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服務業的概念中,加班只有在出現兩個時候...
1.固定工時以外增加的工時(我們排班在決定下個月休息時間中,因為某些因素,可能一年才兩三段時間的加班)
2.臨時性因素,因為公司固定排班人員多人假日臨時有事休假,非專業人員就只是從其他人力多的地方調度,可是這個位置又是無法臨時替代的專業人員時你能怎麼辦?在平常時人力有餘裕,可是這是「在假日」的臨時多人休假...
而在你們認定週休「例假」的時候,我們是要排班休息。
例如:有人休息五,六,有人休息六,日,有人休息日、一。
所謂的一例一休,就是五六的例假+一天彈性調配,可是兩例的狀態下,當我們公司「一年才幾次」的調配休息,加班(總加班時數也是有限制)時,請老板多請員工,使員工與工作量達到平衡?
如果是非專業工作,就如你所說,臨時還可以請工讀生,我們公司就是這麼做的,可是專業型工作呢?為了一年才兩三次的幾天?多請人?
「從來沒有一個選項叫作加班合理化」
按照你這講法...
請問...常態性的「加班」「人力吃緊」在週休二日的歐美國家消失了沒有?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