的證據,讓我也知道為什麼自己這
麼可惡?
5.
在協調會後,我的確向法務部口頭抱怨過檢察官偵辦的品質。
但我從來不知抱怨之後,法務部如何處理,也沒有再追問過;因為既然已經起訴,偵辦結
束了,抱怨也只能是抱怨。
法務部是否傳真什麼文件?內容是什麼?由誰傳給誰?
現在法務部說找不到這個資料;據法務部說,新北地檢署也說找不到。
我寧願相信是有這個傳真文件,否則黃檢察官不會這樣說。
但傳真的內容,是我的要求嗎?
現在大家只聽到黃檢察官,根據這個「記憶中」的傳真指責我,但我連分辯的機會都沒有
,因為你們說:找不到證物了。
案件進入審理階段,在這兩天前,我也沒有針對個案公開發言;從來也沒有找過司法院、
法院、法官請託。
如何「干預審判」?
首度公開發言,就是被迫回應黃檢察官的指控。
如果公開發言,也能干預審判;那麼黃檢察官藉由公開指控我,會不會挑起社會情緒,進
而才影響審判結果?
我希望新北地檢署和黃檢察官,至少能心平氣和讀完這篇,我心平氣和親筆寫的,落落長
的說明;然後能具體一一回應。
執法者最講求事實和證據,不是嗎?
但偏偏對我的指控,最缺的就是事實和證據。
最後,我要對黃檢察官説幾句話。
您是一位母親,真的要為了在訴訟勝負上的情緒,造成許多母親沒來由,也毫無必要的驚
恐嗎?
讓我們一起釐清事實、還原真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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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檢察官,請直接拿出傳說中的施壓傳真吧!
看傳真是否有段立委施壓,還有你所指涉的關說釋放被告!
要是段這麼可惡,就早點幫DPP清除毒瘤,要是你錯了就出來道歉啦!
司法是強調證據的,不要一直放話,傳真證據拿出來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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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lolic: 你再這樣他就要說他是單親媽媽! 養小孩很辛苦! 請不要霸凌!1F 11/03 11:41
→ shadeel: 689蛆蛆真的很可憐 誤國害民2F 11/03 11:41
→ lolic: 讓我們一起讓台灣變更好!而不要政治鬥爭!
然後就偷偷下庄了3F 11/03 11:41
推 angel6502: 支持告下去,他就是心虛才開始拿孩子出來擋6F 11/03 11:42
推 STi2011: 大概正在製造 你別急7F 11/03 11:43
推 Teng0615: 幹 超不爽政治鬥爭這種說法,根本就KMt在鬥人而已8F 11/03 11:43
推 dostey: 務必要堅持提告這黃檢察官,台灣有太多太多濫權檢察官9F 11/03 11:43
→ preisner: 蔡正元指責別人需要證據? 哈!10F 11/03 11:43
推 icion: 三人成虎 很多事情講多了就變真的了15F 11/03 11:44
推 dddc: kmt揍你一頓 跟人民說互毆 爽耶18F 11/03 11:44
推 fromwhere: 來去三重買碗辛苦媽媽賣的好吃豆花壓壓驚19F 11/03 11:44
推 waijr: 黃世銘違法濫權 也不是一開始就搞那麼大的 對於私法人員
的這些行為 都應該追究到底21F 11/03 11:45
→ langeo: 支那豬:新手媽媽很辛苦 幹嘛這樣追殺25F 11/03 11:46
推 Areso: 推26F 11/03 11:46
→ utamaru: 中夭電視等等又要打抱不平了29F 11/03 11:47
→ rainf: 關鍵就是傳真內容,拿出來就是一切。人母你在躲在後面講30F 11/03 11:47
→ rainf: 那麼多,傳真呢?32F 11/03 11:48
推 aquahau: 誰叫你是外省民進黨人,外省選錯邊就是災細33F 11/03 11:48
→ STi2011: KMT不敢大聲罵 DPP就可以了 快點拿證據讓我們唾棄段34F 11/03 11:48
推 ccclaz: 人家是...39F 11/03 11:49
推 dearjohn: 這次小段幹的好,讓統媒洋相盡出www40F 11/03 11:49
推 sagakey: 奴才當權了就會再養下一代的奴才,自古皆然41F 11/03 11:50
推 offish: 這件事比打朱立倫重要多了,這可能會影響立委票43F 11/03 11:51
推 jorden: KMT的司法走狗 真的很無言 沒證據 先抹黑44F 11/03 11:52
推 aadsl: 中天昨天找蔡正元去辯 超鳥的 整集跳針 直接找段不就好了?45F 11/03 11:52
→ Jimmywin: 告下去,我受不了台灣三寶了46F 11/03 11:52
→ jorden: 難道這些不適任的司法敗類 都沒退場機制?47F 11/03 11:52
→ aadsl: 可憐的中天49F 11/03 11:53
推 jsbptt: 小段真的該告下去 讓一些濫權的司法人員知所警惕51F 11/03 11:54
推 FinZero: 退一百步想,有哪個白癡會用傳真對司法關說?劇本寫的有夠爛!52F 11/03 11:54
推 gutalic: 身為檢察官 不講證據?54F 11/03 11:54
推 yoher: 國民黨的走狗56F 11/03 11:55
推 jogopass: 告吧,事情總要有個水落石出57F 11/03 11:55
→ jsbptt: 黃檢若真在意食安 去年底知道小段在處理 今年中有60天的60F 11/03 11:56
推 Whitening: 不管啦!反正檢察官有功!年底準備升官!62F 11/03 11:58
→ jsbptt: 預公告日 為何這二個時間點都不出面反對 直到選前才放炮?63F 11/03 11:58
推 PePePeace: 旺旺的媒體一直塑造那檢察官是個好媽媽好女人的形象65F 11/03 12:03
推 hrpe: 中舔每天都在護航這位檢察官 一定有鬼66F 11/03 12:03
推 euphoria01: 開始扯自己是老木時就輸一半了 擺明要搏同情的69F 11/03 12:04
推 jayclub: 身為檢察官做這種沒有證據的指控,台灣的司法真悲哀72F 11/03 12:07
推 Moratti: 可惡 政黨輪替國會一定要過半 這些抹黑走狗躲在司法後面拿他們沒辦法
檢察總長可監聽整個國會後 安全脫身爽領退休金 世界奇觀75F 11/03 12:08
推 isisss: 哈哈 看來是沒有這份傳真ㄌ78F 11/03 12:10
推 akito19: 人家新手媽媽耶 支持段爸告到底81F 11/03 12:11
推 smtp: 人家是文組的女生欸, 幹麻這樣...83F 11/03 12:12
→ rainf: 那篇文章就是把無水=工業用在推論84F 11/03 12:12
推 colenken: 段一路走來的表現有目共睹,會去信血口噴人黃檢也是醉了85F 11/03 12:13
推 biostar: 無水石膏本來就是可以鍛燒二水石膏產生,什麼一定是工業86F 11/03 12:15
→ biostar: 產生?胡說八道...古人沒工業...一樣弄得出熟石膏...89F 11/03 12:16
推 peacesb: 沒證據就說自己是女生耶 阿錯了 是自己是單親媽媽耶90F 11/03 12:17
噓 q5212: 噓91F 11/03 12:17
推 snowcoat: 就是沒證據啊你壞壞 有證據早就大圖輸出貼你辦公室了...92F 11/03 12:17
→ rainf: 文組不意外94F 11/03 12:20
推 vacawind: 689.2蛆才不管段的認真釋疑,一律打成黑的97F 11/03 12:21
推 teras: 台灣這種三寶司法人員很多,自求多福叭。99F 11/03 12:22
推 ck1215: kmt這招 這年代沒用了哭哭100F 11/03 12:22
推 BingLing: 好好的人不當 去當KMT的打手...101F 11/03 12:23
推 waijr: 人家是女生.... 哀 蠻無言的102F 11/03 12:25
推 peacesb: 樓上的傻傻不懂 挺KMT未來換他們執政就可以高升啊103F 11/03 12:25
推 gnilyu: 看統媒說,檢查管是虔誠基督徒參加社會服務就倒彈。104F 11/03 12:25
推 Oxhorn: 就是沒證據才去學老K黨放話阿 還檢察官咧 笑死人
聽到什麼媽媽 是在裝可憐博取同情嗎 噁心!105F 11/03 12:25
推 wiydluck: KMT還說袁世凱想當皇帝呢 總統都能抹黑了 立委小case107F 11/03 12:26
→ Oxhorn: 當老爸老媽的就可以胡亂說話不用負責是嗎108F 11/03 12:26
推 qppqqp: 人家他女生ㄟ正港三寶 還把他剛出生的兒子拿出來坦110F 11/03 12:31
推 peace1way: 檢查官和媽媽有什麼關係?檢查官媽媽比較辛苦厲害嗎?111F 11/03 12:32
推 sobigbird: 支持段宜康 這次檢察官的抹黑動作真的很噁心115F 11/03 12:36
推 jonahlin: 李嚴醬汁來不及做就輸了 我說那份施壓傳真呢?116F 11/03 12:37
推 fenixray: 拿媽媽、小孩、原工作有愛心出來扯真的很好笑
邏輯智商都死掉了是吧117F 11/03 12:37
推 CALLING: 每次只要有人說藍綠惡鬥 就覺得不爽 明明就KMT單方霸凌119F 11/03 12:38
推 phills13: 女檢接下來要說什麼? 政治操作還是網路80120F 11/03 12:39
推 Rayio: 推121F 11/03 12:39
推 fallen1: 支那黨專養御用司法走狗125F 11/03 12:42
噓 pcisfifa: 段錯了退出政壇 檢察官錯了 職辭啦 量姓黃的不敢啦
如果段關說 自己負起政治責任 他x的要是檢察官靠她的職126F 11/03 12:43
推 tcboy: 拜託告死她128F 11/03 12:45
→ pcisfifa: 權當政治打手 以為辭職可以了事? 不用關到漏尿喔 淦129F 11/03 12:45
推 fifi0828: 當然相信段
女檢何時出來面對?132F 11/03 12:48
噓 arrfu: 施壓傳真拿出來就一刀斃命了,黃檢134F 11/03 12:51
推 oldman052: 為何檢察官錯了辭職不負任何刑責? 醫生錯了要被告?135F 11/03 12:51
推 aq1: 支持告到這垃圾KMT打手崩潰 敢講就要敢擔136F 11/03 12:51
→ aq1: 不登報道歉 就告到她檢座待不下去 懲一警百 才能永絕後患138F 11/03 12:53
→ oldman052: 很不合理! 要是定法律有罰金及刑責 檢察官還敢這樣?139F 11/03 12:54
推 misthide: 我有看到中天的護航 用陷阱式的引導來混淆觀眾 真的很噁142F 11/03 12:54
推 PlayPtt: 檢察一體 指揮監督 是非黑白 司法解決145F 11/03 12:57
推 Zeroyeu: 黃簡不要再當打手了146F 11/03 12:58
推 lbowlbow: kmter會道歉?你哪個事件線的149F 11/03 13:02
→ s866217: 「赤化台灣代表隊」[url]http://goo.gl/td1rTr[/url]151F 11/03 13:03
→ s866217: 「同屬一中,終極統一」 [url]http://goo.gl/0S7VlH[/url]152F 11/03 13:03
→ lbowlbow: 身為一個檢查官居然扯到自己是母親……檢查官的臉被丟盡153F 11/03 13:03
推 jolycoco: 檢方自己在臉書爆料就覺得很扯了,到底怎麼考上的155F 11/03 13:04
→ LYS5566: 台灣司法官最大 其他人閉嘴 董?157F 11/03 13:06
推 newstarisme: 黃檢察官若拿不出證據就自盡吧!留在世上真的很丟人158F 11/03 13:06
推 badkidXD: 拜託快告 台灣不缺這種毫無信任度的檢察官159F 11/03 13:14
推 mkai: 所以根本拿不出證據?支持段提告160F 11/03 13:17
推 Argyris: 支持提告!釐清真相161F 11/03 13:18
→ XDD: 國民黨放話抹黑效果達到就好164F 11/03 13:22
推 jaluson: 相信小段與DPP,一定要提防kmt的不擇手段,莫忘宇昌165F 11/03 13:28
推 sagakey: 他們根本不在乎證據或真相,他們只是想搞臭你而已166F 11/03 13:28
→ kageo101: 別鬧了 檢察官本來大多是KMT的168F 11/03 13:34
推 hsf0318: 拜託快點拿證據出來打我臉169F 11/03 13:43
推 vimeo: 推170F 11/03 13:43
推 jackyu: 文組+國民黨走狗,司法毒瘤就是檢警體系,爛173F 11/03 13:50
推 Sousake: 告死滯台支那 真以為當檢察官後就可以造謠不用負責??176F 11/03 13:57
推 unreal29: 學法律的有沒有必要爛成這樣179F 11/03 14:02
推 mdkn35: 文組的人確實沒什麼邏輯 支持法律系併為二類組180F 11/03 14:03
推 BlackBass: 法院地檢署調查局法務部司法院監察院 全部都是國民黨181F 11/03 14:04
推 newgpx: 就是邏輯爛才會去支持KMT 因為理都說不通 告死一個是一個184F 11/03 14:07
推 sding: 推189F 11/03 14:19
推 jungleh: 台灣的司法人員真需要有淘汰機制190F 11/03 14:31
推 allmygod: 告阿 這件事本來就非得用司法手段證明 食安這麼大的問題191F 11/03 14:39
噓 arcanite: 所以李嚴 那個施壓傳真呢?沒有證據就是誣告!根據大清律192F 11/03 14:43
推 JacobSu: 我等著看有啥證據200F 11/03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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