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z770808 (z爸)標題 [新聞] 她隨手拿了1元塑膠袋 代價竟是2千元時間 Sun Nov 6 15:00:44 2016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她隨手拿了1元塑膠袋 代價竟是2千元
3.完整新聞內文:
家住新北市的郭姓婦人,今年5月在饒河夜市採買了一堆商品後,因沒有手可以再拿東西
,見到店家門口掛著紅白塑膠袋,就隨手拿了1個將手中的物品放入袋中,店家見到後質
問郭婦為何隨意取用,沒想到郭婦不認為自己有錯,雙方吵了起來,店家因此控告郭婦涉
嫌竊盜,法官認為塑膠袋雖然僅值1元,但仍是他人財務,不可隨意取用,但考量郭婦事
後坦承犯行並與店家達成和解,因此以竊盜罪判她罰金2000元,緩刑2年。
今年5月26日晚間21時許,55歲的郭姓婦人與家人前往台北市饒河夜市逛街,美食、好康
物品一堆的饒河夜市,讓郭婦買得滿滿2手皆是,郭婦因拿不動、也不好拿,在經過一家
店家前看到門口掛著紅白相間的便宜塑膠袋,心想這家店以前也曾光顧過,拿一個來用應
該沒有問題,就上前隨手取了一個,拿來裝自己的東西。
就在郭婦開心的裝著物品時,被店家發現,追上前質問郭婦為何沒有經過他們的同意,就
隨意取用他們的塑膠袋,沒想到郭婦不僅不道歉,還自認沒錯的與店員吵了起來,店家憤
而報警,警方訊後依竊盜罪移送法辦,由於雙方和解不成,郭婦最後被依竊盜罪起訴。
直到法院開庭審理時,郭婦才認罪並向店家道歉認錯,雙方因而達成和解,法官認為,郭
婦為了貪圖自己的方便,隨手竊取店家價值僅1元的塑膠袋,欠缺尊重他人財產權的法治
觀念,但考量郭婦坦承犯行、又與店家和解、獲得諒解,因此判她罰金2000元,緩刑2年
。
有網友看完新聞後認為:「重點是婦人不認錯才會這樣吧!不尊重店家。」也有網友指:
「伸手不打笑臉人,妳今天態度好我想店家不會跟妳計較哪一個塑膠袋。」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goo.gl/G1MB0R
5.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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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altw: 經濟學人?哈 原來加上這四個字 連人名都沒有的就變權威了我也是經濟學人 我權威嗎
台日韓新某經濟學家=全世界=權威
知道啊 經濟學人是英國一個小報啊 就是故意留梗啊
本來就是酸這個野雞雜誌有沒有權威性 你還較真上了XD
《經濟學人》,創刊自1843年,發行量每周120萬份。2002年時營業額為2.27億英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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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lolic: 三寶1F 11/06 15:01
推 Bokolo: 2000,賺到了2F 11/06 15:01
噓 nurais1127: 檢察官不是遇到這種都直接微罪不舉直接不上訴嗎3F 11/06 15:02
推 Nagato: XDDDDDDDDDD4F 11/06 15:02
推 mowru: 有點早6F 11/06 15:03
推 liaon98: 竊盜罪 所以有前科了?11F 11/06 15:05
→ potionx: 一元的東西也不和解 真的是不懂在想什麼12F 11/06 15:05
推 nzxc: 死三寶該罰 幹你娘13F 11/06 15:06
推 iamgaylan: 為啥會起訴啊 有沒有鍵盤檢察官解釋一下14F 11/06 15:06
→ theeht: 白癡 連道歉都不會 2000實在太少15F 11/06 15:07
推 liaon98: 那連結下面的留言 還有人說店家惡劣XDDDD17F 11/06 15:07
推 emperor: 緩刑2年??? 一堆的罪有罰到2000倍嗎18F 11/06 15:08
推 Xras: 死不認錯,怎麼可能給你微罪不起訴…19F 11/06 15:08
推 pigofwind: 老實說我覺得會被起訴可能跟開偵查庭的時候的態度有關26F 11/06 15:14
推 c8: 欠吉 就是要被吉一次才會乖27F 11/06 15:14
→ pigofwind: 不然這種一般來說應該是會微罪不起訴的...28F 11/06 15:15
推 doctor75: 一元塑膠袋平常有開發票嗎?30F 11/06 15:16
推 qazieru: 那個講店家惡劣的果然同樣是三寶....31F 11/06 15:17
→ hkcdc: 3寶偷東西34F 11/06 15:19
推 zuzuk: 呵呵繼續理所當然吧,總有天踢到鐵板36F 11/06 15:21
推 koster: 微罪不舉的前提是認罪 認罪後通常就職權不起訴了39F 11/06 15:23
推 Andosinjo: 怎麼有人怪店家?開偵查庭時,檢察官也會看好嗎!42F 11/06 15:32
→ ming0q: 哈哈北七 道歉了事的東西44F 11/06 15:35
噓 jardon: 和解 緩刑過後就沒前科了45F 11/06 15:38
推 Niubert: 店家應該記恨很久了。51F 11/06 15:43
推 lyrics920: 看吧,台灣引以為傲的人情味,造就了方便當隨便的三寶53F 11/06 15:52
→ PSO: 現在老人都這樣阿,以前長輩教要袋子都要先問過,基本上大部分店家都會給(除了超商)
之前做超商也是看到想說只有一塊就幫忙付了送人帶走,不過看態度啦
現在有些老人什麼免費都要拿,發票也要多開,拿去做三小自己去想吧,遇到這種依老賣老的誰想給袋子阿,放屁54F 11/06 15:58
推 jardon: 蠻浪費司法資源65F 11/06 16:19
推 lkrichard: 一定很凹,不然店家不會想去吵這一塊錢66F 11/06 16:20
推 JHGF2468A: 我也來擺些塑膠袋,這投資報酬率好高啊67F 11/06 16:20
→ nakaru: 法官不食人間煙火68F 11/06 16:20
推 jardon: 當下認錯可能就沒事了 愛嘴硬
法官這樣也被批?什麼雕民阿70F 11/06 16:22
推 judogirl: 好歹問一下或是意思一下買個小東西吧 這樣做就是偷竊啊72F 11/06 16:32
推 billybbb: 店家把塑膠袋放門口不是本來就是要給顧客自取嗎 ?很多店都這樣不是嗎@@?76F 11/06 16:50
→ nakaru: 這審判庭連可罰違法性都忘了
簡單說就是法匠化78F 11/06 16:51
→ jay0215: 愛貪小便宜的台灣人 不意外81F 11/06 16:58
推 vvrr: 是給顧客自取沒錯。可是這篇他是拿別攤的
只看第一段上色部份真的會誤解。第二段比較清楚85F 11/06 17:06
→ Fireya: 是給顧客自取 不是送給路人隨便拿啊87F 11/06 17:34
→ boards: 和解就緩刑
條件不知為何88F 11/06 17:49
噓 genovis: 新北人拜託不要再來台北亂了好不好?90F 11/06 18:00
→ GAtely: 這某程度就是侵犯了別人的領域,不是錢或小東西的問題91F 11/06 18:05
推 SHIU0315: ....................92F 11/06 18:22
→ fff0722: 真的有些人會這樣擅自拿店家的東西都不問的= =93F 11/06 18:26
→ eemail: 不長眼 就道歉一下 看多少錢 硬要跟人吵94F 11/06 18:30
→ luoren: 講2000哪有賺 花時間成本打官司應該要求2萬才有賺96F 11/06 19:06
推 Henry: 三寶小偷101F 11/06 21:28
推 beefer6282: 只有我注意到簽名檔嗎 不知道那是啥先估狗一下很困難嗎xdd103F 11/06 22:30
推 t88652: 如果客氣詢問就沒事惹105F 11/07 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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