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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dy90498
(楓情)
標題
Re: [新聞] 轉運站偷翻行李 男拒盤查大罵辱警
時間
Thu Oct 20 03:12:13 2016
我一直覺得這一段有很嚴重的邏輯矛盾
※ 引述《justin531xx (吉他手 喵喵)》之銘言:
: 遭盤查男子:「我心情不爽呀!你這樣銬我。」
這一句的意思是說
因為警察先銬ott
所以ott心情不爽
: 承辦員警:「心情不爽就可以這樣罵我們嗎?」
: 遭盤查男子:「那你為什麼要銬我?」
這一段是說
因為ott心情不好 所以罵警察 所以警察才銬他
所以兩段完全矛盾啊
基本上這個看起來是記者直接擷取對話
也就是說 警察跟ott其中一方有人說謊
所以到底是先銬才罵
還是先罵才銬呢?
然而這邊很重要的一個點是
上銬這個動作已經限縮人身自由了
所以一定要有十足的理由
如果ott是因為先銬被激怒才罵
那很明顯是警察濫權
因為被上銬一定要有理由
如果反過來 先罵才銬
那基本上警察應該連被起訴的機會都沒有才對
: 承辦員警:「你罵我們呀!妨礙公務、侮辱警察。」
這一句警察空口說白話 反正警察執勤時全程都得錄影
到時候看影片就知道 不過如果拿不出來那我就要相信ott沒有罵囉
畢竟警方全程錄影是工作的一環
要說沒錄到應該是不太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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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新聞] 轉運站偷翻行李 男拒盤查大罵辱警
10-20 02:50
justin531xx.
Re: [新聞] 轉運站偷翻行李 男拒盤查大罵辱警
10-20 03:12
andy90498
推
clark2644
: 那段剛好沒有窩 。
1F 10/20 03:13
哪段??
啊對了 完全忘記一點
既然記者是擷取對話 那怎沒擷取到ott罵警察那一段!?
多了一個疑點
ott真的有罵警察??
※ 編輯: andy90498 (101.12.23.185), 10/20/2016 03:15:02
推
iamhm
: 有沒有錄到不知道 剛剛新聞播出來是沒有那段的
2F 10/20 03:14
推
ymx3xc
: 你可以A OTT的文 他是說買車票 然後警察要盤查他
警察口氣不好 所以OTT不願配合 之後被上手銬
3F 10/20 03:14
→
ThreekRoger
: ott是誰
5F 10/20 03:15
→
ymx3xc
: 但實際怎樣 等OTT說明 或警察出示影片吧
6F 10/20 03:15
推
clark2644
: 沒啦 我在模擬鴿子說話
7F 10/20 03:15
噓
ameko34
: 不然ott會說我翻行李打算偷東西,當然避重就輕只說對自己
8F 10/20 03:18
→
ymx3xc
: 然後新聞還有寫到 OTT有在翻行李(翻自己還是別人的?)
9F 10/20 03:18
→
ameko34
: 有利
10F 10/20 03:18
推
a3899200
: 我覺得因該有罵 不然這麼大動作沒道理
11F 10/20 03:18
→
ying02
: 如果是濫權的話 警方的影像會剛好遺失的放心吧
12F 10/20 03:19
推
justin531xx
: 這段其實我也有發現,怪怪的,先銬才罵跟罵完才銬決
定警察死還是ott死
13F 10/20 03:19
→
ymx3xc
: 因為如果是翻別人的行李 警察直接抓走就好 不用說那麼多
可是影片狀況跟對話不太像啊 所以怪怪的~
15F 10/20 03:19
整起事件真的很奇怪
因為如果警察有看到ott在翻人家的行李
那就是現行犯
根本也不用盤查可以直接逮捕
但是既然警察沒用現行犯這個理由表示警察也沒看到ott翻別人的行李
所以應該是用盤查這個理由才對
可是在新聞上卻咬定ott是亂翻別人行李的重大嫌疑人??
有就有 沒有就沒有不是嗎…
→
jerrylin
: 當然是先盤查啊 直接抓刁民就更有理由靠盃了
17F 10/20 03:22
※ 編輯: andy90498 (101.12.23.185), 10/20/2016 03:26:01
推
iamhm
: 當然是翻自己的吧...翻別人的早就竊盜罪 還跟你爭辱罵
18F 10/20 03:22
推
a3899200
: 覺得警方沒那麼閒去亂扣人 現在是只要有手機人人都是記
19F 10/20 03:22
→
jerrylin
: 飆車逃逸的現行犯都要先警告了
20F 10/20 03:22
→
a3899200
: 者的時代 亂濫權會鬧很大的 警方應該也知道
21F 10/20 03:22
推
watashiD
: 警察也想要靠起爭議把他帶走?
22F 10/20 03:24
→
iamhm
: 現在重點是有沒有罵人的影片啊 新聞上看到都是後續的了
23F 10/20 03:24
→
zainc
: 當事人的發文要先存疑阿,2方都會挑有利的部份講,不過警察
24F 10/20 03:25
推
justin531xx
:
https://goo.gl/x9XFqb
影片有對話
25F 10/20 03:26
→
zainc
: 不會沒事攔人盤查,都是看你形跡可疑才會上前盤查,我2次被
26F 10/20 03:26
→
justin531xx
: ott說你為什麼要銬我,我買個票而已為什麼要銬我,記
者寫的感覺有少
27F 10/20 03:26
→
zainc
: 盤查的經驗一次是跟三兩好友半夜1點在巷弄樓梯口坐在機車
29F 10/20 03:27
→
ymx3xc
: 這篇新聞標題是"轉運站偷翻行李" 偷翻 通常指翻別人的吧?
30F 10/20 03:28
→
zainc
: 上聊天一次是半夜騎車買消夜瞄警察一眼後加速騎走警察追上
31F 10/20 03:28
推
killerchi
: 你用新聞內容討論邏輯喔 太看得起記者了吧…
32F 10/20 03:29
→
zainc
: 來,我自己也都覺得那當下情況很可疑被盤問很正常
我也都配合拿出身分證警察也沒多刁難就走了
33F 10/20 03:29
噓
LeoChang84
: 這護航立場也太明顯了吧...
35F 10/20 03:31
推
silverair
: 如果是翻自己的,記者下這種標題可以吉了
36F 10/20 03:31
→
ymx3xc
: 所以整件事很奇怪 很像是"偷"翻自己行李 OTT不願配合盤查
接著OTT大鬧 之後警察依妨礙公務上銬
37F 10/20 03:31
http://i.imgur.com/Gcymk6O.jpg
ott最後上線是7點半左右
然後他在他的文章推文也寫到
手機先被拿走 然後還他
不知道有沒有再被拿走第二次???
印象中手機不能拿走吧
1沒有攻擊性
2不是犯罪工具
ott既然第一時間發文到ptt就是希望能讓鄉民幫他
可是他沒把事情說清楚之前就沒再上線了
請問一下 收走手機是合法的嗎?
※ 編輯: andy90498 (101.12.23.185), 10/20/2016 03:39:25
推
sharkimage
: 印象也是拿走手機不合法
39F 10/20 03:40
→
ymx3xc
: ott最後一句推文是 "ott: 我打給高嘉瑜珠"
真相到底是如何 等白天後應該就會知道了
40F 10/20 03:43
推
pantw
: 其實直接打警察比較滑算喔~都是判罰金而已,打的比較爽!
42F 10/20 04:42
推
uruzu007
: 幫高調
43F 10/20 04:52
推
ims531
: 可憐阿伯 出門時沒想到翻個行李也會出事
今天是他 明天可能是我爸 我爸也是沒做錯就不跪下的人
44F 10/20 05:03
推
webptt
: 如果是自己行李,怎麼不嗆聲我翻自己行李有罪嗎?
不嗆聲行李是我的,一直喊救命,很奇怪?
46F 10/20 05:53
推
howardhope
: 媒體不是最愛播消音的髒話片段嗎 怎麼這次不剪出來
48F 10/20 06:45
→
andylow
: 台灣沒有任何規定警察在執行警察職權或逮捕扣押一定要錄
影,目前只有受理報案跟製作詢問筆錄有,不過為了證據保
全,實務上部分警察還是會錄影
49F 10/20 06:52
→
oxkay
: 沒有“得”全程錄影…根本沒有這規定好嗎
52F 10/20 07:08
→
flare5566
: 不然你證明是自己的行李啊 鬼話連篇耶
53F 10/20 07:21
推
reppoc
: 不嗆行李是我的不奇怪,警察如果只是直接來盤查,一般人
是不會聯想到是因為自己翻了行李,才被查的,前提是翻自
己的行李
54F 10/20 07:24
→
sampsonhugh
…
→
sampsonhugh
: 有任何意見,歡迎來寫信。 https://goo.gl/evVAH2
57F 10/20 07:53
噓
cuteyy
: 既定立場
58F 10/20 08:00
噓
IceCococaca
: 兩造我都不認識,但是你的立場我很肯定 ㄏ
59F 10/20 08:25
--
→
kevinmeng
台灣 10-20 08:37
為什麼沒收手機不合法?
好奇怪的邏輯
今天如果是毒販在路上被抓,明明知道毒品證據在家,還讓他打電話回家讓同夥沖掉,你還覺得不能沒收手機嗎?所以已經被抓的嫌疑犯,打電話要申請很正常啊!
→
erisiss0
日本 10-20 09:00
不合法阿,不讓你叫律師就是不合法。
→
erisiss0
日本 10-20 09:01
而且你的假設根本和題目不合。被盤查為啥要把手機給人看?
沒有犯罪可能怎可以隨便逮捕。毒販已經是現行犯當然
→
kevinmeng
台灣 10-20 09:34
我是回應樓主37樓中的留言,40樓也有說到已經聯絡高嘉瑜珠了,樓上在瞎起鬨什麼?
今天是已經被認定嫌疑犯被逮捕,並上銬,先不管被逮捕是否應該。在規定上面已經被逮捕,就是該沒收手機。而且也有讓他用手機聯絡律師啊,不然你認為他都已經上銬還有辦法上來發文嗎?
就是用完了,才又沒收了,很難懂嗎?
沒有明確犯罪事實之前本來也可以逮捕,但沒有定罪,所以才叫[嫌疑犯],如果這個逮捕違反警方規定,自然無罪釋放以外,還能反告警方,除了名譽受損上還能要求國賠。
還是說連嫌疑犯都不能逮捕?
→
suegengen
台灣 10-20 09:39
影片影片~完整影片!別讓片段的影片失去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