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hopeskyme (渴了)標題 [新聞] 「弄痛我了」 病患竟把護理師的iphone丟垃圾桶時間 Mon Dec 19 12:22:56 2016
聯合新聞網
「弄痛我了」 病患竟把護理師的iphone丟垃圾桶
2016-12-19 12:15聯合報 記者曾健祐╱即時報導
張姓女子(36歲)8月間到衛服部基隆醫院就診時,認為簡姓護理師態度不友善,幫她打
針時
弄痛她,氣得拿走簡的iphone,
衝到廁所丟進垃圾桶裡;簡發現後依竊盜罪嫌提告;
檢方認定,張女基於報復心態,
與竊盜構成要件有違,予以不起訴處分。
張女辯稱,當時簡幫她打針時,有反應很痛,但對方態度不友善,她就決定要復仇,趁簡
去拿尿檢瓶時,就拿走她的手機,並衝到廁所丟進垃圾桶,簡回來後遍尋不著,她才說在
垃圾桶裡。
簡姓護理師則冤枉地說,打針根本不是她做的,當天幫張女檢傷完畢後就再也沒有接觸她
,後來發現手機不見,一問之下對方才說在垃圾桶裡,她氣得
提告。
檢方調查,張女當時將手機拿走後,隨即走到女廁丟棄,過程僅有2分鐘,與一般竊盜案
中,將贓物占為己有情況有別,認定張世基於報復心態,未構成竊盜要件,予以不起訴處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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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滿屎的哀鳳 我不敢用
BTW~張世?記者都不校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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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wfulday: 丟到垃圾桶再撿起來不就好了,這樣也一篇4F 12/19 12:23
→ arnold3: 生病還被護士欺負真的會氣到發抖5F 12/19 12:23
→ Ben40: 那該用哪條告7F 12/19 12:23
→ yyc1217: 原來只要用報復的心態去拿店裡的東西就不算偷13F 12/19 12:24
推 weijunW: 原來這個女森叫張世基14F 12/19 12:24
推 rain2000: 偷拿別人東西 再拿去扔掉 不算偷竊 學到了16F 12/19 12:24
推 GreatHong: 為什麼不能發一篇?幫忙看病手機還要被丟進都是有屎衛18F 12/19 12:24
噓 talk5566: 告都告錯 要告就告公然侮辱19F 12/19 12:24
→ scopeowl: 法匠就法匠....以後都拿別人的東西去丟好了21F 12/19 12:24
→ cerwvk: 明顯竊盜啊. 丟別人手機無罪. 鬼島真的無誤.22F 12/19 12:24
→ Dnight: 你可民事請求損害賠償...24F 12/19 12:25
推 x19005: 一定是安卓粉25F 12/19 12:25
推 PR58: 智障三寶 馬的28F 12/19 12:25
噓 sdf90258: 這三小標題阿 聯合報記者沒下限喔33F 12/19 12:25
推 samug: 她是拿去「丟掉」,而不是佔為己有,這當然不是竊盜罪34F 12/19 12:25
→ cerwvk: 看起來就是未經允許,且被害人不知情下,拿走手機.不是竊盜?40F 12/19 12:26
→ coimbra: 是毀損吧,告錯條真的無解41F 12/19 12:26
噓 keydata: 所以護理師把法官檢查官手機丟垃圾桶也應該無罪42F 12/19 12:26
→ m0806449: 那我去-4把茶葉蛋拿去丟掉 要怎麼算???44F 12/19 12:26
推 rain2000: 下次拿別人東西 被發現時就說 我藏起來 沒損壞也沒偷46F 12/19 12:27
→ scopeowl: 偷東西被抓到趕快丟到垃圾桶就沒事了47F 12/19 12:27
→ ChenDotQ: 不要再秀下限了鄉民,刑法概要不厚,先去讀完再來考慮有沒有竊盜48F 12/19 12:27
→ hua0122: 毀損? 丟到垃圾桶而已 沒損壞阿50F 12/19 12:27
推 be52879: 覺得是吉錯條 +154F 12/19 12:28
→ scopeowl: Chen大開示一下鄉民啊!55F 12/19 12:28
→ ChenDotQ: 法條不適用當然不起訴,改判別條啊 蠢 覺青喔?57F 12/19 12:28
推 yago: 台灣的法官真的很愛息事寧人(-_-)58F 12/19 12:28
推 cerwvk: 法? 就不是拿來玩的?61F 12/19 12:28
推 steven211: 所以 該告哪一條? 不能告就換搶他手機丟馬桶好了62F 12/19 12:28
推 kurtsgm: 告錯條啊 跟法官有啥關係...63F 12/19 12:28
→ tsukiyumi: 就是走民事的意思啊~ 刑法懶得管這鳥事64F 12/19 12:29
→ scopeowl: Chen大說一下該判哪條啊???66F 12/19 12:29
→ cerwvk: 未經他人允許.當事人不知情下,拿走他人財物. 不是竊盜?67F 12/19 12:29
→ gn7722: 重點取決手機有沒有壞掉啊......沒壞掉能要求什麼68F 12/19 12:29
→ scopeowl: 就是告訴你被丟到垃圾桶就沒事69F 12/19 12:29
→ GentleJena: 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 鄉民到底有沒有看到這段..71F 12/19 12:29
推 chloeslover: 每次不起訴就是有法盲扯法官,呵呵呵呵;但不這樣怎麼叫法盲呢72F 12/19 12:30
→ cerwvk: 行為應該可以分為兩部分. 後半段應該是毀損無誤.74F 12/19 12:30
→ ChenDotQ: 法盲太多了 要是三寶鄉民當法官,搞不好撿到垃圾都能被77F 12/19 12:30
→ gn7722: 法條麻煩看一下....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78F 12/19 12:30
推 kokohito: 可以吉法官或檢察官的嗎?整個亂七八糟的79F 12/19 12:30
→ ChenDotQ: 告竊盜,蠢死了,覺青才這樣80F 12/19 12:30
推 smallx3: 吉錯了gg,應該要吉毀損的81F 12/19 12:30
推 kutkin: 不是,要有佔有的意圖才是82F 12/19 12:30
→ gn7722: 「所有」之意代表變成「自己的」東西84F 12/19 12:30
噓 w9: 法盲正常發揮86F 12/19 12:31
→ gn7722: 佔有跟所有又不一樣喔!88F 12/19 12:31
推 Pietro: 干法官屁事89F 12/19 12:31
→ gn7722: 所有要輔以客觀事實來認定主觀意圖啊!90F 12/19 12:31
→ cerwvk: 簡單說,拿走別人東西,丟到垃圾桶,且無損.有可能無罪喔.91F 12/19 12:32
※ 編輯: hopeskyme (1.168.172.37), 12/19/2016 12:32:31
→ gn7722: 不然又不是x教授,誰知道你真正心裡頭主觀意圖是什麼94F 12/19 12:32
→ k44754 …
→ k44754: 正常啦,要告之前花錢去找律師討論先95F 12/19 12:32
→ gn7722: 新聞裡有寫「2分鐘」沒人注意嗎96F 12/19 12:32
→ cerwvk: 法律是人定的,拿來玩的. 有人要否認?98F 12/19 12:32
→ pitalvlu: 讀法的比較懂拉 賤民老百姓怎麼會懂 理盲濫情就是這樣99F 12/19 12:32
推 gs951117: 垃圾智障病人 肌肉注射要不會痛?!阿妳是沒有神經喔100F 12/19 12:32
→ babyMclaren: 問題是一般吉人之前應該都有請律師吧
這律師覺得告得成這條才會這樣?103F 12/19 12:33
推 draving: 沒有不法所有意思106F 12/19 12:34
推 h8565656p: 還好不是note7,不然這家醫院就...107F 12/19 12:34
→ cerwvk: 贊成多讀法律,玩法律時比較有利,常識根本不重要.109F 12/19 12:34
推 scopeowl: 翻譯:沒錢就不要亂吉人, 法律是給有錢人玩的110F 12/19 12:35
推 gn7722: 其實法律很簡單......就是個邏輯思考推理而已......111F 12/19 12:35
推 chloeslover: 反正法律解釋跟法盲自己的解釋不同就是貪贓枉法,揪112F 12/19 12:35
推 wotupset: 以後不爽就可以拿別人東西丟垃圾桶囉 反正無罪116F 12/19 12:35
→ cerwvk: 法律一個字都不能動. 想到環首之刑. 這就是法.117F 12/19 12:35
推 yniori: 為何不告毀損......................118F 12/19 12:35
→ kurtsgm: 人家如果懶得找 用毀損罪告你就好了啊...119F 12/19 12:35
→ cerwvk: 周星馳那部片真的演得不錯. 法~~!120F 12/19 12:36
→ babyMclaren: 毀損了解,我以為一般都會請律師耶...不是要開庭?121F 12/19 12:36
推 gn7722: 毀損顧名思義叫做「毀棄損壞」,弄髒叫「壞掉」嗎......123F 12/19 12:36
→ yniori: 手機沾了病院病患的屎~當然不堪用了!125F 12/19 12:37
→ pitalvlu: 有關係就沒關係 沒關係的有關係 法律千萬條 要用自己喬126F 12/19 12:37
→ gn7722: 除非舉證手機壞掉不能正常使用~129F 12/19 12:38
推 cerwvk: 陳夢吉:他被判環首「之」刑,並不是環首「死」刑.130F 12/19 12:38
推 wotupset: 什麼告錯 是要告哪條 法律無法給人民正義都是屁132F 12/19 12:38
→ cerwvk: 那位法官真的是法盲. 哈哈. 法?134F 12/19 12:38
→ babyMclaren: ...阿你不請律師,又沒讀過法條是要告啥浪費時間135F 12/19 12:38
噓 wind93: 拿走的當下誰知道你是要偷還是要報復....140F 12/19 12:40
→ tsukiyumi: 整篇新聞沒提到法官,上面一直罵法官的是回錯篇嗎?143F 12/19 12:42
推 cstyle: 告毀損還有機會,告竊盜哪招?144F 12/19 12:42
推 Kemuel: 所以刑法應該告哪條啊??149F 12/19 12:44
→ kilof: 被害人申告犯罪事實 檢察官應予以偵查 難道被害人對公訴法150F 12/19 12:44
推 gn7722: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91條看能不能適用啦151F 12/19 12:45
推 schopan: 竊盜現行犯:小7店員態度很差 我要拿去藏起來153F 12/19 12:46
推 demonik: 趕快推法盲,不然會被人笑法盲154F 12/19 12:46
推 darknote: 告錯條吧 要告搶奪 手機壞的話就毀損155F 12/19 12:46
→ schopan: 被監視器抓到:我把東西丟在路旁沒據為己有156F 12/19 12:47
推 gn7722: 把別人東西拿去亂丟,觸犯何罪?真是好問題157F 12/19 12:48
→ gn7722: 可是「亂丟」跟幫你「收好放好」又如何區分?159F 12/19 12:49
推 norder: 那如果把這位檢察官的車偷走亂丟,也沒占有,也可以不起訴?160F 12/19 12:49
→ gn7722: 東西放在桌上,我拿去其他地方擺好,會不會有罪?
刑法真的很有趣XD161F 12/19 12:49
推 demonik: 把檢察官車開走,停在垃圾場wwww165F 12/19 12:52
噓 wt7410: 沒有不法所有意圖啦166F 12/19 12:52
推 asters: 不能告毀損嗎...167F 12/19 12:53
噓 wade768: 所以到底要告哪條 懂的人教教大家好不?168F 12/19 12:54
推 li143: 告竊盜確實外行169F 12/19 12:55
噓 super1314159: 理組不意外一堆法盲 像我每次去7-11把餅乾藏起來也沒被告啊173F 12/19 12:56
推 CS5566: 基於報復心態,與竊盜構成要件有違,予以不起訴處分。 蛤?175F 12/19 12:57
推 darknote: 看錯 以為是當面強行搶走的178F 12/19 12:59
→ sinshun: 竊盜要"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丟垃圾桶基於報復當然不構成竊盜。毀損不罰未遂,除非手機丟進垃圾桶真的壞了。180F 12/19 12:59
推 mikezip: 如果偷車然後把車隨便棄置到某地也沒犯法?185F 12/19 13:00
推 kurtsgm: 亂把別人的車移動棄置可以告強制或是毀損啊....189F 12/19 13:03
→ kurtsgm: 為啥推文一堆人以為沒犯竊盜罪=無罪...191F 12/19 13:03
噓 linsuannie: 打針弄痛就活該被說不專業?希望某樓以後生病去醫院自己on ic打anti ?193F 12/19 13:05
噓 chimeptt: 笑死人 還有人嗆檢座沒讀書 有夠沒下限195F 12/19 13:05
推 after1: 要告也是告毀損或是民事求償阿.196F 12/19 13:05
噓 bomda: 一個不專業一個低EQ 廠廠197F 12/19 13:05
推 Renina: 差勁的36歲大嬸。靠北。
闇陰羊連基本尊重都不懂
以後不要跑醫院乖乖在家病死啦199F 12/19 13:06
噓 v2266514: 恐龍法官喔,以後偷竊都說是報復就好啦204F 12/19 13:07
推 shield739: x04大「刑事」上無罪而已,民事上還是有侵權責任的206F 12/19 13:08
推 Satoman: 法棍都好聰明,好棒棒^^209F 12/19 13:09
→ keane9112: 法官的車如果被開走丟路邊也是嗎?210F 12/19 13:09
推 shield739: 沒有「致令其不堪使用或無法正常使用」也不太能說是毀損啊XD212F 12/19 13:10
噓 jay111101: 不成立竊盜又不是沒罪,法盲又在秀下限了214F 12/19 13:10
→ CavendishJr: 毀損罪是告訴乃論罪,被害人不補告訴檢查官也無法起215F 12/19 13:10
→ shield739: 這件事所侵害到的法益很明顯還不到刑法要介入保障的程度啊XD218F 12/19 13:12
噓 bbbgggttt999: 告錯就是無罪很難懂嗎,人家偷竊你告殺人難道會成罪?前面幾樓質疑無罪的真的是秀下限222F 12/19 13:14
推 ahobo: 應該自己跳入垃圾桶吧?226F 12/19 13:17
→ lulocke: 光看不起訴 推文還有一半在跳針法官 也沒什麼好討論的啦227F 12/19 13:17
噓 milesonline: 不起訴處分是檢方 又不是無罪判決 罵法官幹嘛XDDDDD228F 12/19 13:17
噓 charinu: 起訴與否是由檢察官決定,關法官什麼事?躺著也中槍230F 12/19 13:19
噓 Jade3P: 吱八版的法盲們還要上幾堂公民課才會知道告錯條只能怪自己蠢231F 12/19 13:20
推 LianD: 一堆法盲 不過理組 也不意外233F 12/19 13:20
推 GGisme: 鼓勵大家生氣是可以報復的不會被吉239F 12/19 13:23
推 cRossdaRk: 竊盜不起訴 改毀損啊 又沒防水功能 丟進馬桶很可能就壞了242F 12/19 13:24
噓 m36580: 法盲秀下限囉245F 12/19 13:25
→ ccucwc: 怎麼不送他汽油跟番仔火?246F 12/19 13:26
推 phoebi: 侵佔或毀損一定成的阿 他吉之前沒有找律師聊過天嗎?247F 12/19 13:28
噓 windowdoor: 就告錯條,當然不起訴。毀損很難 強制罪有機會成立248F 12/19 13:29
推 job5786: 你就繼續呵呵然後丟別人手機被告再哭哭249F 12/19 13:29
推 ymcee: 所以這樣沒事 乾 那以後大家不都來這招250F 12/19 13:31
推 BAR21: 他老媽真不該在他小時候去打預防針的251F 12/19 13:32
→ job5786: 告錯條又不是公訴罪 當然不起訴 不請律師自以爲聰明 吃點虧剛好而已 看輕專業哈哈252F 12/19 13:32
→ BAR21: 她254F 12/19 13:32
噓 Sawilliam: 竊盜的認定要據為己有啊 你可以民事告她損害賠償啊256F 12/19 13:34
推 winiS: 難怪板上講的,不起訴最大257F 12/19 13:34
推 yyoo4791: ㄏ 看到臺灣人法盲的程度真的覺得臺灣沒救258F 12/19 13:34
→ windowdoor: 第二手機沒有壞(或者表面髒汙),也不構成毀損
所以唯一有機會成立的只有強制罪而已。259F 12/19 13:34
→ vltw5v: 自己告錯條263F 12/19 13:36
→ Sawilliam: 檢查官都不起訴了 扯法官的不是反串就是...265F 12/19 13:37
→ xiahself: 要告人之前也不查一下法條喔…
也不構成毀損啊…266F 12/19 13:37
→ winiS: 丟到垃圾桶了還要主張沒有髒污嗎? 不起訴最大啦~269F 12/19 13:41
推 s880033lo: 刑事民事傻傻不分還嗆法官啊不就哈哈271F 12/19 13:47
推 TinWay: 東西髒掉不等於毀損啦 有方法可以弄乾淨就好了272F 12/19 13:47
→ jaeomes: 告錯條了吧 可以想像那病患得知不起訴後的嘲諷樣273F 12/19 13:47
噓 ryohgi: 鄉民的法律水準274F 12/19 13:48
推 mmalive: 吉錯啦 構成要件不符合是在噓什麼275F 12/19 13:49
推 rei196: 檢察官是不是有收5000兩在他房裡?276F 12/19 13:50
→ World888: 一堆什麼都不懂還自以為有理 解釋給你聽就崩潰酸法匠好棒棒 還有一堆連國文都看不懂的狂跳針法官 唉277F 12/19 13:52
→ dxassin: 就吉錯條阿 這樣又不是竊盜279F 12/19 13:53
推 jardon: 法盲標記中280F 12/19 13:54
推 lolan015: 這樣無罪...那應該要告什麼?282F 12/19 14:01
推 cindycincia: 毀損不算哦?
告錯條不是重點 非告訴乃論罪 檢察官自己選哪條罪起283F 12/19 14:01
噓 zoutzuur: 我當面拿走你的手機後往地上砸難道算搶奪嗎?285F 12/19 14:02
推 ccjj8: 恐龍復活啦286F 12/19 14:03
推 flybirdy: 所以沒罪?開放第一屆丟iphone 大賽287F 12/19 14:03
噓 chocopie: 拿竊盜罪去告,搞笑嗎?
要玩就是要走民事跟他玩291F 12/19 14:10
推 worshipA: 一堆沒水準的在亂罵XDDD297F 12/19 14:28
推 bbq123: 這篇到後面都在吵法律了QQ 但還是想問一下,「簡姓護理師則冤枉地說,打針根本不是她做的,當天幫張女檢傷完畢後就再也沒有接觸她」 所以打針的不是被丟手機的嗎?298F 12/19 14:30
推 gestural: 鹹菜干的iPhone都是拿來丟的?301F 12/19 14:32
噓 tostcamp: 台灣怎麼都讓一些不夠格的人位居高官啊302F 12/19 14:34
→ tostcamp: 這報導就報一半,那後續呢304F 12/19 14:36
推 MacOSX10: 不多一些報復社會的法律人怎麼有錢賺305F 12/19 14:40
噓 volks7788: 這本來就不構成竊盜罪啊 是她自己告錯條307F 12/19 14:43
噓 jardon: 乾法官什麼事 沒常識308F 12/19 14:44
噓 chloeslover: tostcamp你夠格快去考啊,不要只會出一張嘴,臺灣司法靠你了309F 12/19 14:44
→ chienan: 丟路邊再派人去撿不就賺一隻?311F 12/19 14:44
推 jardon: 通篇沒有法官 扯法官的該看醫生312F 12/19 14:44
推 jardon: 派人去撿就至少共犯了 還沒關係嘞314F 12/19 14:45
→ chloeslover: 再者整篇文章也沒提到法官二字,提法官的建議去測視力315F 12/19 14:46
推 TohnoMinagi: 法律人水準頗呵,教民眾本意不是偷竊就可丟別人手機317F 12/19 14:48
推 usoko: 搞錯了吧 是毀棄損壞罪 告竊盜罪是哪招 檢察官在幹嘛318F 12/19 14:48
噓 chloeslover: 法盲連法官跟檢察官都搞不懂,還有臉在那大聲疾呼法律要怎麼解釋,水準堪比中共國民319F 12/19 14:48
噓 glen3310: 法盲先看一下不起訴是他媽的誰好嗎 關法官屁事321F 12/19 14:49
推 usoko: 你故意告錯條檢察官當然也只能不起訴啦 但檢察官應該要提醒322F 12/19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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