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嫌疑犯」大眾幾乎認定就是「犯人」。
不要說你沒有這樣想過,在「女模外拍誘殺案件」中他的好友是如何被媒體影射,還有一堆人肉搜照片出來,最後警察找出證據,擺脫嫌疑,怕被告,一堆未審先判臭罵對方的「正義之士」在對方臉書大刪留言。
事情過了才一個月就忘光了?
在日本,有沒有注意到,他們的新聞都會特別打上強調是「疑容者」,代表一件事,只是有嫌疑而已,也是保護。
而日本國民也大多認為只是有嫌疑,但未判罪之前是「無罪」的,在這外觀條件下,有沒有打碼?無所謂...
可是在台灣你沒打碼?先不說此時這人只是「嫌犯」而已,那怕是警察徵詢中的目擊者「路人甲」,一個不小心被記者相機或攝影機拍到,在「正義之士」的無限上綱渲染下,最後反變成大眾口中的「嫌犯」又不是沒有發生過。
媽媽嘴案也是很好的例子,店長相關四人在當時沒保護下,成了什麼?過街老鼠,
可是這些不斷發生過的事,有那一個這些「正義之士」想過,對「疑嫌」「疑犯」及自己的「未審先判」是對的?在這不斷發生案例中,有一點點反思過你們的「正義」到底是什麼?
會不斷發生,又代表了什麼?
那在這類「社會正義」思維邏輯下,打個馬賽克,只是最基本的保護罷了,照片影像在這些「正義之士」的手上會是問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