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jardon (綜合水果汁武士)標題 Re: [問卦] R: 鄭捷處死有程序問題?時間 Fri May 13 12:55:20 2016
※ 引述《wadepaul (努力下載中)》之銘言:
: 鄭捷辯護律師黃致豪在公視5/11有話好說節目上說明程序哪裡有問題(41:32)處: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9MF8d78b0s
: 辯護律師團從接案時完全不否認鄭捷殺人的行為,也知道在臺灣鄭捷很容易被判死刑。
: 但他們就是希望這種社會矚目案件也能夠經過司法正當程序後作審判。
: 又非常上訴期間無時間限制,法務部憑甚麼在定讞19天後就執行死刑?
: 不要說什麼已經讓他多活兩年這種鬼話,該走的程序本來就該走完。
: 辯護律師一直是很備受爭議的職業,很多人說他們是在做秀、拖時間賺錢等等,但有沒
有
: 想過辯護律師接外面案件隨便都能賺萬把塊(可以google黃律師的學歷以及他的國外案
件
: 時薪計算價額),何必要為這種事(可能根本拿不到半毛錢)疲於奔命?
: 就是因為他們想要讓臺灣變得更好,讓每一位被告在受國家追訴時能夠確實掌握訴訟上
的
: 權利,進行訴訟流程。
: 也許有一天我們也可能需要辯護律師,請不要惡意謾罵他們,他們是真正在為這個社會
付
: 出的人,如果可以,請給他們一些掌聲。
: 另外幫鄉民整理一下:
: 黃律師在(27:35)處指出現行教誨師制度之缺點。
當然有
羅瑩雪自己就說漏嘴
「是因若事先通知的話,所有的死刑都不可能執行,因為相關的人可能會提出再審、非常
上訴等等的動作,那會使得死刑的判決形同具文,變成沒有作用」。
聽他在狗屎,什麼叫都無法執行?
那之前的呢,這種人是法律人?幹他老師嘞
還有一群鄉民在附和他
馬的,你們這些人在學運時跟大家一起吆喝要程序正義原來是有選擇的。(當然你是恨透
學運暴民的689就自己忽略)
不敢如何,非常上訴是鄭捷的權利,就算他在十惡不赦都一樣,昨天謝震武就說了,非常
上訴檢察官要花3~6個月去接受或否決,所以他很意外會這麼突然。
所以羅瑩雪的意思應該是
給了非常上訴的機會,他就不能在總辭前幹掉鄭捷,因為在3~6個月後就不能算他的政績
所以這件事在我看來大部分的鄉民以後根本沒資格喊程序正義,正義個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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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問卦] R: 鄭捷處死有程序問題?
05-13 12:55 jardon.
噓 dahlia7357: 怪鄭捷的律師啊,兩年審判結果差18分鐘
前幾週媒體就在爆520要開他了1F 05/13 12:58
噓 hosen: 送了也是立刻被駁回5F 05/13 13:01
推 dahlia7357: 知名度高就不能開還是屠殺國人的現行犯不能開?6F 05/13 13:01
推 rockmanleon: 我比較好奇法律上有特別規定死刑執行時間和非常上訴提出時限嗎?7F 05/13 13:01
推 dany9177: 非常上訴是最高檢察長的權力吧?只有他才能提吧。當天他12F 05/13 13:02
→ dany9177: 也有去開會,也通過了案子,那他到底行不行使不是很明顯14F 05/13 13:03
→ hosen: 法律只規定三審定讞,法務部長負責下令執行死刑17F 05/13 13:03
推 rockmanleon: 不過羅瑩雪的發言真的是白目,不論合不合法一個法務部長講這種話,真的有夠扯18F 05/13 13:04
→ drigo: 由鄭捷這件事,可以知道要拖延死刑槍決有那麼多技術性手段21F 05/13 13:04
推 styal: 到底是還要上訴什麼?說一切都是誤殺嗎24F 05/13 13:05
→ Rainbow5566: 一堆人其實也不是覺得程序有問題 ,只是單純不爽羅跟kmt25F 05/13 13:05
→ b2202761: 可是也有不少冤獄被這些手段給救回來27F 05/13 13:05
→ bernicellu: 據說,連法官要判死刑,人權律師幫被告辯護,會一直護航28F 05/13 13:06
→ b2202761: 所以這些手段到底該不該存在?以後冤獄就趕快去死?29F 05/13 13:06
→ b2202761: 就算鄭傑沒有冤獄的可能,那其他人呢?31F 05/13 13:06
→ bernicellu: 干預死刑的判決,所以說,死刑能定讞,還真過關斬將32F 05/13 13:06
→ b2202761: 我們是民主法治國家,制度有問題就要修改制度34F 05/13 13:07
推 rockmanleon: 非常上訴是權利之一,不代表認為鄭捷是無辜的,兩碼子事情35F 05/13 13:07
→ b2202761: 而不是變成人治>今天我不爽就有權趕快執行38F 05/13 13:07
→ duo0518: 所以說拉 到底是要行政裁量權還是限期執行 選一個嘛39F 05/13 13:07
→ bernicellu: 喔,等等,判決定讞死刑後,執行死刑遙遙無期40F 05/13 13:07
→ b2202761: 今天他可以快速弄死一個鄭傑,他就不能快去弄死其他人?41F 05/13 13:07
→ duo0518: 非常上訴不是鄭捷的權利...42F 05/13 13:08
→ rockmanleon: 可是現實而言羅的做法一切合法,並沒有違背現有法律。43F 05/13 13:08
→ b2202761: 所以需要立法去修改而不是變成這種人治45F 05/13 13:08
噓 a2080259: 要提上訴要有理由吧…你提一個說服大家的看看?不然請安47F 05/13 13:08
推 dahlia7357: 鄭捷快速被弄死我笑了,他不是監獄鬥牛中峰嗎49F 05/13 13:08
推 styal: 我也想知道他能提非常上訴的理由51F 05/13 13:09
→ Rainbow5566: 你覺得三審定讞都覺得有可能冤案,就算改成100審也沒用52F 05/13 13:09
推 dahlia7357: 我們是平行時空?三審兩年時間有人說鄭被快速弄死,是沒看過他打籃球那燦爛的笑容?54F 05/13 13:10
推 yiefaung: 不管能不能提 羅這麼快執行死刑竟然是為了"不給提非常上訴的機會" 這點就足以為人垢病了57F 05/13 13:11
推 dahlia7357: 啊就說去怪律師了啊,狀紙是要寫多久寫到差18分鐘59F 05/13 13:12
推 styal: 為什麼法務部不能在死刑定讞的19天執行死刑?有規定要等提非常上訴嗎60F 05/13 13:12
推 Sotkort: 這些制度是為了拯救一些可能會被錯判的人62F 05/13 13:13
→ styal: 差18分鐘才好笑,狀紙真的有寫嗎63F 05/13 13:13
→ Sotkort: 今天為了鄭捷繞過去,以後還有什麼機會就無辜的人64F 05/13 13:13
→ duo0518: 不然要給多少機會? 19天還不夠? 不就代表律師也寫不出?65F 05/13 13:14
→ Sotkort: 差18分鐘是法務部根本不打算通知對方律師吧66F 05/13 13:14
→ styal: 律師也很奇怪,拖了19天還寫不出來67F 05/13 13:14
→ Sotkort: 今天我把你抓起來說你有罪,訴狀寫好前都不讓你通知律師你怎麼救?68F 05/13 13:14
→ duo0518: 那些罵太快的人 你希望修法變成限期執行嗎?70F 05/13 13:15
噓 kqalea: 非常上訴的適用條件是想上訴就上訴嗎71F 05/13 13:15
推 m2488663: 誰管你 讓我們繼續關心鄭捷罪證確鑿72F 05/13 13:15
→ Sotkort: 鄭捷不是不能殺,是羅的心態完全是有問題的73F 05/13 13:15
→ duo0518: 律師已經救了3年了...74F 05/13 13:15
→ Sotkort: 現在討論的是程序,羅很擺明是刻意繞過程序75F 05/13 13:16
→ duo0518: 難不成律師都是等被判有罪再開始救的嗎?76F 05/13 13:16
→ a2080259: 好奇律師提非常上訴理由要寫啥?77F 05/13 13:16
→ sking: 我倒覺得這件事情沒有必要用程序正義來檢視~縱使小羅在這件78F 05/13 13:16
噓 kqalea: 技術上拖延死刑執行,跟程序正義有何關係???79F 05/13 13:17
→ sking: 事情上有點瑕疵~但結果是讓許多人接受的~80F 05/13 13:17
→ duo0518: 有繞過啥"必要"程序嗎?81F 05/13 13:17
→ kqalea: 一堆人搞不清楚非常上訴,就在那邊嘴82F 05/13 13:17
→ a2080259: 好奇律師拖了十幾天不提等要執行才提有是為何?83F 05/13 13:18
推 rockmanleon: 我倒覺得該訂定行刑的最快期限,例如三審定讞後三十天或十五天,實際執行時間至少大於這些規定天數85F 05/13 13:18
推 fifi0828: 即便他用盡各種手段最後結果仍是死 但不能剝奪他的權利89F 05/13 13:19
→ duo0518: 笑死 還最快期限哩 該訂的是最慢期限91F 05/13 13:19
推 dahlia7357: 鄉民希望羅部長按律師的心意,不能速決,並在關鍵時刻打暗號讓律師非常上訴,羅是律師的粧腳喔?92F 05/13 13:19
推 styal: 難道律師不知道死刑定讞嗎?拖了19天,大概也是想不出上訴理94F 05/13 13:20
推 Sotkort: 鄭捷是該死,但蘇建和、莊林勳、劉秉郎、徐自強,鄭性澤都是因為有這些才活下來,沒被錯殺阿95F 05/13 13:20
推 rockmanleon: 訂最慢跟現在差在哪?訂最快是給相關辯護律師知道定讞後最短這段期間內要提出非常上訴97F 05/13 13:21
噓 kerodo: 一切合法啊,還在那邊跳針程序,有叫鄭不要提出嗎99F 05/13 13:21
→ jeng0326: 為這種案子辯護的律師心態到底是甚麼101F 05/13 13:21
推 dahlia7357: 律師沒料啦,差18分鐘這種小說情節終於交出來了102F 05/13 13:22
→ duo0518: 規定限期內執行死刑完畢 避免技術性拖延死刑103F 05/13 13:22
推 piliwu: 沒有人認為他是無辜,但他還是有救濟的權利104F 05/13 13:22
→ Sotkort: 只要是人就有人權105F 05/13 13:22
→ duo0518: 沒人不讓他救濟阿 問題是要等多久?107F 05/13 13:23
→ Rainbow5566: 二審後10天就要提出 才能三審 鄭的律師打算等多久提非常上訴 ???108F 05/13 13:23
→ piliwu: 古中國有”秋決”就是給死刑犯時間110F 05/13 13:23
推 Landius: 早說過LIS當場拿出一張鄭放棄任何救濟手段的聲明就沒這麼111F 05/13 13:23
推 dahlia7357: 救濟鄭捷?三審,四個死刑又是現行犯人證破百112F 05/13 13:23
→ Landius: 多事了啊.(咦?!)113F 05/13 13:23
→ w76530: 所以要訂時間來秋決剩下的嗎?114F 05/13 13:24
推 kqalea: 鄉民正義真夠腦115F 05/13 13:25
→ dahlia7357: 難道三審兩年的時間讓你鄭捷演成神經病還不夠?116F 05/13 13:25
推 piliwu: 今天LIS可以玩弄鄭捷 明天她也可以搞死有爭議的犯人117F 05/13 13:25
→ dahlia7357: 你兩年努力哭努力演律師還能把你搞成神經病118F 05/13 13:26
推 styal: 他哪有玩弄鄭捷?119F 05/13 13:26
→ kqalea: 非常上訴搞不清楚就在罵120F 05/13 13:26
→ piliwu: 事實上她已經槍斃過有爭議的死刑犯過了121F 05/13 13:26
噓 samz: 19天可以決定的事情要花3~6個月?浪費時間///124F 05/13 13:28
推 Sotkort: 江國慶就是速審速決死的阿...當時不也民情悲憤,要他死125F 05/13 13:28
推 peno7: 推這篇……126F 05/13 13:29
→ Sotkort: 鄭捷不是不該死,而是你今天刻意規避人家的權利
是開了惡例127F 05/13 13:29
→ piliwu: 所有死囚都是她手上的政治玩具,想要拉民調就抓來斃129F 05/13 13:29
→ Landius: 這就是所謂刑死太快反而造成額外的爭論啊,而且不是單純廢130F 05/13 13:30
推 kqalea: piliwu:說話要負責任131F 05/13 13:30
→ Landius: 死的正反兩方,也有反廢死卻覺得刑死太快的.132F 05/13 13:30
推 kai91: 這就是八卦水準阿133F 05/13 13:30
推 styal: 所以死刑定讞後到底要等多久才能執行134F 05/13 13:31
推 after1: 人治>法治. 政治正確就依法執行, 政治不正確就依法不執行136F 05/13 13:34
→ Rainbow5566: 三審10天內要提 所以你到底打算何時提非常上訴 不是拖時間?137F 05/13 13:34
推 sismiku: 法律不能被人治,羅想抓誰就抓誰來斃就是人治139F 05/13 13:35
推 SHIU0315: 你讓鄭捷這種該死的人渣開了先例 以後玩到自己就好笑了 別忘了杜氏兄弟 呵呵142F 05/13 13:36
推 dahlia7357: 今天法務部長換成綠色的 想必是正義必得伸張+效率優值144F 05/13 13:36
→ piliwu: 這跟廢死無關,就算要死刑也要正當法律程序145F 05/13 13:37
→ piece1: 扯這麼多!到底哪裡不正當?146F 05/13 13:38
推 colorclover: 就算是大便,也要花時間讓它被馬桶沖掉。現在直接就地掩埋,糞臭還是在你腳下。這就是一個文明能否延續的象徵147F 05/13 13:38
→ piece1: 不正當拜託快去告LIS...反正大家都看她很度濫150F 05/13 13:38
→ xxxg00w0: 三到六個月的法律具文規定呢?沒有就在修法新增前乖乖守151F 05/13 13:39
推 styal: 可以說說到底哪裡不正當嗎152F 05/13 13:39
→ xxxg00w0: 法啊 要新增叫選出來立委去修啊 在這喊下一個也一樣
非常上訴是權利 自己不及時行使請問要怪誰?他是判完定讞後兩小時槍決還是19天?153F 05/13 13:39
→ Rainbow5566: 羅就柯一樣嘴惹人厭 ,有些東西講太直,會有人受不了156F 05/13 13:42
推 mited: 正解157F 05/13 13:42
推 CO2: 會有無腦不知思考的噓你。158F 05/13 13:47
所以我才說鄉民的程序正義是狗屎 這篇某些回應繼續跳針在 鄭捷罪證確鑿阿 幹嘛拖3~6
個月 fxck 現在就是在講他的權利問題
縱使檢察官99.9%決定駁回,你怎麼能剝奪他在最後的權利??
所以我說,羅營雪他講話的意思是
他無法在總辭前兩天斃掉他,這才是重點
你們某些人是不是誤會什麼,認為我幫鄭捷的程序問題講話所以我是廢死?shxt,我才不在
意這個議題,我只在乎是非問題,尤其是你又位高於部長時,社會才更應該這上面上,我
講一句難聽的,鄭捷本來就死定了,我才不在意讓他用程序拖過半年,那只有快滾蛋的馬
政府和他的愚民在乎
※ 編輯: jardon (101.12.18.135), 05/13/2016 13:56:51
推 askey: LAW IN SHIT160F 05/13 13:50
→ Matsuyama: 非常上訴是他的權利 批准執行死刑法務部的權力啦
這位憤青162F 05/13 13:51
推 kenyun: 我接受用這種邏輯搞鄭捷 所以我也同意相同邏輯清算KMT164F 05/13 13:54
→ greedypeople: 處理轉型正義如果為了搶快搞出一堆瑕疵跟爭議
那說真的也是很豬隊友165F 05/13 13:56
噓 BQird: 十萬個拖延死刑的理由167F 05/13 13:56
→ foolfighter: 羅銀雪連最基本的法律素質都沒有可以當部長
不愧是馬有有
去中國唸法律不意外168F 05/13 13:57
噓 a2080259: 那要等律師多久才執行才對?172F 05/13 14:00
→ a2080259: 他籃板球場均12個,已經是歷史新高了...174F 05/13 14:01
推 kenyun: 咬死鄭捷殺人和KMT白恐的邏輯相同 今日搞鄭捷 明日搞KMT175F 05/13 14:01
推 iqnine: 讓你沒辦法技術性拖延也算程序不正義?176F 05/13 14:03
推 a13561356: 麻煩噓文一直跳針的集結起來施壓李全教快滾進監獄蹲不然就跳樓死死好嘛 他還一堆方法躲欸178F 05/13 14:09
推 minimulti: 所以LIS用他的權力去強姦了鄭捷的權利啊 這樣真的是可以的嗎180F 05/13 14:15
推 dirisway: 哪來的權利,已經用完了好嗎
推錯,噓回來183F 05/13 14:18
推 aa1052026: 推 若真的沒有程序問題 又何必說那些話?擺明打自己嘴187F 05/13 14:34
推 polyasia: 鄭捷判死剛好 但該給他與別的死囚同等的權利192F 05/13 14:50
噓 nckukath: 程序正義個屁,權力在你手上嗎?連選舉都選不好,要改什麼死刑犯的程序正義,連勞動人權都沒有,還管到殺人犯的非常上訴196F 05/13 15:02
噓 microXD: 非常上訴是給檢查總長提的19天時間律師自己提狀建請檢查總長提出
不是罵髒話就贏法律你定的?
補噓
什麼叫鄭捷權利是檢查總長權利好嗎199F 05/13 15:06
噓 kersihi: 安安,你知道甚麼是法律嗎205F 05/13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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