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roger29 (看我幹麻 你把我當垃圾啊)標題 [新聞] 萬人連署要虐貓生退學 台大依校規處理時間 Mon Jan 4 11:22:47 2016
來源:中央社
時間:2016/01/03 11:34
網址: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601030099-1.aspx
萬人連署要虐貓生退學 台大依校規處理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3日電)台大僑生疑虐貓,網友在臉書發起連署,要求台大將虐
貓學生退學,已超過萬人響應。台大今天表示,將加強宣導動保觀念,並召開獎懲委員會
,依規定進行懲處。
日前有民眾舉報,常在台北市大安區出沒的流浪貓「大橘子」, 疑似遭到虐待致死,之
後警方約談涉嫌的台大澳門陳姓僑生,陳姓僑生後來坦誠犯案,將依違反動物保護法送檢
方偵辦。
有網友在臉書上發起連署,要求台大將虐貓的學生退學,另外也要求刑責重罰和境管,截
至今天上午,已有超過
1萬4000名網友參加連署。
台大今天發表聲明指出,對此虐貓事件,深表遺憾,將對學生加強宣導保護動物的觀念。
陳姓學生已承認犯行並有悔意,學校將召開學生獎懲委員會,依規定進行懲處,同時也啟
動心理輔導機制,安撫陳姓學生情緒,協助他面對問題。
台灣大學主任秘書林達德表示,由於學生已承認犯行,因此將召開獎懲委員會,由各學院
教師、學生代表和法律專家共同討論,根據校規進行懲處,由於校規只明列考試作弊等不
良行為,虐貓行為適用哪一條校規懲處、是否會達到退學處分,都需要進一步討論。
備註:所以看起來112的校規並沒有明說這種行為是否達到退學標準,
有比較了解這方面的人對此事件能否達到退學標準有看法嗎?
剛才研究了一下,虐待動物第一次是行政罰則,
要五年內再一次才會有刑事罰則。
所以應該還無法依刑事責任退學,
且還要情節嚴重,虐待動物於法來說其實不算太嚴重。
至於能不能用妨礙校譽或操行之類的退學,就不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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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arrenwu: 校規有提到,如果觸犯刑事法律可以退學3F 01/04 11:23
推 blaz: 安撫學生情緒,嗯?7F 01/04 11:24
推 flare5566: 有種一輩子別出台大校區啊 在路上被認出來一定被8F 01/04 11:24
推 akuser: 鄉民要你退就退9F 01/04 11:24
推 lmc66: 校規一堆模糊地帶 硬要退學一定找得出理由的啦
就是看學校想不想10F 01/04 11:24
→ arrenwu: 獎懲辦法裡面,退學要件裡面沒有 妨害學校名譽 這條吧12F 01/04 11:24
推 waijr: 總不能沒有規定就這樣叫人家走吧13F 01/04 11:25
推 shadeel: 讓樓下肛 我就原量他14F 01/04 11:25
謝謝提供,阿是說開除學籍和退學有啥不同...
第 十條 學生個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予以勒令退學:
一、毆打師長。
二、考試作弊,情節嚴重。
三、違反學術倫理,情節極為嚴重。
四、蓄意傷人,情節嚴重。
五、不法販賣或製造毒品、安非他命或其他麻醉藥品。
六、其他觸犯刑事法律之行為,經法院有罪判決確定或學校查證屬實。
七、積滿三次大過。
第 十一條 學生個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予以開除學籍:
一、毆打師長,情節嚴重。
二、連續考試作弊,情節嚴重。
三、不法販賣或製造毒品、安非他命或其他麻醉藥品,情節嚴重者。
四、其他觸犯刑事法律之行為,經法院有罪判決確定或學校查證屬實,情節嚴重。
→ arrenwu: 你說說看,哪個理由最像是可以退學?16F 01/04 11:25
→ waijr: 之前不是也有好幾個虐待動物大學生 他們都退學了嗎17F 01/04 11:26
推 MrStone: 有損校譽就可以退了,校規給主官的裁量權超大18F 01/04 11:26
→ shwkz: 沒有規定 就不能罰? 可笑可笑 規定不就是人制定的19F 01/04 11:26
推 Mayinggo: 一定被怎樣 死隻畜生而已不會怎樣啦20F 01/04 11:26
噓 mrforget: 拿全民的錢補助僑生來台虐貓,幹你娘。21F 01/04 11:26
→ arrenwu: 痾 獎懲辦法我都貼了 還在那邊有損校譽22F 01/04 11:26
→ shwkz: 看校方要不要做而己 不做就是給人看笑話23F 01/04 11:27
※ 編輯: roger29 (220.132.145.238), 01/04/2016 11:29:05
→ otld: 這種在學校也沒人想跟他做朋友了吧?到時候專題自己做24F 01/04 11:28
→ arrenwu: 有規定啊 怎麼會沒有規定?只是可能不符合退學標準25F 01/04 11:28
推 aq1: 沒有規定當然不能罰 臺灣不是法治國家嗎 還是我搞錯什麼了26F 01/04 11:28
推 blaz: 刑事法律那條就有啦不是?27F 01/04 11:28
推 linceass: 愛貓人士別無線上綱啦 越鬧越反感28F 01/04 11:28
→ arrenwu: 如果動保法算是獎懲規定裡面的刑事法律,他應該會記大過29F 01/04 11:28
推 Mayinggo: 看貓本推文還以為台灣是沒法治社會30F 01/04 11:28
→ siaopu: 北七 這才叫民粹31F 01/04 11:29
推 all0pha765: 不退學就不退學 但觸法的部分全部都不該饒恕32F 01/04 11:29
推 Kazimir: 因為學生犯錯而把人趕出學校,我總覺得這有一點問題..33F 01/04 11:29
→ arrenwu: 開除學籍是你之前修過的學分全部變成白紙34F 01/04 11:30
謝謝解釋。
推 signm: 頂多罰款而已,根本不痛不癢35F 01/04 11:30
推 kps1247: 依校規處理有什麼問題 情濫理盲?36F 01/04 11:30
推 aq1: 動保法虐殺動物也是要罰幾十萬的 夠他學會教訓了37F 01/04 11:31
噓 sirhc: 連署判他死刑好了38F 01/04 11:31
推 chaos21: 這應該不用到退學吧?39F 01/04 11:31
→ aq1: 為什麼我感覺有些貓奴一副要他一命抵命的感覺40F 01/04 11:31
推 waijr: 校規怎麼規定怎麼處理阿....41F 01/04 11:31
推 cimic: 學店本來就這算水準 何必要人家退學??42F 01/04 11:31
推 lmc66: 操性不及格也可已勒令退學喔
操行43F 01/04 11:31
→ cimic: 專收僑生 加分生 馬英九這類的地方45F 01/04 11:32
推 arrenwu: 獎懲辦法裡面沒有提到操性啊46F 01/04 11:32
原來還有這個@@
推 signm: 十幾萬是保育類,這種頂多罰幾千而已48F 01/04 11:33
→ aq1: 最好的辦法應該是叫他出來道歉 叫她自己強制接受心理治療50F 01/04 11:33
→ lmc66: 因為他寫在更正式的國立臺灣大學學則裡51F 01/04 11:33
→ signm: 這跟操性也可以扯一起喔52F 01/04 11:33
推 s2657507: 應該加罰他每個禮拜都去動物之家當義工53F 01/04 11:33
→ aq1: 人如果可以教化還是要教化 你退他學難保她不會以後報復行為54F 01/04 11:34
推 arrenwu: 喔喔喔 我看到了 原來寫在那裏
不過這要怎麼跟操行搞在一起啊?55F 01/04 11:34
→ lmc66: 操行除了依照記功記過計算外也可以就特殊優劣事蹟增減分數58F 01/04 11:35
推 cimic: 不是徒手單殺嗎? 還有共犯??59F 01/04 11:35
推 archon: 虐待動物竟然是罰錢了事?應該要判他無期徒刑(可保留學籍60F 01/04 11:35
推 oncemore: 把他退學 把問題丟給社會 真是簡單61F 01/04 11:35
→ arrenwu: 要增重虐待動物懲罰的話 要靠可愛動保團體繼續努力啦XD62F 01/04 11:35
推 Mayinggo: 貓本好有趣 在那裡指揮台大要怎麼做63F 01/04 11:35
→ oncemore: 好像這些網友以為退學了他就不會再犯一樣64F 01/04 11:36
→ lmc66: 把問題丟回給中國社會啊 自己國家的社會問題自己解決65F 01/04 11:36
推 rockyegg: 依校規辦事阿 連署就要退學 你紅衛兵阿68F 01/04 11:37
推 chari7586: 所以盜墓違反那一條?為什麼當初學長們被退學?69F 01/04 11:37
推 signm: 貓本提出的東西根本沒有一個可能成立,務實點70F 01/04 11:37
→ arrenwu: 別想太多啦 他下個學期就要畢業了71F 01/04 11:37
噓 avgirl: ~~~~嚴重妨礙校譽,給予退學,我不行沒有學校會寫這條!72F 01/04 11:37
→ avgirl: ~~~幹拎涼虐待動物的人! 操你媽78F 01/04 11:39
→ Mayinggo: 沒寫虐貓會怎樣 那就不會有事79F 01/04 11:39
→ SuperUp: 不就死隻畜牲而以 無限上綱80F 01/04 11:39
→ bear123: 別擔心,寫寫悔過書就代表有悔意就沒事了,快寫吧82F 01/04 11:39
→ arrenwu: 是死之畜牲沒錯,但這顯示那個僑生需要輔導 這該被重視83F 01/04 11:40
推 cimic: 虐貓為該校日常 大家太大題小作了 韓國還不是依法吃狗肉84F 01/04 11:40
→ arrenwu: 吃狗肉跟虐貓有什麼關係?85F 01/04 11:40
推 waijr: 罰心理治療 勞動服務去動物之家當義工可能好得多86F 01/04 11:40
→ waijr: 退學也解決不了甚麼問題88F 01/04 11:40
推 okiayu: 覺得應該是輔導,而不是單純把他從學校趕出去89F 01/04 11:41
→ ewhurst: 直接記三次大過就可以退了,還不簡單91F 01/04 11:41
→ cimic: 依法虐貓 依法處置 謝謝指教 莫用道德感無線上網92F 01/04 11:41
推 sthelse: 四、或學校查證屬實,情節嚴重。這就看台大覺不覺得虐殺貓情節嚴不嚴重囉。94F 01/04 11:41
→ arrenwu: 這個按照獎懲規定沒辦法記到三大過的96F 01/04 11:41
→ cimic: 這不是可以用道德來教化的地方 一切依法辦理 謝謝指教97F 01/04 11:42
推 chari7586: 那這違反動保法了,怎沒處分?標準在哪?98F 01/04 11:42
→ arrenwu: 虐貓定罪上限頂多一年徒刑,不會歸類於情節嚴重吧99F 01/04 11:43
→ cimic: 強姦犯警員都只是調職而以 殺個貓 依法辦理 很好了懂嗎?100F 01/04 11:43
→ arrenwu: 所以我才說最可能是記大過
@cimic 不要這麼悲憤啊 上面有獎懲辦法 你可以看看101F 01/04 11:43
推 c1396: 乾脆處他死刑 愛貓人士狂秀下限耶103F 01/04 11:44
※ 編輯: roger29 (220.132.145.238), 01/04/2016 11:48:25
→ linceass: 一直嚷嚷著退學 憑甚麼啊104F 01/04 11:44
→ cimic: 依法記大過 謝謝指教105F 01/04 11:44
推 cimic: 原來殺貓還有訂位獎懲辦法 那要怎麼殺才能得獎??????????108F 01/04 11:46
噓 rex9999: 坦白說 人家可是中國外籍生 地方民情宰貓很驚世駭俗?109F 01/04 11:47
→ cimic: 有年度最佳殺貓獎嗎?? 最佳殺貓創意獎 年度殺貓王 ?110F 01/04 11:47
推 rockyegg: 動保法就罰鍰而已 你闖紅燈也是罰鍰112F 01/04 11:48
推 arrenwu: 動保法有刑事懲罰啊 觸犯刑事法律 獎懲辦法有規範到113F 01/04 11:48
推 skeric: 本來就依規定 不然難道要依民粹?114F 01/04 11:48
※ 編輯: roger29 (220.132.145.238), 01/04/2016 11:49:14
→ arrenwu: 獎懲辦法又不是只有獎勵,還有包含懲罰啊XDDD115F 01/04 11:49
→ cimic: 根本就是依法辦理的態度嘛XDDDDDD 那就依法辦理囉XDDDDD116F 01/04 11:49
推 chari7586: 理性討論標準誰跟你愛貓人士,動不動就乾脆怎樣又怎樣開大絕,連動腦筋的意願都沒有,真愛秀下限117F 01/04 11:49
→ arrenwu: 不懂,依法辦理到底有啥問題?119F 01/04 11:50
→ cimic: 何必要道德去約束 這地方是不講道德的 依法辦理就很好了120F 01/04 11:50
推 LKN555: 今天殺貓明天殺人 台大就要等死人了才處理?122F 01/04 11:50
推 QCANCER: 這傢伙走在路上經常性被蓋布袋我覺得會是剛好而已123F 01/04 11:50
→ cimic: 英九:依法辦理 謝謝指教124F 01/04 11:50
噓 Chieen: 連署就能決定的話 以後就不要有法院判決都靠i-voting決定125F 01/04 11:50
→ arrenwu: 今天殺貓明天殺人<- 這完全沒有根據126F 01/04 11:51
推 s505015: 退學算肄業,開除是根本沒來127F 01/04 11:51
→ cimic: 馬英九依法辦理就被噓 根本雙重標準128F 01/04 11:51
噓 ki84: 沒想到有這麼多智障護駕!129F 01/04 11:51
→ cimic: 身為英九迷 實在看雙重標準看不下去131F 01/04 11:51
→ yago: 我猜兩大過133F 01/04 11:52
→ cimic: 不把貓當人看 臭了嗎?134F 01/04 11:52
推 chari7586: 我不覺得護駕,重點是標退學準在哪?違反竊盜,違反動保,都違法了,何以一個退,一個輕輕放下?135F 01/04 11:53
→ arrenwu: 因為違法的處法不一定是退學啊137F 01/04 11:54
推 cimic: 你以為什麼叫僑生?? 高級外省人!! 你們賤民懂個屁?
免職一個校長都不夠賠一個僑生139F 01/04 11:55
推 cimic: 無罪?秒退!快推! 違法殺貓?人家菁英欸 XDDDDDDDDDDDDDDD依法殺貓 依法獎懲 謝謝依指145F 01/04 12:00
推 all0pha765: 不一樣 女巫有些是被誣陷的 這廝是被抓現行147F 01/04 12:01
噓 koyuri: 台大出品變態保證!之前的中指蕭、虐貓李、總圖噴精男148F 01/04 12:01
噓 QCANCER: 台大超強的,養出陳水扁馬英九還有殺貓的149F 01/04 12:01
→ newgpx: 689:民粹151F 01/04 12:01
→ Fewer: 憑什麼連署管別人校內 怎麼不連署撤銷馬英九學位152F 01/04 12:01
→ jauruyu: 聽說112和118要合併了? 那以後IP要用112還118?153F 01/04 12:01
推 kaet: 這連署就是民粹 台大要挺住不受影響154F 01/04 12:02
→ koyuri: 不愧是鬼島的最高學府~~~155F 01/04 12:02
→ jauruyu: 台大挺柱個屁 現在換柱才是主流156F 01/04 12:02
→ saiulbb: 本來就是 照規矩來就好 這樣就叫他退學? 貓本太過!157F 01/04 12:03
推 cimic: 韓狗:依法吃狗 謝謝指教158F 01/04 12:05
→ yniori: 台大宅王殺人都沒退學了~159F 01/04 12:05
推 aq1: 看了一下呂秋遠律師寫的 虐殺動物最高是一年以下徒刑160F 01/04 12:05
推 sthelse: 所以啊,台大就只想當好人啊,學生需要輔導,學校不宜切割學生。輔導請交給專業,退學不是切割,而是教導學生什麼叫承擔,大學生是成年人,不是小學生。台大說會加強宣導學生保護動物觀念,請問要怎麼加強宣導?又有下一個虐161F 01/04 12:06
→ cimic: 依法請款登山 謝謝指教166F 01/04 12:06
→ sthelse: 貓案發生,台大又要做何處置?虐貓者想的就像上面的人講的,反正罰錢,判了重刑,虐貓不是重大情節,到時只要說己有悔意就好,不痛不癢,那請問台大的加強宣導作用在哪167F 01/04 12:06
→ aq1: 如果判到關一年 刑責其實也很重了170F 01/04 12:06
推 rbull: 所以鼎新用毒油都沒有坐牢了 以後犯法也可以都這樣辦理
難怪反鼎新這種事還會人會氣得跳腳啊172F 01/04 12:06
推 jamesadobe: 雖然這傢伙很垃圾,但台大依校規處理也是正確的174F 01/04 12:09
推 qmei: 這樣要退學也太偏激175F 01/04 12:10
推 cimic: 可以不用秒退囉 頂新味全都合法XDDDDDDDDDDDDDDDDDDDD176F 01/04 12:10
噓 chikan: 貓本真可怕177F 01/04 12:10
推 joeydai: 連署加重刑責是三小==178F 01/04 12:10
噓 Coslate: 無聊, 虐蟑螂怎麼沒看你們出來鬼叫?180F 01/04 12:11
→ cimic: 最高道德標準 秒退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181F 01/04 12:11
噓 fantasy2600: 不好意思 貓命就是這麼不值錢 應該是要修法才對
殺貓殺狗一堆新聞 就因陳陸生判比較嚴重有失公平?182F 01/04 12:11
推 cimic: 高級外省人的命 就是值錢184F 01/04 12:13
→ rbull: 以後法律犯無罪的都可以來做啊 台灣人吃毒油真是理所當然185F 01/04 12:13
推 aq1: 生命是有等差的 人>>>>>保育動物>貓狗等寵物>其他動物186F 01/04 12:15
推 tomoko17: 支那人比較高級啊 怎麼可能退學188F 01/04 12:16
→ flybirdy: 那誤國誤民的可以先除去學籍嗎189F 01/04 12:19
→ rbull: 台灣人沒有比較高級啊 花錢買毒油吃了十幾年190F 01/04 12:20
推 chari7586: 鄉民又在秀下限了,被罵吱吱不意外191F 01/04 12:20
→ fantasy2600: 外勞剝皮貓 林口餓死17狗 這些相對重大 反而討論度低192F 01/04 12:21
噓 blaukatze: 本來就照規定 大家要你退你就得退噢 這才叫民粹好嗎193F 01/04 12:22
推 cimic: 吳思華:依法提告 謝謝指教194F 01/04 12:23
→ cimic: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殺隻貓就被看出底線了196F 01/04 12:25
推 yilin64: 最好不要退學,等到同學遇害再說197F 01/04 12:26
推 arrenwu: 不懂,為什麼台大按照規定來可以起這麼大爭議@@"198F 01/04 12:26
因為很多人不相信法律或校規之類的規定,
覺得要網路全民投票怎麼罰比較適合吧我猜。
→ cimic: 一群英九在護航囉 國民黨必勝199F 01/04 12:26
→ cimic: 國民黨 依法228 臭了嗎XDDDDDDDDD201F 01/04 12:27
※ 編輯: roger29 (220.132.145.238), 01/04/2016 12:29:52
推 msj2287: 無聊 照校規處置啊 為一隻貓想搞多大202F 01/04 12:29
推 cimic: 法官:頂新無罪203F 01/04 12:32
→ rbull: 無聊 頂新都無罪了 為一罐油想搞多大205F 01/04 12:32
推 ynd: 無聊。 台大就這點水準?206F 01/04 12:33
推 plane0110: 那廢物背景到底多大啊 台大甘願讓大家打罵也不退…207F 01/04 12:33
→ ynd: 有校規就 校規處理,這麼簡單的事也能拖209F 01/04 12:34
推 arrenwu: 你說說看 台大該用哪一條規定退他?210F 01/04 12:34
→ ynd: 乾脆判死刑。白癡211F 01/04 12:35
推 labulato: 宅王畢業幾年了要怎麼退學 況且宅王是殺與自己有糾葛的214F 01/04 12:35
推 blazestep: 為啥貓文一直被結案啊??版主愛貓人士?215F 01/04 12:36
推 cimic: 中生 僑生是高級外省人中的高級貨呀216F 01/04 12:36
→ labulato: 人 這虐貓垃圾是殺不相干的路貓 差很大217F 01/04 12:36
→ ynd: 搞的人不像人畜牲不像畜生218F 01/04 12:36
推 jympin: 校規就這樣定 是在吵什麼啦219F 01/04 12:38
推 winiS: 三、違反學術倫理有點希望,其他沒辦法,還是把貓關好吧220F 01/04 12:38
推 cimic: 吳思華:學生是自殺的 關我屁事221F 01/04 12:38
→ chrisleez: 雞豬牛也很可愛阿 還不是每天殺來吃222F 01/04 12:39
推 newland: 本來依校規才對啊... 不然是要怎樣= =223F 01/04 12:40
推 arrenwu: 違反學術倫理絕對沒搞頭,這跟學術倫理完全無關224F 01/04 12:40
→ cimic: 不如開放合法殺貓吃貓好了 立個法就可以吃了 還有狗也是226F 01/04 12:41
→ arrenwu: @labulato 宅王那是觸犯重大的刑事法律 依規矩處理而已227F 01/04 12:41
→ cimic: 明明就有很多台灣人愛吃狗肉 立個法不讓人殺來吃 太惡劣了228F 01/04 12:42
→ arrenwu: 喔 我是認為應該開放合法養殖&屠宰肉狗肉貓啊230F 01/04 12:42
→ farmerlu: 樓上, 豬和牛本來就不能吃啊231F 01/04 12:42
→ arrenwu: 這不可能給三大過,三大過=退學232F 01/04 12:43
推 GARIGI: 大家可能不清楚,此人不止殺一貓,而且還袋手套、製造不在場證明,可見心思歹毒。233F 01/04 12:43
推 cimic: 比起來 殺狗的韓狗高尚多了 致少肉還吃掉 沒有浪費235F 01/04 12:44
推 ymcheung: 所以不就是贊成吃狗肉的人不夠努力嗎 被保育團體超車236F 01/04 12:46
推 cimic: 中國:我們有反國家分裂法喲 台灣人切勿違法237F 01/04 12:47
→ ymcheung: 牛豬羊魚蝦為什麼就可以吃 也是這些保育團體不夠努力238F 01/04 12:47
推 elmush: 人家中國人欸239F 01/04 12:48
推 Meclarity: 如果只有罰款的話那他只會想下次做的時候不要被抓到,不被抓到就不會被罰錢,在根本上沒有嚇阻作用,沒有切身之痛怎麼會記得錯誤?240F 01/04 12:50
噓 pisser: 我虐死蟑螂要不要退學?243F 01/04 12:50
推 ymcheung: 樓上可以跟每年運作幾天的蟑螂保護協會負荊請罪245F 01/04 12:52
推 Drizzling: 該怎麼做就怎麼作 被民粹影響法治才真的完蛋了246F 01/04 12:52
推 wowtw108: 台大捏,國之棟樑殺隻貓臭了嗎247F 01/04 12:52
噓 b3030: 品德問題249F 01/04 12:54
噓 idf009: 不用開除, 直接處死就好了,以免再犯251F 01/04 12:58
推 rbull: 說自己愛甚麼動物的先拍張跟他親嘴的照片再來吧253F 01/04 13:02
噓 bkj123: 我開始反思過去幾年批評台灣司法的民怨是否過度膨脹了255F 01/04 13:04
推 cimic: 英九:依法22K 臭了嗎??257F 01/04 13:04
推 sthelse: 台大校規不夠用,該修改就修改,要改趁現在!258F 01/04 13:05
→ cimic: 理盲濫情 這不是洨懂的口頭譂嗎???XDDDDDDDDDDDDDDDDDD259F 01/04 13:06
推 arrenwu: 罰錢不痛不癢? 虐這隻貓最少10萬罰金耶260F 01/04 13:07
→ sosobook: 驅逐出境 處死 退學 無期徒刑....原因 殺貓...??
賠錢 輔導心理 強制志工勞動 因該這樣不是嗎261F 01/04 13:07
推 cimic: 呂忠吉 一切依法辦理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263F 01/04 13:11
噓 PNwan: 有沒有依校規懲處連署?264F 01/04 13:12
→ Darius: 在日本這傢伙連找工作都難了265F 01/04 13:12
推 cimic: 我也不懂同志在爭什麼結婚權 就依法不准結婚呀
依法辦理很難懂嗎???266F 01/04 13:14
→ chihchuan: 怎麼不處死呢?犯罪就該死阿,台大竟然包庇。268F 01/04 13:17
推 arrenwu: 所以同志們不喜歡這法律 在爭取修改啊 啥問題都沒有
不喜歡台大獎懲規定的人 也可以去遊行請台大改啊XD270F 01/04 13:17
→ chihchuan: 要就修法或修校規,連程序正義都沒何來實質正義?273F 01/04 13:18
推 MacOSX10: 我覺得某個有前科的盧教授也不適合再任教教法律了275F 01/04 13:27
推 Anikk: 退學的原因很簡單阿:得罪鄉民276F 01/04 13:28
噓 Recard109: 貓死了又怎樣,又不是人,浪費資源
民粹治國,法律乾脆廢掉好了,恢復全面公審277F 01/04 13:29
推 sharb: 司法都廢一廢 大家每天來萬人聯署279F 01/04 13:33
推 alen82515: 是說那些連署的大部分都是看人家唸112不爽吧…280F 01/04 13:37
推 chihchuan: 聯署的九成都不是112
要就自己進112推動修改校規啦281F 01/04 13:38
推 IHD: 人家僑生耶,百萬人連署,可能才有反應的價值啦283F 01/04 13:41
推 chiz2: 安他媽的機巴毛啦 槍斃啦285F 01/04 14:03
推 SapiensChang: 推台大理性做法 民粹暴力超低能的 明明就有動保法 怎麼規定怎麼辦他就對了
還想硬要找一條規定套在人家給人退學 反正我覺得貓貓可憐 學校一定要合我意不管286F 01/04 14:13
推 shauyuan: 所以這樣子他就沒有求學權力,哪天會不會連工作都不給?292F 01/04 14:21
推 jeans520: 請問退學的目的是要把他完美推向社會邊緣嗎?294F 01/04 14:39
推 alan00: 連署退學制是陶片流放制的變體嗎295F 01/04 15:06
→ XISM: 我覺得毆打師長有87%像296F 01/04 15:18
推 tzuchun0214: 沒有規定的確就不能罰,法律這種東西本來就不完善,希望可以促動修法297F 01/04 15:22
→ l4743510: 好個貓死了又怎麼樣 反正都不關你的事 民粹也輪不到你299F 01/04 15:24
推 momoisacow: 大家糾一糾一人揍一拳 頂多罰金而已 敢判你做監300F 01/04 15:35
推 elanne: 難怪高官富人都要把小孩送去國外唸書,台灣高等教育連基本的生命教育都做不好。台大放任這種心理變態的人留在校園,有想過其他學生的安全嗎?301F 01/04 16:22
噓 mike5314: 跟某黨操控司法有什麼差 想幹嘛就幹嘛304F 01/04 16:44
推 mascherina: 野生動物被路殺或是被流浪狗咬死都沒有這麼高規格305F 01/04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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