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就是如此,說的簡單點,很多的公司法就是排休制,有公告就合法,而讓你今年先排明年的特休,己經算好的,請去看「行政院人事行政局73.9.13.七十三局參字第25074號函」的第五項
「各機關應於續訂次年度聘僱契約後,依據業務需要,預先排定實施慰勞假時間表,俾具慰勞假資格人員均能獲得充分休息,並兼顧各機關業務不致有所影響。」
慰勞假就是特休,說的簡單點,公司可以幫你排特休,以兼顧你有休息和公司權益,但他媽的誰都知道只會顧到公司,你現在特休多一天,但女朋友說下禮拜平日出去玩,對不起,請你請事假,因為特休放哪天早在上一年就排好了,要不然你就多加班來換補休,這樣公司也高興,因為加班費很貴,那你知道公司為什麼要這麼幹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