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gaiaesque (eat sleep techno repeat)標題 [新聞] 狼100元誘淫4歲女童 法官:沒掙扎不算性侵時間 Mon Mar 13 15:48:48 2017
apple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313/1075216
2017年03月13日15:18
台北市振興醫院一名60多歲陳姓看護工,去年7月在院區見一名4歲女童獨自玩耍,竟以
100元利誘女童脫下內褲讓他摸下體並拍照,在附近從事資源回收的母親見女童拿鈔票給
她,還童言童語說:「有叔叔摸我窩窩(私處)…有插進去尿尿的地方。」立刻報警怒告
陳男性侵。但士林地院指女童沒掙扎且處女膜沒破,不構成強制性交,判無罪,僅就陳男
拍照部分,依違反《兒童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判陳男5年6月徒刑。
判決指出,被害女童的媽媽證稱,案發當天她帶女兒到振興醫院附近從事資源回收工作,
讓女兒獨自在附近玩耍,一會兒後女童竟拿100元給她,說有一個叔叔給錢還「摸我窩窩
…一直大力摸…有插進去尿尿的地方」,女童母親大驚,立刻報警逮人,並怒告陳男強制
性交。
陳男到案後否認犯行。法官審酌女童驗傷結果並無處女膜破裂等情形,且當時女童沒有掙
扎、哭泣等疼痛反應,只有趕著回去拿100元給媽媽看,因此認定陳男不構成強制性交,
判他無罪。
不過由於案發後警方在陳男手機中發現5張女童遭他脫下內褲猥褻下體的照片,法官認定
陳男觸犯《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今改依違反本人意願方式使未成年人被拍攝猥
褻行為照片影片罪判陳男5年6月徒刑。全案還可上訴。(李奕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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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不能告性侵 要告啥才有罪? 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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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gaiaesque (36.239.64.19), 03/13/2017 15:48:58
推 Merkle: .....................4F 03/13 15:50
推 ptyu: 台灣法官真的很棒5F 03/13 15:50
推 TKC4062: ...................7F 03/13 15:50
推 Liquid: 欸欸欸! 你兩天沒PO圖了8F 03/13 15:50
推 plice: 法院換人開了不意外9F 03/13 15:50
→ scores: 雞雞短的有福了 只要處女模沒破都不算13F 03/13 15:50
→ illreal: 問題出在檢察官,法官已經很勉強用不太相干的法判5年了15F 03/13 15:51
推 gaddafi: 鬼島司法的日常、鬼島蘿莉控的日常16F 03/13 15:51
→ RonaldBBS: 有這麼難懂嗎?有拍私處照但沒認何私處有被碰處的證據阿18F 03/13 15:51
→ mxr: 這判決不意外呀 大驚小怪的20F 03/13 15:51
推 flux: 所以是要告性騷擾??21F 03/13 15:51
推 STi2011: 台灣的法官真的很棒23F 03/13 15:52
→ aupo: 是檢察官問題比較大吧?26F 03/13 15:53
→ jungle01: 有很多人文盲看不懂強制和違反意願這幾個字的八卦嗎27F 03/13 15:53
→ Sevorlaga …
推 Sevorlaga: 司法亂象成這樣實在令人厭惡 法官簡直亂判案 混蛋 !29F 03/13 15:53
推 LYS5566: 女童才5歲 會有要跟他性交易的意願嗎? 隨便拉一條來判喔30F 03/13 15:53
→ scores: 沒到十六歲 女童意願根本不重要啊32F 03/13 15:53
推 RonaldBBS: 跟違反意願無關啦,是無法證明性交ok?33F 03/13 15:54
→ Atwo: 因為是指交吧34F 03/13 15:54
推 gotohikaru: 若說無法證明 那應該直接判無罪好嗎 是在喇叭啥35F 03/13 15:54
推 Krishna: 法官很有同理心,所以輕判36F 03/13 15:55
噓 income19: 很明顯就是證據不足啊 一堆人腦弱成這樣37F 03/13 15:55
噓 wawa1109: 有幾個人看過內文.....39F 03/13 15:55
→ Atwo: 起訴A法無罪 起訴B法有罪阿40F 03/13 15:56
→ RonaldBBS: 判有罪是違反意願的猥褻拍照阿...國字不會讀喔41F 03/13 15:56
噓 jungle01: 這篇新聞看出臺灣人的水準 理盲濫情 說要推陪審 還真的是笑話42F 03/13 15:56
噓 clavi: 慘了 路上又有一堆蘿莉要遭殃44F 03/13 15:56
推 richjohn: 没有插入性器的證據啊怎麼判强制性交45F 03/13 15:56
→ wawa1109: 鄉民真的很好操弄呢 - BY記者46F 03/13 15:56
→ vaude …
噓 vaude: 幹拎娘法官死全家被狗乾48F 03/13 15:56
噓 pray: 馬的 牙籤出來丟人現眼51F 03/13 15:57
噓 lazo: 看起來就是證據不足,但是八卦腦殘鄉民被妓者帶風向52F 03/13 15:57
噓 gamebird: 不意外,鄉民只會吠而已,說明給他聽又會跳針53F 03/13 15:57
推 moumoumou: 證據不足還要判有罪,鄉民是警總轉世?54F 03/13 15:58
→ Atwo: 真的很番 刑法強制性交判無罪 兒童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有罪57F 03/13 15:59
噓 redsgm: 一堆法盲 判決合理58F 03/13 15:59
推 FallRed: 一堆看標題就高潮的59F 03/13 15:59
推 Mayinggo: 本來就是沒證據就好阿 幹是對法律有多盲60F 03/13 15:59
推 autokey: 不然怎麼判,已經比殺人重了耶61F 03/13 16:00
噓 IPSVATN: 依違反《兒童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判陳男5年6月徒刑 好像很多人沒看到這句 原po是在故意帶風向嗎?63F 03/13 16:00
→ namie520: 強制性交一定要證明有插入 但無法證明 所以沒辦法判吧69F 03/13 16:01
→ Atwo: 古美門說的沒錯 真的不能靠民意來審判 不然枉死城地方不夠站70F 03/13 16:01
→ namie520: 但有猥褻沒問題 所以有判刑啊72F 03/13 16:01
→ pigofwind: 媒體隨便寫個標題,鄉民又被帶風向了73F 03/13 16:02
→ namie520: 難道要小孩怎麼說就怎麼判 完全不必有證據嗎74F 03/13 16:02
噓 usoko: 又是標題殺人 沒證據法院也不能隨便判75F 03/13 16:02
推 Krishna: 所以五歲孩童說謊?被害人的話是否構成證據?77F 03/13 16:03
→ rony98: 只憑小孩證詞就判有罪 遇到愛說謊的小孩會被玩死79F 03/13 16:03
推 pray: 看腦民推得這麼高興 我還以為沒犯罪呢XDDDDD80F 03/13 16:03
推 hdw: 這是證據不足吧!!!無罪判定很正常...84F 03/13 16:04
→ namie520: 會說小孩不會說謊的 絕對沒有養過小孩86F 03/13 16:04
→ Atwo: 幹 真的一堆番 有插尿尿的地方沒說用什麼插 變成小孩說謊耶88F 03/13 16:04
→ namie520: 更別提小孩有時不是故意 而是根本說不清楚90F 03/13 16:05
→ Atwo: 不能在這篇待下去了 空氣都瀰漫著愚蠢的氣息92F 03/13 16:05
推 RonaldBBS: 刑訴被害人陳述不得爲「唯ㄧ」證據是實務見解,去讀書吧94F 03/13 16:05
→ pigofwind: 經歷梁女事件,還是學不會教訓,遇到什麼事都先跟著媒96F 03/13 16:06
推 spadenet: 其實這也不用讀書 有點腦應該都能知道97F 03/13 16:06
→ pigofwind: 體開罵再說,什麼也不想去思考跟求證...98F 03/13 16:06
推 pray: 記者餵什麼就吃什麼XDDDDDDD99F 03/13 16:06
→ kingyes: 把判決看一看比較實在101F 03/13 16:07
推 Mayinggo: 學會教訓就不是鄉民 晚點把罵梁女的ID給梁女告一告103F 03/13 16:07
推 Krishna: 被害人供詞也是證據一部分吧,最後的判決是法官的自由心104F 03/13 16:08
→ Krishna: 證。大家可以想想自己會不會採信五歲小孩供詞,她若說謊106F 03/13 16:08
推 archon: 小朋友不會說謊,死刑吧107F 03/13 16:08
→ tentaikanso: 「被害女童的母親證稱,女童說...」這是傳聞證據,縱109F 03/13 16:08
噓 op111925: 處女膜沒破裂就不算強姦噢, 法官真的很棒110F 03/13 16:08
→ kingyes: 扯李宗瑞真好笑 強制性交有不是只有強暴 藥劑也是好嗎?111F 03/13 16:08
推 thenorth: 李宗瑞哭屁= = 乘機性交就是趁人意識不清為性交怎麼違112F 03/13 16:09
→ tentaikanso: 使有傳聞例外,其他客觀證據如鑑定結果不支持是要怎113F 03/13 16:09
→ kingyes: 還有乘機性交最在116F 03/13 16:09
→ op111925: 以後猥褻女生都摸陰蒂就好了, 反正處女膜沒破就好啦117F 03/13 16:10
推 RonaldBBS: 我都說不得爲唯一了,就還要再有任一證據證明性交事實118F 03/13 16:10
→ kingyes: 處女膜沒破只是證據之一 不用死抓著打120F 03/13 16:11
推 stuacne: 司法院就不敢公布法官名字 靠北個資法122F 03/13 16:12
→ stuacne: 如果真的判的問心無愧 你來公布給大家公評阿125F 03/13 16:13
→ kingyes: 判決書後面都有法官名子啊126F 03/13 16:13
→ scores: 處女模沒破 值得拿來嘲諷啊 當然要抓重點127F 03/13 16:13
推 RonaldBBS: 這案與傳聞關係也不大啦,女童母所述為真不就是女童自述128F 03/13 16:13
噓 tentaikanso: 說不敢公布法官名字是怎樣...法院判決書後面都有全部130F 03/13 16:14
→ laechan: 台灣法官怕形成判例哪一天判到自己啊131F 03/13 16:14
推 c5c123: 最好看不懂法官名字啦,會查判決嗎?132F 03/13 16:14
→ kingyes: 想看法官名子 判決書都有 自己查 好有司法陽光網哦133F 03/13 16:14
推 thenorth: 判決書後面都有法官名字R135F 03/13 16:14
→ tentaikanso: 法官、書記官跟蒞庭檢察官名字,記者才應該寫新聞附案號吧138F 03/13 16:14
噓 jetrider: 推文一堆不懂法律不打緊,連眼睛都殘是怎樣,還是殘的不是眼?廠廠142F 03/13 16:15
噓 alen82515: 一堆人看不懂嗎,很明顯就證據不足只好拿其他法條判啊,這個有證據也不會被判比較久144F 03/13 16:15
噓 kixer2005: ?????????????????????? 幹你法官操146F 03/13 16:15
推 neilisme: 可以問法官姓名嗎 未來如果我被告了希望是給這法官審的147F 03/13 16:15
推 RonaldBBS: 還是要強調這案也沒猥褻(動詞),是拍猥褻(形容)照148F 03/13 16:16
→ kingyes: 真的很棒 判的還算合理150F 03/13 16:17
推 doglover: 沒人在意拍幾張照就5年嗎...155F 03/13 16:17
推 buddar: 這法官到底是怎樣?四歲懂什麼?這判例以後都不算性侵,法官是亂源嗎156F 03/13 16:17
→ dorydoze: 這法官不錯阿~~這條辦不了~用別條辦158F 03/13 16:18
推 stuacne: 我錯了 沒看到文末最後一段159F 03/13 16:18
推 leinru: 以後法官女兒可以插162F 03/13 16:20
噓 jetrider: 鄉民還好意思嘲諷媒體是製造業,給鄉民屎吃還當美食嚐,163F 03/13 16:20
→ jetrider: 連腦子也不會動,把文章看清楚很難?165F 03/13 16:20
推 usoko: 證據不足幹法官不幹警察檢察官 不就好棒棒166F 03/13 16:20
→ kirbycopy: 看新聞嘴法官的 懶得看判決書好歹也看看推文吧167F 03/13 16:20
噓 thenorth: 奇怪欸 鄉民都很怕被亂吉性侵 現在又不怕了?169F 03/13 16:21
噓 ndr: 等那個法棺的妻女都被XO時,我一定買飛雞票回台聽判171F 03/13 16:22
推 iam0718: 這樣才正常啊 不然一個小女生說你用雞雞給他吃不就GG172F 03/13 16:22
噓 poeoe: ....這就證據不足阿 哪來亂判174F 03/13 16:23
推 CowBLay: 八卦版水準跟爆料公社沒差多少啊XDDD176F 03/13 16:24
推 Dillon0801: 不少人看到新聞標題就準備要鬥了 根本不去思考內文177F 03/13 16:24
噓 ndr: 台灣是天堂啊! 身受時就會換嘴臉了181F 03/13 16:25
→ Dillon0801: 謊言的烙印如果發生在台灣 記者用標題就可以活埋主角182F 03/13 16:25
噓 poeoe: 今天要有證據足以證明才能判性侵 只有被害人供述不夠阿..183F 03/13 16:26
推 g8429310: 媽媽做資源回收 妹妹賺了一百塊 好想哭QQ184F 03/13 16:27
噓 qaz19wsx96: 證據完全不足啊...法官已經很努力找罪判他了...185F 03/13 16:27
推 Mayinggo: 真的 還有臉笑低卡 根本半斤八兩187F 03/13 16:28
→ Moratti: 因為有收錢 又沒反抗190F 03/13 16:29
噓 luckyBF: 只好幫噓了,不然會丟臉丟到D卡去191F 03/13 16:30
推 LA24: 犯罪天堂193F 03/13 16:31
→ after1: 都有照片了還缺什麼證據?194F 03/13 16:33
噓 poeoe: 照片只能證明拍猥褻照片 強制性交的證據就只有供述而已197F 03/13 16:35
噓 coye: 台灣的法官真的很棒198F 03/13 16:36
推 lmc66: 處女膜沒破是要怎麼判有性交200F 03/13 16:37
推 sharb: 一堆北七 別笑低能卡了201F 03/13 16:37
噓 dahlia7357: 我是認為PTT法匠酸鄉民不看內文是有多屌203F 03/13 16:38
推 Miralles: 證據不足以證明性交的話,法官也不能亂判吧?204F 03/13 16:38
→ lmc66: 沒傷就可以亂判你才要擔心 以後父母隨便叫小孩去指控一下205F 03/13 16:38
→ lmc66: 你就準備賠慘+吃牢飯207F 03/13 16:38
→ dahlia7357: PTT法匠先不去酸寄者下農場標題 以為看內文多厲害208F 03/13 16:39
推 stuacne: 請大家要仔細看文章 不要跟我一樣被標題騙了209F 03/13 16:39
噓 lebron3994: 如果證據不足能定罪 跟中國有什麼分別?嘴法官的適合當中國人211F 03/13 16:41
推 s81048112: 是爛記者亂下標 垃圾媒體常常這樣217F 03/13 16:46
推 vcyc: 啊證據就那樣是要怎樣zzz219F 03/13 16:46
推 dadan: 欸八卦鄉民快去充實一下刑訴知識好不好不然怎麼當陪審團220F 03/13 16:48
推 cattyvirus: 這法官已經盡量判了好嗎 沒看到強制性交證據不足嗎221F 03/13 16:49
推 chasewang: 請問各位大大 要引哪個法條才可以過222F 03/13 16:51
推 knnney: 一堆不看內文的 超容易被操弄的223F 03/13 16:51
推 asiapu: 證據不足怎麼判224F 03/13 16:52
噓 d60917: 徐自強也沒想過他無端就被說成是共犯,證據才是關鍵,證據不足就只能無罪推定225F 03/13 16:52
噓 geige: 法官你也給他摸摸看毫不豪227F 03/13 16:52
推 eas06u4: 這種的真的就是民粹229F 03/13 16:55
噓 dahlia7357: 要酸就酸農場標題騙點及率 別再那邊自己為法匠
你標題打馬英九然後狂罵完,才發現內文是蔡英文
然後再被人笑都不看內文的 這三小邏輯230F 03/13 16:57
噓 DevilCool: 就是因為一堆低能法匠會這樣嗆鄉民不嗆記者才會被賭爛233F 03/13 17:00
→ DevilCool: 阿記者就刻意引導好像是有證據而不判~不罵記者先罵鄉民是自尊心有多低落一定要靠這樣滿足自己?236F 03/13 17:01
→ Aprildie: 記者下農場標題,自己不會過濾反而酸那些幫忙解釋的人?238F 03/13 17:02
→ Aprildie: 還有看完內文再評論是應該的,真的被騙也活該自己不用腦240F 03/13 17:05
噓 abasqoo: 這法官懂的什麼叫未成年不懂事嗎 何況才4歲...241F 03/13 17:09
→ lbowlbow: 啥小 為何不用強制猥褻判?243F 03/13 17:13
推 cerwvk: 果然有人認為鬼島法律神聖不可質疑侵犯的.244F 03/13 17:14
噓 LucAngel: 沒破就不算性交,沒給錢就不算嫖的概念?245F 03/13 17:15
噓 dahlia7357: 標題馬英九內文蔡英文 然後你怪鄉民自己蠢這三小
喜歡當記者的內應就直說249F 03/13 17:21
推 hohohoha: 恐龍法官退休還要國家養他 md251F 03/13 17:22
噓 JackMa: 北七嗎 證據不足 法官判其他調 記者引導 不罵252F 03/13 17:22
→ Aprildie: 台灣媒體素質低早就是公認的事實,那麼這些看到媒體發文253F 03/13 17:23
→ dahlia7357: 經過姦殺案 大家還是喜歡幫下標的記者互行才是腦洞254F 03/13 17:23
→ Aprildie: 就一股腦跟風獵巫的叫什麼?腦子不是拿來當裝飾品的255F 03/13 17:23
→ pigofwind: 自己內文不看完還可以怪別人是哪招 XD256F 03/13 17:24
推 dahlia7357: 就標題馬英九 內文蔡英文 然後你怪看成馬英九的人258F 03/13 17:26
→ Aprildie: 所以現在看到黑影就開槍是對的?你贏了,我沒辦法理解有人的手跟腦長在自己身體上卻不知道怎麼用的人的想法XD還有這篇推文根本沒人幫記者護航過,別再扯什麼護航了259F 03/13 17:28
→ Aprildie: 都知道小模案的結果,那就應該更明白別只看標題或內文263F 03/13 17:31
推 wowisgood: 判得很好耶 如果用227準強制猥褻還比較輕264F 03/13 17:31
推 dahlia7357: 蘋果標題:狼100元誘淫4歲女童 法官認定沒性侵理由是265F 03/13 17:36
推 hohohoha: 所以以後女童只要沒說不要就可以合法性侵瞜!!266F 03/13 17:36
→ dahlia7357: ptt標題 狼100元誘淫4歲女童 法官:沒掙扎不算…
標題到底是三小啦
現在ptt他媽的喜歡在標題下結論 然後靠杯看錯的人267F 03/13 17:36
噓 LeftCorner: 今天如果小女孩換成成年女性風向就會變了ㄏㄏ270F 03/13 17:38
推 hohohoha: 難怪一堆性侵犯趴趴走 就不要你門法官有生女兒272F 03/13 17:39
推 PlayPtt: 最高法院九十九年度第七次刑事庭會議決議274F 03/13 17:40
推 Mayinggo: 為什麼要為自己的就蠢護航呢
是沒有性侵的證據 很難懂嗎275F 03/13 17:40
噓 LeftCorner: 看不出來鄉民有啥臉嘲笑記者,超好帶風向ww278F 03/13 17:46
噓 BMHSEA: 智障新聞279F 03/13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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