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標題 [新聞] 猥褻4女童千次 狼師判662年 但執行3年半時間 Fri May 27 13:13:08 2016
聯合
猥褻4女童千次 狼師判662年 但執行3年半
高雄市一家安親班莊姓課輔老師2011至2014年,涉嫌對班上4名小學女童猥褻大腿或臀部
,3年來總次數達1136次,警方也在他的電腦裡發現女幼童性交、猥褻的影片,高雄地方
法院依對未滿14歲女子猥褻罪,1罪1罰合計判處他有期徒刑662年8月,合併應執行3年半
,可上訴。
這家安親班是莊的雙親開設,爆發性侵女學童事件後已關門,高雄地院合議庭認為,莊電
腦裡的女幼童性交、猥褻影片,與本案無關;檢方起訴指控莊共對4名女童猥褻1218次,
不過合議庭調查後只認定1136次,至於檢方建議的強制治療,合議庭認為應視監獄治療結
果,以免浪費寶貴資源。
判決指出,莊姓男子(32歲)在安親班擔任課輔老師,2011年至2014年間,趁班上4名小
學女童向他請教課業問題時,涉嫌撫摸對方大腿或臀部,被害女童年齡從8歲到11歲,最
多遭猥褻660次、第二400次、第三64次、最少的12次。
2014年10月,因莊拿手機拍攝班上女童成排午睡影像,經被害女童告訴校內同學,校方得
知後通報社會局家暴及性侵害防治中心,警方據報處理而揭發此案。檢警也在莊的電腦裡
發現有女幼童性交、猥褻的影片。但莊否認涉案。
高雄地院審理時,莊的辯護人指稱,教室裡有莊的母親及另一名同事在場,如果莊果真有
猥褻女童的舉動,母親及同事怎麼可能不曾察覺,不過合議庭認為,依兩人與莊的關係,
證詞不無迴護莊的可能,不足採信。
合議庭認定莊共對4名女童猥褻1136次,依1罪1罰合計判刑662年8月,但合議庭認為,若
以實質累加方式,處罰刑度會超過不法行為的內涵,違反罪責原則,再加上考量生命有限
,因此以隨罪數增加、刑罰遞減方式,訂定應執行徒刑3年半。
http://goo.gl/ubXJkW
備註:
662年8個月變成3年6個月
請教版上高手演算一下這結果怎麼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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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yrande: 切掉賣給rs55661F 05/27 13:13
→ Leeng: 有沒有鍵盤法官來教教我 怎麼個合併法4F 05/27 13:13
推 linceass: 說個笑話 一罪一罰 合併執行7F 05/27 13:14
噓 knives: 去你的一罪一罰8F 05/27 13:14
→ RRADA: 還以為是新北,呼10F 05/27 13:14
推 STi2011: 判600年 因為生命有限 所以執行3年半 幹 是快死了?13F 05/27 13:15
→ testutw: 幸福城市減個刑錯了嗎17F 05/27 13:15
噓 powyo: (662-633)/9.218F 05/27 13:15
推 sysop5566: 摩西好像才活兩百歲 他被判六百多年19F 05/27 13:15
推 op111925: 那以後大家都要求合併執行好了,刑罰直接除以20021F 05/27 13:16
推 ImBBCALL: 不過摸100次結果刑度比殺人還高更不合理吧22F 05/27 13:16
推 chose: 彭祖25F 05/27 13:16
→ kosuke: 戀童癖不用治療了 全部抓去焚化最環保26F 05/27 13:16
→ knives: 所以以後只要性侵一次之後,就可以不斷性侵,反正最重也只判第一次而已27F 05/27 13:16
→ vowpool: 662年 => 3.5年30F 05/27 13:17
推 lili300: 至少也該最高刑期三十年吧?三年怎麼來的你併給我看31F 05/27 13:17
→ ImBBCALL: 輕罪與重罪在罪質上還是有差距的34F 05/27 13:17
→ SuperUp: 性侵一次會不會反而關的比較久?37F 05/27 13:18
推 bj45566: A: 一罪一罰合計刑期是用算數,但判執行刑時是按罪責原則38F 05/27 13:18
推 aqsss: 這樣宗瑞哥很快就能拍新番了39F 05/27 13:18
→ dlam002: 隨罪數增加、刑罰遞減 再多犯幾次就緩刑了41F 05/27 13:18
推 yspen: 性侵一次 然後後面等於多摸多賺 是這樣的概念嗎?42F 05/27 13:19
噓 powyo: (662-633)/9.2 算起來差不多43F 05/27 13:19
→ bj45566: 後者就是法官的裁量空間(但有法定計算下限)...個人認為45F 05/27 13:19
推 hua0122: 是在說摸摸 罪不至老死?46F 05/27 13:19
噓 gyman7788: 幹你娘咧,把台灣法官全抓去殺掉餵狗啦~幹你娘47F 05/27 13:19
→ gyman7788: 幹你娘咧,把台灣法官全抓去殺掉餵狗啦~幹你娘49F 05/27 13:19
→ bj45566: 真的執行刑太輕了...50F 05/27 13:19
推 op111925: 樓下蘿莉控快去強姦女童3000次,直接當庭釋放51F 05/27 13:19
噓 olalo: 看到數字的變化只想到 WhatTheFuck !?53F 05/27 13:20
噓 knives: 罪不至老死?wtf法官有沒有考量被性侵的人可能一輩子都有陰54F 05/27 13:20
推 x0003: 「隨罪數增加、刑罰遞減方式」是鼓勵犯罪越多越划算嗎?55F 05/27 13:20
→ bj45566: 樓上別亂講,合計刑期 >30 年的最高可以判 30 年!58F 05/27 13:20
→ lili300: 法律人說唯一死刑會造成殺一人是死乾脆多殺點的心態 那這個也該反對吧?59F 05/27 13:20
推 ImBBCALL: 猥褻有分很多種,摸屁股大腿跟叫小孩摸雞雞差很多61F 05/27 13:21
→ bj45566: 前面是用國小算數沒錯,後面是用刑法的罪責原則,只要 >=62F 05/27 13:21
→ lili300: 犯罪多次跟犯罪一次的刑期差不多 不是也會造成同樣問題嗎?63F 05/27 13:21
→ yspen: □ [新聞] 性侵年幼繼女20次 二審全入罪65F 05/27 13:21
→ yspen: 這個還要她吞下去67F 05/27 13:21
→ bj45566: 單次罪行的最低刑期即可,雖然我也覺得實在判的太太低...68F 05/27 13:21
→ ImBBCALL: 摸隱私部位跟摸性器官都是猥褻69F 05/27 13:22
→ hkcdc: 新北高雄區70F 05/27 13:22
→ bj45566: 不過這執行期和數學無關,有關的只有合計刑期,這部分的71F 05/27 13:22
→ hamasakiayu: 當然我知道可以判最低下限啊
但你不覺得這樣嚴重違反比例原則嗎?
若我犯同一案,最少也會被判到下限刑度72F 05/27 13:22
→ bj45566: 算術累加唯一功用作為判執行刑期的上限啦,重點不是算術75F 05/27 13:23
→ h4321oem: 什麼是超過不法行為的內涵? 怎麼比的?76F 05/27 13:24
→ bj45566: 這案也沒判最低下限這麼低喔!但個人仍認為太太低...78F 05/27 13:24
→ dieorrun: 合併執行到底是什麼邏輯 超過至少該判到上限不是??80F 05/27 13:25
→ bj45566: 還有這和比例原則也無關啦,不要亂拉扯名詞,是罪責原則81F 05/27 13:25
推 lili300: 跟大賣場的限時免費一樣概念啊 沒被抓到之前做多越划算這樣可以嗎?82F 05/27 13:25
推 ImBBCALL: 舉個例,摸屁屁大腿沒那麼嚴重,摸幾次也不比摸性器官84F 05/27 13:26
→ bj45566: "超過不法行為的內涵"就是給法官在算數上下限間的裁量權85F 05/27 13:26
推 YeSerD: 鬼島有鬼島自己的玩法尼們都B嘴QQ86F 05/27 13:27
→ SHERLOCKED: 懂他們的邏輯就可以當法官惹 但還是不要懂比較好88F 05/27 13:27
→ bj45566: 先說明個人很不贊同這案判的執行刑期,但該釐清的仍釐清89F 05/27 13:27
→ yspen: 摸奶判的比內射還重91F 05/27 13:27
推 hamasakiayu: 總之先感謝bj大的解說
簡單說法官就是看犯罪本身的事實,酌情次數94F 05/27 13:28
法官斟酌也該有個公式可看 不然真是落入個人心證左右判決的口實
※ 編輯: g8330330 (125.224.49.152), 05/27/2016 13:30:46
→ lbowlbow: 根據極限的概念,這代表你性侵100次後再性侵一千次都不99F 05/27 13:29
→ lili300: 那一罪一罰還有什麼意義 判6百年判心酸的?102F 05/27 13:30
推 A6: 幸福城市103F 05/27 13:30
推 iam0718: 殺一人 X 殺四人 O107F 05/27 13:30
推 bj45566: 我查過判決的合併後多判 10~20 年,不過本案似無性侵行為108F 05/27 13:30
推 xix: 這教你如果你搶了一家銀行,要在還沒抓到前搶二三家111F 05/27 13:31
→ bj45566: 這是我想破腦袋唯一能得出的解釋(因都只是猥褻未性侵)112F 05/27 13:31
→ xix: 搶越多 CP值越高!114F 05/27 13:32
→ soong2468: 色魔看到這判決結果,大概會再去性侵兩個女童壓壓驚115F 05/27 13:32
→ bj45566: 又,ImBBCALL 才是專家,我只是個半路出家都不算的初入門116F 05/27 13:33
推 oeibei: 說個笑話:一罪一罰118F 05/27 13:33
推 scarbywind: 就只能加到本刑最高的1/2吧 沒記錯的話119F 05/27 13:34
噓 LWSH: 噁心廢物丟去印度啦121F 05/27 13:34
噓 Leika: 這是哪門子的公式122F 05/27 13:35
推 ImBBCALL: 一罪一罰是增加法官對刑度的裁量空間啦,以前一個連續犯打死全部123F 05/27 13:35
推 ImBBCALL: 強制猥褻也有分啊,強制摸性器官跟強制要你看人尻尻的差126F 05/27 13:37
推 bj45566: scarbywind: 那是一罪的加重處罰,一罪一罰最高可 30 年127F 05/27 13:37
→ shinbird: 鄉民腦袋還真簡單,以為直接判到上限就解決囉?128F 05/27 13:37
推 timetostudy: 難怪今天人家魏硬衝微笑出庭,有這種法官在就安心啦!129F 05/27 13:38
→ bj45566: 兩者是完全不同的概念...130F 05/27 13:38
→ shinbird: 那小偷多偷兩次食物判的刑期就比只殺一次的殺人犯關得久131F 05/27 13:38
→ ImBBCALL: 別不是嗎?而且他強制的程度是多強也不知132F 05/27 13:38
推 afu4869: 為什麼那麼多男的都要性侵女性? 超噁心變態134F 05/27 13:39
→ afu4869: 案例真的是多到誇張136F 05/27 13:39
→ lili300: 那性侵一百次跟性侵一次的刑期一樣又合理了?難道不是在鼓勵多做多划算嗎?137F 05/27 13:39
→ lili300: 所以猥褻可以多做多划算?不對吧?143F 05/27 13:41
→ lili300: 至少該判到該罪的最高刑期吧?145F 05/27 13:42
推 iam0718: 你猥褻一次 你有猥褻第N次嗎 CP值算一下147F 05/27 13:42
→ lili300: 因為我有羞恥心啊 不該做的事情就是不會做 更何況做很多次150F 05/27 13:43
噓 jnecoj: 都綠色執政了152F 05/27 13:44
推 cvn65: 那你他馬訂心酸的喔 隨便你講! 那受害者的一生怎麼說!?153F 05/27 13:47
推 kinki999: 問法律系啊~~~鄉民都是刁民只會用民粹判斷154F 05/27 13:47
推 ImBBCALL: 就說了強制情狀跟猥褻手段也有輕重之分啊155F 05/27 13:47
推 kning: 新北不要到處犯案好嗎156F 05/27 13:48
噓 serval623: 662年 合併3年半!?如果在美國肯定無期徒刑然後在獄中被黑人肛殺
國父移教真的可怕157F 05/27 13:48
噓 sh8882: 異性戀男也太可怕160F 05/27 13:49
→ bj45566: 美國會判很重,但歐盟(含英國)就很未必,也有 3,4 年的163F 05/27 13:50
推 serval623: 噓 powyo: (662-633)/9.2165F 05/27 13:51
→ shinbird: 立法委員可不是只有文組的,請他們快修法啊!!167F 05/27 13:53
→ lili300: 得不到人民信任的法律 就跟惡性通貨膨脹時的貨幣沒兩樣168F 05/27 13:54
→ inmee: 一罪一罰根本玩假的嘛171F 05/27 13:55
→ shinbird: 很多法律人早就在說台灣一罪一罰是在玩假的了。玩真的話175F 05/27 14:03
→ freedom77: 不爽的話 理組去抗議修法啊 我一定全力支持 ^_^176F 05/27 14:04
→ shinbird: 像大熊跟夜市文那種人早就被關到往生了177F 05/27 14:04
→ shinbird: 我也支持修法。這種玩假的法律早該改了。179F 05/27 14:05
推 freedom77: 不要鍵盤支持啦 打電話跟立委說啦 快麻快麻快麻快麻180F 05/27 14:06
→ shinbird: 樓上,這篇的推文bj大有解釋了。不然下一篇的推文也有182F 05/27 14:14
→ cosy: 隨罪數增加、刑罰遞減方式 ← 這什麼鬼184F 05/27 14:18
→ colenken: 一罪一罰真是個不好笑的笑話185F 05/27 14:22
→ nekoares: 我承認600年有點過分,但3年半有點誇張187F 05/27 14:24
推 lyc456: 求專業解釋 麻煩列公式189F 05/27 14:25
噓 jung7672: 怎麼樣的遞減可以從662年變到3年半......191F 05/27 14:32
推 popbitch: 合併執行真是爛規定,常常看到這樣輕判很多了192F 05/27 14:34
推 WeAntiTVBS: 才3年半 應該修法 這種人應改判無期徒刑 甚至死刑195F 05/27 14:56
推 archon: 猥褻女童一次就該死刑了,看不懂在合併殺洨的196F 05/27 14:56
推 xxxcat: 幸福城市,沒事兒沒事兒,解散啦200F 05/27 15:14
推 kit514: 又想到倒霉的李宗瑞201F 05/27 15:15
→ lulocke: 打0.1折 這裡有一批好便宜的刑期202F 05/27 15:15
推 m4tl6: 一罪一罰結果合併執行…智障法律203F 05/27 15:29
推 gaddafi: 翻譯:摸1次和摸100萬次 都是關3年半204F 05/27 15:34
推 lamda: 判600年要遞減的話應該是減到30年才對,怎麼會只剩三年?206F 05/27 15:48
推 ImBBCALL: 看了判決,老師犯的並非強制猥褻謝207F 05/27 15:51
→ JHGF2468A: 幹,有律師或法官可以跟我說這是怎麼算的
李先生怎麼沒合併執行?幫QQ209F 05/27 16:10
推 eyln: 認真請教要怎麼算211F 05/27 16:12
噓 guocw3: 根本變相鼓勵連續犯罪214F 05/27 16:30
推 wiydluck: 犯罪次數越多CP值越高的概念。216F 05/27 17:07
推 tokyoto: 史上最強跳樓大拍賣217F 05/27 17:15
噓 jajoy: 幹223F 05/27 19:59
噓 gncn: 法律人要不要出來嘴一下 不然我難得要罵法官恐龍惹224F 05/27 20:14
噓 ubcs: 超智障225F 05/27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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