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Davichi5566 (我們不會再見面了)標題 [新聞] 監視器畫面非梁女?警:若沒涉案將釋放時間 Mon Mar 6 13:56:08 2017
監視器畫面非梁女?警:若沒涉案將釋放
2017-03-06 13:45聯合報 記者林孟潔╱即時報導
程姓男子、梁姓女子涉嫌殺害陳姓女模遭檢方聲請羈押獲准,檢警今天上午提訊程、梁2
人,下午程男將回現場模擬事發經過。據了解,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口罩女、毛帽
女一同進出超商,懷疑是陳姓女模和梁女,但畫面模糊,梁女矢口否認,並提出不在場證
明。
據了解,調查過後發現原以為是死者的毛帽女,確認是大樓住戶,安全無虞,檢警已確認
身分,另口罩女畫面模糊,無法確認是否為梁女本人。南港分局偵查隊長顏光燦今天中午
出現在士林地檢署,針對媒體提問,他回應,監視器畫面不能確認是梁女,今天來和檢察
官討論,「若梁女沒有涉案,將會釋放她」。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若梁女羈押理由消失,檢方向法院聲請撤銷羈押,法院應撤銷羈押
,檢方在聲請時可以先行釋放。
https://udn.com/news/story/2/2323893?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9.12.254
※ 文章代碼(AID): #1OlFdz-n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8779773.A.FB1.html
推 gaym19: 解套準備去竹科囉4F 03/06 13:57
推 Jr0000: ............8F 03/06 13:57
推 NaaL: 手機訊號?9F 03/06 13:57
→ Merkle: 背景這麼硬喔10F 03/06 13:57
→ ymuit: 各位版上大大請準備好.....迎?! 防?! 看你們11F 03/06 13:57
→ VVizZ: 欸欸 拍到我的話怎辦12F 03/06 13:58
推 clw8: ……逆轉了15F 03/06 13:58
推 ihcc: 放出來會比較好嗎?17F 03/06 13:58
→ vQuQv: 臉書上萬則留言 可以吉到爽了18F 03/06 13:58
推 wind93: 所以簡訊用她的口吻到底是沙小?20F 03/06 13:58
噓 pv: 不就是 未審先判 媽媽嘴 又來一次而已 小時不讀書 長大當記者21F 03/06 13:58
→ xix: 這才正常吧,哪時候看到工具人做事,女神會在旁邊幫忙的?22F 03/06 13:59
→ ymuit: 覺得她只要走出去..會馬上飛到中國..因為她母親的娘家是中26F 03/06 13:59
推 netio: 大逆轉 一堆人被打臉了XD27F 03/06 13:59
推 kenro: 只能看錄影帶了 她有不在場證明的就沒法押28F 03/06 13:59
→ ymuit: 國....29F 03/06 13:59
推 clw8: 大逆轉 一堆人被打臉了 真的……30F 03/06 13:59
推 langeo: 可是為什麼他會用死者手機呢?34F 03/06 14:01
→ Mayinggo: 好想看人民公審的反撲喔 再鬧大點阿36F 03/06 14:01
推 SABA0: 真的很像媽媽嘴38F 03/06 14:02
推 hw1: 原來是認錯啊 没事児 没事児39F 03/06 14:02
→ Mayinggo: 趕快備份喔 萬一釋放的話可以提供給梁女告44F 03/06 14:04
推 mudee: 警察聽信男嫌犯的說詞 沒查清楚就先放話?45F 03/06 14:04
推 bhujm1642: 已經被黑到爆 罵到爛... 等看後續46F 03/06 14:04
推 Sanish: 幾分證據就說幾分話49F 03/06 14:04
推 asdfgh0920: 如果把網路留言整理來吉 後半輩子不愁吃穿了50F 03/06 14:05
→ LearnRPG: 風向轉嘍 那些臉書真是勇敢 傻傻還沒確定就敢罵51F 03/06 14:05
推 zxc7: 三小啊幹 新聞不是大肆報導他幫忙打燈 在旁邊看行兇還幫忙53F 03/06 14:05
→ kosuke: 幹 不是說檢調查出當時定位就是在大樓 又是媒體編故事嗎54F 03/06 14:05
→ zxc7: 報爽的? 所以沒在現場那新聞寫成這樣?55F 03/06 14:05
→ wmigrant: 媒體表示:我死亡筆記本都寫好了56F 03/06 14:06
推 Ryuce: 我破解了:是程男偷梁女的手機故意用她的口吻回話陷害她57F 03/06 14:06
→ zxc7: 幹到底要信誰58F 03/06 14:06
推 peace1way: 真的逆轉的話,她老媽先把這幾天新聞都錄下再慢慢告…59F 03/06 14:06
→ Sanish: 記者寫假新聞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製造業不意外阿60F 03/06 14:06
→ peace1way: 然後臉書的再全部保留,有人身攻擊的全告…這樣就夠了62F 03/06 14:07
推 clw8: 如果把網路留言整理來吉 後半輩子不愁吃穿了64F 03/06 14:07
→ zxc7: 不是都回現場模擬了 員警也說他演很大很假掰 到底三小65F 03/06 14:07
→ Mayinggo: 記者這兩天寫的新聞超精彩 看要不要告記者66F 03/06 14:07
→ Sanish: 現在除非是當事人或檢警出來親口說,新聞真的看看就好67F 03/06 14:07
→ zxc7: 那員警部分怎說 員警也一制認為他在啊 還覺得他在演68F 03/06 14:08
推 Sanco: WOW 結果那影像是錯的 科科了69F 03/06 14:08
推 netio: 那個渣男是詐騙慣犯 警察相信他也是醉了70F 03/06 14:08
推 skygray2: 應該不是背景硬,只是剛好真的罪證不足吧…71F 03/06 14:09
推 peace1way: 這幾天新聞都是各種評批,冷血、假掰、心狠手辣……72F 03/06 14:09
→ zxc7: 新聞真的很扯也 啥打燈 幫忙行兇73F 03/06 14:09
→ peace1way: 我是不知道實情,但是真逆轉的話我想會很精彩.........74F 03/06 14:09
→ ymuit: 所以要請美國FBI測謊專家來台比較好~~75F 03/06 14:09
推 fly0204: 認真蒐集一下,全部告下去一個一萬和解,搞不好有一千萬76F 03/06 14:10
噓 wmigrant: 不要忘了還有死亡筆記本 這下戲要怎麼演下去啊78F 03/06 14:10
推 lmc66: 顆顆 幸好我沒跟風81F 03/06 14:10
推 HeiSiaN: 哇~這樣一堆人誣賴一個清白的人呢84F 03/06 14:11
推 Scapeland: 員警個人觀感沒辦法當直接證據啊,媒體跟網民一直針對85F 03/06 14:11
→ RushMonkey: 現在最大疑點就是手機回應親友 只要女方咬死是男方回86F 03/06 14:11
→ peace1way: 去人家那裡直接三字經問候的,原本就要自擔責任87F 03/06 14:11
→ zzh1014: 本來以為畫面中的死者結果是大樓住戶,這辦案的新手嗎?88F 03/06 14:11
→ LearnRPG: 女方第一時間就有否認了 還不確定就開始罵真是勇敢91F 03/06 14:11
→ LearnRPG: 況且說女方在場的都是那個男方單方面說的 等檢警實在些94F 03/06 14:12
推 hiball: 根據警察查案技巧...這新聞代表有證據了
跟壹週刊玩法一樣...95F 03/06 14:12
推 lovejamwu: 真的不是她.也應該還她清白.台灣的新聞有時跟小說一樣97F 03/06 14:13
噓 amgn997: 又是個網友鍵盤辦案喊恐龍法官的低能事件,結案。99F 03/06 14:13
推 HausRush: 背景很硬就不用去酒店賣身了阿.....100F 03/06 14:14
噓 wj4wj4: 荒唐鏡:說你通姦就通姦 大人快鍘他101F 03/06 14:14
推 evo2100: 宅男就愛跟風活該102F 03/06 14:14
推 P69045: 快笑死 真的不是他 回去FB留言的那些告一告下輩子不愁吃穿104F 03/06 14:16
→ kurtsgm: 連大樓住戶都搞錯 以為是死者......105F 03/06 14:16
→ nyyjeter8: 逆轉那些小模才好笑 名不見經傳的都在撻伐106F 03/06 14:16
推 Shxt: 無罪推定109F 03/06 14:17
推 kurtsgm: 要是真的證明他不在場 前面那些寫新聞的記者...112F 03/06 14:19
推 shimnia: 監視器影像都能把住戶當成受害者 台灣的警察真的很棒113F 03/06 14:19
推 u8809048: 不是說手機定位在那裡嗎!114F 03/06 14:20
推 archon: 鄉民欠梁女一個道歉115F 03/06 14:21
推 chu630: 都用手機誤導姐姐了 還沒涉案喔116F 03/06 14:21
推 pantani: 我的推測是 可能不在現場 但事前/後或許知道男友犯案117F 03/06 14:22
推 HIRUMA: 歹玩新聞真的和連續劇一樣 整個高潮迭起 金趣味~!~!118F 03/06 14:22
→ pantani: 但一切以警方判斷為準119F 03/06 14:23
推 cth0204: 阿就沒證據 而且真的有不在場證明 到底要怎麼押人呀120F 03/06 14:23
推 moneydream: 爆笑.不在場証明10分鐘就能查證的事搞這麼多天121F 03/06 14:23
推 u8809048: 那麼多小細節破綻百出~沒涉案騙誰呀!124F 03/06 14:25
推 ohfulow: 趕快買新褲子備用125F 03/06 14:26
→ vQuQv: 為了幹正妹小模 程男費盡心機欸127F 03/06 14:26
→ infor: 誘騙被害人赴約算不算共犯?128F 03/06 14:26
推 davrd001: 可是那個line訊息還有通話紀錄 應該是梁女沒錯吧?130F 03/06 14:26
推 bmchaos: \風/\風/\風/131F 03/06 14:27
推 sincos5566: 只證明殺人的時候不在場而已
盜刷住飯店 拿手機回訊息 的證據都在132F 03/06 14:27
→ LearnRPG: 身邊人都知道梁女的注音文習慣 嫌犯會不曉得 ?134F 03/06 14:28
推 ruby00514: 如果有證據的話 也不能怎樣啊 法治時代就是要證據135F 03/06 14:28
推 u8809048: 梁女的不在場證明是誰呀?不會是她媽吧!136F 03/06 14:29
推 jiaching: 所以注音文簡訊是程模仿的?138F 03/06 14:34
推 lee85313xd: 記者標題下蛇蠍女 然後現在被釋放 記者呵呵139F 03/06 14:35
推 jehk: 看看媒體帶風向的力量多恐怖..143F 03/06 14:44
推 zoonead: 警察權力好大,連羈押都是警察有權144F 03/06 14:45
噓 g80123: 鄉民又要靠邊倒了 ㄏㄏ每個事前都是神探145F 03/06 14:51
推 ROBrandenbur: 人民公審 笑話 一群智障是要審個毛線 說記者智障 結果被新聞帶風向帶成這樣146F 03/06 14:51
推 u8809048: 梁女到底知不知道程男是性侵犯~知道還介紹根本就是設陷阱害人!148F 03/06 14:52
推 mow1982: 八卦板反指標。未審先判。指女為娼。150F 03/06 14:52
推 u8809048: 女的工作就是娼呀!還知道要要不在場證明~看起來也不笨呀~152F 03/06 14:55
推 MeShuKuMo56: 還未審先判咧 在酒店工作過怎麼不說
垃圾母o投機取巧154F 03/06 14:57
推 sbw0115: XDDD 之前有鄉民說證據還不足…,被鍵盤法官狗幹。156F 03/06 15:02
→ tw88: 有關係就是沒關係157F 03/06 15:09
→ samuelcdf: 你要再拿不出證據控告常威,就得退堂,將常威他啊~無罪釋放!159F 03/06 15: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