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staff23 (筆名蘇溫永(星星送行者))標題 [公告] 八卦板不受歡迎使用者nightduck時間 Wed May 3 16:06:30 2017
宣告看板不受歡迎使用者nightduck
壹、規定依據
使用者條款2.0.1第1-1條第二項
本站各級管理者乃指經本站授權,就其業務管理範圍而有帳號及看板管理權限之
人員,包含但不限於本站站長、各部門站務人員、看板警察、群組長、小組長、
各看板板主、小板主等。
使用者條款2.0.1第8條
您同意本站各級管理者基於其自行之考量,有權隨時終止本服務或其任何部分,
包含但不限於對您所為之刪除文章、鎖定文章、看板水桶或看板禁止發言、設定
劣文或退文、開處罰單、設定停權、設定變更文章數數值、設定變更 P 幣數值、
設定變更信箱容量數值、設定變更您於本站擔任之職務、退回註冊、砍除帳號等。
前述處分,並非無權或無故之處分,若您不願接受,請勿同意本條款。若本服務
被終止時,本站對您或任何第三人均不承擔責任。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一、責任
(1) 板主有責任對所管轄之看板,進行維護,若有不當之文章需儘快處理。
(2) 板主有責任引導版面風氣及討論。
二、權限:
(20) 其他:
本站未來新增加之板主權力,得以於站長公告後,成為板主之新權力,減少亦
同。
八卦板規
第十九條:〔補充〕
 ̄ ̄ ̄ ̄ ̄ ̄ ̄ ̄ ̄
板規有規範不到之模糊地帶,板主將臨時應變處理。
對於特殊事件之處理,有另訂公告規範之必要者,板主得另行公告。
貳、本案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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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OxvMq9_ (L_TalkandCha) [ptt.cc] [證03] 不服Gossiping版?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92096436.A.27F.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15 4/13 nightduck □ [證03] 不服Gossiping版主staff23判決
┌─────────────────────────────────────┐
│ 文章代碼(AID):
#1OxvNGpM (L_TalkandCha) [ptt.cc] [證04] 不服Gossiping版?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92096464.A.CD6.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16 4/13 nightduck □ [證04] 不服Gossiping版主staff23判決
┌─────────────────────────────────────┐
│ 文章代碼(AID):
#1OxvNf3D (L_TalkandCha) [ptt.cc] [證05] 不服Gossiping版?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92096489.A.0CD.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17 4/13 nightduck □ [證05] 不服Gossiping版主staff23判決
┌─────────────────────────────────────┐
│ 文章代碼(AID):
#1OxvO2DH (L_TalkandCha) [ptt.cc] [證06] 不服Gossiping版?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92096514.A.351.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18 4/13 nightduck □ [證06] 不服Gossiping版主staff23判決
┌─────────────────────────────────────┐
│ 文章代碼(AID):
#1OxvOJop (L_TalkandCha) [ptt.cc] [證07] 不服Gossiping版?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92096531.A.CB3.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19 4/13 nightduck □ [證07] 不服Gossiping版主staff23判決
┌─────────────────────────────────────┐
│ 文章代碼(AID):
#1OxvOc_5 (L_TalkandCha) [ptt.cc] [證08] 不服Gossiping版?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92096550.A.FC5.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20 4/13 nightduck □ [證08] 不服Gossiping版主staff23判決
┌─────────────────────────────────────┐
│ 文章代碼(AID):
#1OxvOpnG (L_TalkandCha) [ptt.cc] [證09] 不服Gossiping版?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92096563.A.C50.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21 4/13 nightduck □ [證09] 不服Gossiping版主staff23判決
┌─────────────────────────────────────┐
│ 文章代碼(AID):
#1OxvP8mu (L_TalkandCha) [ptt.cc] [證10] 不服Gossiping版?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92096584.A.C38.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22 4/13 nightduck □ [證10] 不服Gossiping版主staff23判決
> 23 4/13 nightduck □ [補01] 不服Gossiping版主staff23判決(被刪的文…
┌─────────────────────────────────────┐
│ 文章代碼(AID):
#1OxvwfXe (L_TalkandCha) [ptt.cc] [補01] 不服Gossiping版?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92098729.A.868.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24 4/13 nightduck □ [補02] 不服Gossiping版主staff23判決(被刪的文…
┌─────────────────────────────────────┐
│ 文章代碼(AID):
#1OxvwzKd (L_TalkandCha) [ptt.cc] [補02] 不服Gossiping版?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92098749.A.527.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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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4/25 nightduck 轉 [增補03] 不服Gossiping版主staff23判決(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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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O_rGL9C (L_TalkandCha) [ptt.cc] Fw: [增補03] 不服Gossip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93128213.A.24C.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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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 4/17 staff23 轉 [證11] 北韓高機率發生動亂,有親友在南韓者注意
┌─────────────────────────────────────┐
│ 文章代碼(AID):
#1Oyyqst5 (L_TalkandCha) [ptt.cc] Fw: [證11] 北韓高機率發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92372790.A.DC5.html │
│ 文章代碼(AID):
#1Oyyr45k (L_TalkandCha) [ptt.cc] Fw: [證12] 韓戰II即將上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92372804.A.16E.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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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4 4/17 staff23 轉 [證13] 有親友在南韓者速請他們辦護照或更新!!!!
┌─────────────────────────────────────┐
│ 文章代碼(AID):
#1OyyrhaP (L_TalkandCha) [ptt.cc] Fw: [證13] 有親友在南韓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92372843.A.919.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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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5 4/17 staff23 轉 [證14] 有親友在南韓者速請他們辦護照或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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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OyyrpBl (L_TalkandCha) [ptt.cc] Fw: [證14] 有親友在南韓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92372851.A.2EF.html │
│ 文章代碼(AID):
#1Oyyryi4 (L_TalkandCha) [ptt.cc] Fw: [證15] 再次宣導,有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92372860.A.B04.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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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6 4/17 staff23 轉 [證15] 再次宣導,有親友在南韓者請特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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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Oyys4ER (L_TalkandCha) [ptt.cc] Fw: [證16] 再次提醒,有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92372868.A.39B.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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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7 4/17 staff23 轉 [證16] 再次提醒,有親友在南韓者速請他們辦護照
┌─────────────────────────────────────┐
│ 文章代碼(AID):
#1OyysC5K (L_TalkandCha) [ptt.cc] Fw: [證17] 南韓與北韓高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92372876.A.154.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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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8 4/17 staff23 轉 [證17] 南韓與北韓高機率將開戰,有親友者請注意
┌─────────────────────────────────────┐
│ 文章代碼(AID):
#1Oyz3t6K (L_TalkandCha) [ptt.cc] Re: [申訴] 不服Gossipin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92373751.A.194.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14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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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9 3 4/17 staff23 R: [申訴] 不服Gossiping版主staff23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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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Oz9qIR7 (L_TalkandCha) [ptt.cc] Re: [申訴] 不服Gossipin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92426002.A.6C7.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80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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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 4/17 staff23 R: [申訴] 不服Gossiping版主staff23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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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P0RsfaW (L_TalkandCha) [ptt.cc] Re: [申訴] 不服Gossipin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93286313.A.920.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9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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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 4/27 staff23 R: [申訴] 不服Gossiping版主staff23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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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P1TYA6N (L_TalkandCha) [ptt.cc] [宣判] nightduck 申訴 G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93555338.A.197.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336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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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328 ! 4/30 steve1121 □ [宣判] nightduck 申訴 Gossiping / staff23 案
參、宣告說明與處置
一、依據上開規定,有鑑於使用者長期於看板上發表要爆發區域戰爭訊息,
其自稱是情工(情報工作人員),本看板基於和平與遵守國家法律,考
量可能無力追查是否為情報工作人員,與訊息真偽,相關言論亦有可能
造成恐慌。基於板規做出處置,遭小組長逕行創造板規認定造謠需有損
害,始得判處造謠,強制板主撤銷使用者水桶。
二、為避免相關訊息造成恐慌,援依使用者條款第1-1條之授權於板主,依據
同條款第八條宣告nightduck其為八卦板不受歡迎使用者,依據八卦板規
第十九條之規定於公告後即刻生效。
三、使用者於看板上任何違規與處罰,即時起全部終止。
四、使用者於看板上任何文章,即時起全部刪除。
五、使用者於看板上即時起永久禁止其發言
(終止使用服務手段)。
六、目前尚未有不可見會員名單設立機制,本案宣告終止使用八卦板服務,
為契約之一部終止,契約一部之終止不屬於看板違規,不適用於使用者
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有任何爭議請洽本站法務部或依使用者條款第九
條,具狀向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提出訴訟,感謝先前的使用,即時起,
請切勿再使用本看板任何服務。
肆、相關規定參考
> 121 m 1 2/20 longbow2 □ [公告] 使用者條款 2.0.1
┌─────────────────────────────────────┐
│ 文章代碼(AID):
#1KvlRVQC (SYSOP) [ptt.cc] [公告] 使用者條款 2.0.1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YSOP/M.1424422623.A.68C.html │
│ 文章代碼(AID):
#1348aPLp (SYSOP) [ptt.cc] [公告]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YSOP/M.1125157145.A.573.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3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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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8/16 Bignana □ [公告] 八卦板板規(2016.08.16)
┌─────────────────────────────────────┐
│ 文章代碼(AID):
#1NijV7Mn (Gossiping) [ptt.cc] [公告] 八卦板板規(2016.08.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1338439.A.5B1.html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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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9 JasonBourne □ [公告]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條文版)
┌─────────────────────────────────────┐
│ 文章代碼(AID):
#11PhstD5 (PttLaw) [ptt.cc] [公告]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aw/M.1097252279.A.345.html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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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1.179.78
※ 文章代碼(AID): #1P2O-9qt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3798793.A.D37.html
推 CHANYII: 這誰 誰懶人包一下12F 05/03 16:08
→ Moscato: 站規可以這樣解釋宣告的喔…以前還真沒看過 你是第一個XD15F 05/03 16:08
→ GalLe5566: 這個...你可能要考慮其他版主的想法喔20F 05/03 16:09
→ Moscato: 這條站規啥時候修的21F 05/03 16:09
推 JingP: 可以這樣喔 那偽物王為什麼不能比照辦理22F 05/03 16:09
推 oc4r: 誰?24F 05/03 16:09
→ sin17: Test27F 05/03 16:09
→ coon182: 你有問過其他人意見嗎?28F 05/03 16:09
推 funkD: 不錯30F 05/03 16:09
噓 X88888: 站規不是這樣讓你宣告的 再去看仔細吧32F 05/03 16:09
推 atobela: 這啥東西啊, 誰不歡迎誰啊, 又是誰的個版啊, 版主討拍嗎34F 05/03 16:09
噓 zxciop741: 真的很不應該 不應該造謠 我要噓他35F 05/03 16:09
噓 jimmmy: 以為來到joke36F 05/03 16:10
推 yanis: 這三小?37F 05/03 16:10
→ kuninaka: XDDDDDDDDDDDDDDD39F 05/03 16:10
→ GoodElephant: 上一篇才撤銷水桶,這一篇又發這公告
你是多想搞他XDDDD41F 05/03 16:10
→ funkD: 就是那個一直發南北韓要開戰的爆卦文的 反證根本沒根據43F 05/03 16:11
→ kuninaka: nightduck 不就是宣傳北韓會開戰的嗎XD44F 05/03 16:11
噓 coon182: 問題是程序根本不對好嗎,這跟你喜不喜歡沒關係46F 05/03 16:11
噓 preisner: 不受歡迎會怎樣嗎? 一堆發廢文的更爛47F 05/03 16:12
→ Edge1112: 有人可以提供懶趴包嗎?^Q^48F 05/03 16:12
推 sdd5426: 不受歡迎使用者又不是第一次 一堆菜逼八51F 05/03 16:12
→ VVizZ: 下台啦53F 05/03 16:12
推 peace1way: 他鬼扯了N次南北韓要開戰了,重點全無佐證54F 05/03 16:13
噓 st900278: 不是撤銷水桶 為什麼變成不受歡迎?56F 05/03 16:13
推 kiminocodo: 板主英明,每次看到他預告之後沒發生,心裡很賭爛59F 05/03 16:14
推 kuninaka: staff23這人當上版主之後就款控風向62F 05/03 16:15
噓 preisner: 無佐證就要列不受歡迎, 那這邊8成的PO文者都要列進去啦!63F 05/03 16:16
推 hu6111: 最近很多板都在弄不受歡迎人物,殺傷力很大XD66F 05/03 16:16
噓 jma306: 上訴輸了就搞鬼 難看67F 05/03 16:16
→ henry3744: 以後大家都要乖乖發文發言ㄌ 不然會被討厭QQ68F 05/03 16:16
噓 jimmmy: 小組長叫你撤銷水桶。結果你反而永久水桶。在打臉小組長??69F 05/03 16:16
推 RRADA: 跟他比起來 一堆肥宅幻想妹妹文看了更應該列不受歡迎71F 05/03 16:17
推 kuninaka: 因為妹妹文沒有殺傷力吧,這人也只發幾篇文章就被版主弄72F 05/03 16:17
噓 Sony2470GM: 只會搞這種事 下台啦
針對性判決 專門護航五毛73F 05/03 16:17
噓 esunbank: 你當上版主 跟在使用者兩者身分之間 拿捏有錯誤76F 05/03 16:18
噓 preisner: 一堆做夢文99%都沒佐證勒! XD77F 05/03 16:18
噓 kuninaka: 按照這標準,99%真的應該都永桶81F 05/03 16:21
噓 Kay731: 不該這樣的拉83F 05/03 16:21
→ Moscato: 與殺傷力三小之類的何干= = 有可能造成社會恐慌不安不算惡意造謠了?妹妹文有喔?86F 05/03 16:22
噓 st900278: 這到底是怎樣 想設定就可以設定? 被小組長推翻了也可88F 05/03 16:22
→ Moscato: 他處理蔣那事情我也是看不慣啦 不過就事論事啦89F 05/03 16:22
推 a0913: 風向有點亂阿90F 05/03 16:22
→ Sony2470GM: 版主獨裁喔 想禁言就禁言 想不歡迎就不歡迎
你誰啊?91F 05/03 16:22
→ staff23: 樓上講話的 有誰可以判定他是不是情工? 我94F 05/03 16:22
→ staff23: 歡迎他隨時對本案提出意見97F 05/03 16:23
→ st900278: 小組長都推翻了 你可以硬加別的罪上去?100F 05/03 16:23
→ kuninaka: 當版主當到獨裁管制言論,你也不是第一個
幻想文都可以自己設定成不歡迎101F 05/03 16:24
→ PePePeace: 等等 不是小組長設成不歡迎人物的喔?103F 05/03 16:24
→ kuninaka: 房思琪小說文你怎麼一開始沒全禁止105F 05/03 16:24
→ Sony2470GM: staff23自己設的 正當管道被打臉就搞這步106F 05/03 16:25
→ staff23: 他自己講的 我等他法院見107F 05/03 16:25
→ kuninaka: 我是不喜歡nightduck發的那些文,也不會要求他刪掉阿108F 05/03 16:25
推 Moscato: 去組務翻流程啊=.= 規定都寫在那110F 05/03 16:25
推 Invec: good job113F 05/03 16:26
→ Moscato: 這篇不就沿用站規規定做成的行政罰?樓上在說啥鬼115F 05/03 16:26
噓 zxciop741: 支持板主 一直造謠很過分 害我每次都賭輸116F 05/03 16:26
→ Moscato: 我係指 你視ptt規定為何物?該推118F 05/03 16:27
→ nmrsabc …
噓 nmrsabc: 你認為是謠言你就要提出證據,而不是要求他自證119F 05/03 16:27
→ dsa3717: 帝王條款 以後版主愛永桶誰就桶誰勒120F 05/03 16:27
→ nmrsabc …
→ nmrsabc: 至于信不信,我相信鄉民有智慧判斷122F 05/03 16:28
→ kuninaka: 謠言不就笑死人,妹妹文99.99%都謠言就可以125F 05/03 16:28
→ Sony2470GM: 這隻就是死不處理五毛 五毛發一堆謠言都沒事126F 05/03 16:30
→ Moscato: 他引用的條文不就一開始打了…127F 05/03 16:30
→ staff23: 這不是處罰 是契約一部之終止128F 05/03 16:30
噓 gsinin: 先噓 不要吉我 我超怕130F 05/03 16:31
→ Sony2470GM: 拿著雞毛當令劍,跟衛服部有87%像
所以有條文就無敵了?131F 05/03 16:31
噓 Kay731: 終止不該是你說了算134F 05/03 16:31
→ staff23: 新版條款 給板主這項權力 效力只及於管理之看板136F 05/03 16:32
噓 jimmmy: 板主有四個。你要引用版規19條。就自己蠻幹?137F 05/03 16:33
→ staff23: 都寫在哪 你可以自己看138F 05/03 16:33
→ Kay731: 其他版主同意了嗎?139F 05/03 16:33
→ staff23: 幹這條 我得要獨立面對訴訟你知道嗎?141F 05/03 16:33
噓 st900278: 不算處罰 所以無法上訴嗎?142F 05/03 16:33
噓 coon182: 自己承擔不就好棒棒143F 05/03 16:33
→ staff23: 恩 有問題直接法院見145F 05/03 16:34
推 PePePeace: 剛看判決小組長是不是認為他只PO一篇 他可是連PO很久耶146F 05/03 16:34
→ kuninaka: 獨立面對訴訟還不是你自己自找的
為了滿足自己的權力慾望,剛好而已148F 05/03 16:34
→ staff23: 所以我不找其他板主下水150F 05/03 16:35
噓 zxciop741: 支持板主 他PO好幾次惹 我在這篇公告下噓他151F 05/03 16:35
→ jma306: 不只你 還有PTT站方 雖然PTT站方可視為私法人152F 05/03 16:35
噓 esunbank: 你可以水桶 或者是找出她違規地方 而不是越過站規禁止153F 05/03 16:35
→ staff23: 不然哪位自認對這種案子有更好解決方案的 可以提出155F 05/03 16:35
→ esunbank: 我相信 你沒有仔細看 站規156F 05/03 16:35
噓 coon182: 我看你也挑明他不敢告才宣告的好嗎157F 05/03 16:36
→ jma306: 但是也是有國家資源的注挹 要視為公共資源的一種160F 05/03 16:36
→ staff23: 我沒越過站規喔 是根據使用者條款授權162F 05/03 16:36
→ Kay731: 我以前都直接跟當事人溝通!好好講水桶幾個月他們都理解163F 05/03 16:36
噓 st900278: 什麼更好解決方案 小組長說沒違規 就沒違規啊 要解決164F 05/03 16:36
→ jma306: 不能完全以私領域司法來獨裁165F 05/03 16:36
→ kuninaka: 你看蔣介石,幾乎都只罵他阿166F 05/03 16:36
→ kuninaka: 給了權力真的什麼樣子都會出現XD168F 05/03 16:37
噓 jimmmy: 不服小組長的判決,應該先溝通。而不是硬要和小組長對著幹169F 05/03 16:37
→ jma306: 不能完全以私領域私法來獨裁171F 05/03 16:37
→ staff23: 講得通就好了 這幾個案子在你任內就有了172F 05/03 16:37
噓 hateOnas: 這不叫板主濫權? LLsolo 就是不想讓PTT法人化讓版主去法173F 05/03 16:37
→ jma306: 除非PTT要完全脫離國家資源 完全私人化174F 05/03 16:38
→ hateOnas: 院 你現在這樣我覺得根本就是在打LLsolo 臉175F 05/03 16:38
→ jma306: 變成M01 就可以比較為所欲為176F 05/03 16:39
→ st900278: 你是不是不滿小組長的判決?177F 05/03 16:39
→ kuninaka: 自願陪葬也是不錯的下場拉178F 05/03 16:39
噓 zxciop741: 噓那些不認同板主話的人 板主沒有說錯179F 05/03 16:39
→ st900278: 所以很多人認同說 版主就是最大 小組長推翻判決 版主181F 05/03 16:40
→ Sony2470GM: 這判決第一個違反比例原則 然後被小組長打臉之後另找183F 05/03 16:40
→ st900278: 還是可以冠別的罪名上去?184F 05/03 16:40
→ kuninaka: 我現在是支持蘇先生,早點自爆很好185F 05/03 16:41
→ kuninaka: 不然之前銅像刪文那個扯到無邊無際187F 05/03 16:41
→ Kay731: 不要這樣玩吧188F 05/03 16:41
→ staff23: 我都不想講 就是輔大銅像 才讓近百年八田與一銅像落難191F 05/03 16:42
→ Sony2470GM: 還有水桶徹銷然後設不歡迎名單的 真的好棒棒
用個人判斷來箝制言論就是獨裁行為
獨裁者有10000個理由 還是不能改變獨裁的事實192F 05/03 16:42
→ st900278: 版主為什麼都不回應 水桶撤銷後 設不歡迎的正當性?197F 05/03 16:43
→ kuninaka: 還是你當初大展手腳管制言論就沒事?198F 05/03 16:44
→ staff23: 水桶撤銷是依據組務要求 不受歡迎是依據使用者條款199F 05/03 16:44
噓 jimmmy: 你05/03公告撤銷水桶。意思就是這個人未被水桶200F 05/03 16:44
→ jimmmy: 一個人未被水桶。卻被永久水桶。你都不覺得邏輯很矛盾202F 05/03 16:44
噓 amwkscl: staff23本身也呵呵203F 05/03 16:45
→ staff23: 永久禁止發言 是宣告不受歡迎的手段 與違規無關204F 05/03 16:45
→ kuninaka: 你要這樣做就自己負責拉,是沒啥好可以再說的205F 05/03 16:45
→ dsa3717: 再講我擔心自己也會被列為不受歡迎名單206F 05/03 16:46
→ st900278: 所以版主 宣告不受歡迎的手段與違規無關 就是指說只要207F 05/03 16:46
→ staff23: 在位哪個可以確認他是情工、真偽歡迎來審這案子208F 05/03 16:46
→ st900278: 版主不滿 就可以任意宣告其他人為不受歡迎的名單?209F 05/03 16:46
噓 Kay731: 這邊噓你的你是不是也很想水桶我們?210F 05/03 16:47
噓 amwkscl: 你以為你在當皇帝喔211F 05/03 16:47
→ st900278: 反正"基於其自行之考量" 這點解釋很廣213F 05/03 16:47
→ jma306: 上訴失利就這樣搞 還需要小組長群組長嗎214F 05/03 16:47
→ staff23: 宣告不受歡迎使用者 要有進法院的心理準備 就這樣215F 05/03 16:47
→ kuninaka: 我是覺得你不知道幹嘛要犧牲自己去玩這個216F 05/03 16:48
→ st900278: k少 不用水桶 而是設為不受歡迎217F 05/03 16:48
噓 zxciop741: 板主不要水桶我 我支持你 我是在噓他 不要你219F 05/03 16:48
噓 jimmmy: 既然你說"不違規"。只憑單一板主喜好,就可以永久水桶???220F 05/03 16:48
→ kuninaka: nightduck是什麼咖嗎222F 05/03 16:48
→ st900278: 所以有心理準備就可以宣告任何人為不受歡迎使用者囉?223F 05/03 16:48
→ jma306: 看不順眼都給你不受歡迎 版上就四海昇平 祥雲朵朵了226F 05/03 16:49
→ staff23: to kay731 不會耶 板友的推虛文分類我都自動無視227F 05/03 16:49
噓 amwkscl: 你找其他版主來背書啦,自以為228F 05/03 16:49
→ kuninaka: 當然犧牲阿,不然這邊這麼多噓是怎樣XD229F 05/03 16:49
→ Sony2470GM: 這跟蔣介石說 我背負所有白色恐怖的責任 就可以殺人了 這只是獨裁者的遁辭而已230F 05/03 16:49
→ st900278: kuninaka 真的喔~ 當版主權力這麼大啊~232F 05/03 16:50
→ CILOHAKROW: 一堆垃圾五毛9.2黨工不去處理 去弄這種 捉小放大?235F 05/03 16:51
→ Sony2470GM: 你怎麼背負責任? 出一張嘴而已 大家在這邊發文
也是有被人釣魚挨告的風險 拿這點有什麼好講?236F 05/03 16:51
→ tamama000: 被撤銷就是無罪 你不能多做下一步238F 05/03 16:52
噓 jma306: 看看公共議題版 現在也沒啥人了 河蟹PTT很多239F 05/03 16:52
→ HellKitty …
噓 HellKitty: 這真的是版主玻璃心 言論自由被迫害的表現240F 05/03 16:53
噓 Sony2470GM: 講不出來就亂設名單 這樣說服不了任何人
只是證明版主亂權而已241F 05/03 16:54
→ staff23: 請問現在南北韓有動亂嗎? 現況不就是證據?243F 05/03 16:55
→ jma306: 上訴不認輸就亂搞 想打組長的臉?244F 05/03 16:55
→ Sony2470GM: 還在扯這個 沒救了
有哪一條說造謠要設不歡迎名單的?245F 05/03 16:55
噓 esunbank: 他說的無論真假 你可以去找板規處分他 不是凌駕了一切247F 05/03 16:56
推 MiamiKotori: Staff之前在蔣公砍頭時候好像也放上垃圾板標,呵呵~補刀辣248F 05/03 16:56
→ Sony2470GM: 用版規弄他被打臉 現在用這步 我等著看你再被打一次250F 05/03 16:56
→ esunbank: 單一做法 無法服眾的 剝奪一個使用者權力251F 05/03 16:57
→ jma306: 想把八卦版的爭議判決上訴機制都宣告無效了嗎252F 05/03 16:57
→ Sony2470GM: 人家照正常程序申訴 然後你用這條不讓人申訴永桶253F 05/03 16:57
噓 f124: 你誰啊254F 05/03 16:57
推 Kay731: 忍耐一個多月 他快下台了255F 05/03 16:58
噓 kiki2125: 最後一次當版主了 好好珍惜257F 05/03 17:03
噓 hateOnas: 當初... 你來參加我的罷免就好了 哀258F 05/03 17:04
→ staff23: 樓上不是很會檢舉 組務判決怎麼部講話了259F 05/03 17:04
→ kuninaka: 說真的南北韓動亂我都當幻想文而已,你這麼認真不知道為啥
採到你的點嗎262F 05/03 17:16
→ staff23: 你經得起戰亂嗎? 你能體會為了避免戰亂的悲哀嗎?266F 05/03 17:20
→ kuninaka: 所以是踩到你的地雷,不惜訴訟270F 05/03 17:21
噓 tamama000: 原判既然無罪你同一事再處理就是罰無罪的人 這樣講理解了嗎271F 05/03 17:22
→ staff23: 和平是大家都想要的 沒多少人看過被炸得血肉橫飛
沒有人可以經得起戰亂 要講機率 連貝氏跟馬可夫都不知道273F 05/03 17:22
噓 tamama000: 誠信正義 請正面回應
打錯*程序275F 05/03 17:24
噓 tamama000: 身為執法者講未知的情形我也是笑笑的278F 05/03 17:25
噓 jma306: 台灣的基本價值就是比26自由開放 你的悲哀就是忘了台灣的價值所在280F 05/03 17:25
噓 tamama000: 撤了就代表他是“無罪之人” 豈能處分之?
上面幾句回應跟程序無關 請撤銷處分
程序的具現化就是ptt所有的規定&板規282F 05/03 17:25
→ jma306: 況且26是管制不利己的訊息 你連南北韓都要管285F 05/03 17:27
→ staff23: 終止契約與違規懲處兩案非屬同一事件 不存在你說的問題286F 05/03 17:28
→ jma306: 這樣說來比共產黨更誇張了287F 05/03 17:28
噓 tamama000: 你的終止是因為的他po文 他的po文小組長認定沒問題288F 05/03 17:28
→ jma306: 在共產黨 罵馬英九蔡英文也是允許的289F 05/03 17:29
噓 tamama000: 那你的終止即失其附儷 請問你有其他理由嗎290F 05/03 17:29
→ staff23: 不是沒有問題 而是不讓處罰他
我的理由講的很清楚 你無從確認他的情工身分與恐慌問題基於和平與國家法律問題 他講他在洩密 我能說什麼
只能請他不要使用本服務
終止契約之一部 請他不要再用291F 05/03 17:29
噓 JCS15: 哈哈哈 皇上吉祥297F 05/03 18:21
→ PePePeace: 他申訴文一開頭就說謊了 不是311開始PO 他去年就PO了298F 05/03 18:39
噓 frojet: 補噓,沒看過這麼誇張的判決,
沒有人希望戰爭,但不該因此去處罰相信會戰爭的人299F 05/03 20:50
噓 frojet: 終止契約停止使用,就是不能在本板發言了,實質上就是永桶處分,你還在辯啥?302F 05/03 22:11
噓 c6643: 按你這標準八卦版沒幾人可以發言,版主失格明確。304F 05/04 01:54
→ oziti: .......308F 05/04 16:31
噓 s9414h: 八卦板不歡迎staff23這位板主311F 05/04 16:46
噓 bwpi: 原來還有這種公告啊…313F 05/04 16:59
噓 icou: 八卦已死 戒嚴開始314F 05/04 17:05
→ ScarYao: 基於國家法律問題個鬼啦,他真的造謠有警察啦,你誰啊???316F 05/04 17:19
推 orzno: 支持317F 05/04 17:20
噓 MRsoso: Zzzzz320F 05/04 17:28
噓 lolic: 純看不起版主331F 05/04 18:09
噓 lbowlbow: 你直接用散播不實資訊水桶掉不就好了333F 05/04 18:16
噓 Mike9: 好大的官威341F 05/04 18:54
噓 hhh99876: 沒辦法舉證就是造謠?搞戒嚴?345F 05/04 18:58
推 bluelune: 不受歡迎的板皇該怎麼處理?347F 05/04 19:09
推 a19887798: 一起去申訴版主吧 是要當皇帝是不是? 你有資格收割現一起去申訴版主吧 是要當皇帝是不是? 你有資格收割現在難得可貴的民主自由?
! 不然哪天輪到你們348F 05/04 19:10
推 ja11s4o1n7: 6.staff23 反對罷免理由
6.staff23 反對罷免理由352F 05/04 19:37
噓 highyes: 一言堂的確不好 但永久水桶好像又太超過了356F 05/04 20:34
噓 gk524: 你哪根蔥 做得有夠爛365F 05/04 22:05
推 redsa12: 這隻有印象 是散播謠言的慣犯 反駁他就會被他打成黨工366F 05/04 22:18
噓 beryllos: 他造謠與否就讓版上的人自己去判斷阿
沒法舉証就永久水桶不好吧 像版主主觀意識下的判決369F 05/04 22:25
→ ctsu1231: 請大家連署罷免濫權版主謝謝373F 05/04 22:39
噓 DDxMM: 不爽誰還公告,這不是跟黑人一個樣嗎
個人專版??374F 05/04 22:46
→ kinki999: 這是…某版主的個人黑名單嘛~?378F 05/05 00:27
噓 ltameion: 這不是上次228白色恐怖的板主嗎?382F 05/05 00:57
噓 MRsoso: 廢文、造謠是一回事 板主濫權是一回事383F 05/05 01:04
噓 amwkscl: staff23滾385F 05/05 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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