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奇怪嗎?台灣人在中國犯罪,被抓到被中國法律審判,很正常阿,我們該關心只是有沒有辯護律師,及該有的正常的法律程序,這類基本人權問題,在哥倫比亞也有美國人販毒被抓,先被哥倫比亞關完後又送回美國審判。
壞人?世界上再先進的各國都有,犯罪審判原則都優先是當地先審當地犯的罪,執行完後,在看相關國家如何處置。(所以在哪一個國家對那個國家殺人放火犯罪,該被當地國家審就被審,在世界是通用原則)
當時肯亞事件也是,肯亞優先審過,問題在於肯亞當時先審過後電信犯罪,與「組織犯罪」都無罪,中國認為這判無罪的幾人有嫌疑強制送到中國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