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接觸的女性朋友轉述,其原因,是因為台灣女性心裡最深層最基本的嫉妒,及報復心作祟。(她說台灣很多女姓在人後真的是變態,而且是一定年齡以上後就不分年齡)
一個女人不一定會如此,但一堆同年齡女性,或社會女性在一起時,那個嫉妒與報復心一發作,「我就是要給下一個用的人好看,或難過」就會成為一部份女性的普遍行為。
因為台灣女性大多沒有系統性的家教,所學習大多都是來自於母親的言傳與身教。
不像社會普遍有期望男性自由,努力,勇敢,乃至於禮貌等價值,而台灣女性在社會大多是被忽略或被壓抑的。
所以這也是後母,或婆婆對與過繼來的子女,與媳婦,很少和平共處,因為這與基本的嫉妒,導致的報復心有關。
所以雖然是我的子女(過繼來的),或同樣是女人,搶走了我的男人(兒子)部分的愛,不管你再如何努力修補關係,我就是要給你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