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rpg (rpg)標題 [新聞] 富二代擁槍滋事聲押 法院認行車糾紛飭回時間 Sun Feb 21 01:13:46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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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二代擁槍滋事被聲押 法院認行車糾紛飭回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220/799517/
宜蘭一名富二代黃俊哲(22歲)屢屢率眾滋事,日前還當街開槍,威脅被害人,
甚至在派出所外砸車,檢察官認為黃男才獲交保竟又持槍為非作歹,惡性重大,
昨向宜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但是院方認為是「單一行車糾紛」飭回,
檢方對院方裁定表示尊重,於收到裁定書後,將研擬抗告。
涉案的黃俊哲家境富裕,
昨檢察官開庭時,他當庭坦承持槍射擊、恐嚇、毀損(砸車)等情事,
檢方認為,黃嫌去年8月也曾因持槍惹事被逮,同時也起出改造手槍,
當時聲押獲准直至去年12月底才保釋出來,短短兩個月不到的時間,
黃仍不思悔改,他仍能再取得改造槍枝並惹事,惡性重大。
檢方認為,黃男持有槍枝、恐嚇危害安全罪
且有事實足認為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因此向宜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
不過宜蘭地方法院法官認為,
黃男被查獲持有的改造手槍,經送驗,初步無法證明有殺傷力;
至於恐嚇危害安全罪且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院方認為是單一的行車糾紛,
無法證明恐嚇行為反覆實施,故裁定飭回。
宜蘭地檢署說,對於院方裁定表示尊重,將於收到裁定書後研擬提出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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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俊哲的父親在宜蘭一家被稱為小國泰的建設集團任職,是林姓負責人的外甥
母親則為該負責人的親妹妹,是宜蘭一間知名藥廠的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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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mes732: $$$$$$$$$$$$$$$$$$$$$$$$$$$$$$$$$$$$$$$$$$$$$$$$$$$$1F 02/21 01:14
推 sazdj: 富貳代:heaven or home, 選一個5F 02/21 01:16
推 Outils: 學歷高有教化可能 家有錢有教化可能6F 02/21 01:16
噓 sionxp: 法官 這樣子判 對嗎?7F 02/21 01:17
※ 編輯: rpg (219.85.171.65), 02/21/2016 01:19:03
→ kakajava: 話說,沒有裝子彈的真槍,是不是算沒有殺傷力?9F 02/21 01:18
推 rupcj: 關門砍人的政客都可以七萬交保了 你還能對司法有什麼期待11F 02/21 01:19
google就知道了
黃俊哲還自組幫派,去年被抓以後瓦解,放出來又重啟爐灶
※ 編輯: rpg (219.85.171.65), 02/21/2016 01:22:23
推 GianniC: 台灣修法非法持槍就是唯一死刑 什麼槍擊要犯全部死刑14F 02/21 01:24
→ mirza: 宜蘭地方 法院. 法官是誰?15F 02/21 01:24
→ GianniC: 台灣就是死刑太少才會有事
台灣治安為什麼差 就是該槍斃都不敢殺!! 立法有問題16F 02/21 01:24
推 Charleston: 改造手槍只要沒殺傷力就可以嗎?那大家可以開放製作了18F 02/21 01:26
→ GianniC: 哪個總統任內槍決500個犯人以上我就支持他連任
槍決1000個以上可以有終身俸20F 02/21 01:28
→ grimnir158: 法官就欠缺派出所實習阿 不知道人家辛苦抓來的22F 02/21 01:29
推 mlda888: 希望時代力量能推動廢物法官退場機制23F 02/21 01:29
推 IronWolf: 一直都是要有一定殺傷力才有罪吧 不然BB槍店就抓光了24F 02/21 01:29
→ lulocke: 又不用法官抓 當然不辛苦25F 02/21 01:29
推 bj45566: "台灣治安為什麼差"?! 台灣治安全球前段班的好嗎 www27F 02/21 01:30
噓 kiwi0530: 恐龍法官:無證據顯示糾紛裡他有恐恐恐別人29F 02/21 01:32
→ kausan: 垃圾法官要清一清了31F 02/21 01:41
推 A07: 無法證明有殺傷力? 法官來被打兩槍試試啊!!32F 02/21 01:42
→ lulocke: 法官:檢察官有被射嗎 ? 沒有嘛 證據不足35F 02/21 01:44
推 ddd1935: "無法證明有殺傷力"是三小 法律不是有規定槍械標準??36F 02/21 01:45
推 tokyoto: 什麼叫"單一的行車糾紛"?這幾次受害者都是同一人嗎?
若不是 足證他極易和人起衝突 放出來要打死人才算數嗎37F 02/21 01:47
噓 mezz: 法官真的是白癡 被人拿槍威脅了還要先判斷有沒有殺傷力嗎39F 02/21 01:50
推 bj45566: 「無法證明有殺傷」報導有寫是送(專業)鑑定機構的結論40F 02/21 01:51
→ mezz: 換個角度看 我拿仿真的沒殺傷力的槍去威脅人也可以囉?41F 02/21 01:51
→ bj45566: 八卦鄉民不但是法學專家更是武器專家,看新聞就決斷了www法院當然沒能力評估是否有殺傷力,當然一定是送專業鑑定不過再專業的鑑定也比不上鄉民隔空鍵盤鑑定,CSI 都跪惹42F 02/21 01:52
噓 mezz: 是齁 哪天你被人拿槍指著的時候要不要先送專業鑑定一下再評估要不要聽對方的?45F 02/21 01:55
→ bj45566: 檢方要羈押的根據應是惡名昭彰的刑訴 101-1 預防性羈押,就是馬英九當時恐嚇學運的法條依據,當時狂罵現在狂捧www有人跳 tone 到天外飛仙 www 專業鑑定當然是評估證據力時做,風馬牛不相及的事亂兜起來。所以改造槍有沒有殺傷力是不是要聽樓上某位仁兄的?你說「你覺得有」就有罪 www一堆超愛喊要台灣尊重專業的視武器專家的專業鑑定為垃圾一堆馬當時想用 101-1 押學運帶頭者時痛罵現在又熱烈擁抱台灣治安全球前幾名的事實抵不過鄉民的真。無敵自由心證:「台灣治安這麼差」「亂世(?!)就該用重典」...笑死人連自由心證的定義都不懂卻超會嘴,當自己評斷用無敵心證47F 02/21 01:56
噓 mezz: 樓上講得頭頭是道,要不要順便解釋一下人民免於恐懼的自由在哪裡?57F 02/21 02:11
噓 soniko: 哪天被搶指著才會怕嗎??管他真槍假槍,心態不對59F 02/21 02:11
→ iam0718: 法律人就是一般人眼中的惡人也要拿法來幫他餐一餐60F 02/21 02:13
推 bj45566: 我非法律人喔抱歉,我念電機的,看用語就知道非科班出身要人民免於恐懼的自由?樓上幾位的想法超簡單:凡是媒體報導(奇怪不都說記者是白癡?那相信白癡寫的東西的?)會讓你覺得恐懼的人就都斃掉,至少也無限期羈押,超簡單超級法盲和盡信新聞的也讓我很恐懼,請教怎麼解? www
我也有免於恐懼的自由吧?我最最怕無敵自我心證的法盲www61F 02/21 02:15
噓 lazyming: 非法律人卻表現出跟某些法律人一樣的思維 你該轉系了^.<67F 02/21 02:28
噓 mezz: 你講的恐懼只是出自你自己的幻想 超級自由心證的好嗎?68F 02/21 02:48
推 kissung: 千金之子犯法,與庶民不同罪70F 02/21 04:09
推 CTHsieh: Google一下羈押三要件, 看起來原案沒有一項符合說??
是說持槍恐嚇累犯可能判五年以上刑期嗎?71F 02/21 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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