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白色恐怖時期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臺灣白色恐怖時期,從1949年5月20日至1992年5月22日為止,總共長達43年。中華民國臺灣省政府主席兼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陳誠頒布《臺灣省戒嚴令》,宣告自1949年5月20日起在臺灣省全境實施戒嚴。同年5月24日經由立法院三讀通過《懲治叛亂條例》,為針對中國共產黨叛亂的特殊狀況,防止中國共產黨在臺灣的擴散,但事實上,國民黨政府卻藉此「特別刑法」剷除異己、鞏固威權體制的領導中心,對於批評或反對國民黨者、持不同政見者(如主張臺灣獨立、左翼等等)進行整肅迫害,任意冠上意圖顛覆政權之罪名,將刑罰範圍極度擴張。臺灣警備總司令部等情治單位藉由特別刑法充當政府整肅異己的工具,罔顧基本人權、民主、自由等、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