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hiokchi (連筱葳)標題 [FB] 立法委員 黃國昌時間 Tue Apr 11 13:20:58 2017
FB卦點說明:(
正體中文 20 個字)
關於李明哲事件,今天的立法院通了時代力量黨團所提決議。
https://www.facebook.com/kcfor2016/?fref=ts
立法委員 黃國昌
2小時 ·
立法院4/11院會,通過時代力量黨團所提決議如下:
有鑑於台灣人權工作者李明哲遭中國政府關押已逾三週,中國政府非但仍未透露李明哲的
關押地點,也不願意依據台灣與中國間之司法互助協議,給予家屬探視的權利,甚而在昨
日(4月10日)李明哲妻子李凈瑜女士啟程要前往北京前臨時註銷其台胞證,使其無法順
利成行。在李明哲家屬及民間NGO團體全力援救李明哲的同時,政府的消極作為不僅使家
屬陷入孤立無援的地步,更導致我國人民普遍的不安與憤怒。爰此提案建請院會作成三點
決議:
一、嚴正譴責中共政權粗暴的非法關押行為,呼籲中共立即釋放李明哲。
二、要求我國政府提供李明哲家屬所有協助,並每天定期向李明哲妻子李凈瑜及親友們說
明救援進度,極力爭取最短時間內讓李明哲回到台灣。
三、政府應儘速召開國際記者會向國際社會嚴正表達我國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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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FB] 立法委員 黃國昌
04-11 13:20 hiokchi.
→ hizuki: 大陸法律讀完了嗎?2F 04/11 13:21
那不是基本嗎?
只有某黨才連Google班都還沒去報名吧。
→ shiueyang: 所以咧?甚麼時候要讀完中國法律呀?阿不是很行?6F 04/11 13:22
噓 nttc: 這是ptt粉絲追蹤版嗎?8F 04/11 13:22
推 ckshchen: 翻譯:遇上流氓,我們也只能喊喊話9F 04/11 13:22
推 taikonkimo: 既然李妻要走國際發聲路線 這種的聲明當然要越多越好13F 04/11 13:24
→ Skeleton7: 導致我國人民"普遍"的不安與憤怒 這語彙太浮誇了14F 04/11 13:24
推 ckshchen: 對了,法理派趁現在快點示範如何用法條讓中國遵守16F 04/11 13:24
→ taikonkimo: 不把話題炒熱 不引起關注 這要怎麼如李妻的意思17F 04/11 13:24
噓 tim1234: 快叫歪國妓者來由蔡英文稱我國強力譴責好嗎?吠物19F 04/11 13:25
→ drigo: 法學博士不讀法律不然要讀什麼? 不是嗆官員都很會說唸完了21F 04/11 13:25
推 calliope: 推。幸災樂禍的9.2真可恥22F 04/11 13:25
→ drigo: 或講法條是他擬的嗎? 9.2嗆法律剛好23F 04/11 13:25
→ taikonkimo: 連台灣內部都沒啥熱度 要引起美國關注 甚至施壓 不看24F 04/11 13:25
因為李明哲之妻,國際社會開始關注。
https://goo.gl/ht3Rgo
→ samuelcdf: 國會要改革 改革要過半 吱障黨不挺吱己人 過得不好給推25F 04/11 13:26
推 nepenthes7: 不用阿 把臺灣陸生全部抓起來當間諜處理就好27F 04/11 13:26
推 calliope: 讀完法律是基本。基本工都沒做,9.2好意思說嘴。28F 04/11 13:27
→ xxsnake: 你也是官 想辦法阿 就會嘴29F 04/11 13:27
推 tim1234: “我國“又被消費了,遇到歪國人自動消音30F 04/11 13:27
噓 v5270: 只有心戰喊話,沒有強力譴責,也沒有哭,昌割有失水準31F 04/11 13:28
※ 編輯: hiokchi (114.40.90.25), 04/11/2017 13:31:21
推 Tsucomi69: 嗆法務部法律剛好啦,9.2蠢蛆哪來的臉嗆法律啊32F 04/11 13:28
推 ueewen: 每個台灣人都是李明哲!33F 04/11 13:28
→ asked …
推 asked: 說個笑話:中國有法律可以讀34F 04/11 13:28
→ swbthj: 國昌:輸了 支那沒有法律可以讀35F 04/11 13:30
推 org277: 我不多說什麼,只向天祈禱所有酸這件事的人,總有一天
自己的家人也會遭受到中國的如此對待!!36F 04/11 13:30
唉
※ 編輯: hiokchi (114.40.90.25), 04/11/2017 13:31:59
推 jerrylin: 不用喊話要怎樣,馬英九也只有嘴砲啊
一堆靠背的,你是想跟中國開戰才算有作為?38F 04/11 13:32
→ tenka92417: 今天是美國國會做出這種動議阿共都不一定會鳥耶40F 04/11 13:33
有啊,只是沒什麼在用。
※ 編輯: hiokchi (114.40.90.25), 04/11/2017 13:35:41
推 YCL13: 當然有法呀,某人的法律書不就賣去中國了。45F 04/11 13:35
→ dslite: 你又知道政府沒在救了47F 04/11 13:37
→ timppt222: 中國都把人權寫進憲法了,怎麼會沒有法?48F 04/11 13:37
推 david1230: 中國法律 很好讀啊 只有一頁 上面寫:黨說了算49F 04/11 13:37
噓 Shxt: 強力譴責,表達立場 跟KMT有九成像51F 04/11 13:38
當然不像,柱柱姐敢譴責嗎?
※ 編輯: hiokchi (114.40.90.25), 04/11/2017 13:42:55
→ david1230: 黨說了算 只要讀懂這四字 包你在中國橫著走52F 04/11 13:38
推 ckshchen: 今天會靠杯不就是以前黃國昌講得好像政府可以辦到只是無能不是嗎?講得好像肯亞送中國是因為法律不是因為政治現實?那今天事到臨頭不就原形畢露,當初只是漫罵而已53F 04/11 13:38
你根本沒有看過黃的質詢,胡扯瞎扯。
→ k88888g: 反正黃叫 蔡也不會理56F 04/11 13:39
→ maydayGUN: 我還是不太懂DPP 這次這麼低調 是真的LP被握住了嗎57F 04/11 13:40
噓 Shxt: 說穿了台灣政府也只能叫囂啦,然後第二點,已經有辦法讓你回58F 04/11 13:40
→ cttw19: 肯亞事件法務部的表現不該被罵? 那可是完全附和北京欸59F 04/11 13:41
→ Shxt: 來了,是你為了理念而已,但這也無關誰對誰錯60F 04/11 13:41
推 ckshchen: 台灣想被統的不到10%啦,今天會酸是覺得現實如此殘酷,卻滿口法律自由人權就可以達成目標很可笑,中國就是個61F 04/11 13:41
→ ckshchen: 不講理的流氓,國際就是尚書大人,什麼自由法律人權都是屁話糖衣64F 04/11 13:41
質詢影片看完了嗎?
推 Tsucomi69: ck要不要先看看質詢影片再來說黃當時是這樣講吧67F 04/11 13:42
→ WTF55665566: 李妻也真是太有氣節了 沒有為了一點小利就出賣整個國家 跟KMT買辦們是強烈對比70F 04/11 13:43
→ david1230: 所以不就更證明前朝都是謊言嗎 什麼司法互助協議?72F 04/11 13:43
推 f124: 挖 睡飽了呢73F 04/11 13:43
※ 編輯: hiokchi (114.40.90.25), 04/11/2017 13:45:28
→ WTF55665566: KMT現在就只剩下幫對岸支那回來鬥自己人
賣國還有臉扯後腿?74F 04/11 13:43
→ david1230: 繼633 ECFA 之後 再加一筆笑話 司法互助協議76F 04/11 13:44
噓 hosen: 國昌假哭77F 04/11 13:44
大家這麼熟了,你換點新鮮的給我看好不好?
※ 編輯: hiokchi (114.40.90.25), 04/11/2017 13:46:23
噓 kuso2005: 原來讓丈夫平安回來是一點小利,WTF5566不錯喔80F 04/11 13:46
→ ckshchen: 早看完啦,今天肯亞根本不是因為他的法律去移送給中國啊,純粹就是肯亞要舔中83F 04/11 13:47
看完了?你還能搞錯他講那段話的文本脈絡,真了不起。
※ 編輯: hiokchi (114.40.90.25), 04/11/2017 13:49:16
→ ckshchen: 他說沒研究肯亞法律怎麼去談判,按照肯亞法律不該送中國,問題這就是不切實際的秀啊,肯亞就是想舔中而已85F 04/11 13:48
第一 連基本工都沒做 第二 法務部當時亂放消息自亂立場
黃國昌向來要求台灣對外立場要一致,所以他肯亞事件肯定當時的外交部陸委會的努力
他在馬英九登太平島和沖之鳥也都大方向支持馬政府,雖然支持也"沒用"
那就是他的基本立場
※ 編輯: hiokchi (114.40.90.25), 04/11/2017 13:54:09
→ david1230: 司法互助協議雙方同意: 及時通報 家屬探視
這兩點中共這次都沒做到啊 打臉馬?88F 04/11 13:50
→ ckshchen: 正視現實好不好,這流氓的所有條約前提就是不能和我為敵,看看韓國的貿易就知道90F 04/11 13:52
推 taikonkimo: 不走私下營救 走國際壓力路線 現在國內的熱度太低了93F 04/11 13:53
→ ckshchen: 我才懷疑你有沒有看,官員講實務上,他回不要講實務就94F 04/11 13:53
→ taikonkimo: dpp該也沒理由低調吧 就由總統 不然也行政院長開個95F 04/11 13:53
→ ckshchen: 講肯亞法律,就是不切實際啊96F 04/11 13:53
→ taikonkimo: 國際記者會 好歹也凝聚一下台灣的意志 不然我看沒幾個我身邊的人在知道這件事 連fb都沒有阿 真扯ㄟ97F 04/11 13:54
→ ckshchen: 他脈絡認為官員沒去研究肯亞法律去和肯亞用他們的法律去據理力爭,但根本問題就不在肯亞法律怎麼定,而是肯亞舔中99F 04/11 13:55
瞭解肯亞的相關法律,那是基本,基本該做的都沒做到,本來就是官員失職。
※ 編輯: hiokchi (114.40.90.25), 04/11/2017 13:56:49
→ Tsucomi69: 本來就該做的事被你說成不切實際,哪都不用做了,呵呵102F 04/11 13:56
→ ckshchen: 明知道對方不講法律,對把人送回來也沒幫助,跑去電官員不是作秀是什麼?103F 04/11 14:00
→ ckshchen: 如果今天對象是美國,那電官員沒讀熟,這是有用的質詢,對象是擺明不講法律的啊106F 04/11 14:02
→ Tsucomi69: 肯亞至少是法治國家還有議會耶拜託
沒先講就說人家不講法律這是什麼做事態度109F 04/11 14:06
推 schopan: 應該把中國列為旅遊警示區111F 04/11 14:09
推 joles: 9.2:誰叫DPP不講92共識啦 都馬DPP的錯 胖虎本來就不講道理胖虎欺負人是應該的阿 趕快講92共識啦 DPP112F 04/11 14:10
推 ansonwing: 哦 誰說時代力量沒對這事件做事情的 被打臉喔115F 04/11 14:16
推 s81048112: 9.2:讓我們繼續說無作為 叭叭116F 04/11 14:23
→ samz: 有說跟沒說一樣117F 04/11 14:26
推 pieceiori: 支持 宣示立場很重要 反正有問題DPP政府會頂著118F 04/11 14:28
推 cons: 推119F 04/11 14:29
推 jaeomes: 滿悲哀的 比香港書商還不被注重120F 04/11 14:35
推 wailman: 宣示意味較大...不過至少發聲了~~政府加油吧~121F 04/11 14:35
推 jaguars33: kmter以為打壓戰神能重返執政 根本是緣木求魚122F 04/11 14:37
推 washltz: DPP看到中國是另種形式的跪下去舔127F 04/11 14:49
推 calliope: 推jadecrystal,感謝分享。128F 04/11 14:51
推 akway: 9.2只會幫共匪幫腔 打自己人135F 04/11 14:59
推 aleph1: 支持黃國昌基督邪教白癡家長全是納粹敗類145F 04/11 15:33
→ hiokchi: 推jadecrystal159F 04/11 16:00
推 mow1982: 民進黨完全執政,河蟹河蟹好吃。160F 04/11 16:01
→ jadecrystal: 一開始只是想跟某樓分享Google很好用,後來越查越確定李妻的行動正確,若去了北京國際媒體都在看,所以才被取消台胞證,想減低此案的國際能見度。166F 04/11 16:17
推 beergap: 又學馬嚴正抗議,沒別招嗎?170F 04/11 16:37
推 haviccy: 中國根本沒法律,一堆統派畜生還在相信中國法治,腦殘172F 04/11 16:41
推 lovedog0731: 其實我覺得黃國昌應該設法直接去中國找,他還年輕,不要跟馬一樣嚴正抗議而已。174F 04/11 16:46
→ hiokchi: j大真的很有心,真篇的卦點應就是你的補充資料啦。176F 04/11 16:58
推 Arkadas: 推J大 藍覺青還是先學學google啦178F 04/11 17:09
推 nask: 立院聲明林全會鳥沒179F 04/11 17:26
推 sding: 推180F 04/11 17:32
推 gh34163: 中國法律XDDD 人治國家念法條沒用啦181F 04/11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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