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標題 [FB] 呂秋遠時間 Wed Apr 13 02:55:10 2016
FB卦點說明:重點都幫你們用黃色字標出來啦,人家是呂大律師捏:
引渡,是在兩國政府都認定有罪的情況,而且簽訂有引渡協定,才能引渡。
法務部還要再掰嗎?難道你們也要去中國抓人回來台灣審判嗎?又不是吃飽太閒。
這種背離現實又可笑的法律修一修好嗎?不要再丟人現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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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內容:4 小時前 ·
所謂的「肯亞台灣人被中國強行帶走」事件,
是指有一些台灣人在肯亞疑似涉入電話詐騙的犯罪行為,雖然肯亞法院認定無罪,
但中國警方認為應該帶回中國偵訊,而非遣返台灣,所引發的爭議。
按照中國的觀點,究竟他們有沒有權利把台灣人帶回中國?
中國刑法規定,犯罪結果地在中國,中國就有管轄權。
因為電話詐騙的受害人是中國人,所以對於中國警方而言,
他們認為這些台灣人有可能是共同正犯,即便肯亞法院認為無罪,
他們也還是有權利要求肯亞官方將台灣人交給中國法院審判。
更何況這件案件,中肯兩國原本就有合作,也有共同打擊詐騙的計畫與行動。
兩國的關係密切,中國還是肯亞的第一大投資國,因此肯亞政府大概很難拒絕中方請求。
所以,就中國國內的法源,他們有權利抓犯人。
這也是台灣法務部的見解,與中國一致。
問題是,這些台灣人在肯亞法院獲得無罪判決。
司法權是一個國家主權的重要彰顯,換言之,
當肯亞司法當局肯定這些台灣人並沒有犯法,
肯亞當局就不能將這些「犯人」交給中國,因為這些人不是有罪之人,
而是在肯亞旅遊或活動的台灣公民。
台灣公民在肯亞,又沒有犯法,憑什麼要交付給中國偵辦案件?
然而中國認為這是詐欺案,犯罪結果地在中國,所以應該交給中國司法單位審理,
不是這樣嗎?
好的,從事台灣獨立活動,也是違反中國刑法與反國家分裂法,中國也認為有罪,
犯罪結果地也在中國,你覺得世界各國的政府會不會把台獨份子交給中國?
答案當然是不會。
原因是,從事台獨活動在世界各國都不犯法,這是言論自由與政治主張,
只有在中國犯法。
沒有一個正常的國家會把不違反自己國家法令的外國人,交給另一個國家。
不然的話,北韓有污辱金正恩罪,那麼南韓人在台灣侮辱金正恩,
難道台灣政府就會把南韓人逮捕後,交給小胖子犬決?
可以理解了嗎?
引渡,是在兩國政府都認定有罪的情況,而且簽訂有引渡協定,才能引渡。
基本上,這些人既然無罪,就不符合引渡的規定,
而且中國與肯亞也並沒有簽署引渡協定;
遑論,這些人是台灣人,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這件事情當然與政治有關,但絕對不是泛政治化。
為什麼中國警方可以在國外任意決定拘束台灣人的人身自由,並且帶回中國審理?
如果這樣的說法可以成立,那麼往後只要與中國公民或政府有關的刑事案件,
中國政府豈不是可以任意在國外逮捕台灣人?
不過,我們不要生氣。
根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75條的規定,
「在大陸地區或在大陸船艦、航空器內犯罪,雖在大陸地區曾受處罰,仍得依法處斷。
但得免其刑之全部或一部之執行。」
所以,以後只要有中國人在大陸犯罪,我們就可以依法把這些人逮捕,
交給台灣法院審理。
什麼?
我們台灣法律有這種條文,台灣的司法單位竟然可以管中國人犯罪?
這樣的解釋當然是可笑的說法。
我們當然不會因為這條文而真的認為台灣的司法單位會去管中國人在中國犯法。
然而,這條文剛好突顯出台灣對於中國態度的荒謬,因為根據這條文的規定,
台灣人在中國犯法,視為在台灣犯法,同樣要接受台灣司法的管轄,
但是在其他國家並不會如此(除非是重罪)。
要報復嗎?
既然這條文沒有主詞,那麼我們不妨擴張解釋,只要是中國人犯法,即使在中國,
也直接由台灣司法單位偵辦如何?
我不敢想。
但是,基於兩岸一家親,軟弱的法務部,應該不會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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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FB] 呂秋遠
04-13 02:55 deepdish.
→ IDfor2010: 應該是國際刑事合作模式 犯罪嫌疑人交接 不是引渡3F 04/13 02:58
※ deepdish:轉錄至看板 PublicIssue 04/13 02:59
→ IDfor2010: 也不是遣返 近似於台灣最近把香港桶屍殺人犯交給香港的模式5F 04/13 02:59
推 ienari: 桶屍殺人犯在台灣也有罪啊8F 04/13 03:00
→ IDfor2010: 而且台灣也沒有太多桶屍證據 甚至只是聽聞
香港政府也沒有對台灣有正式請求協助11F 04/13 03:03
推 foolfighter: "資深刑警透露,若掌握曾男行蹤,會透過管道通報港警,事後也會依「來台目的不符」等理由把人遣返回港。"
你確定不是遣返嗎?
簡單來說肯亞就是把這些台灣人的母國當成中國遣返回中國,所以台灣政府才會覺得WTF,他們是台灣人阿15F 04/13 03:05
→ IDfor2010: 那只是過水 1.港府未請求 2.故意讓他簽證過期
如果沒有太多證據與被確定判刑 他為何一定要遣返香港?理論上自由人可以愛去哪就去哪 他要再轉去日本也行21F 04/13 03:07
→ IDfor2010: 難道台灣就沒有使用技術性方式讓桶屍犯返港? 有嘛!25F 04/13 03:10
推 foolfighter: [url]http://i.imgur.com/mNTaMPl.jpg[/url]26F 04/13 03:13
→ foolfighter: 你要不要去查清楚再來?
港府沒有請求聽誰講的?不是遣返聽誰講的?
還是單純腦補阿?27F 04/13 03:13
→ IDfor2010: 是什麼時後獲得香港警方請求? 還是只是過水作一個請求?我的資訊是 在他女友去報案前 我國警方對此人無所悉
anyway 今天要討論的是肯亞案
中國確定是向肯亞方有人犯移轉請求30F 04/13 03:14
推 foolfighter: 那就是要求肯亞把犯人遣返回中國啊
問題就在一中上面吃台灣豆腐34F 04/13 03:22
→ IDfor2010: 那有什麼辦法? 台灣跟肯亞又沒邦交 肯亞奉行一中原則要解決這個問題 就只有幹一架 而且要打贏36F 04/13 03:24
推 rhox: 理盲繼續肯定中國有權抓人38F 04/13 03:24
→ IDfor2010: 而且中國之前菲律賓案也賣台灣面子把人交給台灣審39F 04/13 03:25
推 foolfighter: 被強制遣返者的遣返目的地,原則上應為該被強行遣返者的國籍或市民權所屬國。40F 04/13 03:25
→ IDfor2010: 審出來的結果全部都是輕判 大陸那些被害人也沒拿到賠償42F 04/13 03:25
→ foolfighter: BBC新聞已經定調是遣返了
說不是遣返的人就是你啊43F 04/13 03:26
→ IDfor2010: 輕易放出來的結果就是詐騙集團另起爐灶45F 04/13 03:26
→ foolfighter: 如果是什麼國際刑事合作模式那麼簡單,背後就不會有政治議題了,洪秀柱蔡英文也不用出來譴責46F 04/13 03:27
→ IDfor2010: 遣返原籍國 在一中原則下 原籍國就是PRC 台灣是一省
譴責是做為嫌犯所屬國政治人物一定要做的 不是嗎?48F 04/13 03:29
噓 POWER911: 一堆台灣人去肯亞幹動物好了=.=50F 04/13 03:31
→ IDfor2010: 而且正本來就是國際政治的複雜議題 沒有才奇怪52F 04/13 03:32
台灣詐騙集團赴美國 專騙中國人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男子涂健智與同夥江盛禾前年11月在台灣召募曹順益等19名男女,外銷至美國洛杉磯成立「小黑」詐騙集團,專門假冒中國公安,騙取中國人民的血汗錢。曹男因與同夥翻臉,向美國移民局告發,案件才曝光。檢察官認為,依憲法規定,中華民國領土包含中國大陸地區,雖目前無主權,但曹男等人詐騙中華民國領土內人民,依法將他們起訴。19名成員當中,有不少人曾因涉及詐欺案件,被法院判刑,出外找工作不順利,只好重操舊業,也有電腦高手,負責將詐騙款項跨國轉入人頭帳戶中。涂、江兩人出資在洛杉磯地區設立詐騙機房、購買曹男等人的美國機票,預計在過年期間詐騙中國人。 ...
→ foolfighter: 你沒看到前面的系列文都在討論司法管轄權的問題?出來鬼扯什麼不是遣返54F 04/13 03:32
→ IDfor2010: 這篇主文是在講呂律師的FB 他在談引渡57F 04/13 03:33
→ foolfighter: 引渡,這篇文在說肯亞事件背後就是一中問題,要其他人正視60F 04/13 03:34
→ IDfor2010: 你不要突然然扯系列文的司法管轄 切換 換換樂嗎?62F 04/13 03:35
→ a1122334424: 為啥是引渡還是遣返是需要討論的問題 中國和肯亞都沒63F 04/13 03:35
→ IDfor2010: 台灣誰不知道一中問題? 所以要開戰解決嗎?64F 04/13 03:36
→ IDfor2010: 律師都會講去引渡 我稍微講錯一下又何妨70F 04/13 03:37
→ IDfor2010: 不知道 你去問外交部會和說引渡 呂律師討論引渡76F 04/13 03:39
推 foolfighter: 呂秋遠這篇在打臉外交部說不是引渡
你到底看不看得懂內文還在跳針啊77F 04/13 03:39
→ IDfor2010: 是呀 所以不能討論? 還是只能依你認定?79F 04/13 03:40
→ foolfighter: 就是因為外交部用中國引渡嫌犯,呂秋遠才寫文章說不符合引渡條件,懂?80F 04/13 03:41
→ IDfor2010: 你那麼厲害 台灣應該請你當外交部長呀
喔~ 這我懂 所以你最厲害了82F 04/13 03:41
→ foolfighter: 沒有不能討論啊,我說你在推文提供錯誤資訊說錯了嗎?不要再腦羞囉84F 04/13 03:42
→ IDfor2010: 是呀 那你只要講這一句話就好 怎麼廢那麼多話?86F 04/13 03:43
→ IDfor2010: 你嘴砲那麼多 說來說去 你還是沒能力把他們救出來不是88F 04/13 03:43
→ wholmes: 不用李牠們了啦 這些人就是在台灣內部扯後腿 類KMT之流90F 04/13 03:44
→ wholmes: 上偏就有個在鬼扯是引渡 結果就被這篇打臉的95F 04/13 03:44
→ IDfor2010: 也還好不是嗎? 不過是你在這比我嘴砲厲害一點96F 04/13 03:44
推 lockall: IDfor2010辯了一天我都要信了 結果被打臉XD97F 04/13 03:45
→ IDfor2010: 無所謂 討論沒有不被打臉的 大家都沒那麼全能98F 04/13 03:45
→ lockall: 這種事關於台灣尊嚴 別亂帶風向了 認真說
尼不會希望自己國外莫名其妙被送到中國的102F 04/13 03:46
→ IDfor2010: 台灣有什麼尊嚴 在這件事上 台灣怎麼做都不光彩105F 04/13 03:47
→ wholmes: 就是在亂帶風向啊 這些人107F 04/13 03:47
→ lockall: 有沒沒詐欺是一回是 今天被判無罪 中國就不能強帶走人啊108F 04/13 03:47
→ IDfor2010: 我不是什麼咖 怕什麼送到中國? 我也不去肯亞
無罪並不是詐欺無罪 是他案無罪109F 04/13 03:47
→ wholmes: 跟他們講對牛彈琴啦 他們目的就是要亂帶風向111F 04/13 03:48
→ lockall: 你這種說法跟有個人說主張維持現狀反正被統他可以回美國113F 04/13 03:49
→ wholmes: 沒有起訴詐欺就是詐欺無罪啦114F 04/13 03:49
→ wholmes: 不然你也沒被起訴詐欺你是詐欺有罪喔 沒邏輯的話也敢講117F 04/13 03:49
→ IDfor2010: 起訴是犯罪偵查的起始嗎? 不是嘛118F 04/13 03:49
→ wholmes: 不是嘛啥啦 在講什麼 就沒被起訴不然要怎樣121F 04/13 03:50
→ lockall: 沒罪就不該送到中國 就這麼簡單122F 04/13 03:50
推 shi0520: 說真的 某些特定id不要亂帶風向 都快24小時了不累喔124F 04/13 03:51
→ wholmes: 誰跟你起訴才是偵查起始 愛亂帶風向 現在又想演哪出125F 04/13 03:51
→ IDfor2010: 我說真的 你們除了嘴砲之外 沒其他能力126F 04/13 03:51
→ lockall: 甚麼時候討論是非或事實需要有能力?127F 04/13 03:52
→ IDfor2010: 那為什麼一定要非得起訴才能移送呢?128F 04/13 03:52
→ wholmes: 裁判無罪 是犯什麼嫌 照你這邏輯你是誹謗嫌疑吧129F 04/13 03:52
噓 comparable: 南韓有美帝撐腰,台灣只要談好價錢就賣了,類比失敗130F 04/13 03:52
→ IDfor2010: 裁判無罪 是其他罪名 不是詐欺罪名133F 04/13 03:52
→ foolfighter: 連最基本的正確資訊都不會查的人比較嘴砲啦zzz
阿Q134F 04/13 03:53
→ wholmes: 又再亂講亂帶風向了 誰跟你起訴才能移送136F 04/13 03:53
→ lockall: 台灣最悲哀的就是台灣被欺負了有些人先胳臂向外彎再說138F 04/13 03:53
→ IDfor2010: 喔 那就對了 犯罪嫌疑人是可以遣送的139F 04/13 03:54
→ wholmes: 又開始亂講一通阿力安興人辯證法了140F 04/13 03:54
→ foolfighter: 又可以遣送囉? 剛剛說不是遣返一直在那凹的是誰啊?141F 04/13 03:54
推 shi0520: 從昨天早上就開始了 還特別把公視的政論節目附上 真辛苦142F 04/13 03:54
→ wholmes: 基本上這種人處理多了 大概不外乎知道現實是哪款人了144F 04/13 03:54
→ lockall: 他真的帶一天XD145F 04/13 03:54
→ foolfighter: "不是遣返 不是引渡 是國際刑事合作" 嘴砲大師又在146F 04/13 03:55
→ wholmes: 大家可以洗洗睡了 放著他不管吧147F 04/13 03:55
→ shi0520: 到是現在風向大變 朝野同聲譴責 有沒有力不從心的感覺呢?150F 04/13 03:55
→ IDfor2010: 沒有耶 因為朝野 台灣上下也只能譴責呀152F 04/13 03:56
→ lockall: 只能譴責根討論事實是兩回事153F 04/13 03:57
→ IDfor2010: 然後看你們在這跳腳 昨天跳腳 今天中共照樣抓人154F 04/13 03:57
推 foolfighter: 剛剛不是要討論救人,現在又轉彎說只能譴責?
這個人格分裂有點快155F 04/13 03:57
→ lockall: 台灣國際現狀無力,但你也不用亂帶風向157F 04/13 03:57
→ IDfor2010: 我沒說要救人 倒是你們有沒有救人方法呀? XDDDDD158F 04/13 03:57
→ IDfor2010: 好了 好了 你們跳腳了一整天 還是無解
有夠逼哀162F 04/13 03:58
→ foolfighter: 救人就看法務部,法務部自己定調引渡合法不想救,當然先砲法務部164F 04/13 03:59
→ lockall: 你這就是惱羞成怒了,本篇討論的根本不是這個166F 04/13 03:59
→ foolfighter: 搞了半天,你還不知道大家為什麼對負責救人的法務部那麼火167F 04/13 04:00
→ wholmes: 不會啊 你從詭辯道被迫承認怎樣就是中國耍流氓啦169F 04/13 04:00
→ IDfor2010: 除了嘴砲跟跳腳 開戰也不敢開戰 獨立也不敢獨立171F 04/13 04:01
→ lockall: 罵人逼唉的同時,別忘了你也是台灣人 同樣也在這處境中172F 04/13 04:01
→ lockall: 你已經惱羞到離題了啦XDDDDDD 要談統獨了嗎XD174F 04/13 04:01
→ wholmes: 這很夠了 收到很大鼓勵了 謝謝啊175F 04/13 04:01
→ IDfor2010: 中國一直是流氓狀態 美國也流氓 俄羅斯也流氓176F 04/13 04:01
→ lockall: 已經換主題了嗎XD177F 04/13 04:01
→ IDfor2010: 談統獨也是嘴砲不是嗎? 各位的逼唉179F 04/13 04:02
→ wholmes: 剩下的你慢慢繼續啊181F 04/13 04:02
→ lockall: 這篇是談統獨喔XD 要不要這麼跳針182F 04/13 04:02
→ IDfor2010: 嘴砲獨立 獨到現在也獨不出個所以然來183F 04/13 04:02
→ wholmes: 跟你無關 你要怎麼看戲也不是很重要 謝謝你喔184F 04/13 04:03
→ lockall: 阿 沒意思了XD 帶風向帶錯就叫囂185F 04/13 04:03
→ IDfor2010: 我看還沒獨立 台灣人就被詐騙集團和政客搞死嘍186F 04/13 04:03
→ wholmes: 謝謝你喔 謝謝喔187F 04/13 04:04
→ IDfor2010: 我也沒說我很重要 各位那麼重要怎麼還不趕快獨立?189F 04/13 04:04
→ wholmes: 跟你無關喔 謝謝喔190F 04/13 04:05
→ IDfor2010: 不要嘴巴搞獨立 實則搞斂財喔 XDDDD191F 04/13 04:06
推 foolfighter: 所以整篇廢話最多的就是你嘛
跳針跳到斂財喔?
剛剛被電還在那邊讓我們回到呂律師本文
還被發現根本看不懂本文傳達的意思192F 04/13 04:07
→ IDfor2010: 很多台獨前輩 現在沒有出聲音了
台獨後浪方興未艾 意猶未盡198F 04/13 04:08
→ foolfighter: 雇用一堆在思緒堪慮的黨工,也算是功德無量
拍拍喔
回到本文討論對你來說太難了200F 04/13 04:09
→ IDfor2010: 你們思慮最好了 結果思慮最好的把台灣搞死了 我都笑了203F 04/13 04:10
→ IDfor2010: 到底是真台獨 還是運用意識型態搞斂財?
唉~~
還是運用行態來爭奪權位 遂行私利?
意識型態205F 04/13 04:11
→ IDfor2010: 為什麼在台灣搞獨立的 口袋都越來越飽 沒人覺得奇怪?210F 04/13 04:18
推 lovenight39: IDford2010一直在扯台獨 有夠難看的 所以你是統派份子還是大中國主義者?該說不意外嗎?213F 04/13 04:51
推 kohanchen: IDford 言論跟奇摩有九成像似215F 04/13 05:46
推 evelyn055: 跳針帶風向:不管他們是罪犯該死 罪犯該死 罪犯該死(跳跳跳216F 04/13 07:02
推 yannjiunlin: 請問憲法有解釋何謂大陸地區嗎?還是其實可不只中國?218F 04/13 07:43
推 suntw: 紅明顯idfor9.2要帶風向219F 04/13 07:50
推 MasCat: 真的是過時法條一堆221F 04/13 07:56
推 givar: 推224F 04/13 08:14
推 wmtsung: 連戰、郁慕明表示:搞台獨的口袋有比我飽?XD228F 04/13 09:00
推 gustavolin: 文章很好 推文更好 丟臉丟到家 見笑轉生氣的例子230F 04/13 09:12
→ GABA: 看來肯亞幾乎變中國殖民地 又一個一國兩制模範區231F 04/13 09:30
推 ienari: 某樓秀下限喔233F 04/13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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