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agameadream (明日傳奇)標題 Re: [爆卦] 台大攝影社訂桌爽約被噴全文時間 Mon Mar 28 09:08:31 2016
說真的
今天妳餐廳整個7500都吞下去都不應該有人同情妳
遊戲規則不訂好然後出事了出來哭就可以拿到賠償 這其實一點道理都沒有
今天如果台大死都不賠償 也不回應你能拿他們怎麼樣?告他嗎?那憑什麼?事前有白紙
黑字寫清楚嗎?
台灣是法治的國家,然後用一點法律根據都沒有的理由再加上媒體一點點煽動、網友開始
撻伐就拿到賠償?
先前有規定不能取消嗎?有先通知會提前煮嗎?
開了十二年我不相信這一點經驗都沒有,搞得好像第一次發生出來哭一下討拍問題就解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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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爆卦] 台大攝影社訂桌爽約被噴全文
03-28 09:08 agameadream.
→ sagarain: 沒甚麼啊 就上電視全國知道而已2F 03/28 09:09
要不是台灣沒新聞根本不會有人理你
有看過美國播這種新聞嗎?
噓 VVizZ: 下去領雞骨3F 03/28 09:09
※ 編輯: agameadream (139.222.149.194), 03/28/2016 09:11:15
噓 flashgodie: 當然可以不賠阿 那就是讓人覺得很基八而已啊10F 03/28 09:10
噓 pipiispipi: 風評不好跟台大放鳥兩回事 就事論事真的很困難嗎?11F 03/28 09:10
→ Conniiiie: 可以不要賠啊 店家把你的行為po上網也沒說錯啊15F 03/28 09:11
噓 gn01948540: 恩支持台灣餐廳以後都先收訂價一倍的訂金,超棒棒der16F 03/28 09:11
→ dantic: 我記得就是台灣人亂取消訂房被日本旅舍列黑名單19F 03/28 09:11
噓 pusufu: 那有規定不能po上網嗎20F 03/28 09:11
→ Conniiiie: 日本有些壽喜燒店也是被放鳥 才不開放外國旅客預約22F 03/28 09:12
爽約這種事在餐飲業一定常發生,這種十二年的老店自己還不知道預防,訂個規則很難嗎
?事情發生po個文還可以上新聞,一堆人還幫他們護航,難道這種事每發生一次就要上一
次新聞嗎?
※ 編輯: agameadream (139.222.149.194), 03/28/2016 09:17:04
噓 piece1: 喔!!現代一堆人不會想到別人..28F 03/28 09:14
噓 DerDer0129: 發這篇文也太自以為了吧...傻眼 就有你這種喜歡鑽漏洞29F 03/28 09:14
噓 guzai: 9.2的最愛 訂桌前先收總價250%的訂金 來吃才退給你31F 03/28 09:15
噓 abram: 科科 依法行政 謝謝懶叫的概念33F 03/28 09:15
噓 airback76: 你要不要先弄清楚再來發廢文,不然你媽會哭的34F 03/28 09:15
噓 kurtc: 唉..............36F 03/28 09:16
噓 popopal: 自以為是吃到飽喔 餐廳本來就是會提早準備 不然訂桌做啥?37F 03/28 09:17
噓 maime55: 老闆當日有先打兩次電話確認了,你不看新聞還在這秀下限?38F 03/28 09:17
噓 wtfman: 我希望你以後做生意 人家下訂單 你用好之後 別人在取消41F 03/28 09:18
→ MadeTW: 87去念念民法再來42F 03/28 09:18
噓 backid: 閉嘴啦你,討論幾天了不缺你這篇爛邏輯的文章43F 03/28 09:18
噓 abram: 難怪教出馬狗的依法刑政45F 03/28 09:18
→ tim1112: 對 就是每發生一次上一次新聞 怎樣46F 03/28 09:19
噓 kurtc: 不噓個兩次不行 實在是奇文邀鄉民共賞的水準@@47F 03/28 09:19
噓 hu6111: 標準的9.249F 03/28 09:19
→ tim1112: 沒把全台大列為拒絕往來戶已經很客氣了52F 03/28 09:20
噓 Jade3P: 那麻煩不要丟臉到國外去
之前還有日本餐廳因此不接受台灣訂位 就你還在自我感覺良53F 03/28 09:20
噓 popopal: 別搞得以後訂桌都學住宿開始收訂金了 還要確認要不要來55F 03/28 09:20
噓 sky007: 針對道德嚴重瑕疵的人就只能用法律規範57F 03/28 09:20
→ poppipe: 還在延續戰火喔 是多討厭台大xD58F 03/28 09:21
噓 pigofwind: 先搞懂民事契約不以書面為要件再來好嗎 ?59F 03/28 09:21
→ hu6111: 書讀這麼多道德水準卻只有小學程度60F 03/28 09:21
噓 wtfman: 這篇我一定要噓到XX61F 03/28 09:21
噓 peace1way: 程度之差,基本上口頭契約也算是契約喔62F 03/28 09:21
推 boc: 你喜歡攝影?63F 03/28 09:21
噓 airback76: 你跟#1Mzu7XL-這篇的1某B絕配,可以組成正義兄弟2.064F 03/28 09:21
→ popopal: 樓上 別汙辱小學生 老師說 不能騙人 要守信用65F 03/28 09:22
→ pigofwind: 一堆程度差到不行又要護航,我都覺得是來反串的66F 03/28 09:22
→ peace1way: 我都嚴重懷疑這些都是攝影社的朋友來發文的…67F 03/28 09:22
噓 jebber: 照你這樣說,我打電話去小吃店叫晚餐不拿,也是店家的錯囉68F 03/28 09:22
噓 nfs258147: 法律是道德底線,如果什麼都要法律來約束蠻可悲的69F 03/28 09:23
推 john7420: 你以後買路邊攤 便當店,排隊時就要付訂金好了。70F 03/28 09:23
噓 hide0325: 對啊 所以日本人才開始改訂房規則 好棒棒71F 03/28 09:23
噓 orangetv: 邏輯不好就別發文護航了,辛苦你了72F 03/28 09:23
推 iam0718: 說不定是反串意圖使人仇台大73F 03/28 09:23
→ chemer: 難怪逃稅的..上了新聞也不用還..反正都這樣了74F 03/28 09:24
那就去告啊
出來跟大家哭幹嘛?現在是要證明出來哭大家挺就有用是嗎?
是蠻有用的啦 反正台灣人這麼有人情味
※ 編輯: agameadream (139.222.149.194), 03/28/2016 09:27:36
噓 aqsss: 這.....76F 03/28 09:25
噓 webptt: 當然可以不道歉賠錢,你看馬扁就知道,台大人認錯很難。77F 03/28 09:25
→ Whitening: 人家當事人都道歉賠錢了,你跳出來喊燒幹嘛阿??XD80F 03/28 09:27
噓 zeyi: 沒讀過民法齁81F 03/28 09:27
推 Acone: 對啊!之前東星霸佔洪興開的餐廳座位,連警察差點都沒辦法82F 03/28 09:27
→ edouard09: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一定要搞到這樣?84F 03/28 09:29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
但是人會怎麼樣是沒辦法預測的,總不能假設大家都有高道德標準,如果是就不會這麼多
法律條文存在了!今天遇到這種事情就是自認倒楣不然就法律途徑
結果出來發文 問題還就此解決 台灣最美果然是人
※ 編輯: agameadream (139.222.149.194), 03/28/2016 09:33:47
噓 lin0919: 是可以告的 你可以試看看85F 03/28 09:30
噓 saul17: 所以大家都可以學台大的做法嗎?神邏輯89F 03/28 09:33
噓 maime55: 原來是要反串搞臭台大不噓不行91F 03/28 09:34
噓 joeydai: 契約已經成立了謝謝92F 03/28 09:36
今天爽約有錯
但店家絕對也不是這樣解決問題,今天這個爽約報出來
絕對還有千萬個一樣的事情在發生,難道都要發文解決嗎?今天不是台大根本也不會有人
鳥妳,但也是因為是台大才覺得可以發文解決吧
※ 編輯: agameadream (139.222.149.194), 03/28/2016 09:40:56
噓 qq05: 台大那麼大 不能期待都是有水準的人96F 03/28 09:38
噓 seuil: 訂餐和訂位都搞不清楚 可憐97F 03/28 09:41
噓 beetle2468: bbdirty5566整天在帶風向到底有沒有問題啊?100F 03/28 09:44
噓 pigofwind: 一堆來討噓的,還要在推文裡嘲諷 明顯來釣魚101F 03/28 09:44
噓 seuil: 等你開店記得通知一下 我一定去捧場103F 03/28 09:46
推 springleaf1: 好吧,看起來我誤會你的重點,推回來
台灣人互信不足,司法智障,難道店家鼻子摸摸?
阿不就還好爽約的是台大裡少數的屁孩?
這點戰店家發文,似乎不太可取104F 03/28 09:47
噓 bomnker: 台灣是有法律的好嗎.....108F 03/28 09:52
當然不是鼻子摸摸啊
但應該要清楚會發生的風險再決定怎麼做吧 這種事情絕對不是第一次發生了 何況還經營
十二年
最後發現求償無門第一個想到的竟然是po文...
※ 編輯: agameadream (139.222.149.194), 03/28/2016 10:00:27
推 mio1987: 因為是台大,所以一堆人高潮囉~113F 03/28 10:01
本來開店就會有風險要承擔 自己的店本來就要訂好規則 而不是規定不周全又要要求零風
險..
※ 編輯: agameadream (139.222.149.194), 03/28/2016 10:04:50
噓 mm1314: 每個被爽約的店家都能Po文阿,其他學校標題會不一樣而已114F 03/28 10:02
噓 joumay: 爽訂就訂 爽放鳥就放 真的是當人家開店的都是王八蛋115F 03/28 10:03
噓 RandyTA: 奧客的味道飄出來了116F 03/28 10:03
噓 beyvaisu: 那些學生當然可以不理啊 那輿論罵你就乖乖吞啊 叫個屁117F 03/28 10:03
→ mm1314: 無法再噓,風險是啥?台大校譽?118F 03/28 10:03
噓 Rune: 那no show不會評估一下上新聞的風險喔119F 03/28 10:04
→ beyvaisu: 呵呵 照你的觀點 po文投諸媒體也不犯法啊 緊張喔120F 03/28 10:04
→ Rune: Po文就是有用啊 說沒在怕的還不是卵蛋夾起來找老師陪121F 03/28 10:05
噓 q2520q: 口頭契約也是一種契約,下限也要有個限度
pp文有用啊,當初不是很嗆?現在還是不是乖乖去道歉
po122F 03/28 10:05
可以發文啊 但現在發文有用以後有用嗎?
這種東西本來就是要做好更周全的防範
而不是等發生在那邊哭
等"每天"出現這種誰誰誰又爽約店家虧損的新聞
我想大家的說法又會變了吧?
※ 編輯: agameadream (139.222.149.194), 03/28/2016 10:10:45
→ post91: 日本美國沒有這種報導是因為人民不會去做這樣的事...126F 03/28 10:09
→ springleaf1: 怎麼想店家也沒其他更好方式
1.上法院 2.摸鼻子 3.po文發洩127F 03/28 10:13
噓 Rune: 一直發生大家就知道台灣人素質低劣啊129F 03/28 10:14
→ Rune: 其他守信的人就是被這種廢人害的更麻煩131F 03/28 10:15
守信勒
那做什麼事憑感覺就好了 那麼多條文規則幹嘛?越進步的國家條文只會越明確越清楚
誰理你守信、理你出來哭
※ 編輯: agameadream (139.222.149.194), 03/28/2016 10:18:56
噓 ohno3cc: 你很怕人家PO文齁?133F 03/28 10:16
噓 SGshinji: 這樣還護的下去 你攝影社的喔?135F 03/28 10:18
→ greta107: .........訂霸王餐因為台大生 也能合法化了嗎?136F 03/28 10:18
噓 ken3: 就有這種爛邏輯的人來護航137F 03/28 10:18
→ greta107: 誠信跟信任 遇到台大生 都是屁了是嗎?138F 03/28 10:18
→ iam0718: 來護航就表示台灣還是不少人挺那群學生 當初烤肉事件139F 03/28 10:19
噓 SGshinji: 以後加霸王油的拿台大出來可能就變不先收錢活該被跑了141F 03/28 10:20
→ iam0718: 就證明一堆人 以不違法的基礎做屁孩的行為阿142F 03/28 10:20
→ greta107: 以後台大生外頭預定東西 最好全台店家都訂金加倍要求143F 03/28 10:21
→ pigofwind: 看到一個連口頭約定會成立契約都搞不清楚的,遇到事情拿法律條文出來坦,總覺得有一種很荒唐的感覺144F 03/28 10:21
→ greta107: 談法律 談條文 以後台大出來的 都別搞預定 先付錢再說146F 03/28 10:21
噓 Rune: 哈哈 日本就是因為台灣人和中國人惡搞才變得外國人訂位超麻147F 03/28 10:22
噓 SGshinji: 堂堂大學生做一些大陸人才會幹的事 當什麼頂尖大學148F 03/28 10:22
我不知道一堆人拿什麼口頭契約出來講幹嘛
我說了她要告可以去告
店家給人方便不收定金還是沒有規定的另外一面說穿了就是希望更多人光臨增加自己的業
績,那既然這樣就應該承受可能會發生的風險
不然就是收訂金訂定多一點的規則,可能會減少客人訂位,但至少是有保障的
沒有規則的前提下事情發生了又想要零風險,哪有這麼好的事...
※ 編輯: agameadream (139.222.149.194), 03/28/2016 10:29:45
→ Rune: 煩 還越先進越清楚勒 中國是比日本先進囉?149F 03/28 10:22
→ greta107: 整個欺負普通人不懂法律 條文的感覺150F 03/28 10:22
噓 Yanrei: 規則哪裡沒訂好了,你說民法嗎?151F 03/28 10:23
→ Yanrei: 你確定是沒訂好,還是你不懂?153F 03/28 10:24
噓 Rune: 連別國把這種行為當賤民都不知道 還自以為先進國家154F 03/28 10:25
→ greta107: 有些人把習慣以為是法律 是條文 搞不清楚現實法律155F 03/28 10:25
→ greta107: 也是護航的不要也不是台大的 只是三寶款的 也有可能157F 03/28 10:27
噓 RaySugar: 你可以放鳥,我可以po文。剛好而已。可受公評之事你就別158F 03/28 10:27
噓 tch0908: 反串的真爛 下一位159F 03/28 10:27
噓 SGshinji: 所以說台大學生享受方便又想要幹零風險的事 這不是犯賤160F 03/28 10:32
噓 pigofwind: "告他嗎?那憑什麼?事前有白紙黑字寫清楚嗎?" 是反串到連自己本文寫什麼都忘記了嗎 XD161F 03/28 10:32
呃 啊不是說口頭契約也算 那有證據當然可以告啊 我現在是要一個一個講清楚嗎
→ SGshinji: 不然是啥? 犯賤被公幹也剛好而已163F 03/28 10:32
※ 編輯: agameadream (139.222.149.194), 03/28/2016 10:35:43
噓 Yanrei: ......164F 03/28 10:33
噓 SGshinji: 現在就是確定可以告了 賠償和解只是呆大生賺到
要在那邊護航那邊凹就是得了便宜還賣乖169F 03/28 10:37
噓 pigofwind: 沒白紙黑字憑什麼告他--> 要告當然可以告,你這彎大概轉了不只180度,被噓也是剛好而已171F 03/28 10:38
噓 yLi: 不認為買方po網有啥錯,敢爽約就要受得住批評,每年幾萬個台174F 03/28 10:41
噓 yzvr: 看你的言論,被噓也是剛好而已,不值得同情175F 03/28 10:41
噓 ajeroboy: 人家告不告關你屁事啊 好氣憤喔 別出來逗啦176F 03/28 10:42
這篇的重點並不是強調爽約沒有錯或是po文有錯
而是如果事前沒有良好健全的規範而是一味的用"互信"還是"感覺"的這種機制,碰到問題
了當然很難處理...如果要求大家都可以做到這種高標準而不去規範風險不是太高了嗎?
只是覺得店家用這種引起共鳴或是從眾心理不是根本解決的方法..
寫到這裏有人又要說我變風向了吧..
我也不知道噓文的大家為什麼都要一直玩文字遊戲鑽牛角尖..我也只是想把自己的想法表
達清楚..
※ 編輯: agameadream (139.222.149.194), 03/28/2016 10:56:20
噓 acelf: 呵呵180F 03/28 10:46
噓 TTTTv: XX183F 03/28 10:53
噓 pigofwind: 文字遊戲哩,承認自己連口頭約定能成立契約都不懂很難?184F 03/28 10:59
噓 airback76: 人無知不丟臉,丟臉的是自己無腦還硬凹185F 03/28 10:59
→ pigofwind: 硬要凹真的很難看,回頭看看自己本文是怎麼寫的吧
"台灣是法治的國家,然後用一點法律根據都沒有的理由"186F 03/28 11:00
推 babyMclaren: 台灣人就硬要裝高尚,以後麻煩收訂金
不收訂金就會這樣,國外也一樣188F 03/28 11:01
噓 airback76: 網路是你查資料,不是讓你發廢文的190F 03/28 11:02
→ pigofwind: 如果對民法有基本瞭解的話,怎麼會寫出這句來我也不懂192F 03/28 11:02
噓 Yanrei: 我不曉得你要求的"良好健全的規範"要到怎樣的程度193F 03/28 11:04
我承認我文句表達有不全的地方,我也不是學法律的
但你們這樣鑽牛角尖去抓語病然後忽略我想表達的這樣有啥意義嗎?
※ 編輯: agameadream (139.222.149.194), 03/28/2016 11:07:01
→ Yanrei: 不論是法律還是契約什麼的,都不可能無上限的詳細包含一切你現在連一個最基礎的信用都沒有,還在要求對方契約沒寫好不曉得你是用多公平的態度在看待兩方?194F 03/28 11:05
噓 pigofwind: 那不是語病...而是你連法律怎麼規定都搞錯,卻要在文中拿你錯誤的法律知識來大談闊論,當然會被批到不行197F 03/28 11:10
噓 zxzx443: 你懂什麼是誠信?日本飯店訂好幾萬也不用訂金是為什麼?199F 03/28 11:11
推 nba10346: 上一個利用網路跟媒體討拍的好像黑到發亮 現在鄉民又在200F 03/28 11:11
噓 kendal: 跟朋友借錢,有些人不還,而你就像那些人...203F 03/28 11:11
→ pigofwind: 然後被噓爆了之後才開始拿文中只有10%的部分說這才是我想表達的, 我不是學法律的你們不要抓語病204F 03/28 11:12
我並不覺得我本文講得和後來講的有什麼出入 就是明確的規範避免不必要的爭議而不是
出來哭 就是有人要抓語病啊 而且你提到的那些對我想表達的有什麼影響嗎...
我指的法律根據就是沒有白紙黑字 就算口頭協議也要有錄音當作證據吧..
呵呵 反正又要被說硬凹吧..
看下面回文多少是不理性的...被爆根本不是重點吧..這種風向本來就只會被噓
噓 airback76: 你看報紙只看標題不看內文是吧?訂餐訂位傻傻分不清206F 03/28 11:14
※ 編輯: agameadream (139.222.149.194), 03/28/2016 11:26:30
噓 kendal: 你跟人借10元買飲料,請你寫借據,不要當鑽漏洞的法律老鼠...211F 03/28 11:17
→ MAXcafe: 噓爆了才在找藉口213F 03/28 11:18
噓 jtpvl: 鑽牛角尖的是你自己吧~吹毛求疵在護航還怪大家忽略你..= =重點的信用問題不去談~硬要找店家哪裡做得不合你的標準~214F 03/28 11:20
噓 qqmouth: 口頭契約要遵守,沒被告已不錯216F 03/28 11:22
噓 pigofwind: 所謂的法律根據跟證據很明顯是兩碼子事,如果你一開始想表達的是欠缺證據,那麼就不會在後面加上"加上媒體一點點煽動、網友開始撻伐就拿到賠償?",那很明顯就不是218F 03/28 11:29
→ leftwalk: 你應該頗恨台大攝影 根本在黑他們XDD221F 03/28 11:30
→ pigofwind: 認為店家得請求賠償而非欠缺證據的說法222F 03/28 11:31
→ pigofwind: 不過你要繼續堅持這說法我也沒轍,言盡於此了224F 03/28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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