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tiger911 (胖虎)標題 [新聞] 新北警穿制服到北市買春 一眼遭同事認出時間 Wed Sep 7 21:19:12 2016
1.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新北警穿制服到北市買春 一眼遭同事認出
3.完整新聞內文:
台北市南港警方昨夜在重陽路「探索」汽車旅館門口路檢時,見1名年輕辣妹形跡可疑,
上前盤查發現她剛從摩鐵「應召」出來,循線進去找買春客,現場逮獲剛洗完澡的24歲林
姓男子,由於他身著警察制服褲,一眼就被認出是警察,後查出他竟是新北市汐止警分局
橫科派出所警員,甫下班就跑到台北市來買春,警訊後依社維法裁罰林男1500元。
一開始林男未表明員警身分,但他穿著深藍色的警用制服褲及黑鞋,實在很醒目,承辦員
警狐疑問他「你是不是警察,在哪裡服務」,林男想了一下,無奈表明「學長,我是汐止
橫科所的!」南港警方依規定立刻通知汐止警分局,該分局督察組及橫科派出所長馬上趕
來玉成派出所將人領回。
警方調查,林姓員警昨晚9時許勤務結束後,接收到色情業者以LINE散播「今天美女有優
惠,可折1000-2000元」訊息,一時意亂情迷,竟與化名「瑞莎」的25歲陳姓女子,談妥
以6000元代價性交易,雙方相約北市南港區探索汽車旅館見面。
完事後,林員表示要洗澡,叫陳女先走,沒想到洗完澡正要出門,竟遇到找上門的員警,
據了解,林男警專30期畢業,未婚,他說因自己收到色情簡訊,一時好奇,意亂情迷,才
會相約見面,汐止分局也對林員身為警察人員,卻渉及性交易,以嚴重影響警譽,核予記
過2次;另與色情業者以通訊軟體聯繫,違反「警察人員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規定」部分
,核予申誡1次(合計記過2次、申誡1次),並列關懷輔導對象;林員服務單位主管考核
監督不週,也核予申誡1次。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819099
新北警穿制服到北市買春 一眼遭同事認出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台北市南港警方昨夜在重陽路「探索」汽車旅館門口路檢時,見1名年輕辣妹形跡可疑,上前盤查發現她剛從摩鐵「應召」出來,循線進去找買春客,現場逮獲剛洗完澡的24歲林姓男子,由於他身著警察制服褲,一眼就被認出是警察,後查出他竟是新北市汐止警分局橫科派出所警員,甫下班就跑到台北市來買春,警訊後依社維法裁罰林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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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kcdc: 60004F 09/07 21:20
→ mmiyamoto: 1f嫖妓 被2f撞見 慘遭5f黑蟒肛爆洩了一地5F 09/07 21:20
噓 Safin: 新北不意外6F 09/07 21:20
推 lloop: 哈哈9F 09/07 21:21
推 jyekid: 沒有 再找一個警察 兩人同行一人免費12F 09/07 21:22
推 johnpage: 警察也有需求,為何不可以。又不是跟未成年14F 09/07 21:22
推 kenro: 阿發岳父表示:15F 09/07 21:22
→ sdiaa: 不會說是來辦案 跟線民接觸~16F 09/07 21:23
推 GRJOE: 鬼父之都18F 09/07 21:25
推 kutkin: 新北肥警穿制服到北市買春19F 09/07 21:25
→ kutkin: "「學長,我是汐止橫科所的"22F 09/07 21:26
推 kenro: 買春真的還好吧,是上面的太假掰,這又沒什麼24F 09/07 21:26
→ dkl7814: 到底偽道德幾點的?25F 09/07 21:26
推 a1277034: 請問政府,單身的人沒資格有性慾嗎?26F 09/07 21:26
→ kutkin: 這篇更過分了28F 09/07 21:26
推 a856445: 我親眼看見他進妓院30F 09/07 21:27
推 KSHLO: 被坑還被自己人抓 白吃XDD32F 09/07 21:27
推 ismydear: 又不是沒付錢 有什麼好抓的37F 09/07 21:29
推 netio: 看吧 那個男人不嫖妓的?38F 09/07 21:30
→ tfe60: 搞自己人績效不知道有沒有加分39F 09/07 21:30
→ dWoWb: 600040F 09/07 21:31
推 GRDII: 幫QQ 那個警察一定很帥41F 09/07 21:31
推 leron: 新北不意外43F 09/07 21:31
推 fj73309: 其實人都有性慾,這人沒家室正當職業,又不是逼迫施毒逼性交,之前都很希望弟兄出去買春,適當的洩慾,換來的身46F 09/07 21:33
推 minipc: 6000+1500=7500 還要再加摩鐵休息費 快一萬了50F 09/07 21:37
→ qwqwaas: 抓這個真的是很無聊 還毀了人一生51F 09/07 21:37
推 error123: 重罰1500,申誡一支,不知其他嫖客有無這待遇54F 09/07 21:41
推 slimu0001: 警察喔,葉毓蘭要不要出來發聲一下啊55F 09/07 21:42
推 aiguo: 警察也是人啊57F 09/07 21:43
推 oxkay: 30期也服務快三年了59F 09/07 21:45
推 Vassili242: 蠢到炸,本來罰款1500而已,承認幹嘛 白癡60F 09/07 21:46
→ fallheart: 好猛哦,只憑說詞就可以罰( ̄▽ ̄)64F 09/07 21:49
推 DUKEYANG: 說真的還蠻倒楣的 不偷不搶67F 09/07 21:52
→ a5648183: 叫雞好過用職權逼姦那種的吧69F 09/07 22:02
推 jilily: 穿制服去也太白痴了....75F 09/07 22:23
推 jeans520: 照這樣下去,沒個萬年單身漢起義,專區是射不出來的76F 09/07 22:24
推 s92228: 看這個性壓抑的社會以後會怎麼毀滅77F 09/07 22:25
→ eemail: 警察感嘆 "不知道現在年輕人在想什" 報導一定有這句吧78F 09/07 22:27
推 Crazyfire: 算了 警察也是人 只是好歹也不要穿制服褲啊XDD81F 09/07 22:39
推 j3: 什麼年代了還罰84F 09/07 22:52
→ Ai: 不僅罰 還公佈姓名單位給記者 別篇連照片都出來 他
大概永遠翻不了身 也沒臉見人囉85F 09/07 22:53
子緊擁迷途發臭爸 所長思父紅眼眶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阿爸!最近好嗎?」新北市汐止警分局橫科派出所所長王國維今天有感而發,打電話問候許久不見的父親,因為他看到了一幅感人景象。橫科所今日凌晨接獲通報,指出轄內國興街有一名老翁疑似失智,徘徊街頭多時,渾身發出尿騷味與汗臭,請警方協助。警員許家豪、林思廷到場了解,發現老翁語焉不詳,無法清楚表達,便帶回警所先 ...
噓 Fly17: 生理需求沒啥不好 But穿制服真的太唱邱了89F 09/07 23:09
噓 sincere77: 所以性交易專區生出來了沒?大法官說不違法的事也要罰90F 09/07 23:11
推 ura1210: 不是都有性交易自治條例了嗎
台灣為啥還沒有聽過合法嫖妓93F 09/07 23:21
推 SHIU0315: ...............96F 09/07 23:28
推 v22333: 我猜標題殺人 因為內文只寫到褲子黑鞋 應該不會有穿著整身制服去買春 還有小姐敢接的XD97F 09/07 23:35
推 xoox123: 不用關還補島直接送R20比較快99F 09/07 23:43
推 kevin8203: 如果你幹過的人她亂交嫖過做過你會怎樣? 如果合法不就會有人會去 散播 幹 真多破瑙熱澀100F 09/07 23:45
噓 pisser: 主管雖洨104F 09/08 00:10
推 lariat: 六千 ...105F 09/08 00:18
推 WEIKUNG: 當警察還付錢 難怪被學長抓106F 09/08 00:19
推 takeKaNa: 一定是新警察,如果是老警察連錢都不用付109F 09/08 00:49
推 mochi79726: 6K不是高中-大學之間我覺得太貴惹 自己人何必惹110F 09/08 01:13
推 z26456888: 亂下標題,是穿制服褲和和鞋,又沒有穿制服上衣,沒接觸警察相關工作,這樣穿根本不會知道這人是警察。114F 09/08 02:36
噓 downgoon: 抓到的分局為了發新聞見獵心喜 花錢喝茶過份嗎?
公布只是行政罰當事人職業服務單位姓名的更過分吧118F 09/08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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