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Orzer (按☯KMT)標題 [FB] 黃國昌:6號上午吉洪秀柱時間 Thu Apr 6 07:18:06 2017
黃國昌Facebook
原文連結:
http://i.imgur.com/y7Emvou.jpg
已經過了48小時了,
洪秀柱不僅沒有認錯,竟然還加上必須跟國民黨合作才要道歉的離譜
條件。
該給的機會已經給了。明天上午,
台北地院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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柱柱姐要被國昌老師吉惹
這樣不知道9.2支持者會不會森77,然後柱柱姐就打敗白賊義惹!
挺柱!唯一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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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2.43.12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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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jma306: 國昌忘記自己已經是政治人物了嗎
民代對政治有實質影響力,言行有受公評的空間2F 04/06 07:23
噓 HellKitty: 如果這樣能告 那時代力量早就被告到爆炸了
光是正毅兄弟就可以告到屎黨覺青哭爹喊娘4F 04/06 07:26
https://goo.gl/YYXb9j
原來是被士林地檢署認定他涉犯恐嚇公眾罪然後緩起訴的
山男啊,果然很懂法條。
推 maxisam: 為啥不能告 你快去把時代告到爆炸阿7F 04/06 07:28
推 kim: HK,為什麼不能告?假設我從來沒有挺同婚,然後有人整天
散播消息說我挺同婚,那我也可以告他啊!11F 04/06 07:32
→ kim: jma306你要搞清楚,黃國昌是被柱柱公評?還是硬被栽了14F 04/06 07:34
→ kim: 他沒說過的話?這不一樣喔!
如果只因為「政治人物」這身分就要忍受栽贓,那麼柯文哲18F 04/06 07:35
推 ironaxe: 你看久就會發現,一邊直接作,一邊出張嘴20F 04/06 07:37
→ kim: 被講一萬次活摘器官,也只能吞下去不反擊?21F 04/06 07:38
→ HellKitty: 政黑落跑版主kim 妳出現拉 公眾政治人物 政治評論22F 04/06 07:38
→ morichi: 原文就有點轉述成分了 要吉有難度吧23F 04/06 07:38
→ HellKitty: 黃國昌可以去告 但是我看會被檢察官打槍24F 04/06 07:38
→ morichi: 也難講 上次有個推給轉述還是被吉25F 04/06 07:39
→ HellKitty: 演演猴戲給屎黨覺青粉絲看而已 不然kim我們來賭雞排26F 04/06 07:39
※ 編輯: Orzer (72.43.122.225), 04/06/2017 07:42:24
推 kim: HK我臉皮夠厚,歡迎你去大肆宣傳,我是落跑板主28F 04/06 07:40
推 morichi: 我是覺得會在法院那關失敗啦 然後腦粉說法院黑箱29F 04/06 07:41
推 jamesann: 一樓教主萬歲 十五樓好好玩30F 04/06 07:41
→ HellKitty: 地檢署那關就打槍了 根本不會到法院 除非他要學低能柯32F 04/06 07:42
推 q9154336: oojojoojojojo33F 04/06 07:42
推 kim: 不過宣傳完了之後,麻煩回到這件事的本質來辯論34F 04/06 07:42
→ HellKitty: kim 好久沒看到妳了 時力支持者拿台胞證又去北京出差??36F 04/06 07:42
推 windbomb: 幫柱柱姐拉抬當選黨主席啊,政治本來就是作秀
政治人物吉來吉去很正常啊,時代也沒在怕被吉啊38F 04/06 07:43
→ jma306: 活摘器官。 不是政策相關45F 04/06 07:46
→ jma306: 例如誰偷情 非婚生子女也不是政策相關47F 04/06 07:48
推 XXXXSOW: 新北市34歲山性男子 不要再秀下限啦
姓49F 04/06 07:50
噓 Evilsp: 安安 山男 XDDD51F 04/06 07:52
不是「炸藥」喇,只是「詐藥」
http://images.uncyc.org/zh-tw/9/96/Pow.gif
※ 編輯: Orzer (72.43.122.225), 04/06/2017 07:59:25
推 doom3: 沒人理很多零的男人 過氣幫QQ56F 04/06 07:57
推 q65810: 山同學在法院有沒有哭哭?57F 04/06 07:59
推 newtana: 到底華國法院檢察官會有什麼歪理給寫法條的教授呢?58F 04/06 08:03
推 COOLTARO: 愛放詐藥的朋友XDDDDDDDD59F 04/06 08:06
噓 yujin28: 特地出來刷存在感 這支持者還學的很到位呢60F 04/06 08:07
噓 HellKitty: 秀下限?去年政黑板本貓官司五回 吉人和被吉都沒輸過64F 04/06 08:17
噓 HellKitty: 所以我才說他可以走老柯模式自訴阿 但是不會贏的
為了一點小事在那浪費司法資源 顯得黃國昌格局很小
不如好好研究如何將李明哲救回來66F 04/06 08:19
推 jame2408: 公評? 沒說過的話也能評論!!!?69F 04/06 08:20
→ HellKitty: 黃國昌自己也常常對於別人沒說過的話影射評論阿
我說過了他要是開吉人先例 我怕屎黨信徒死得會比較多70F 04/06 08:21
噓 tllk: 算了吧,假哭影帝也不是啥好貨72F 04/06 08:23
推 louis5265: 現成的為什麼不告?告了還可以增加人氣,何樂不為74F 04/06 08:30
推 keither1009: jma,你懂的可受公評的定義嗎?顯然不懂,因為9.2法律都亂學一通78F 04/06 08:38
推 Flandre495: 所以炸彈貓你那麼恨時代幹嘛不再去埋一次炸彈?孬了?80F 04/06 08:44
推 FB5566: 吉它...81F 04/06 08:46
推 HNO3: 吉死他82F 04/06 08:48
噓 plice: 告就快去告,還要炒一下新聞喔85F 04/06 08:54
→ royli: 告就告 不用先預告吧 =.=86F 04/06 08:58
噓 sheagia: 你以為告的成嗎?又再浪費司法資源87F 04/06 09:05
→ xheath: 我快笑死 尤其看到丟炸彈的88F 04/06 09:05
→ tkucuh: HK幹嘛發道歉文...?89F 04/06 09:05
推 k2890206: 9.2的邏輯 告他剛好 還扯東扯西 不意外91F 04/06 09:17
推 lunaX19: 哈 原來是新聞名人92F 04/06 09:18
推 asked: 吉死他93F 04/06 09:25
推 vvjmjack: 山男~山北~山南山北走一回~95F 04/06 09:33
推 robart: 山南~~ 山北~~ 法院走一回~~96F 04/06 09:37
推 Sixigma: 太殘忍了吧,山南都快被打得不成人形了99F 04/06 09:43
推 piex: 哈哈哈哈哈100F 04/06 09:43
推 pneumo: 吉!快吉!101F 04/06 09:47
推 tzongyao: 只會在網站亂講話 還被告的人 真是有夠丟臉的
說真的 我比較想看 道歉文那篇 有人可以找到嗎?102F 04/06 10:13
→ mark31326: 跟一個30幾歲只會嘴砲的魯蛇說這麼多幹麻 還沒50就剩嘴也是真的可憐104F 04/06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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