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capsspac (上鎖的房間)標題 [爆卦] 台南地院踹共了 回應賴神市長的質疑時間 Sun Nov 27 10:16:04 2016
台南地院針對賴神質疑維冠案的回應
我看媒體都還沒發樓到 就先放上來囉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0BzeuKQ1ujsAdMTVsV3hEVXNhR3c/view
有關報載賴清德市長在網路直播時指稱維冠案法官的判決
結果與社會大眾、受災戶期待差太多,地方法院法官應該
出面說明判決理由、判決依據,才能符合社會期待等情,
本院澄清說明如下:
1、 按法院裁判的範圍,僅能在代表國家追訴犯罪的檢察
官起訴的範圍內為之;而罪刑法定原則,乃國家刑罰
權行使的準則,均係法院依法裁判的根據,亦為民主
法治的基本精神。以上均為民主法治國家,為保護人
權,堅不可摧、必須嚴守的核心價值。
2、 本院受理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起訴維冠建
商林明輝等人之罪嫌,僅及於業務過失致死等罪嫌,
本院僅能就此進行審理裁判。而從一重論斷之業務過
失致死罪,其法定最重刑度為五年有期徒刑及併科新
臺幣九萬元罰金,法官審酌本案情節,已依法量處業
務過失致死罪之法定最重刑,雖亦認眾多被害人及家
屬身心巨創,即便量處上述法定最重之刑,猶嫌不足
,亦僅得透過人民的聲音,督促立法機關修改相關規
範或提高刑度,尚不得自行任意添加刑罰,否則即違
背罪刑法定原則,而非法治之國家。
3、
人民有知法守法之義務,國家之公務員更應如此,賴
清德市長身為直轄市長,曾任國大代表、四屆立法委
員,對於上開業務過失罪之法律規定適用,理應有正
確之認識,其若認原有法定刑度尚有不足,亦不乏提
案修法之機會,竟猶忽視國家刑罰法律之規定,恣意
對本院之裁判為毫無法治意識、無理的批評,本院對
此甚感遺憾,特發新聞稿予以澄清,以正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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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腫腫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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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70.65.200
※ 文章代碼(AID): #1OEa8CUv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0213004.A.7B9.html
→ gogobar …
噓 gogobar: 台南鄉親的優質選擇,吃屎市長不意外4F 11/27 10:17
→ stewartqq: 0.0/六星市長:我是醫生出身的啦!5F 11/27 10:17
→ lolic: 賴清德平常不抓違法廠商現在才在演7F 11/27 10:17
→ dearjohn: 再次證明市長影響不了法院判決 www 李全教哭哭唷XD8F 11/27 10:18
推 z7993383: 敢在台南罵賴神,想被批鬥嗎10F 11/27 10:18
推 pinkowa: 一堆法改修不修 連同婚都比他大聲11F 11/27 10:18
→ CYL009: 臺南地院地方政府管的到嗎?12F 11/27 10:18
→ wondtty: 黃國昌呢? 還再追kmt嗎? 立個有效的法來看看好嗎?13F 11/27 10:19
推 batt0909: 翻譯:你怎麼不修法改罰責啊,法律規定就樣14F 11/27 10:19
推 duvw: 台灣人有一群人非常嚮往人治啊,嘴巴又一直民主,超錯亂的15F 11/27 10:19
→ w3160828: 賴清德是超越憲法的男人,說判多久就多久,法官該乖乖吞18F 11/27 10:19
→ CREA …
推 CREA: 新潮流就是垃圾中的垃圾19F 11/27 10:19
噓 Ayreon: 臉被打得不要不要的 根本舉球手21F 11/27 10:20
噓 Alphaz: 真的很蠢 不找立法的靠杯找法院23F 11/27 10:20
推 kerodo: 四屆立委喔。。。是在睡覺24F 11/27 10:20
※ 編輯: capsspac (111.70.65.200), 11/27/2016 10:21:52
→ Alphaz: 賴當市長多久了還不知道? 同黨的就不敢放炮喔?25F 11/27 10:20
→ duvw: 賴清德也沒什麼錯啊,想當初有學生證的就可以釋憲了26F 11/27 10:21
推 batt0909: 法官作出超過法定的處罰會出事的好嗎,賴在蠢啥29F 11/27 10:21
噓 sionxp: 有種轉發給。賴清德fb看30F 11/27 10:21
推 henry6715: 賴神臉真腫。翻譯:賴神有沒有唸書喇31F 11/27 10:21
→ ej2000 …
→ ej2000: 啪啪啪 賴神問童 作秀冠軍 UCCU32F 11/27 10:21
→ duvw: 民粹、公審就是臺灣人最愛的口味33F 11/27 10:22
→ wondtty: 翻譯第三點,已當過立法委員,卻連法都不懂,擺明著程度實在是...34F 11/27 10:22
→ duvw: 民粹、公審就是臺灣人最愛的口味36F 11/27 10:22
推 AAAdolph: 立法怠惰啊,法官也只能這麼判了37F 11/27 10:22
推 ToToRoTW: 沒辦法,台灣就是喜歡刑逼民,賠錢不夠還要關到死38F 11/27 10:23
推 laal: 賴皇:朕出口成憲,言出法隨~39F 11/27 10:23
→ CYL009: 證明南部吱吱跟KMT差不多嘛 都喜歡人治40F 11/27 10:23
推 lunaX19: 講的話 不如行動有用 一個黨政要員卻不會要求修法...43F 11/27 10:26
推 peter724: 快修法吧!立法委員們別再睡覺了(誤)~~~44F 11/27 10:27
噓 fish10241: 鬼父都做一次算一次了,這個一次殺上百人不會一個人算5年?45F 11/27 10:27
→ mij: 立法委員喔 不期不待 吵一吵又妥協了49F 11/27 10:28
推 duvw: 台灣有一群每天把民主掛在嘴邊又非常嚮往人治的人。50F 11/27 10:28
→ duvw: 國昌肯亞法律翻幾天就翻完了,結果判決被打臉52F 11/27 10:29
維冠輕判 賴神要法官踹共 地院這麼說...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台南市維冠大樓倒塌案25日天一審宣判,建商林明輝等5名被告各判處5年徒刑,最高罰金9萬元。台南市長賴清德今日接受網路直播時說,法官的判決結果與社會大眾、受災住戶期待差那麼多,地方法院法官應該出面說明判決理由,說清楚判決依據,才能符合社會期待。但地院回應與昨日相同,指出地檢起訴被告5人涉犯業務過失傷害 ...
→ AlexKo …
推 AlexKo: 丟臉了這下55F 11/27 10:29
→ duvw: 這次怎麼不出來評論一下,中文比英文難嗎56F 11/27 10:30
推 pieceiori: 立法院都你家的 幹是不會修成死刑! 喔忘了 廢死 sorry57F 11/27 10:30
推 megumirei: 賴那個垃圾 違反行政中立 放話意圖影響判決 家屬才有58F 11/27 10:34
推 duvw: 國昌看到不忍批評科科。
這就是DPP的司法改革,企圖把法制改成人治。59F 11/27 10:34
推 mecca: 啪啪啪啪63F 11/27 10:35
→ mecca: 賴的表現就跟馬九差不多 時間越久看起來越像66F 11/27 10:36
推 f124: XDDDDDDDD67F 11/27 10:36
推 newstyle: 民進黨就是想把黑手伸入司法體系裡面,最後變中共不意外69F 11/27 10:37
→ f124: 男女馬英九 雙劍合璧70F 11/27 10:37
推 kyo2001: 這下護航的不出來怎麼行www71F 11/27 10:37
推 fit52122: 再講賴神就不進地院哦 (咦@@72F 11/27 10:37
→ greenlive: 立委也當過,市長也正在當,結果是這種民主法治水準73F 11/27 10:37
推 jyekid: megumirei 先去估狗甚麼叫做"行政中立"好不好74F 11/27 10:37
推 nixon: 想按嚴重性判刑的可以游去中國哦75F 11/27 10:37
推 scott33: 賴半天ㄟ 神 你敢質疑?76F 11/27 10:38
→ jyekid: 不是隨便套名詞貼中立代表超然立場77F 11/27 10:38
推 CLinna: 啪啪啪 賴清德不用出面說明嗎78F 11/27 10:38
→ Yanrei: 賴這次真的是嘴炮被打臉...79F 11/27 10:39
推 megumirei: 不嘴一下 家屬的火會燒到自己身上╮(╯▽╰)╭82F 11/27 10:40
推 fgdgd: 賴神OS:幹 本來還想多賺一點形象多騙點票的 法院給我來這齣83F 11/27 10:41
推 haiang: 賴清德是白痴嗎 問這種問題84F 11/27 10:41
推 megumirei: 不好耶 我沒空 在垃圾賴身上不想花時間85F 11/27 10:42
→ jeffwei66: 司法官只是法匠 再次證明司法不符人民期待 地方官為人民發聲正常86F 11/27 10:42
→ greenlive: 這隻本來就從立委時代就很會搶鏡頭的,到市長時代不改風格繼續作秀88F 11/27 10:42
→ greenlive: 不符期待你也要問對方向,不是去對法院撒野91F 11/27 10:43
→ saisai34: 民進黨立委馬上修法就好了小事一樁93F 11/27 10:44
→ greenlive: 你就說對這件事深感遺憾,將回去跟黨中央商議修法不就好跑去質疑法官判太輕,真的是開槍也開錯方向94F 11/27 10:44
推 keyman616: 作秀市長被打臉剛好啦!!台南人優良的選擇!!96F 11/27 10:45
噓 cwind07: DPP還奇怪嗎 出事就是先抓一個戰犯來搞民粹公審 擺脫自己97F 11/27 10:45
→ cwind07: 被當箭靶的責任 高雄氣爆日月光廢水台化空污都同一招102F 11/27 10:47
推 ffaatt: 這種事該跟立法院喊話 不想打自己陣營就不要說104F 11/27 10:47
推 zxcasd328: 鄉民風向好亂啊 一下恐龍法官的一下法盲106F 11/27 10:50
→ cwind07: 高雄氣爆才沒半天就馬上說是李長榮 是中央管線沒規劃好一邊馬上抓一間當女巫當火燒 一邊推到中央 自己手上有管107F 11/27 10:50
→ tllpp …
推 tllpp: 賴的意思是最只能高判五年又怎樣! 他很難選舉耶!109F 11/27 10:53
→ cwind07: 線圖每年收使用費都裝死後面才被爆 D黨標準SOP了110F 11/27 10:54
推 Mradult: 等等市府又要發新聞稿澄清了111F 11/27 10:54
噓 usaku: 司法一定要改革,幹,爛司法112F 11/27 10:55
推 fcz973: 不管啦我就是通過智力測驗113F 11/27 10:55
推 megumirei: 整天花時間做秀 想新聞稿 出事就次元刀115F 11/27 10:56
噓 smt963: 賴只會出張嘴116F 11/27 10:56
噓 fouto: 吱吱:DPP主子是你們這些賤民能嘴的嗎?!閉嘴乖乖吃屎啦!!!!119F 11/27 10:58
推 st2913sbck: 台南皇帝說話了 你個小小法院膽敢冒犯聖上120F 11/27 10:59
推 flybirdy: 說得好啊第一次有正常的法官122F 11/27 11:00
→ Rucca: 敢挑戰民主聖地?小心選上總統後搞你哦123F 11/27 11:00
噓 u831208: 終身職,自由心證124F 11/27 11:00
噓 a58805082: 不信賴神不懂 只是為了迎合愚民口味再唬爛125F 11/27 11:01
推 Ahao: 所以賴神應該罵立委,至少法官這次已經處最重刑度了。126F 11/27 11:01
推 andyssfresh: 本來就是這樣 法無明文亂判 要公平正義去找立法院修法啦 政治意圖搞錯對象了吧127F 11/27 11:01
噓 ss860708: 闖紅燈、並排停車根本也是蓄意殺人!129F 11/27 11:02
噓 traipse: 9.2覺得地震死那麼多人判五年很合理只會趁機批鬥130F 11/27 11:02
推 lX: 因為賴清德昨天說判5年太少 但過失最重只能判5年 不知道賴是不131F 11/27 11:02
→ lX: 懂還是在搞民粹 所以才有這份聲明...135F 11/27 11:02
→ ya8957: 小弟不懂法,業務過失致死最重五年,但一次上百人,不能一人一案嗎?? 應該5年x死傷人數才對。136F 11/27 11:06
噓 yyc210: 哈哈賴神哈哈138F 11/27 11:06
推 belucky: 這次難得挺法院 白懶神 落漆 呵呵139F 11/27 11:07
推 ssmmll: 法院都9.2 法律他們不懂 90.8才可以用法律140F 11/27 11:07
推 nobody741: <賴英九>是你!! 綠色保證 讚141F 11/27 11:08
推 slimu0001: 賴皮資方狗被法院打臉了,作秀跑第一,丟臉142F 11/27 11:09
噓 kbten: 哈哈143F 11/27 11:12
推 zirconium: 賴神的法律專家陳美伶被蔡英文抓走 賴神變殘惹~144F 11/27 11:14
推 gotohikaru: 不爽就改成像米國那樣啊 只是以台灣的法界只會更慘147F 11/27 11:14
推 MasCat: 作秀被嫌棄 幫賴QQ148F 11/27 11:16
→ raku: 可以加重判刑阿 不然林肯大郡一審判10年怎麼來的151F 11/27 11:20
推 duvw: DPP用陪審團治,然後陪審團就用低能鄉民,風向王以民逼政152F 11/27 11:21
→ raku: 反正法院判決每案標準差很大也不是新聞 真的完全看法官想怎麼判153F 11/27 11:22
推 ImBBCALL: 林肯大郡當初是一堆其他的罪加起來好嗎155F 11/27 11:24
→ raku: 那本案怎麼不起訴公務員 來個共同圖利罪 (<=奇葩罪名)156F 11/27 11:26
推 ImBBCALL: 你問檢察官啊,問法院幹嘛157F 11/27 11:26
→ raku: lol 都學長學弟 慢慢看吧158F 11/27 11:27
推 kiiko123: 史上最低能的市長,沒有之一。159F 11/27 11:28
推 duvw: 林肯一審是因為與公務員共同圖利罪,等罪合併判十年半。160F 11/27 11:28
推 repast: 丟臉的賴神161F 11/27 11:28
→ duvw: 二審被高等法院打臉,與公務員共同圖利不成立。162F 11/27 11:28
推 selfhu: 有時法官是被利委豬公定的法條綁死心有餘力而不足,真要司改,利委豬公也得跟著改163F 11/27 11:29
推 jesusk: 不愧是賴神 別選台北市了 來救救苗栗的鄉親啊~165F 11/27 11:30
→ duvw: 起訴公務員,檢查官要有明確事證啊?還是要用公審起訴啊?混淆護航頗呵。166F 11/27 11:30
→ raku: 反正後面還會砍刑度 一開始喊大一點不是很好 一審10+年 二審4+年 最後定讞1年 可喜可賀168F 11/27 11:31
推 revive25: 業務過失之最已判到最高刑度 那能否用別條比較高的罪刑?170F 11/27 11:32
→ raku: 沒要護航誰 只說每案從起訴到最後定讞的標準差距很大
說實話 看檢察官要不要而已171F 11/27 11:32
業務過失致死最多就5年啊 你的一審10+年是哪裡飛出來的...
檢察官起訴也要有事證依據啊 檢方總不能為了拉高刑度就無中生有羅織其他罪名吧...
起訴和判決可不是跳蚤市場坐地起價啊
噓 badboy: 賴就嘩眾取寵啊173F 11/27 11:33
推 ImBBCALL: 你一下檢察官一下法官...看來你不懂175F 11/27 11:34
→ raku: 你在幫法界抹粉嗎? 動不動就說人不懂176F 11/27 11:36
推 greenlive: 自己回頭看看吧,一開始說看法官要不要加重判,後面變成178F 11/27 11:38
推 cppwu: 賴清德那種發言自取其辱剛好而已 ...179F 11/27 11:38
→ greenlive: 就看檢察官一開始起訴要不要喊大一點,頗呵180F 11/27 11:39
※ 編輯: capsspac (111.70.65.200), 11/27/2016 11:42:13
→ raku: 確實沒念法律系 一般民眾都看不太懂 皇后的貞操還大聲嚷嚷不容人質疑呢181F 11/27 11:39
推 ImBBCALL: 哇 是誰先攻擊人的啊
真的很有趣184F 11/27 11:41
→ raku: 起訴求處7年 判10+年不是法官加重其刑?186F 11/27 11:42
推 uity: 阿就民粹呀187F 11/27 11:43
推 hook227: 這邏輯完全清楚啊188F 11/27 11:43
推 ImBBCALL: 其他罪名加一加判超過十年有什麼加重?189F 11/27 11:44
→ raku: 沒攻擊特定人阿 我是說整個法界190F 11/27 11:44
推 YuanJhih: 在批評黃國昌的同時有沒有想到誰是立院最大黨呢^.<192F 11/27 11:45
→ raku: 你說到重點了 同樣的幾條罪名 檢察官算一算覺得求處7年 法官覺得太輕判10+年194F 11/27 11:47
推 cbr0627: 拜託台灣修法,很多罰則跟國外相比輕太多,罪犯怎麼會怕196F 11/27 11:49
→ raku: 其中怎麼算的 也只有檢察官跟法官本人才知道吧197F 11/27 11:49
推 ImBBCALL: 檢察官希望法院判幾年而本來就不拘束法院...198F 11/27 11:50
推 Runna: 修懲罰性賠償才會痛,這些人就是拿這些刑度來賭大錢的,判到死照樣有人敢賭,而且賭更大199F 11/27 11:50
→ raku: 那你看看你之前說了啥吧 如果你懂的話回那句根本在混淆試聽202F 11/27 11:51
推 ImBBCALL: 檢察官就是起訴罪名,法官依起訴罪名判決,基本上各罪名判輕判重檢察官僅能為意見陳述203F 11/27 11:52
→ Runna: 吵判幾年就是政客想要主導的,因為繼續讓財團老鼠蟑螂主導這一切205F 11/27 11:52
→ raku: 直接幫我貼個"不懂"的標籤 對啦沒念法律系的乖乖看法界學長學弟玩遊戲就好207F 11/27 11:53
→ Runna: 加重其刑就刑法上的專用術語,求處本與法官判決刑度拘束範211F 11/27 11:54
推 ImBBCALL: 過失致死+偽造文書數次,最高法定刑加一加一定超過10年212F 11/27 11:54
→ Runna: 圍有所不同213F 11/27 11:54
→ ImBBCALL: 不懂是客觀事實啊,你自己明說沒讀法律了214F 11/27 11:55
→ Runna: 如果法官照法定刑度判得比檢方多叫加重其刑,那判得輕的難道叫減刑嗎?
刑責本就有「加重其刑」與「減輕其刑」之用語,針對的都是各罪名之法定刑215F 11/27 11:56
噓 narutotim: 惡意偷料造成死亡 這樣可以輕判 台灣法官真的很棒220F 11/27 11:59
→ Twopoint2: 說蓄意殺人的表示臺灣的法學教育真的很缺乏221F 11/27 12:01
→ Moratti: 修法啊 民進黨裝死223F 11/27 12:02
→ raku: 我沒念法律系阿 我講的是一般人的話 不是法界的專有術語 你講那情況 一般人不就認為是法官減刑了 這中間到底怎麼計算224F 11/27 12:02
→ raku: 的 只有法官本人才知道吧227F 11/27 12:02
推 megumirei: 有問題的是法律 不是法官 最重就5年 法官能怎樣
擅自加刑法下去 看誰不爽就判重? 要修法啊 大哥228F 11/27 12:04
→ Twopoint2: 人民覺得怎麼判法官就照做,法條什麼的通通燒毀,反正230F 11/27 12:05
→ megumirei: 現在立法院最大黨是誰啊 快修啊 垃圾 大聲就淫了喔231F 11/27 12:05
→ Twopoint2: 臺灣人不在乎什麼罪刑法定,說你殺人就殺人232F 11/27 12:05
→ megumirei: 不去向立委施加壓力 跑來罵法官 沒法治觀念 難怪勞基法都沒遵守 上行下效勞工起笑 笑到心裡發寒 智障市長233F 11/27 12:06
推 ying02: 這不用念過法律系也知道吧,你是法官你去也只能這樣判阿236F 11/27 12:07
→ megumirei: 台南人真的很有同情心 選個智障出來 怕他沒工作237F 11/27 12:08
→ raku: 對啦 法官都是獨立審判 完全不受檢察官求處刑度的影響 不可質疑你的庭上238F 11/27 12:08
→ megumirei: 結果恩將仇報 放半天勞權低落治水無能 登革熱死一堆人朋友的祖母就死在登革熱 防治個屁 花媽還略強一點240F 11/27 12:09
→ megumirei: 哎呀 先關心同志 再來修法嘛 票又沒同志多^^243F 11/27 12:16
→ raku: 是阿 法官也只能這樣判 檢察官怎麼不學一下林肯大郡案 刑度差了1倍以上呢244F 11/27 12:16
→ capcombio: 爛法全修一修好嗎? 鬼島立委整個幹啥吃的?249F 11/27 12:25
推 ImBBCALL: 我這庭的檢察官都只會說請依法判決捏251F 11/27 12:33
噓 wwwqoo: 政治操作啦 他當幾年立委了,會不知道問題出在哪?252F 11/27 12:33
推 pccheni: dpp立院不幹正事吃屎吧。254F 11/27 12:36
推 king22649: 白話文 幹你娘 找立委啦 依法行政 謝謝指教256F 11/27 12:37
推 Arbin: 推法院wwww258F 11/27 12:42
推 fcz973: 一行為觸犯數罪名以一罪論,所以死幾個是在量刑時考慮260F 11/27 12:49
→ traipse: 賴要是不譴責 KMTer又要罵賴冷漠、背叛受害者有的沒的262F 11/27 12:56
噓 dolpy3269: 中華民國的選民也很會轉彎,平時罵人資方走狗,現在面對偷工減料的商人卻幫他說話。科科
整理出唯一沒有轉彎的地方就是黑dpp而已263F 11/27 12:59
→ ybz612: 神>法 你敢嘴266F 11/27 13:01
噓 infor: 賴神勸童,光你這麼愛擋人假,新北沒得選的啦268F 11/27 13:04
推 logitech2004: 一堆學店噓文,你怎不叫檢察官起訴重一點,哭哭喔某樓還以為大家是在護航無良商人,真的好可憐連大家討論什麼都看不懂
假如今天這件事是國民黨市長,垃圾蠢吱大概又會穿鑿271F 11/27 13:06
→ starfile: 朕即是法 皇上說太輕了 小法官還不快改判275F 11/27 13:11
→ starfile: 法條說5年就5判5年還要法官幹嘛 台灣是人治的地方好嗎277F 11/27 13:11
噓 SHIU0315: 拜託台灣趕快修法好嗎 一堆法條罪責實在輕的誇張280F 11/27 13:20
推 SNLee: 翻譯:當立委不修法現在是在靠杯什麼啦281F 11/27 13:32
噓 arioso0602: 哇~賴神快來抄~~~~ 民爛黨和國爛黨根本一樣282F 11/27 13:39
推 nrxadsl: 原住民都可以不入監了,還在那邊法治的核心加值283F 11/27 13:51
推 qmei: 賴屁不尊重專業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後一次284F 11/27 14:04
推 anoreader: 哇塞院方這篇文火力還蠻強!...
法定刑上限問題要可以怪恐龍法官也是神了286F 11/27 14:16
推 maderfucker: 幹超猛!!!!!!!!!!!!!!!!!!!!!!!!!!288F 11/27 14:20
推 pcmoon77: 2016年是DPP政客現形記
賴清德馬腳終於完全露出。還以為他能洗掉政客皮囊,失望291F 11/27 14:35
推 ABA0525: 臺南的智商堪憂 都選這種293F 11/27 14:40
新‧民主聖地
※ 編輯: capsspac (140.112.4.190), 11/27/2016 14:46:23
→ Cadd: 沒辦法, 台灣沒有負責立法修法的單位
你說台北中山南路上的那間嗎? 那只是記者會場地而已295F 11/27 14:47
推 retrud: 原來大樓倒的責任法官比市長嚴重 真會轉移焦點298F 11/27 14:52
噓 imyuft: 懶神加油300F 11/27 14:57
噓 traipse: 要是馬英九講這話 有些9.2就會大讚了301F 11/27 15:12
推 tako7905: 廢物蠢吱只剩脫拖9.2下水這招了 可悲302F 11/27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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