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mars0803 (Jimmy)標題 [爆卦] 高雄市政府,欺民賊政府時間 Thu May 26 10:11:34 2016
本魯家前面為8米市府道路,為私人建地,既成道路(市府未徵收)
近日實施汙水下水道工程
查閱下水道法第14條
http://goo.gl/4OzuWW
管渠經過私人土地應支付償金
於是在5/6去電高雄市水利局
對方表示,因為我們居住在這裡,有使用公共管線
故應無條件提供土地給水利局使用
我表示補償是法規規定,提供土地不是我應負擔的義務
對方則說會交由負責人員,再跟我連絡
一直等到5/24仍無回音
於是當天下午再次去電水利局,一樣說會再回電
等到晚上依然無回應,於是寫信去市長信箱
隔天5/25早上即接獲通知,約定下午2:00現場會勘
會勘時水利局人員表示這條道路上管線為200mm,算是私人管線
要大道路上300mm管線才算是公共管線
我表示太誇張,整條道路上的管線都算是私人管線
要求說明該法源依據,對方只回說是內政部規定
回家後再次查閱法規,高雄市汙水下水道使用管理自治條例
http://goo.gl/suI4ED
第17條明定公私有管線分界點為建築線,道路上管線即為公共管線
於是今天5/26早上再次去電水利局,要求明確說明哪裡不合補償標準
對方一直跳針說就是不能辦,辦了也不會給你過
我一直要求他說明是哪邊不符合,他回說就是不會給你過
最後則威脅說,你要吵,那你家前面的私有土地就不要做了
然後掛我電話
接著施工人員接到電話
跟我說明接到通知,如果不放棄補償金的話,就不施工
於是我回應,那就不用做了,我再自力救濟
於是再次去電水利局,對方回說施工人員轉達有誤
是因為目前有糾紛,所以不在本人私有土地上動工
(這說法有什麼差別嗎?)
這就是高雄市政府的態度,高傲不誠實
用騙的騙不成,就改用威脅手段,侵害市民權益
高雄市政府,欺民賊政府
補償金為法定權益,汙水下水道接管也是市民權益
水利局人員卻以此要脅,實在可惡
以上文章若有不實,願負法律責任
若有民眾私有土地提供水利局使用,依法是要發予補償金的
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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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ccboy: 花媽還在睡~~~~~2F 05/26 10:12
推 waijr: 最好不要讓他做 和他說你家不需要水溝3F 05/26 10:12
→ chewie: 8M計畫道路還是既成道路?6F 05/26 10:13
推 teremy: 找律師提告吧7F 05/26 10:13
推 iorittn: 這可以去那裡申訴啊?8F 05/26 10:13
推 jyekid: 找立委或議員陳情 開記者會啊 公開在鏡頭前講清楚14F 05/26 10:15
推 chenker: 顏色不對 你會被噓9.215F 05/26 10:15
推 ayianayian: 找民代,找律師,找媒體
但請確定不會被打臉16F 05/26 10:15
推 ovarbda: 你這還有法律補償 可憐的既成道路20F 05/26 10:16
推 kenyun: 公務員就是這樣 寧願跟你嘴砲十分鐘也不要寫專簽跑一週22F 05/26 10:16
推 YeSerD: 桐花順正需要你24F 05/26 10:16
推 CCNK: 顏色錯誤,護駕隊快到了,保重26F 05/26 10:16
推 ycaa: 找中天 找TVBS 找旺報27F 05/26 10:16
→ ycaa: 結果這新聞只能在苗栗 花蓮 新北 南投報31F 05/26 10:18
→ mow1982: 八卦版只能檢討KMT 跑錯版了32F 05/26 10:18
推 leov72: 說穿了也只是要錢而已,去問汙水下水道工程的主辦要不要給吧?33F 05/26 10:18
推 kenyun: 再你寫市長信箱是有用的 是現場公務員在貪懶行事35F 05/26 10:18
推 daniel3658: 中央八成 ...哦520了 吞下去洗洗睡吧36F 05/26 10:19
推 chikiki: po在爆料公社比較快,不然這篇文保證沈下去38F 05/26 10:19
推 lavign: 所以建地一塊拿出來給政府做公用路鋪管 就可以要償金?39F 05/26 10:20
→ mow1982: 網軍: 全台都這樣啦 惹不起的 乖乖吞下去40F 05/26 10:20
噓 chocoball: 屏東最近有類似案例阿 地主有告政府告贏 但被居民抗議41F 05/26 10:20
推 Lucroy: 直攻市長陳情42F 05/26 10:20
→ Flyroach: 前面還可以,後面看不太懂耶,因為你有意見,所以先不做43F 05/26 10:20
→ chocoball: 這時候告下去就對了 不過要小心被奇怪的人關心45F 05/26 10:20
→ Flyroach: 你那塊,這樣叫威脅嗎?不就是讓你有時間去申訴或救濟47F 05/26 10:21
→ k1400: 其實,你要硬拼也可以。有一個既成道路地主不給挖,結果整條路的人只能叫瓦斯桶,也是有這樣的例子48F 05/26 10:21
噓 nicolaschen2: 而且既成道路不是政府不徵收(大法官已經做解釋了),而是沒錢買不起51F 05/26 10:21
推 sharb: 低能公務員53F 05/26 10:22
→ Flyroach: 你有意見,不幫你做等爭議有解決,這不叫威脅吧54F 05/26 10:22
推 a77942002: 沒有很清楚的東西 先打問號~~~~56F 05/26 10:22
推 ksan6960: 找記者。找議員。就算選上 不公不義的事還是不能忍59F 05/26 10:23
推 wiydluck: 寫信到主管機關陳情,或首長,市長信箱。62F 05/26 10:25
→ genesys75: 要錢沒錯啊,特別犧牲理論。只是鬼島有鬼島的玩法63F 05/26 10:25
→ cccwahaha: 5/26水利局那段 如果是真的 不管如何 那種回覆就不合理65F 05/26 10:25
推 hw1: 風向不太對68F 05/26 10:26
→ CREA …
推 CREA: 顏色不對 保重70F 05/26 10:27
推 sadmonkey: 汙水下水道是讓整體住宅品質提升,真要打官司就去打吧71F 05/26 10:27
噓 wjv: ...72F 05/26 10:27
推 funkD: 顏色不對 乖乖吞下去吧73F 05/26 10:27
推 genesys75: 樓上,他沒有不給蓋,是依法要求補償,這是他的權益76F 05/26 10:28
推 gankgf: KMT不意外78F 05/26 10:28
推 Hanbor: 你去高雄版po文大概會被噓 花媽版80F 05/26 10:28
→ sadmonkey: 最後就是為了少少的補償金(甚至還不確定是否補償),讓81F 05/26 10:28
推 qscgg: 來人啊,護駕83F 05/26 10:28
推 jennywalk: 污水管線分主次幹線及分支管。200mm管線是最小管。85F 05/26 10:29
→ sadmonkey: 整體的施工延宕數年,市府接管率不好看民眾也沒得到生86F 05/26 10:29
推 funkD: 就在高雄發生的阿 黨工喔 滾辣88F 05/26 10:29
→ piyobearman: 就不要接管而已,真以為人家稀罕通過你家地喔- -+89F 05/26 10:29
推 kiraayu: 為了市民der幸福 吞下去吧90F 05/26 10:30
推 cccwahaha: 如果原PO是財團 還會有這些問題嗎...91F 05/26 10:30
→ sadmonkey: 活品質提升,反正一切依法行政就是雙輸的局面92F 05/26 10:30
推 Mradult: 就被高雄市政府弄啊,誰知道全台怎樣,這也能批...93F 05/26 10:30
→ cccwahaha: 先不管目前只有原PO的訊息 但該爭取的就是去爭取94F 05/26 10:30
→ jennywalk: 200mm主要連接是你家或跟你同側用戶。95F 05/26 10:30
→ sadmonkey: 政府既成道路的存在本來就很奇怪,不過在現行制度下是98F 05/26 10:31
→ piyobearman: 你可以要補償阿,我只能和你說台北的案子就是拖20年99F 05/26 10:31
推 tjf: 可以跟她耗阿,就是水利局會把這案子放著而已。100F 05/26 10:31
→ sadmonkey: 解決問題的模糊空間的辦法,從這點去計較永遠吵不完102F 05/26 10:32
→ tllpp …
推 tllpp: 你有不知道在八卦版只能講新北壞話不能講高雄的不是嗎?103F 05/26 10:32
→ jennywalk: 償金是發給私有地供主次幹管500-2000使用的較多吧?104F 05/26 10:32
推 dnoteb: 你會被直接9.2105F 05/26 10:33
→ mars0803: 我有跟施工人員表示我同意施工 水利局沒同意他們不敢做107F 05/26 10:33
→ tjf: 民進黨高雄市政府根本沒多好,問題是國民黨的參選人都像屎。108F 05/26 10:33
→ sadmonkey: 大概等到政府挖到石油就有錢全部徵收全部補償了110F 05/26 10:33
推 jkduke: 今天這發生在新北就被推爆了 哀 DPP全面執政 乖乖吞下去吧111F 05/26 10:33
→ jennywalk: 你可以跟市府戰法條阿,只能跟你說分支管長度是最長的113F 05/26 10:33
→ mow1982: 中央政府,高雄市政府,立委9席都是民進黨 你怎鬥?114F 05/26 10:33
→ Sunofgod: 你要不要同時轉一篇去高雄版?115F 05/26 10:34
推 CCWck: 找律師跑行政爭訟程序116F 05/26 10:34
噓 Owen93: 你這個9.2118F 05/26 10:34
推 qscgg: 我們家也是同狀況,該道路地主和政府鬧翻,乾脆都不做了。左鄰右舍很幹但也沒辦法。119F 05/26 10:34
→ mars0803: 我要的只是依法行政 卻如此困難121F 05/26 10:35
→ mow1982: 網軍: 全台都這樣啦 高雄惹不起的 乖乖吞下去122F 05/26 10:35
→ jennywalk: 你戰贏的話,下水道施工成本大概會上升個幾千萬。加油124F 05/26 10:35
推 Ladesai99: 寫市長信箱 馬上有回覆 看來是底下辦事人員的問題了126F 05/26 10:35
推 amx: 要是新北早就被噓爆呢127F 05/26 10:35
推 ETTom: 幫你推...一堆說你顏色不對會被噓和抹黑的 都沒看推文嗎?128F 05/26 10:35
→ mars0803: 高雄版有PO了 感謝各位大大129F 05/26 10:35
推 chunfo: 就真的顏色不對有人噓啦130F 05/26 10:36
→ ETTom: 但大部分人都不是這樣的...少部分人 PTT的酸民還少嗎..133F 05/26 10:37
噓 wind93: 所以 就不要做就好了啊@@134F 05/26 10:37
推 uligo: 一般人看不懂或不查法規的就摸摸鼻子了,一定要爭取的141F 05/26 10:39
推 sadmonkey: 法律上就釘子戶最大阿,誰叫我們是講民主人權的國家142F 05/26 10:39
→ pigofwind: 上面還有人居然還說出全台都這樣所以不能說高雄是哪招143F 05/26 10:39
推 tjf: 工程取消就拿不到補償金拉144F 05/26 10:40
推 gfneo: 高調145F 05/26 10:40
推 oidkk: 找議員,準備打官司148F 05/26 10:41
推 mew2: 民進黨不意外149F 05/26 10:42
→ liusean: 顏色不對 這怎麼會發生在幸福高雄呢150F 05/26 10:42
推 Palaclin: 已經全面執政了 無法用中央八成這招了152F 05/26 10:43
推 WEIKUNG: 所以那條道路竟然算原po家的??每年有繳稅嗎?就是愛錢所以要犧牲大眾福祉的意思嘛...153F 05/26 10:43
推 tjf: 他要爭取的是新設的汙水下水道補償費吧156F 05/26 10:43
→ mars0803: 爭取的是汙水下水道補償金157F 05/26 10:43
推 smt963: 高雄也...顏色錯誤~你只能自己看著辦了158F 05/26 10:44
→ jennywalk: 你應該有機會,畢竟你家的私有地上放了那麼多公有管線159F 05/26 10:44
推 kuninaka: 所以最後是放棄補償金也不要建汙水管?160F 05/26 10:44
→ mars0803: 該既成道路是建地 私人所有 公共眾通行 市府不徵收161F 05/26 10:44
→ Vassili242: 高雄發生的,高雄市政府做的,不能寫高雄市政府,只能寫國民黨唷,真是國民黨不倒,台灣不會好162F 05/26 10:45
推 gay7788: 幸福城市你敢嘴?自己要住那邊,怪誰165F 05/26 10:45
推 lavign: 最後應該會是有爭議所以不施工166F 05/26 10:46
→ mars0803: 其實汙水管有強制性 但私地要發補償金167F 05/26 10:46
噓 torahiko: KMT一下台各種奇怪的抹黑就跑出來囉168F 05/26 10:46
→ mars0803: 於是市府就乾脆不做 但這是政府應該做的事169F 05/26 10:47
推 ice76824: 扯全國的不就跟闖紅燈被抓到說別人也闖一樣 XD170F 05/26 10:47
→ jennywalk: 畢竟私有地變既成道路吃虧的是地主。172F 05/26 10:47
推 tjf: 你現在等於是要市政府花經費建設你家的汙水管,再給你補償金175F 05/26 10:47
→ jennywalk: 前幾個月不是屏東某地主直接將大學交通熱道直接封嗎?178F 05/26 10:48
推 stealk: 公務員不意外拉180F 05/26 10:48
→ tjf: 那水利局八成會選擇延後施作省經費然後不用給補償金181F 05/26 10:48
推 skylion: 做的是對大家有好處的東西 或許是法規該改了182F 05/26 10:48
推 nsr150xx: (已被6l@2刪除) 天地萬物﹐朕賜給你的才是你的﹐顏色X D183F 05/26 10:48
→ dddc: 哦是喔185F 05/26 10:49
→ wsad66: 讓我想到之前某偏遠地區要牽自然水管線要經過私人土地,地186F 05/26 10:50
推 nelso: 快去告!!187F 05/26 10:50
→ wsad66: 主不給過,整村的人喝井水188F 05/26 10:50
推 ura1210: 高雄政府體系公務員真的不易外189F 05/26 10:50
推 s8338127: 真的高雄爛公務人員多的是 尤其工務局190F 05/26 10:50
→ ura1210: 有些真的濫到有剩191F 05/26 10:50
推 stealk: 公務員連說明個法條都不會 考試不是有考國文?194F 05/26 10:51
推 skylion: 有時候真的就是像它們說的 你要吵 那你家的管線就不要做196F 05/26 10:51
→ Leeng: 未看先猜國民黨造謠197F 05/26 10:51
→ skylion: 有時候反而是法規不夠完善 存一個灰色空間對大家都好199F 05/26 10:52
噓 appoo: 那就不要接污水下水道啊…200F 05/26 10:52
推 Ofianse: 每天酸江宜樺不鳥法律 花媽底下亂搞就護201F 05/26 10:52
噓 sionxp: 民進黨都這樣子202F 05/26 10:53
→ appoo: 想繼續用化糞池是你家的選擇203F 05/26 10:53
→ Ofianse: 航? 以你的片面之詞我選擇相信 期待更多204F 05/26 10:53
→ skylion: 政府能用較少的錢完成工程 大家享受到公共建設205F 05/26 10:53
推 cccwahaha: 如果這件事原PO換成民代、立委、財團 處理方式也是一樣207F 05/26 10:53
推 ura1210: 越鄉下越多這種鳥事情 因為媒體曝光度不夠208F 05/26 10:53
→ cccwahaha: 那就委屈原PO了 但會一樣嗎? 該爭取的本來就爭取209F 05/26 10:54
→ ura1210: 台黴雖然愛亂寫 政府也怕他們亂寫212F 05/26 10:54
推 jamespon1: 承辦單位不用送簽就能決定過不過 太扯216F 05/26 10:55
噓 givar: 那就別做啊217F 05/26 10:55
推 skylion: 其實跟原po相鄰的住戶很雖 本來汙水可以接到汙水下水道了219F 05/26 10:55
噓 MW1220: 推文一堆蛆蛆打蛇隨棍上 講的好像是陳菊直接下令不給補償220F 05/26 10:55
→ skylion: 現在還是走水溝 居住品質沒辦法提升222F 05/26 10:56
→ skylion: 我想 或許全台灣類似的案件沒有一個是有補償金的224F 05/26 10:56
噓 iicbm: 高雄不意外啊,作秀政府225F 05/26 10:56
推 imdog: 高調226F 05/26 10:56
噓 simata: 害死整條街..別做啊..227F 05/26 10:57
→ samuelcdf: 國內發生任何事都可以牽拖馬囧, 換成花媽就不行了?233F 05/26 10:58
推 edaeda: 爭取啊 地是你的 天公地道 要不然就長租啊234F 05/26 10:58
推 skylion: 查了一下 新北有給 台北沒給235F 05/26 10:59
→ edaeda: 死整條街怎樣 犧牲別人權益喔236F 05/26 10:59
噓 nixon: 高雄只能是幸福城市, 你遇到的都是kmt餘孽237F 05/26 10:59
→ skylion: 不過老實說 我家也是這種人的受害者239F 05/26 10:59
推 Oxhorn: 政客就是這麼不要臉 直接找媒體踢爆吧 不然她根本不鳥你240F 05/26 11:00
→ skylion: 後巷本來要做的 結果要借道 對方死要補償金 市府無力施作241F 05/26 11:00
推 yeyun: 不知道全台都這樣的人自己不讀書就算了還那麼大聲XDDD243F 05/26 11:00
→ skylion: 害我們後巷的水溝還是髒亂之源 今年有人得登革熱! 棍245F 05/26 11:00
推 cccwahaha: 至少目前的訊息原PO不是坐地抬價248F 05/26 11:02
噓 loveyouandme: 污水下水道對環境衛生有很大的改善作用。不知道污水管線埋在既有道路會對原Po有什麼影響 但我知道公共建設都這麼給補償金 那真的什麼什麼都不用做了249F 05/26 11:02
推 HermesKing: 這是原PO的權利,沒有人有資格要求誰一定要犧牲奉獻254F 05/26 11:04
→ nixon: 那就修法不補償啊257F 05/26 11:04
推 epsilon1115: 所以是要政府幫你蓋下水道又要給補償金?一路兩吃?258F 05/26 11:04
推 ubcs: 六都媒體只會猛打柯屁 你這不重要啦259F 05/26 11:04
→ hamasakiayu: 真擔心甚麼事都不用做,大可修法
去怪依法爭取權益的百姓幹啥?260F 05/26 11:04
推 woodyj: 不可以得罪正確顏色262F 05/26 11:05
推 teadog: 該爭取的還是要爭取呀 但他們可能想說你去申訴了先不動工263F 05/26 11:05
推 f56989: 不管la綠色不會錯4你鯛民la265F 05/26 11:06
推 Rucca: 顏色不對耶XD266F 05/26 11:06
推 HermesKing: 不過官方的最後回應我看也很正常啊,有爭議就先擱置嘛267F 05/26 11:06
推 skylion: 所以我覺得應該修法 會嚴重影響其居住品質工程的才補償268F 05/26 11:06
推 woodyj: 科科 接管了 化糞池就沒用了嗎?又沒有改化糞池269F 05/26 11:07
→ skylion: 說真的 政府真的沒差 像我家就不動工了 死的是你旁邊的鄰271F 05/26 11:07
噓 xpecial: 國家公共建設需要你支持 不是只想到錢與私利274F 05/26 11:08
→ HermesKing: 那些被當成既成道路的地主本身就很犧牲奉獻了吧...277F 05/26 11:08
推 soniclin: 如果原PO沒虎爛的話 對方回應的方是非長有問題吧284F 05/26 11:10
推 fytnship: 工程該做 但償金也要依法規來285F 05/26 11:10
→ soniclin: 對方要反駁原PO也拿法源依據出來啊286F 05/26 11:10
推 funkD: 好奴喔 依法爭取利益還要被嗆290F 05/26 11:11
推 akiue: 我是好奇要給多少 這有標準嗎?291F 05/26 11:11
推 lyc456: 高調 人民要多多瞭解自己的權義292F 05/26 11:12
推 jaeomes: 推 但要小心被某k黨利用294F 05/26 11:12
→ piyobearman: 只是這種案子沒啥新聞性啦...也不要想說議員會多關心295F 05/26 11:12
→ Moratti: 公務員應該直接講 沒有補償金預算296F 05/26 11:12
推 dogkid: 踹共阿, 高雄市政府. 不要以為顏色對了就沒事阿,一碼歸一297F 05/26 11:13
→ adiharu: 快去找議員 立委 現在花媽退下來的位置搶的可兇的 應該會有人幫你298F 05/26 11:13
推 skylion: 台北市積欠千億的補償金 就是打算裝死300F 05/26 11:13
→ weisleylin: 快找律師去告,保障自己權益,小心不要搞成政治事件301F 05/26 11:13
推 cccwahaha: 如果這問題以前就一直有 但法又不修 那問題在哪?302F 05/26 11:13
→ dogkid: 一碼阿. (說穿了無非是詐騙心態欺騙老百姓, 一來沒經費二303F 05/26 11:13
→ dogkid: 來就想吃免錢的......)306F 05/26 11:14
噓 kiaee: 你看看全台哪條既成道路有拿這個的...308F 05/26 11:14
→ Moratti: 立法委員趕快修法 蓋下水道都沒錢了 怎麼有錢付補償309F 05/26 11:15
→ skylion: 應該是說 當初制定法律的時候 訂得太佛心310F 05/26 11:15
噓 k355000: 依法要求補償哪裡錯?不蓋就不要出來說有住戶不給蓋啊311F 05/26 11:15
推 ffbbhh: 公務員不意外313F 05/26 11:15
推 PODCAT: 他馬的 都是馬英九的錯315F 05/26 11:15
→ skylion: 實際上每個人都要這個的話 政府就什麼事都不用做了316F 05/26 11:16
推 Lording: 高調吧~不是顏色正確就無敵319F 05/26 11:17
→ skylion: 照現行法規 光是台北市就要上千億的補償金 怎麼可能付得320F 05/26 11:17
推 yyoo4791: 很多蛆蛆來亂 不過政府擺爛就是要爆出來 給推323F 05/26 11:17
→ skylion: 起? 所以真的應該修法 讓真正有受到損傷的人才獲得補償325F 05/26 11:18
推 horse0910: 從頭到尾也沒看到多少人護航,只看到一堆反串在那邊顏色不對要人家吞327F 05/26 11:18
噓 tttjjj: 政府就没钱,钱都拿去养退休的军公教330F 05/26 11:19
推 Ponimp: 等蓋好再求償有沒有可能阿331F 05/26 11:19
推 foxey: 很多事情都是利弊得失衡量下的判斷,原po照規能領到多少錢?333F 05/26 11:20
推 w9070030: 9.2的藍蛆官僚公務員...334F 05/26 11:20
推 colenken: 對的事就推,誰跟你顏色不對,推原PO跟政府抗爭335F 05/26 11:20
推 t95912: 直接找立委 比較快了336F 05/26 11:20
推 PODCAT: 不過下水道工程最黑了337F 05/26 11:21
噓 scvinx: 想帶風向用這種中國時報的標題是想怎樣還不明顯嗎?338F 05/26 11:21
→ dnkofe: 如果你本來就是原地主提供私人土地當既成道路,那我支持你340F 05/26 11:22
→ dnkofe: 如果你只是後來才買那塊地,只想藉此賺償金的話,那我不會支持,畢竟這牽扯到附近鄰居的生活品質.342F 05/26 11:22
噓 wijj: 吱八板說花媽的錯,找死344F 05/26 11:22
推 SahsB: 推 一堆帶風向頗ㄏ345F 05/26 11:22
推 skizard: 做好心理準備 你要被打成9.2刁民了347F 05/26 11:23
→ dnkofe: 我們就遇過是後來才買那私人道路,結果他媽的給我們封路349F 05/26 11:23
推 GaryXie: 在這裡你會被說成黨工啦...幫補血350F 05/26 11:24
→ dnkofe: 幹他媽都不用顧附近鄰居嗎?原地主的好心都被你們糟蹋了
根本只是為了賺錢,卻不顧其他人生活,要說土地擁有者有權益附近鄰居也有權益怎麼不說,人民也繳了不少稅金去鋪道路
管線,結果你就這樣封起來?這些鋪設的成本不就都浪費掉了351F 05/26 11:24
推 yu0117: 9.2狀態異常興奮356F 05/26 11:26
推 storyo11413: 你先確定管線到底是公還是私 再來討錢
建議找專業的來解讀法條 不要自己判斷357F 05/26 11:26
→ mars0803: 確定是公共管線了 文裡的自治條例有359F 05/26 11:27
→ yoyodiy …
推 yoyodiy: 覺醒青年不就是要公平正義嗎? 這種政府侵害人民權益360F 05/26 11:27
推 mynewid: 給市民的權益本來就不可能無上限(所以有中低收入標準),362F 05/26 11:28
→ yoyodiy …
→ yoyodiy: 的怎麼又轉彎惹?363F 05/26 11:28
→ mynewid: 當政府無法負擔建設成本補償費時,就只好先不做了,剛好而已。但還是支持原po爭取人民自己的權益!364F 05/26 11:28
→ nakayamayyt: 北七 政府根本就裝死該徵收的不徵收 還其他人權益勒369F 05/26 11:30
推 symeng: DPPer:八年遺毒 馬英九下臺373F 05/26 11:31
→ mars0803: 昨天下午和今天早上監視器截圖 昨天白衣黑褲為市府人員374F 05/26 11:31
推 otld: 加油377F 05/26 11:32
推 imobob: 他所謂的200管是指用戶接管,不是你自己花錢作到道路外公用的污水系統,就是現在幫你作,那的確是你私人管線沒錯378F 05/26 11:32
→ mars0803: 因為距離遠畫面不佳 紅衣黑褲為里長 他也有聽到對方說法380F 05/26 11:33
推 frghty: 推 公平正義需要維持!384F 05/26 11:34
推 b2481: 高調!385F 05/26 11:34
推 hisssea: 顏色錯了 沒人會反抗 反而嗆你9.2呢386F 05/26 11:35
推 rfzj6: 高調387F 05/26 11:35
→ imobob: 個人覺得政府錯在不硬起來要求既有用戶都應進污水系統,但在用戶管的認知他是沒錯的389F 05/26 11:35
→ boldt: 正常啦 公務員怕死啊 怕給你補助被說成圖利391F 05/26 11:35
→ mars0803: 住戶排水端並不是200mm 排水端是私有管線 200mm為公共392F 05/26 11:35
推 qnrother: 找有能力的人幫 別被政黨利用393F 05/26 11:35
→ boldt: 有這種政府怎麼做事啊 別國是「沒有說不行就是可以」395F 05/26 11:36
噓 alankira: ...支持原po去訴願,雖然成功機率低到令人想哭396F 05/26 11:36
→ boldt: 台灣卻是「沒有寫可以就是不行」399F 05/26 11:37
推 hisssea: 在這裡你敢嘴 綠色執政 品質保證(≧▽≦)401F 05/26 11:37
推 lunaX19: 該補就補 不可無限度挾所謂公眾利益而侵犯私人利益402F 05/26 11:38
→ mars0803: 建築線為界 用戶排水端私人管線政府免費施做沒錯403F 05/26 11:38
→ hisssea: 如果發生在新北XDDDD 就不止這樣囉404F 05/26 11:38
→ mars0803: 但建築線外道路則為公共管線 自治條例寫很清楚了405F 05/26 11:38
推 Cyclo: 花媽不要睡了406F 05/26 11:39
推 tttandjjj: 不要來這,這裡可能只會"國民黨!不倒台灣不會好"喔顆顆407F 05/26 11:39
噓 mynewid: 支持訴願的是傻瓜嗎?行政處分都還沒做…支持原po爭取補助408F 05/26 11:39
→ mynewid: ,不然就不給政府施作!!!410F 05/26 11:39
推 kenbo: 會去當基層公務員你期待啥412F 05/26 11:40
推 rich25: 所以為了大家爽,你既成道路地主就乖乖給我吞下去,地就讓給大家用,根本強盜413F 05/26 11:40
→ yoyodiy …
推 yoyodiy: 被高雄市政府硬上 就打非既成道路之訴 把私有地拿回來416F 05/26 11:41
推 hisssea: 不是KMT 吱吱可是會選擇性忽略 你自己看著辦了417F 05/26 11:41
→ yoyodiy …
→ yoyodiy: 大家都別走 反正現在道路發達 不是只有一條路能走420F 05/26 11:41
→ u9005205: 污水下水管施做歸工務局還是水利局?422F 05/26 11:42
推 unexpect: 顏色錯誤,PO在這裡沒有用423F 05/26 11:42
推 dnkofe: 還是要補償,但希望是補償給最原始提供的地主,而不是鑽漏洞424F 05/26 11:42
推 downtown: 高雄市政府: 新北也這樣啊怪我哦425F 05/26 11:43
→ dnkofe: 後來才買土地的地主426F 05/26 11:43
推 GGL: 一堆人說高雄不意外,我怎麼是看到高雄就先噓,事情還要釐清才427F 05/26 11:44
→ GGL: 能定論429F 05/26 11:44
推 Azucat: 錯就是錯430F 05/26 11:45
噓 zxc10667: 台中彰化也是這樣遇過,基層公務員就是這樣阿,就是不屌433F 05/26 11:45
噓 dive6: 紅明顯,自己在臺中也遇過類似事,但主要原因跟市政府沒有434F 05/26 11:45
→ zxc10667: 你,家裡有遇到這件事真的吵很久,結果不了了之,跟上層435F 05/26 11:45
→ dive6: 直接關係,主要還是公家機關自己對法條一知半解,因為少用436F 05/26 11:45
→ dive6: 也懶得翻法條,就乾脆跟你說不行比較簡單,如果想要行政救438F 05/26 11:45
→ mars0803: 其實算一算補償金一萬多元而已 求的是正義439F 05/26 11:46
→ dive6: 濟,自己保重,因為就算吵贏這件事,水利局以後可能會翻其他法條刁難你(這種法條他們很常用的),偶爾來一下,你光跑法院就崩潰440F 05/26 11:46
推 windbomb: 私人土地盡量不施工就不施工啊,不然被民眾婊去申請國443F 05/26 11:46
→ mars0803: 若有人可以幫忙 我願意將這筆錢捐給慈善機構444F 05/26 11:46
→ windbomb: 賠就很雖小啊,這種盧小的民眾很多,是公務員自保手段446F 05/26 11:46
推 hisssea: 綠色怎麼會錯 是你這9.2刁民再找麻煩吧?447F 05/26 11:47
→ u9005205: 所以現在施作的是用户接管還是污水下道系統?448F 05/26 11:47
噓 mynewid: 沒補償就不要讓市府施作,不要便宜賊仔政府!!!449F 05/26 11:47
推 adm123: 原來是「私人產權的市府道路」。那償金應該不多吧,該給451F 05/26 11:48
→ d4226: 做你要收他補償金,不做你又說是全民權利,你就擺明說:花媽,我的土地趕快徵收(非都市計畫道路也不能徵收)。452F 05/26 11:48
→ adm123: 償金的行情是多少?法條上寫說兩方針對金額有意見,可上承中央。我是覺得水利局該給,只是金額可以很少,有給就算符合法令,地主覺得償金太少,那上呈到中央決定。中央應該會454F 05/26 11:49
噓 GARIGI: 花媽你敢嘴??457F 05/26 11:51
→ adm123: 站在水利局那一方,因為是「私人產權的市府道路」460F 05/26 11:51
推 dive6: 推回來461F 05/26 11:51
→ adm123: 就法條來看,給償金應該避不掉,給的少也是有給啊,水利局462F 05/26 11:52
→ mars0803: 償金算一算1萬多元而已 求的是正義 拿到會捐出464F 05/26 11:52
→ adm123: 就給,也沒多少錢吧465F 05/26 11:52
→ adm123: 一萬多是「一次性」吧?應該不是「月租」吧?467F 05/26 11:53
噓 arm370x: 五毛推文記得換繁體中文好嗎看了可憐468F 05/26 11:53
推 childay: 推文一群不就事論事一直扯顏色的,不知道是領500的還是469F 05/26 11:53
噓 Tucano: 怎麼看到最後都是水利局在坑你 怎麼會說是市政府呢?470F 05/26 11:53
→ childay: 腦缺,大概是兩者皆是。471F 05/26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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