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說到腦羞也太可笑…
G大,算了啦! 跟他們說也是浪費口舌,反正DDP說什麼他們都會贊成啦。
另外,你不去檢討慣老闆反而怪員工? 你輔大夏林清弟子喔? 這麼會檢討受害者?
你外出被酒駕撞到,我來怪你為什麼要外出勒? 酒駕撞不到你他會從其他補回來啊。
以前放假但這十幾年來變成只紀念不放假的原因是勞基法的工時計算方式改變了,
而造成資方自行將這七天國定假日變成不放假,但這還是你及其他勞工的假。
如今對於工時又做了調整,那以前借給資方的現在就是要還回來啊,很難懂嗎?
腦袋不用到很聰明也應該會懂吧?
有人沒受惠就要爭取假的人負責? 那反之,有受惠的話你要負責嗎?
全台灣有一個人沒受惠就不算受惠? 還是你認為整體比例要到多少才到你的標準?
至少可以肯定的是,如果這七天假放假,那原有周休二日的人的工時可以減少,
第二,如果公司還是要你加班,那依法需給予加班費或補休。
如果照原本就是上班的人的標準來看,除了一樣的上班外,還可多得到一天假或是加班費,
那請問你:這是不是受惠?
講這種國小生吵架的內容就不要浪費網路資源,
你要說服大家:沒有很多人受惠或是沒多少人支持就請拿出數據拿出資料來佐證,
DDP公聽會一次都沒開還敢說有大多數認同?
我知道是用大多數立委保護主席台以一分鐘強硬送審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