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wuayi (很恐怖不要問)標題 [FB] 李正皓 柯文哲vs麵包師傅 查稅雙重標準時間 Tue Nov 1 15:29:36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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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子之茅攻子之盾可說是打臉最佳工具
李正皓援引呂秋遠2014年聲援柯文哲的文章告訴你國稅局查稅沒那麼簡單,當時覺醒公民
一片叫好,如今時空錯置主角換成無辜的麵包師傅,李正皓希望覺醒公民標準應一致唾棄
民進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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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檢舉逃漏稅很簡單嗎?一點都不簡單。根據「各級稽徵機關處理違章漏稅及檢舉案件作
業要點規定」第十三條的規定,「檢舉人向稽徵機關檢舉案件時,稽徵機關應注意查明左
列事項:(一)檢舉人姓名及住址。 (二)被檢舉者之姓名及地址,如係公司或商號,其名
稱、負責人姓名及營業地址。 (三)所檢舉違章漏稅之事實及可供偵查之資料與線索。 (
四)以言詞檢舉之案件,稽徵機關應將檢舉之事實作成筆錄,經向檢舉人朗讀或使其閱覽
,確認其內容無誤後由其簽名或蓋章。」
簡單來說,就是要提供檢舉人跟被檢舉人的真實姓名,還要提供「事實」與「可供偵查之
資料與線索」。有沒有可供偵查之資料?如果依高雄市國稅局的說法,「高雄市國稅局10
月27日接獲民眾電子郵件匿名檢舉,指稱黃士福在鳳山一處地點賣麵包但未辦理營業登記
,涉嫌逃漏稅。」依照國稅局的說法,那麼這件事情應該就比較類似是某個檢舉人電子郵
件匿名檢舉,要國稅局去查。
一般而言,國稅局會不會因為電子郵件匿名檢舉以後就去查?當然不會,因為這涉及到逃
漏稅檢舉獎金的分配,檢舉逃漏稅是有獎金的。如果我認為郭台銘逃漏稅,我就電子郵件
匿名檢舉到國稅局,那麼國稅局會怎麼做呢?這是可想而知的。我根本不知道人家有沒有
逃漏稅,看到黑影就開槍,接著想要分獎金,賺錢有這麼容易嗎?
再來,根據同辦法第16條的規定,「檢舉書應詳予查核其是否具備第十三點所規定之事實
,如經調查不實者,應通知檢舉人限期補正或提供新事證,逾期不提供者,或認無調查必
要者,得免議存查,並將決定及理由告知檢舉人。」;至於第17條則是說,「稽查人員執
行任務前,應蒐集有關資料,分析研究實地稽查時可能發生之情況及處理方法,必要時並
得訪問或約請檢舉人說明詳情,再行著手稽查。」
意思就是說,接到檢舉以後,第一步要先問「檢舉人」,不是去問違章人,到底這些事實
是不是存在?如果證據不夠,檢舉人要繼續補正,如果沒補正,或者根本就是風聞言事,
那麼可以直接免議存查,根本沒有下一步。況且要執行任務前,還要請檢舉人再來說明詳
情,才能著手稽查。
10月27日接獲檢舉,10月31日就可以發文,根據16條與17條的規定,國稅局要如何解釋?
看起來,國稅局動作這麼快,就是因為檢舉人提供了匿名舉報以外的證據,也已經查核屬
實,但如果有匿名舉報以外的證據,那麼直接給地檢署不就一槍斃命?高雄國稅局敢不敢
公佈完整檢舉證據?若不敢,是不是高雄國稅局違法辦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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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承認,我的法學素養沒有這麼好,上述文章
引用呂秋遠律師於2014年10月8日刊登至
蘋果日報的文章( goo.gl/mdvGXv ),我只改了幾個關鍵字。
該文章時空背景是
柯文哲競選臺北市長時被國稅局查稅後呂秋遠律師為其所寫的護航文,
當時網路對於呂秋遠的文章一片較好,並且稱國稅局是國民黨的「打手」、「爪牙」。
諷刺的是在政黨輪替之後,換高雄的麵包師傅被國稅局查稅了,與柯文哲當時的狀況一模
一樣:均是在有「民眾」檢舉的狀況後,國稅局宛如民進黨的「打手」、「爪牙」一般「
迅速」啟動查稅程序。
我要求不多,只希望覺醒公民能標準一致,用當時護航柯文哲的力量一起唾棄民進黨,僅
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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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wuayi (116.106.15.122), 11/01/2016 15:32:33
推 egg781: 民進黨已經被唾棄了不是嗎3F 11/01 15:31
噓 Westzone: 這甚麼鳥文章..人家檢舉事項都列出來了..沒營業登記證8F 11/01 15:32
噓 bob120400: dpp的確是令人失望 但也輪不到垃圾kmt來罵11F 11/01 15:33
噓 oiu368: 被黨內無名氏打趴的過氣咖12F 11/01 15:33
→ asstitle: 國稅局查店家比查個人更勤勞不是常識嗎15F 11/01 15:34
噓 kinnsan: 查沒有營業登記的店家拿來跟個人比....18F 11/01 15:34
噓 d147258: 你又知道人家證據不足了,人一藍腦就殘19F 11/01 15:34
→ mayjan …
→ mayjan: 這不是藍狗20F 11/01 15:34
→ cdmlin: 名片跟營業登記一比對就知了21F 11/01 15:34
→ kuninaka: 李正皓就直接說他有沒有營業登記證嘛23F 11/01 15:35
噓 j53815102: 查完再來發了 後面褲子被沖走不好看24F 11/01 15:35
→ emou: 連公子表示25F 11/01 15:35
→ pppyy: kmt還敢講對柯p做的事啊 果然又來神救援了26F 11/01 15:36
→ chyou2003: 呵,差多了,不過OO的大腦無法思考太複雜的事,所以...27F 11/01 15:36
噓 impact999: 哪來的覺醒公民 這貨用詞譁眾取寵而已28F 11/01 15:36
噓 Whitening: 大概等下lolxxx也要接力發文了!!29F 11/01 15:36
噓 diskdie7045: 有名片你覺得就有營業登記?腦睡老年真的有病
那時挺柯是因為阿文都沒事好嗎!這貨搞笑?30F 11/01 15:36
推 ienari: 性愛影片勒?32F 11/01 15:37
噓 deepdish: 還來刷存在感阿 先想想自己是被誰黑掉吧XD35F 11/01 15:38
推 foxtse: 綠吱開出來護航ㄚ36F 11/01 15:38
噓 peterw: 之前就有版友說他去具名檢舉了,鴿子封包?38F 11/01 15:39
噓 houting: 笑惹 意思是當初狂嗆柯的9.2們是不是都該切腹~?40F 11/01 15:40
→ upup429: 有一天那些影片會自然消失42F 11/01 15:40
噓 xul327: 皓皓打球 臉你帶。43F 11/01 15:42
噓 MrLi: 柯又沒開店被查比較莫名吧45F 11/01 15:42
→ DDshow: 營業登記 可以上網查47F 11/01 15:44
噓 Kazuma0332: KMTer繼續哭哭吧,老實說無妨,台灣人讓DPP完全執政就是要把你們滯台支那人掃進歷史的餘燼中的,哈哈...48F 11/01 15:44
噓 oxiz: 亂類比 廢52F 11/01 15:48
→ VOLK11: 就拍張照片被鬥阿
有人還可替dpp護航,難看54F 11/01 15:49
噓 fallen1: 未經同意偷拍的賤畜行為 還有低能護航 真可笑XDDDDDDDD56F 11/01 15:54
噓 swgun: 林森戰酒店58F 11/01 15:58
推 AMD640: 綠吱護航 不留餘力60F 11/01 16:06
噓 Zeroyeu: 黨工一片悲憤 笑死我了62F 11/01 16:28
噓 umano: 正皓正皓難波萬64F 11/01 16:42
噓 anendfox: 很難嗎?勞保都不保足額的老闆一大堆從kmt時期就開始了65F 11/01 16:46
噓 see00797: 說他台大醬料你還真以為他開料理店阿67F 11/01 17:15
推 hosen: 一堆垃圾綠黨工,可恥68F 11/01 17:20
噓 DJSHD2: 求影片檔(敲碗)69F 11/01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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