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joulin (joulin)標題 [問卦] 陳星的聲明稿 就改變了風向?時間 Thu May 11 02:43:27 2017
連續看到好幾篇16歲以上 合意性交 就是無罪
而且林女明顯犯了通姦罪 等等的文章
我突然很想問 大家都這麼相信陳星的話喔?
他就出來說這樣一個片面之詞 整個聲明稿看起來就像是設計好的
真的有人相信?@@
2個月的婚外情 就2個月 你信?@@
大學才開始的戀情->滿16歲 所以沒有違反性自主 且沒有師生關係 因此沒有利用權勢
而且他老婆已經原諒他->等於沒人會告他通姦
所有的說詞 都那麼剛好 逃過所有可能的法律責任
這不是想很久擬好的說詞?
怎麼他出來講講話 風向就變了.... 好像越來越多人覺得是林女活該.....
甚至連母豬這種惡毒的話都說出來了...
可是 陳男說的就完全是事實?
是拉 我知道如果真如他所說 那法律上他真的沒有責任(除非他老婆要告他)
他大概只有道德上會被譴責
所以若那是事實 他就真的沒罪
可是 真是這樣嗎?
疑問1.他們真的在林女滿16歲才發生第一次性關係?
疑問2.假設真的滿16歲好了,林女在第一次被那位老師接近試圖發展性關係的時候
難道不可能因為害怕而不敢抗拒,但其實他是非自願的,接著就被性侵了
可是他害怕而不敢說出去,後來因為陳男花言巧語,幽默風情,讓林女漸漸愛上他
這種案例社會上不少吧?
可是如果真是這樣,那第一次他是真的性侵了,那是事實,
只是林女太傻 沒有馬上報案
我知道這些都是假設 但確實也非常有可能是真的 只是 現在可能死無對證了沒錯拉
不過 我還是很疑惑 為何會那麼多人相信陳男的說詞
還是 只是因為 不相信也沒辦法 因為根本不可能找得到證據(或者說 太難)
所以 只好裝作陳男說的都是對的?.....
可是 如果不相信 只是無奈根本治不了他 那又何必要替他講話?
那看起來所有關鍵都那麼巧可以避開責任的說詞..... 我真的吞不下去...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7.143.18
※ 文章代碼(AID): #1P4rzICr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4441810.A.335.html
→ Rrrxddd: 我安靜的像宇宙
如果說這是愛 請你鬆開我肩膀1F 05/11 02:43
→ Rrrxddd: 如果說這是愛 我情願去流浪4F 05/11 02:44
→ omit18: 不然你有辦法治他嗎?5F 05/11 02:44
沒辦法 但至少我不可能替他講話...
即便林女真的也有錯 但一個巴掌拍不響 不可能是他一個人的錯
一直去講陳男又沒罪 陳男怎樣怎樣 林女自己該檢討拉 等等 我實在聽不下去QQ
推 fuweick: 不信 但還是在等打臉 最了解內情的父母應該要出來講兩句6F 05/11 02:44
※ 編輯: joulin (114.37.143.18), 05/11/2017 02:46:31
推 ph18: 這種聲明稿 就是意圖使人相信啊8F 05/11 02:45
推 ggyy338: 林父母那邊應該才知道他是不是在說謊9F 05/11 02:45
推 nagisaK: 連遊行都辦不起來了 ㄏㄏ10F 05/11 02:45
→ kennistoy: 寫來騙自己的,如果是真的就不用神隱10幾天,立刻就會出11F 05/11 02:45
→ mayjan: 陳星運氣好 遇到無能政府 有救12F 05/11 02:45
推 i5lo: 父母不硬起來,能怎辦呢(攤手)13F 05/11 02:45
推 f9999: 雖然很多人會玻璃心碎,但是那個誰說的才是實話15F 05/11 02:45
推 formatted: 他等於是站著說話不腰疼。沒有證據怎麼辦他?16F 05/11 02:45
→ mayjan: 法務部現在忙著追殺阿扁 前幾天的公文19F 05/11 02:46
→ Fuuuck: 寫再多 櫃台小妹還是不會多看幾眼20F 05/11 02:46
推 jauruyu: 他這個聲明稿 婚外情的部分跟小說吻合 但不代表沒誘姦21F 05/11 02:46
推 roccqqck: 就腦X才信啊 但沒證據你也拿他沒輒23F 05/11 02:46
→ f9999: 違法沒抓到就無罪,抓到才算數24F 05/11 02:46
推 ryama: 目前就是如前幾篇無罪,除非有新證據25F 05/11 02:46
推 jiayuan: 當然是小說比較值得相信27F 05/11 02:46
→ jauruyu: 他這種狡猾的人願意承認 那肯定是因為賴不掉這段關係29F 05/11 02:46
→ sungyu31: 我常常對我的精神科醫生說:「現在開始我真不寫了。」32F 05/11 02:47
推 GPX2020: 講真的自己比一下兩造哪邊的情節比較離奇,我相信比較不34F 05/11 02:47
→ sungyu31: 為甚麼不寫了?」「寫這些沒用。」「那我們要來定義一36F 05/11 02:47
→ sungyu31: 下甚麼是『用』。」 「文學是最徒勞的,且是滑稽的徒勞39F 05/11 02:47
→ jauruyu: 他的聲明反而加重小說的可能性 反正法律制裁是很難了40F 05/11 02:47
→ sungyu31: 。寫這麼多,我不能拯救任何人,甚至不能拯救自己。43F 05/11 02:47
→ formatted: 奕含很可惜。但唯有其他受害者願意站出來才有辦法定案45F 05/11 02:48
推 zero00072: 八九年了耶,真違法為什麼這麼久沒告。46F 05/11 02:48
→ sungyu31: 這麼多年,我還不如拿把刀衝進去殺了他。真的。」……48F 05/11 02:48
推 deepdish: 警大教授都在小說辦案惹 工讀生森7749F 05/11 02:48
→ sungyu31: ——《房思琪的初戀樂園》後記50F 05/11 02:48
老實說 我覺得林女真的也有很大的問題 看他的訪問影片
他太沉進在"語言文學的美好跟理想"中
現實與他的理想 差太多了 所有美好的事物 在現實中 是那麼醜陋
但他這種精神狀態 到底是他原本就這樣
還是因為受到傷害才這樣?
那這傷害到底是誰給的? 他的家庭 或者是 陳星???
這我也蠻想知道的
不過那似乎都不是重點了 因為沒人可以證明 orz
假如陳星真的有罪 現在唯一能讓陳星伏法的 就只有其他那兩個受害者了....
但 這麼多年了 不會站出來 大概也永遠都不會了吧... 唉
※ 編輯: joulin (114.37.143.18), 05/11/2017 02:52:02
→ sungyu31: 說用小說不能定罪的人 沒有一個整本看完 笑死53F 05/11 02:49
→ silverstris: http://i.imgur.com/mRXWtQN.jpg54F 05/11 02:49
→ KIDDLEE: ”初戀”樂園還有問題嗎?56F 05/11 02:49
噓 tung780413: 小說和父母聲明都可以全盤相信嗎? 坐等對質57F 05/11 02:49
推 tsairay: 死無對證了,他當然隨便說60F 05/11 02:49
→ Vicky1016: 當初晨星老婆用提告威脅 林家出錢擺平62F 05/11 02:50
推 super10000: 不會因為聲明稿改變看法,但是會因為林父母遲不出面63F 05/11 02:50
→ KIDDLEE: 小說算證據?笑死XD64F 05/11 02:50
推 blaz: 你不知道母豬教徒忍很久了65F 05/11 02:50
→ sungyu31: 怕甚麼啦 那麼怕這本小說喔 非的奇怪耶67F 05/11 02:50
→ Vicky1016: 林父是醫生 真的鬧上官司 他應該不願意68F 05/11 02:50
推 gnc: 水管和yahoo的留言絕大多數不相信陳 相信陳都在ptt69F 05/11 02:50
推 zero00072: 活著時也沒有看到控訴呀,不用拖死無對證。70F 05/11 02:51
推 livewater: 就算林女還活著,出來指認都很難定罪71F 05/11 02:51
推 soulfully: 老實說,其他受害者站出來指證也需要很大的勇氣…在這72F 05/11 02:51
→ super10000: 誰在乎陳星啊......他已被社會宣判死刑73F 05/11 02:51
→ KIDDLEE: 大多數?很多人只是不想講而已74F 05/11 02:51
→ soulfully: 個社會的輿論下,把不堪的過往攤開來講,往往是三度重75F 05/11 02:51
→ RoxanneC: 律師沒有名字 醒醒吧 你沒有律師76F 05/11 02:51
→ soulfully: 傷害,如果受害者本身情況就已經不太好,跟家人再三商量後通常是選擇迴避,唉77F 05/11 02:51
→ livewater: 物證早就沒了,除非陳師像宗瑞哥腦殘自拍80F 05/11 02:52
→ zone0317: 作者早就說過了...ˊ_>ˋ 有證據的性侵都沒事了81F 05/11 02:52
噓 poplc: 陳興帶完風向 你不也在帶風向 顆顆83F 05/11 02:52
→ zone0317: 人都死了 當然活人說得算 只能勸誡後人醒醒...85F 05/11 02:52
推 KIDDLEE: 脫罪?到底要告他什麼阿??誘姦??89F 05/11 02:53
推 otsuka123: 林女小劇場好多 十年才搞一堆風波 其實很多被害妄想90F 05/11 02:54
唯一能讓他坐牢的 大概只有標案..... 哈哈哈
※ 編輯: joulin (114.37.143.18), 05/11/2017 02:54:42
→ drigo: 安啦~~ 再過幾天媒體不會追這件事了 陳星安全下庄92F 05/11 02:54
→ otsuka123: 誘姦只是用姦掩蓋自己被誘的合意性交93F 05/11 02:55
既然是被誘 重點就不該放在合意性交
那不然詐騙是怎樣? 你還不是自己主動甘願把錢匯出去??????
可是不就是他用話術去騙你 去引誘你嗎?
你當然也可以說 很多被詐騙的受害者是因為貪小便宜
但那又怎樣 詐騙就是有罪阿
只不過 台灣法律 沒有誘姦這個罪 但這確實該討論
如果社會都認為誘姦有罪 那就快點修法吧
推 livewater: 新聞熱度已經在退燒,如果沒有其他受害者出來95F 05/11 02:55
→ joulin: 有人說 都那麼多年了 為何不告 不報案97F 05/11 02:55
推 clyukimo: 看到假風向亂吹,我就更能理解和同情林了99F 05/11 02:55
→ drigo: 除了之前倪敏然自殺, 媒體炒作了一個月外, 還有哪個自殺案103F 05/11 02:55
→ joulin: 但這社會 很多案例是被害人最終愛上加害者阿 不是沒有104F 05/11 02:55
※ 編輯: joulin (114.37.143.18), 05/11/2017 02:58:29
推 zone0317: 不寫書出來 不會有書 上法庭告的 只會拿到判決書105F 05/11 02:56
→ drigo: 有熱度超過一星期的? 林自殺報導快兩星期106F 05/11 02:56
推 patchiang13: 聲明稿有給確切時間,只要林家有證據可以戳破就一槍斃命了。但目前雙方都沒證據證明自己是對的107F 05/11 02:56
→ zone0317: 書會有出版社印出來賣 但判決書不會110F 05/11 02:57
推 cosmosET: 不是完全相信他+1 只不過目前也沒其他受害者跳出來112F 05/11 02:57
→ CenaC: 林女是能考上醫科的人 智商應該不低 不要把她想的那麼笨114F 05/11 02:58
→ fuweick: 從頭到尾都不相信陳 但是父母態度太軟不知道在幹嘛115F 05/11 02:58
推 kphuang: 工讀生在帶風向而已116F 05/11 02:58
推 cul287: 所謂的真相 不過是現有事實拼湊出來的 洪案有真相? 沒阿117F 05/11 02:59
推 sungyu31: 就是父母不出聲 背後...大家想想118F 05/11 02:59
→ joulin: 父母可能也沒有更多的證據 唉119F 05/11 02:59
推 Vicky1016: IQ跟EQ是兩回事
一堆被騙財騙色的都嘛高學歷120F 05/11 03:00
推 CGZB: 可能治不了罪吧,但該查的還是要查,視之畜生也不會改變123F 05/11 03:00
推 otsuka123: 林女精神疾病很嚴重 講的話可信度也不知道有幾成124F 05/11 03:00
推 wmtsung: 不信,但是家屬不提供更多證據也只能閉嘴126F 05/11 03:00
→ sungyu31: 內情應該不適一兩句就結論的, 醫生世家經歷什麼很難想像127F 05/11 03:00
→ Balthier: QQ 還有直接罵八卦鄉民都是白癡的 真是笑死人128F 05/11 03:00
→ Balthier: 那種推文跟濫噓的有甚麼兩樣 完全不動腦筋131F 05/11 03:02
→ wmtsung: 版上那些郭冠英們就別理他們了,這些人就只是想激怒別人來刷存在感而已132F 05/11 03:02
推 soulfully: 歧視精神病的,可以去看看林的臉書,歡迎從頭看到尾134F 05/11 03:03
推 funkD: 你拿不出任何證據 林家人也沒站出來打臉 那風向當然這樣吹135F 05/11 03:04
推 ccm0916: 可能有證據的沒拿出來,旁觀的就選相信的相信啊136F 05/11 03:04
推 chienmowe: 假設授課補教師學歷造假 但已過多年 可有退費管道137F 05/11 03:04
推 skizard: 林父母自己都不硬起來 難怪林會自殺138F 05/11 03:05
噓 UncleGary: 反正兩邊都提不出有力證據 只追著一邊打不是很白癡?141F 05/11 03:05
推 Je1981: 不知道怎麼說,未必會是陳說得一樣142F 05/11 03:05
推 fuweick: 推樓樓上
兩邊都沒證據 所以不想繼續幻想zzZZZ143F 05/11 03:06
→ aljinn: 板上很多人說過了啦:不管他說不說或說什麼 誰都不會信 XD145F 05/11 03:07
推 soulfully: 裡面有一篇就是在講你們這些人,太多文章顯示林奕含早就嗅到這個社會的不友善,所以生前為什麼不站出來?站出來而後再被輿論壓垮?會有多少人聽到他有精神疾病就146F 05/11 03:07
推 pantani: 不是信他 但至少他出面了但林家沒有149F 05/11 03:07
推 mftd: 寫悲慘的書讓自己沈浸在悲慘世界 活著時輪迴 過世了能放150F 05/11 03:07
推 Balthier: 我只是覺得很好笑 陳國星神隱了10幾天才發聲明稿 就一堆152F 05/11 03:07
→ loverxa: 會說母豬那種水準的人 聲明出來前早就說過了 跟那沒啥關153F 05/11 03:07
→ mftd: 下嗎?154F 05/11 03:07
推 sungyu31: 林奕含有提到PTT的不友善...155F 05/11 03:07
→ Balthier: 人信了 相信就算了 還要用那種嘲諷語氣156F 05/11 03:08
噓 UncleGary: 信的不是我 他發聲明稿之前我就一直嘲諷了157F 05/11 03:08
→ tadshift2: 因為他有錢有勢有背景而且強姦之前都算好了,加上鄉民三分鐘熱度不是第一天158F 05/11 03:08
→ phew18: 其實超過追訴期妨害家庭也不能告了 但林的父母一樣店店160F 05/11 03:08
→ phew18: 昨天有新聞提到妨害家庭追訴期6個月162F 05/11 03:09
→ Balthier: 關我屁事? 你幹嘛自己跳進洞裡來? 你想強調你不是白癡?163F 05/11 03:09
推 sungyu31: 當醫生的人會笨? 只是實情苦衷不是一般人想的到的吧?164F 05/11 03:09
噓 Romances: 「臺灣最美的風景是人」真是諷刺喔165F 05/11 03:10
→ aljinn: 誘怎麼定義?XD 「追」一個人的各種言行全都算是「誘」吧166F 05/11 03:10
推 imaclone: 他都假學歷了還有人相信他169F 05/11 03:10
推 plusonezero: 就自助餐業者啊,滿嘴的林女單方面說法不可信,可陳星的片面之詞卻信的不要不要的170F 05/11 03:10
推 otsuka123: 林女十年都不告了 愛上加害人是他家的事 別人喊啥燒172F 05/11 03:11
推 Romances: 陳星可能變成那些人的偶像了吧174F 05/11 03:11
推 pantani: 其實鄉民該說能說的都說了 材料就這些 也無法多做什麼177F 05/11 03:11
推 soulfully: 林奕含不管是生前站出來,或者死後家人站出來,她都會178F 05/11 03:11
→ phew18: 只有%%過程死無對證 但交往始末還是能聽父母怎麼說179F 05/11 03:11
→ soulfully: 被某些人繼續污名,也就是這樣的社會造就很多受害者不180F 05/11 03:11
噓 Caiboruei: 女作家最失敗的地方,就是她自殺了181F 05/11 03:11
推 wassabi: 人都死了 多說無益182F 05/11 03:11
→ soulfully: 敢出來指證,唉!當大家在檢討受害者時,先想想我們給了他們什麼樣的環境。183F 05/11 03:11
→ Romances: 陳星:帥、有錢、玩嫩妹,標準偶像架勢185F 05/11 03:12
→ otsuka123: 不告就是她自己因素最大 別人還要當柯南187F 05/11 03:12
噓 Caiboruei: 是女學生迷戀權勢,還是老師仗勢權勢?188F 05/11 03:13
→ wmtsung: 嘲諷鄉民就算了,羞辱死者幹嘛?189F 05/11 03:13
推 liujd: 之前買書的可以退嗎= = 根本就是玩不贏別人就寫書抹黑= =192F 05/11 03:14
推 Romances: 這件事情告訴大家9.2的後臺有多硬,今天林,以後是臺灣193F 05/11 03:14
推 sungyu31: 聲明刻意強調16歲及18歲, 為什麼?194F 05/11 03:14
噓 Caiboruei: 女作家自殺,就沒有人繼續替她說話195F 05/11 03:14
→ sungyu31: 現在風向帶到要大家退書, 小說一本而已, 很怕?196F 05/11 03:14
→ Romances: 臺灣也是玩不起中國的,這件事情可以窺探198F 05/11 03:15
推 jasonlin1993: 人死了事情的真相只有當事人自己知道,現在什麼證據都沒有我們什麼也不能做,林奕含什麼也沒有解釋清楚就走了,陳星的話固然有可能是謊話,但我們怎麼能確定林與其家屬說的又是真的,更別論鄉民們只是從小說與其他資訊推理了199F 05/11 03:15
→ otsuka123: 找個肥宅來誘看看 直接被吉 我看兩人就是婚外情204F 05/11 03:16
推 soulfully: 覺得是抹黑就退書啊,林奕含本人應該也不希望你「認為205F 05/11 03:17
推 wassabi: 不管是真是假 批評母豬真的很沒品@@206F 05/11 03:17
→ soulfully: 他玩不贏就出書抹黑」這種想法來看他的書207F 05/11 03:17
→ cul287: 質疑死者是不行的 死人不會說話也不會反駁 讓我們聲討晨星216F 05/11 03:19
→ valenci: 認為她寫書抹黑想退書?人家寫的本來就是小說,怪自己把217F 05/11 03:19
→ ALENDA: 人家有請社群媒體行銷專家啊,誰曉得請了多少個,連律師都218F 05/11 03:19
推 sungyu31: 導致休學重度憂鬱所以硬凹??? 某人才硬凹吧219F 05/11 03:19
→ ALENDA: 不敢放真名了 呵呵 一群人還在幫腔,合理懷疑支持的那群還220F 05/11 03:19
→ ALENDA: 沒被爆的補教名師們222F 05/11 03:19
→ Tchachavsky: 煩死了 害我前幾天這麼憂鬱 文字真的會殺人 readmoo223F 05/11 03:19
→ Tchachavsky: 訪談+陳星聲明 彷彿風向就變了 結案了啦 大家可以回家了225F 05/11 03:20
噓 valenci: 這種事吵什麼風向。就小說、一當事人已亡、父母誰知說的228F 05/11 03:20
→ ALENDA: 不努力幫陳星洗白,明天換自己的名字在ptt或臉書熱門怎麼229F 05/11 03:20
推 valenci: 真假,檢察官要追查人證物證很難。230F 05/11 03:21
→ ALENDA: 辦?唇齒相依呀~~~~231F 05/11 03:21
→ valenci: 這樣那麼多人也能講的像真的一樣。232F 05/11 03:21
推 willion003: 不信又如何,這邊就目前死巷子,直接打日創還比較有意義234F 05/11 03:21
→ Tchachavsky: 林有高中同學 大學室友 朋友 前男友 丈夫 最後父母236F 05/11 03:22
→ Tchachavsky: 人家都沒吭聲了 鍵盤柯南可以回家了 沒壓倒性一刀斃命 陳星已經止血完了238F 05/11 03:22
推 soulfully: 出書自殺是在利用同情心硬拗…?這種話也講得出來,利用同情心可以利用到毀了自己的生命,我看林奕含比所有241F 05/11 03:22
推 wmtsung: 林父不願意鬧上法庭當初就別發那個聲明,開了槍聚集了鄉246F 05/11 03:23
→ wmtsung: 民,結果人家主力來了他就縮了....249F 05/11 03:23
→ phew18: 例如聲音照片不能直接當證據 要檢查有無後製PS 小說的製造成份更大 更難以當證據250F 05/11 03:23
→ valenci: 承認「我不知道」很難嗎?一定要選邊選個說法嗎?252F 05/11 03:23
→ Tchachavsky: 害我幾天前看到作家文字節錄訪談座談無名痞克邦Fb所254F 05/11 03:24
→ ALENDA: 陳星有本事娶到個好老婆呀!壓力太大或是把怨恨憤怒藏心裡256F 05/11 03:24
→ ALENDA: 是很容易得乳癌的,師母要注意身體健康不要太委曲求全,為這種無恥丈夫生病划不來,誰會心疼你258F 05/11 03:24
推 pcjimmy: 那聲明連陳家人都不敢相信261F 05/11 03:24
→ wmtsung: 林寫小說自殺沒啥問題,她本來就不打算公開所以生前一直否認她是房思琪,重點是他父母的聲明把這件事掀了起來262F 05/11 03:25
→ ALENDA: 陳星手上不知道有沒有其他三位未曝光受害女性的不雅照,如果我是林父,為了奕含大概老命都跟陳家拼了,但是還有三個人家心愛女兒啊,很難不綁手綁腳265F 05/11 03:26
推 Tchachavsky: 林性作家願望達成 我們記得曾經有個老師這樣禽獸不如269F 05/11 03:26
推 otsuka123: 年紀改成13歲就是在抹黑 而且是強化自己被迫害271F 05/11 03:27
→ wmtsung: 林父公開形容那三個受害者是最大的敗筆272F 05/11 03:27
→ sungyu31: 不是控訴我猜她只是想維持她高尚的道德情操274F 05/11 03:28
→ loverxa: 若除了無法證實真假的小說以外沒其他證據 大概就這樣了275F 05/11 03:28
→ ALENDA: 追根究底,沒有那隻精液充腦又控制不住褲頭的豬,現在每個人不是都還開開心心地活在陽光下?276F 05/11 03:28
→ sungyu31: 捉姦? 但陳聲明不認為姦耶?279F 05/11 03:29
→ wmtsung: 今天你人還沒找到保護起來,結果把人家遭遇和身份公開,如果真有這三個受害者你覺得加害者還是檢警比較容易按圖索驥找到這三個?280F 05/11 03:29
推 leon1309: 一個已婚男外遇未成年女學生還是女學生的錯?283F 05/11 03:31
→ ALENDA: 說真的,玩不贏的定義是什麼 呵呵,找幾個吸毒吸到不正常284F 05/11 03:31
→ leon1309: 到底是我沒判斷力還是這個社會價值觀有問題?285F 05/11 03:31
→ ALENDA: 的去堵他誰知道會發生什麼呢?誰像那些色魔還拍裸照當保險,有沒有格調就差在這,絕大多數台灣人就是太有格調才會讓壞人活得如此舒坦286F 05/11 03:31
推 sungyu31: 價值觀出了非常嚴重的偏差, 但有人就是認為錯誤的才正確289F 05/11 03:32
→ sungyu31: 不用聖典諷刺吧, 不是認為只是小說嗎? 何必語帶諷刺292F 05/11 03:34
推 pttnew: 苦無確切證據啊!!所以風向只能一直變294F 05/11 03:35
推 funfun789016: 有證據可能當年就吉了 反正現在就是羅生門了 比較能討論的是怎麼預防295F 05/11 03:38
推 beyonf: 推 一對腦殘要人給證據 結果自己超相信單方面說法297F 05/11 03:39
→ sungyu31: 這不是腦殘, 這是法律漏洞299F 05/11 03:40
→ salvador1988: 所以針對這單一事件意義不大 它的延伸議題才有意義例如性平 教育 補教文化 甚至 政商制度等300F 05/11 03:40
推 fuweick: 挖靠如果是法律漏洞sungyu31你還不站出來?????
既然司法那麼他媽的低能 你們應該要出來遊行聲援阿!!!!!!302F 05/11 03:44
→ arrenwu: 現在的情況不就是陳星寫出了最明確的聲明嗎?
父母的聲明根本就沒有指控陳星性侵啊304F 05/11 03:45
→ fuweick: 還有修法訴求甚麼的寫清楚OK?
如果這時候你又說講甚麼都沒用 那我就不知道在靠北3小了306F 05/11 03:45
推 jasonlin1993: 這是個法律漏洞,而且也很難從修法去改善,在這邊討論風向怎麼變都沒有意義,真相大概就石沉大海。不是說是林還是誰的錯,但當事人與家屬當下的決定與反應會影響事情會如何進展,我們大概只能從這個方向做預防了。308F 05/11 03:46
推 chong17: 這招是引蛇出洞,至少證明陳星有上過林女,林父還沒被檢察官約談,關鍵是林父的證詞與證物,陳星聲明一出來,工讀生忙著帶風向313F 05/11 03:47
推 kengoptt: 藉右肩事件,把補教業亂源改革比較重要316F 05/11 03:51
推 sungyu31: 推 jasonlin1993317F 05/11 03:51
推 pinkkate: 擺明就說要吉 很多鄉民會怕318F 05/11 03:53
推 wmtsung: chong17你沒看新聞喔?檢察官已經出來說找林家人很多次了,還親自登門拜訪,結果林家人一直以辦喪事為理由請假319F 05/11 03:56
推 kevin85421: 就標案討論吧,誘姦的真相我想永遠不會有水落石出的一天,不過若是真的幹出人神共憤的事情,我想就算監獄不收,天也會收。321F 05/11 03:59
推 jasonlin1993: 我覺得大家有點誤解法律漏洞這個詞,法律漏洞幾乎是必然的,因為沒有一個法律系統是完美的。的確有些漏洞是可以修改的,但不是全部。有些漏洞的存在是為了保護無辜的被告。對於法律的設計而言,如果制度本身無法完美,那設計的時候使其寧願錯放十個惡人,也不願錯殺一個無辜者。325F 05/11 04:02
推 chong17: 林家故意拖啊,先讓陳興亮底牌啊~ 後續再一一攻擊陳興331F 05/11 04:03
→ garone: 陳星還欠兩篇聲明稿 ㄧ是假學歷 二是標案 希望跟律師討論好了 也要趕快發 不要忘了!334F 05/11 04:03
→ joulin: 但是錯放十個惡人 可能會導致100個好人被殺 怎解?
假學歷的事情 他根本沒差 頂多退費 他錢多的事 但真正
會要他退費的 或上法院告他 有幾個? @@只剩標案才是關鍵336F 05/11 04:04
噓 jay80306: 這無聊的話題還要持續多久…至少人家有聲明給批評檢驗340F 05/11 04:07
→ jay80306: 啊,林家半點屁都不放,是有誰可以幫他們說話?342F 05/11 04:07
→ jasonlin1993: 用相反(錯殺無辜的人)的漏洞來控制人民。所以現今法律的漏洞要靠警察系統與當事人的努力互補。343F 05/11 04:07
推 wmtsung: 我是很希望像chong17說的那樣啦,不過就事發以來的觀察,我無法想的那麼樂觀......345F 05/11 04:08
推 maxisam: 工讀生阿 洗風向很容易啦347F 05/11 04:09
推 Koibito: 講個笑話:惡人自有惡報348F 05/11 04:09
噓 ninggo: 連她父母都不肯出來對質 能怎樣辦349F 05/11 04:10
推 chong17: 遺書是關鍵證據,只有家屬看過,誰也不知道寫了什麼352F 05/11 04:12
推 lateao: 我覺得現在差在她父母阿 畢竟林已經走了 無法對證353F 05/11 04:12
→ chong17: 說真的被約談也不會花很久時間,檢警去林家找不到人,林父母故意拖,先讓陳星發聲明。355F 05/11 04:15
我想起一部電影 郭采潔跟戴立忍演的
女主角也是被半誘拐 半強迫 性交之後 就愛上老師......
片名是啥 有人記得嗎? 我忘了XD
※ 編輯: joulin (114.37.143.18), 05/11/2017 04:15:38
→ joulin: 因為我現在懶得開網頁拉 抱歉XD358F 05/11 04:17
噓 xxxrecoil: 林父母到現在沒吉代表不能吉
只是在用輿論壓力迫使有利方向轉為自己
我認為某師是有罪的
但是我不想一直被帶風向,旁觀嚕359F 05/11 04:18
推 lead0722: 爸媽這麼有錢都要吞下去了 這世界本就沒有報應這詞363F 05/11 04:20
推 Kevin0224: 完全覺得到底為什麼對網址報這麼多懷疑,卻全面相信聲明?364F 05/11 04:22
推 chong17: 林父母有輿論支持才敢出來講話,黑道不敢對林家怎樣,這就是陳星不斷照人洗風向的原因。366F 05/11 04:23
→ wmtsung: 拖愈久與論支持度只會愈低,真考慮與論支持早該出來了369F 05/11 04:26
→ joulin: 蝦 ? 我?? 哈哈371F 05/11 04:28
→ sungyu31: 原po, 在訪談中她提出是否藝術裡就是有巧言令色的成分的質疑372F 05/11 04:28
推 sggs: 工讀生就狂打死無對證的點,標案就一切合法卸卸指教374F 05/11 04:29
→ sungyu31: 我猜她太單純, 她的信仰來自文字, 簡單講就是被騙吧?375F 05/11 04:30
推 chong17: 畢竟陳星勢力龐大有經營地下錢莊,有黑道勢力,林父母當然怕,檢警也在找林父母376F 05/11 04:32
→ sungyu31: 她忠於文字, 因而無法理解有人可以違背浩浩湯湯5000年的378F 05/11 04:32
推 ShadowEagle: 誘姦罪?那以後男女分手,不爽的一方都可以告對方誘姦379F 05/11 04:32
推 chong17: 陳興對於有沒有另外三名受害人,沒有正面回應,有還是沒有383F 05/11 04:35
噓 ewqdsacxz: 林父母的處理態度從頭到尾都有夠奇怪的386F 05/11 04:44
推 rhythm1217: 陳星的說詞漏洞一堆啊。我爆米花吉拿棒都買好了387F 05/11 04:45
推 pencil: 完全不信388F 05/11 04:47
推 ionchips: 我不信 但我還是要講一下 林父母跟其他受害者沒提出控訴跟新證 那他的確有機會逃掉389F 05/11 04:50
推 chong17: 陳星只有聲明,不開記者會,就是不想讓媒體提問題391F 05/11 04:52
推 ionchips: 再等等看吧 陳星都能躲十天了 才一兩天就要林父母反擊覺得還有點急392F 05/11 04:54
推 jiaching: ptt相信陳星還蠻多人的 現實中 我周圍沒人相信XD394F 05/11 04:56
推 speakristen: 如果真的是他 老油條了要弄成這樣子不可能嗎? 在看一下聲明稿 這不是對外聲明非常可能出現的說法嗎?
或許是我有成見了 我只覺得 這還真的是老狼該也的聲明
反而更覺得是他==396F 05/11 05:00
推 ThisIsEasy: 推你 他的聲明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不信。402F 05/11 05:10
推 dalkis115: 不信陳國星+1 就憑鄉民有辦法從小說裡把他揪出來 承認有沾過奕含 就算他推得一乾二淨 他這人格也破產了 提到狼師就想到他403F 05/11 05:12
→ blowchina: 就有多少證據說多少話阿 施主你從頭到尾都在描述你的"感覺"而已啊 有關修法不是不能修 是不知道怎麼修 怎麼判斷是不是誘姦? 要是有這種法以後兩個人其實一個不爽就隨時發動 那要怎麼知道他們到底符不符合?你只會抛空泛的問題"難道...balabala...!?"一點建設性都沒有比當事人及其親屬還急有什麼用嗎?都在講你自己的想像而已啊= =406F 05/11 05:17
→ joulin: 樓上說的 我認同 我說要不要修法 只是一個方式
但我也想過 修法太難 因為很難定義 而且會造成濫告的後果所以 我後來覺得 還是該把教育做好 讓所有人都有認知
被欺負了不要怕 被侵害了不要緊張 要先做好該做的
還有這也要教育這個社會 不要對被害者帶著歧視跟異樣眼光這些才是正解414F 05/11 05:22
噓 axlfun: 陳說的非常合理啊,看起來就是他碰到一個神經病421F 05/11 05:29
→ Shimotsukin: 證據拿出來、林父母出來,都不出來你一句不相信是能怎麼樣?422F 05/11 05:33
推 gibson72: 躲十天不出面喊冤枉 說無辜誰信...425F 05/11 05:34
噓 ohfulow: 不是幫他說話 是看到一堆人小說辦案想狂嗆
小劇場跟腦補也是很扯426F 05/11 05:35
推 snowrain: 那PTT鄉民要不要論罪? 霸凌傷害他們也推了一把429F 05/11 05:44
推 mis1114: 很多人說他敢出來澄清就會信,結果還是繼續躲起來比較好430F 05/11 05:46
→ yef7591: 不信就等 這人逃過這次以後也會有報應的431F 05/11 05:49
推 a06w6y7: 因為工讀生請很多人花了很多錢啊432F 05/11 05:53
推 prodd: 工讀生或分身夠多,「帶風向」和「被帶風向」也只是鄉民的日常。鄉民的正義只會出現在,跟鄉民的文化不會這麼接近的433F 05/11 05:54
推 Moratti: 郭冠英和工讀生當啦啦隊洗白435F 05/11 05:54
→ prodd: 地方或切點才會出現。長年都在性教育界,喔不,教育界怎麼可能會不懂這道理。哈哈。436F 05/11 05:54
推 herculex: 要讓他坐牢很難啦,斷他財路才重要438F 05/11 05:56
推 satan1212: 真的很可笑,犯罪嫌疑人,聲明自己沒有犯罪,然後一切都無罪啦,檢調單位薪水領什麼意思的?439F 05/11 05:57
推 gfnn: 人在做,天在看441F 05/11 05:58
→ satan1212: 原來現代司法是嫌疑人可以當證人!442F 05/11 05:59
推 kinggbic: 新聞哇哇哇上面提到很多現世報,報應的很快拭目以待443F 05/11 05:59
噓 ericinttu: 人家有請律師 當然會是守法的好國民444F 05/11 06:01
推 colivia: 多找點工讀生拉風向就把你拉走了?445F 05/11 06:02
推 colivia: 還是你就是工讀生?(指)447F 05/11 06:04
推 cancer0708: 遊行申請不到凱道 希望能改辦在林家門口求林家父母出來告狼師 大家一同努力 不然真的吞不下去448F 05/11 06:04
推 covenant: 要笑小說辦案的話,那陳星單方面的聲明也不該簡單相信覺得蕭永達爆料不到重點,遊行考慮不周全,才會風向變化450F 05/11 06:06
推 hy23: 事實是一筆錢砸下去 公關公司員工上工帶風向就這麼簡單452F 05/11 06:11
噓 kg1008: 哪有改變風向只是工讀生很努力發廢文而已453F 05/11 06:13
推 satan1212: 說人自殺也很怪,沒事沒由要自殺,這年頭過失致死都有罪,導致她人自殺卻無罪454F 05/11 06:15
推 ims531: 聲明稿一出 板上大量工讀生頃巢出引風向 女兒也囂張起來了 正義潰敗456F 05/11 06:26
推 sunnylai: 一直站在林的立場,但死人不會說話,
那些無的放矢再傷再傷,有誰能完全為她辯解?
自殺太傻了,深感不捨458F 05/11 06:27
推 ims531: 說出惡毒話的人到底是怎樣長大的 有邏輯嗎461F 05/11 06:30
推 gamaqqq: 標案高調 其餘公道自在人心464F 05/11 06:40
推 fuweick: 所以我說 那個證據呢465F 05/11 06:41
推 waitwind: 等後續,不過主觀上完全不信陳國星,聲明各種避重就輕466F 05/11 06:43
推 cherngru: j大最近比較有空了?XDD 連在非騎士板都看到你XDD467F 05/11 06:43
噓 mimimi555: 從頭到尾都是林父林母在導風向和譴責好嗎,沒有其他受害者跳出來講話你不覺得以前很怪嗎?小說就是小說,是幻想和誇大的,不要再小說辦案了好嗎469F 05/11 06:43
推 WuDhar: 誰會信那聲明啊,但沒證據就沒犯法啊,當初最好的解就是林直接上門捅啦,反正有精神病搞不好還無罪,共勉472F 05/11 06:44
噓 petguy: 女生喜歡編故事474F 05/11 06:46
→ kaodio: 風向從沒變過 是小說派沒辦法接受事實476F 05/11 06:48
噓 alan0204: 沒證據靠小說定罪 那法院關掉給你們審好了477F 05/11 06:49
推 buddar: 馬英九過去就是跳票,所以補教界馬英九說話就可信?478F 05/11 06:50
推 ims531: 一開始就知在法律上根本拿賤畜沒輒 道德譴責他逃不掉的
替他說話的人好像他做的事很正確呢480F 05/11 06:51
→ alan0204: 的確是道德有問題 這人很渣啊 所以呢?482F 05/11 06:52
推 wantsleep: 無法可治啊 他是渣 但拿他沒辦法483F 05/11 06:55
推 buddar: 如果照小說說法,根本是慣犯,反正玩膩了就搬出老婆當擋劍牌。它老婆應該去驗有無adsl484F 05/11 06:56
推 TobyH4cker: 鄉民不要試著當鍵盤法官 到時候法院認證就知道了486F 05/11 06:56
推 ims531: 看工讀生說法 陳興連道德面都沒問題 是女方問題有病想賣書
小說是不能信 你卻相信人渣的聲明稿 真的很棒490F 05/11 06:58
推 vini770803: 父母風向帶錯了吧 一開始裝無辜 現在被人反擊以為陳會完全否認495F 05/11 07:02
推 GimO: 這麼久不告,不就證明了嗎?497F 05/11 07:02
推 avrw: 你想太多了,真相和風向從來沒改過,只是很多人怕被告都躲起來了。499F 05/11 07:04
推 homeaoi: 所以法院該用一堆問句定罪嗎..502F 05/11 07:06
→ kaodio: 10幾天來只有林家的聲明變來變去的 不提告 不出面503F 05/11 07:06
推 avrw: 特別是那些道德魔人和垃圾糞青工讀生,沒種為了一本小說繼續鬧下去,只好乖乖閉嘴了。504F 05/11 07:07
噓 barttien: 所以死者為大?說的就可信?況且是一個精神病患寫的情慾小說?506F 05/11 07:07
推 ealleneee91: 全台灣都不相信阿。但就合法,只有道德問題。能怎麼樣??508F 05/11 07:08
噓 piliwu: 沒有證據可以定罪的國家在對岸,太平洋沒加蓋510F 05/11 07:12
推 avrw: 而且這件事怎麼開始鬧的,才是警方該偵查的關鍵,特別去查查賣書的錢是誰賺走的,一定有意想不到的收穫。511F 05/11 07:12
→ Mahasata: 林若不是16歲前被幹,沒得告。試想16歲後交往被幹,然後513F 05/11 07:12
→ piliwu: 他說的聲明連看都沒必要,但要起訴一樣要有證據514F 05/11 07:13
→ Mahasata: 跳出來告說老師強暴她,咦~這不就落入台女常見情節之一515F 05/11 07:13
→ windgaia: 他一切都是造假的 聲明文會是真的嗎516F 05/11 07:13
噓 a6dddd: 小說能信?能辦早就辦了吧!林爸媽有出來告嗎?沒有鄉民嗨什麼?517F 05/11 07:14
→ Isaolin78: 當然是半真半假的小說文最好啊 鄉民最愛這種神秘八卦氣息520F 05/11 07:14
→ Mahasata: 還是要講證據啊,老師有家庭還跟16妹子交往打砲,是道德差勁,但到底是怎樣的內容,不得而知。小說內容無法為證523F 05/11 07:15
推 hohohoha: 追不到一個半隻腳進棺材的老頭 最好能重憂鬱8-9年頗嗨525F 05/11 07:16
推 alexan920: 沒證據都是枉然,頂多憤慨,無法治他罪526F 05/11 07:16
噓 derekhsu: 法律上的無罪推定原則都不管了527F 05/11 07:16
推 WuDhar: 我覺得鄉民對"法律"好像有太高的期待了?那只是輔助528F 05/11 07:16
推 renajohn: 對 除非你拿出證據 或者林父母跳出來指責說謊529F 05/11 07:17
→ Mahasata: 林女要討命要折磨,還是自己去纏他吧,冤有頭債有主囉~531F 05/11 07:17
→ renajohn: 不然只能是你的臆測 就這樣532F 05/11 07:17
推 hohohoha: 工讀生的言論怎跟郭老師的言論差不多 抓不到就合法阿zzz533F 05/11 07:17
→ Mahasata: 前提是合意性交,又滿16歲,那真的合法呀,反而林違法535F 05/11 07:19
推 OforU: 很簡單啊 因為一堆人羨慕死陳興了 能幹嫩妹的風向 當然要大推啊536F 05/11 07:19
→ Mahasata: 妨礙家庭這點違法,這就是目前的法律,對啊!法律就爛啊538F 05/11 07:19
推 hohohoha: 一個加州學生能打個電話就問到這麼詳細 不覺得怪怪的?539F 05/11 07:20
推 jackjack0040: 簡單說:奕含把陳星當成海洛因了,她爸媽只要她讀書考功名,所以奕含本來就不快樂,一碰上陳星就戒不掉540F 05/11 07:20
噓 derekhsu: 上次媽媽嘴呂炳宏 梁小姐的教訓還不夠?542F 05/11 07:20
→ Mahasata: 是怪怪的啊,國民黨一直以來都是用這種手法,你能怎樣?人家是高手啊,除非你當暴民,不然你能怎樣,這就是鬼島543F 05/11 07:20
→ neverspeak: 你現在才知道本來法律上就沒法定罪會不會太lag546F 05/11 07:22
→ Mahasata: 現在也還是低薪高工時,DPP年改也弄的2266,黨產難追討547F 05/11 07:22
→ neverspeak: 這件事即便沒有違法還是讓人無法視為普通男女戀愛是在1受害人太年輕 2加害人是老師 3 受害者可能不只一人549F 05/11 07:23
推 hohohoha: 那麼喜歡個老頭會說誘姦 性侵跟性虐待?551F 05/11 07:24
推 Mahasata: 甚至可以反方向思考,現在法律可以一夫二妻不就好嚕?552F 05/11 07:25
→ neverspeak: 如果陳興真的是利用年齡差及老師身份騙女學生感情的慣犯553F 05/11 07:26
→ Mahasata: 性侵跟性虐待的證據目前找不到啊,反而演變成林當初自己556F 05/11 07:26
推 piliwu: 當然不是普通戀愛,是兩人都違法的婚外情557F 05/11 07:26
推 satan1212: 司法判無罪的話,未來只會有更多效仿的人559F 05/11 07:26
推 EpsilonSgr: ptt仇女魯蛇一堆啊,恨不得所有女性都跪下來跟他們道歉滿足虛榮心,魯到發瘋560F 05/11 07:26
推 hohohoha: 如果今天是父母反對導致不能在一起書怎會寫這內容?562F 05/11 07:27
→ Mahasata: 沒睜大眼看清楚,沒看清楚自己只有16歲,是個嫩鮑傻妹啊563F 05/11 07:27
推 shau7276: 小說寫的你相信 人家的聲明稿就不相信 這標準會不會怪怪的564F 05/11 07:27
推 piliwu: 不要跟已婚男人上床就可以防止,高中資優生不知道?566F 05/11 07:28
噓 derekhsu: 道德上的追殺已經讓他不能在台灣補教界生存567F 05/11 07:28
→ Mahasata: 父母當初若反對,沒錯啊!林女若因此更死要愛,就想不開568F 05/11 07:28
噓 quizasun: 紅明顯,女生部落格有寫大考後的見面是黑夜的開始,但沒569F 05/11 07:29
→ piliwu: 司法不會判無罪,連起訴都找不到理由570F 05/11 07:29
→ Mahasata: 是的,目前社會譁然,已經讓星哥無法繼續當名師囉571F 05/11 07:29
→ quizasun: 沒點名是陳星(腦補在講陳)572F 05/11 07:29
推 jslov: 某台南s恐怕是狼師的忠實擁護者呢…573F 05/11 07:30
→ linceass: 林精神病很嚴重 不代表說的都是對的574F 05/11 07:30
推 Note8: 就是很合理的事實 一開始鄉民太理盲而已575F 05/11 07:30
→ neverspeak: 婚外情也是普通戀愛好嗎 通姦罪是另一回事 但因為年齡差和老師身分 要騙愛太容易 雙方根本就不對等 今天576F 05/11 07:30
→ Mahasata: 是不是騙愛誰知道,老師也可以說他當時是真心的啊578F 05/11 07:31
→ piliwu: 你是年齡歧視,年紀差太多不可以談戀愛,去發一篇爭取立法看看580F 05/11 07:32
→ Mahasata: 反過來問,一個正妹有男朋友了,你還要死會活標,違法嗎584F 05/11 07:32
噓 derekhsu: 現在所有當事人都同意的事實,法律上只有林女有罪585F 05/11 07:33
→ Mahasata: 沒有,但道德有沒有問題,有!又若正妹已經結婚了呢587F 05/11 07:33
→ piliwu: 被騙就可以介入别人婚姻?那以後大家都挺小三588F 05/11 07:33
→ neverspeak: 還年齡歧視勒!重點在利用年齡差和身分別(這是優勢)不斷騙(有不止一個受害者的話就足夠證明了)589F 05/11 07:34
→ Mahasata: 不要因為人家正妹白嫩人好,就癡漢硬要追求,不是嗎?591F 05/11 07:34
噓 derekhsu: 林女明顯交往已經知道陳星已婚喔592F 05/11 07:35
→ neverspeak: 你不要騙人誰能介入?邏輯可以再好一點......593F 05/11 07:35
推 HappyKH: 這種案子還敢當職業帶風向的,你就不要生女兒594F 05/11 07:35
推 neverspeak: 我不知道找不找的到其他受害者 但這絕對是重點!595F 05/11 07:36
→ Airphant: 因為怕被告啊,突然看到男方出現只好被操弄596F 05/11 07:36
→ SnakeO: 他的聲明稿出來以前,聲明稿內容其實很多推文都有講到了597F 05/11 07:37
→ SnakeO: 想也知道聲明稿差不多就會是這個樣子599F 05/11 07:37
噓 derekhsu: 阿其他受害者就沒有出來啊,說有就有?600F 05/11 07:37
→ piliwu: 屁勒,明知對方已婚就算花言巧語也不可以交往這不是常識?601F 05/11 07:38
→ rogergon: 本來一件事情就要兩邊看啊。602F 05/11 07:38
推 seashare: 陳的說辭經過精密設定 還畫蛇添足提律師 一看就知是律師寫的603F 05/11 07:38
推 aiguo: 會被相信是因為拿著證據去找檢調人員說的605F 05/11 07:38
→ SnakeO: 她自殺沒有留下任何遺書,其實父母就不應該發甚麼聲明606F 05/11 07:38
噓 chiayu81: 這不是風向是事實,假設發生關係是16歲後+合意那就是無607F 05/11 07:38
推 kyrt: 當然不相信那種踐踏人心的回應608F 05/11 07:38
→ chiayu81: 罪。現在除非有辦法證明16前或強迫,不然小說再怎樣寫都白搭609F 05/11 07:38
→ derekhsu: 人家找律師寫聲明稿犯法?611F 05/11 07:39
→ SnakeO: 發了聲明以後,反而把事情攪成這樣,各種角度的評論都冒出來613F 05/11 07:39
→ neverspeak: 是在激動三小啊?就說「如果」找的到其他受害者614F 05/11 07:39
→ piliwu: 所以以後只要小三出來說都是對方太優秀你就會挺小三?615F 05/11 07:39
→ aiguo: 這世界的外遇……被發現……分手的劇碼總不停歇616F 05/11 07:40
→ SnakeO: 人已死的林奕含如果死後還能看到ptt,應該會很嘔吧617F 05/11 07:40
→ R6SSI: 不管你信不信 我是不相信陳星這個618F 05/11 07:40
→ chiayu81: 看完小說覺得要告很難,裡面很多輕描淡寫她沒反抗或甚至主動配合的橋段,以他們倆的互動連要提間接證據都很難619F 05/11 07:40
噓 derekhsu: 沒有人會信這種人啊,但法律上講證據啊622F 05/11 07:41
→ aiguo: 不對等的不是權勢,而是心智年齡差太多,加上林是病人623F 05/11 07:41
→ serval623: 沒有人信?明明就一堆人信啊 像汪汪624F 05/11 07:42
推 btmep: 交往兩個月 自殺三次 進精神病院兩次 寫一本書625F 05/11 07:42
→ derekhsu: 那法律把性自主年齡提高到18 20歲?626F 05/11 07:42
推 Mahasata: 白癡都知道不要相信補教界馬囧,偏偏就有信徒信仰堅定627F 05/11 07:43
→ aiguo: 只能等林家出來反駁了629F 05/11 07:43
推 yuanee: 我還是真沒看過有人用生命博同情的 真希望你這些話被你父母或是不存在的女友看到630F 05/11 07:43
→ neverspeak: 一般男女談戀愛管他是不是婚外情關我屁事 老實說也不管你的事 戀愛只關乎當事者 但如果陳是慣性利用身份和年齡差騙愛 那就不只是他們當事者的事 因為我們不想要年幼的孩子不論男女被騙被欺繼續再發生632F 05/11 07:43
噓 avrw: 張冠李戴,借刀殺人。捕風捉影,穿鑿附會。
殺人誅心,一箭雙雕。636F 05/11 07:44
噓 derekhsu: 是不是慣性還沒有證據,如果如果在鍵盤辦案什麼?638F 05/11 07:45
→ piliwu: 我老婆高中是資優生也是一直補,她就知道書唸不好才去當補習班老師639F 05/11 07:45
噓 skyexers: 你應該問 林父母為什麼要默認陳的說詞?642F 05/11 07:45
推 Mahasata: 戀愛有關妨礙家庭,這樣是會影響社會的,所以立法約束啊643F 05/11 07:45
推 lovegq00: 台灣人就是理盲濫情記性差,風吹隨便倒,所以壞人各種有恃無恐644F 05/11 07:45
→ piliwu: 厲害的人都去當教授了646F 05/11 07:45
→ derekhsu: 這麼會如果,陳星是不是也可以說「如果」這是同業趁機帶風向的陰謀647F 05/11 07:46
→ Mahasata: 不然今天你妻子被個高富帥追求,拋夫棄子兩個月去被螃蟹649F 05/11 07:46
→ neverspeak: 你是閱讀障礙嗎 從頭到尾 都是假設語氣 誰在定罪啦?更何況就算證明他慣性騙愛法律上本來就也沒法定罪650F 05/11 07:47
推 GGdong: 沒證據證明陳是錯的,但也沒證據證明鄉民的推理是對的652F 05/11 07:47
推 piliwu: 年齡差太大不行,你先po一篇立法禁止看看654F 05/11 07:47
推 happiness999: 不相信!躲這麼多天就是找律師團商量對策寫一篇完全卸責的文而已,林女已走不會說話,林父林母可能也苦無證據,這樣的狀況定不了罪的確讓人很生氣無655F 05/11 07:47
推 btmep: 鄉民螃蟹大餐吃多了 加上仇女仇富仇優等生 不意外658F 05/11 07:47
→ Mahasata: 你遭受當初婚姻的背叛,影響原本家庭生活,你不告他嗎?659F 05/11 07:47
→ derekhsu: 前面加一個如果,是不是可以說陳星「如果」是性侵慣犯660F 05/11 07:48
→ piliwu: 或者立法禁止感情騙子看看661F 05/11 07:48
→ derekhsu: 感情騙子真的有法可以處罰663F 05/11 07:49
→ piliwu: 渣男渣女的事天天有,八卦版新聞每天看到你也沒這麼氣憤664F 05/11 07:49
推 petus: 當然不信!可是無可奈何。外人拿不到證據可以吉他。即便是作者本身若是還活著,也很難吉得成。(另,有錢能使鬼推磨呀665F 05/11 07:50
→ derekhsu: 問題是陳星騙了林女什麼?已婚身份不是早就知道了667F 05/11 07:50
→ neverspeak: 不要再跳針年齡了 如果真的是帶風向 會有報應 再說一次: 「如果是」利用年齡差和身份的優勢 慣性騙女學生交往上床 那這種事必需被阻止再發生668F 05/11 07:50
→ petus: ,版上在『推磨』的,應該不少。)671F 05/11 07:50
推 adiharu: 配合好的 都有工讀生還不傾巢而出 而且之前擔心方向忍很久的臭嘴也可以出來屁了672F 05/11 07:50
推 ansonwing: 一堆人根本呵呵 小說辦案是判陳星有罪 但聲明稿辦案也是判林有罪 無罪推定呢 ???674F 05/11 07:50
推 paul40807: 一堆牆頭草啊 專業檢討被害者 反正現在他也沒辦法出來狡辯了677F 05/11 07:51
推 hohohoha: 交往兩個月愛不到可以恨8-9年 應該恨父母散阿 怎恨陳?679F 05/11 07:51
推 Mahasata: 林目前看來就真的有罪啊,妨礙家庭很明顯啊 = =+680F 05/11 07:51
→ Mahasata: 林或許就是以為老師會為她離婚,而跟她結婚,只是沒有682F 05/11 07:53
推 nabecat: 聽說有些渣男也很愛隱瞞自己已婚的事實684F 05/11 07:53
→ Mahasata: 也許林以為他們的愛情可以勝過一切,但抱歉,沒有!
對,是有這樣的渣男,學到一課了嗎?打砲交往前看身分證686F 05/11 07:54
→ derekhsu: 根本沒人講得出來陳星到底騙了什麼?688F 05/11 07:54
推 piliwu: 不除罪化補師會一直用這條威脅少女689F 05/11 07:55
→ eighties: 不要再追右肩,一根毛都辦不了。追他公司標案!690F 05/11 07:55
→ nabecat: 所以性(平)教育從小要教起 唉唉691F 05/11 07:56
→ Mahasata: 除罪化後,妻子不顧家庭與洋腸高富帥戀愛打砲都無罪囉692F 05/11 07:56
→ neverspeak: 不知道。總之要討論通姦要不要除罪可以,是另一回事,現在重點在,陳是不是慣性騙女學生上床。其實不管是694F 05/11 07:56
→ derekhsu: 除罪化你老婆跟人跑了,你只能叫人家賠錢696F 05/11 07:56
→ Mahasata: 其實除罪化也好,本來這世界就是野蠻的,搶錢搶糧搶娘們697F 05/11 07:56
→ eighties: 要根絕誘姦至少需要性教育普及,以及通姦不能只告第三者698F 05/11 07:57
→ derekhsu: 誰說一下陳星到底騙了什麼?699F 05/11 07:57
噓 bms: 因為現行法規就是這樣規定的 除非你能去推動立委修法700F 05/11 07:58
推 piliwu: 現在通姦一定是兩人可以告,但可以只對配偶撤告702F 05/11 07:58
推 a0510111: 沒有看過小說的才會嘲笑用小說辦案的人。703F 05/11 07:58
推 wantin1122: 呵,真的要抹黑晨星的話才不會自殺,就讓大家恣意揣測發酵,以精神病的姿態在背後裝作受害者就好了705F 05/11 07:59
→ neverspeak: 拜託,不然有通姦罪就能防止婚外情嗎?你看陳興還不是不怕709F 05/11 07:59
推 nsaids: 八板還是正常人比較多啦 但有問題的也不少。。。711F 05/11 07:59
推 onixs: 她真的很漂亮,走上這一步令人心疼!712F 05/11 07:59
推 YAUN: 配合聲明稿的才是工讀生。之前大家都誤會那些反社會酸民了713F 05/11 08:00
推 piliwu: 感情不在了要用卻想刑法來維持你們可以想想合理嗎?714F 05/11 08:00
→ piece1: 講這樣就是擺明林北幹的是已成年..而且情投意合..有悔意715F 05/11 08:00
推 skyexers: 根本是故意的吧 故意推給kmtㄏ716F 05/11 08:00
→ derekhsu: 不怕的是林女,搞錯方向了717F 05/11 08:00
推 cgabear: 剛好給一堆仇女裝理性的一個宣洩的藉口。718F 05/11 08:00
推 telescope: 八卦版一堆仇女的沙文豬現在都露出原形啊719F 05/11 08:01
→ neverspeak: 你又發作了,我只是說「假設」有其他被害者,他就是騙學生上床的慣犯720F 05/11 08:01
→ derekhsu: 通姦罪本來嚇阻力最大的就是對第三者722F 05/11 08:01
→ skyexers: 乾 我要回的是513那篇 怎掉到這723F 05/11 08:02
推 bg00004: 所以不漂亮就不用心疼了嗎?724F 05/11 08:02
推 piliwu: 我老婆研究室同學也在補習班教書,一樣把學生但交往五年了725F 05/11 08:02
→ derekhsu: 要問的是,怎麼林女不怕通姦罪呢?726F 05/11 08:03
推 piliwu: 請問你要不要反對他們在一起?727F 05/11 08:03
→ neverspeak: 通姦罪陳也是當事人,他不怕是因為他知道林告發他,林也要被論罪,而且陳的配偶可以對陳單獨撤銷告訴728F 05/11 08:03
推 yoseii: 即使你們再怎麼懷疑他,也沒有證據證明到底是不是誘姦730F 05/11 08:03
推 Ryan823: 畜生說的話能信嗎?731F 05/11 08:04
→ neverspeak: 如果不是慣性刻意欺負年幼學生,是要反對三小?732F 05/11 08:04
→ yoseii: 跟之前那個小模殺人案一樣,沒有證據之前媒體和網民就已經733F 05/11 08:04
推 cbstgb: 經過高人指點阿734F 05/11 08:04
推 bg00004: 沒有誘姦這個罪名吧735F 05/11 08:05
→ yoseii: 判嫌疑人死刑,到時候被推翻大家又假裝沒事,傷害早已造成736F 05/11 08:05
推 NICKSHOW: 女人一定要為難女人啊,還是很多人不信,但能怎麼辦??737F 05/11 08:06
→ yoseii: 就好像女生約炮結果反過頭來告男網友強姦,結果?738F 05/11 08:06
推 bg00004: 沒有證據..現在只會讓版上某些人更氣罷了739F 05/11 08:07
推 Mahasata: 目前通姦配偶可以選擇原諒,所以能撤銷對配偶告訴,是因740F 05/11 08:07
→ bg00004: 因為~就真的沒證據~法院和檢察官到底能查什麼
我真的很好奇741F 05/11 08:07
→ neverspeak: 本來只要滿16,就沒有所謂誘姦罪,有證據證明也不會定罪。大概是為何林家只能訴諸輿論不能訴諸司法的原因743F 05/11 08:08
→ bg00004: 我想應該是吧~
但是很多人就正義感大爆發~什麼都不管了
這早就是結局不是嘛?745F 05/11 08:08
推 rainbow321: 就沒證據啊…事實上法律也那他沒法 人證物證都沒有748F 05/11 08:09
推 joeii0126: 沒辦法,當事人就已經死無對證了……751F 05/11 08:10
推 in3: 看情形是二情相悅沒辦法753F 05/11 08:11
→ joeii0126: 只好任由還活著的人隨便講了,死者太傻……754F 05/11 08:11
推 befly10015: 誰會信噁爛之人 問題父母看來就想吞下去 沒辦法755F 05/11 08:11
推 polyasia: 全台灣都知道真相 但你沒證據就是慘 幫QQ756F 05/11 08:11
→ neverspeak: 在這個案上糾結在司法上討公道大概是緣木求魚了757F 05/11 08:12
推 thomaschion: 看台灣人被國民黨騙那麼多年還沒清醒,就知道台灣人智商了758F 05/11 08:12
噓 chloe719: 相信狼師聲明?這不是假天真,就是真的很天...甜760F 05/11 08:13
推 peteryouki: 有些推文是否太過頭 是對這社會有多不滿 超黑暗的762F 05/11 08:16
推 shinhwa610: 有些人真的很可惡,像郭冠英心態,沒被抓到就合法。之前一篇彰化狼師男性受害人,都錄影提告了,來回法院許763F 05/11 08:16
→ neverspeak: 假設陳真的是慣性騙學生上床,又能悠遊於通姦罪對第三者恫嚇的保護,那通姦應不應該除罪真的要好好考慮了!765F 05/11 08:16
→ shinhwa610: 多年後,仍無法將狼師送入監獄。真的讓人氣憤又無力。767F 05/11 08:16
推 photoshark: 可以不爽啊,可是最能打臉他的如果都沉默你是吞不下去什麼768F 05/11 08:16
噓 james13112: 重點是什麼 重點是這事發生是他媽在台灣不是美國
重點是什麼 重點是這事發生是他媽在台灣不是美國 幹重點是什麼 重點是這事發生是他媽在台灣不是美國770F 05/11 08:16
→ ip915010: 狼師不敢出來->有問題 出來說明->他的話不能信773F 05/11 08:18
推 indies: 父母不出來加上沒有證據……777F 05/11 08:18
→ a6dddd: 為了讓這件事有意義,就讓立法委員把法條16歲改到18歲,立委做不做?778F 05/11 08:19
推 moneydream: 當年出事要女兒吞.現在出事內疚才在找出口取暖781F 05/11 08:19
推 justiceyes: 還有人嗆別人沒看完整本小說,怎能說陳無罪耶!真的小說神探無誤 XDD782F 05/11 08:20
推 bankingpaul: 因為同運組織幫他帶風向,認為林女是性自主。你忘拉,同性戀是濫交最大族群!786F 05/11 08:22
推 winds1208: 這種聲明稿的真實性有多高,大家內心清楚,剛剛好的滿18歲,考完試還要去補習,是腦袋壞了嗎?788F 05/11 08:22
推 wezing0328: 我相信一個16歲的少女,想要的是愛,但不是性。而愛有分許多種,為何被狼獸誤認為性愛? 根本就是完全下半身思考的禽獸!!!!790F 05/11 08:23
推 allen139443: 正常人兩方都不會信阿 所以除非有其他證據出來 不然陳無罪793F 05/11 08:24
→ Sioli: 事實就是們辦法告他 就算她活著也不會成功795F 05/11 08:24
推 ssd123698745: 我不知道其他人是怎樣啦,但我沒有相信陳的話啊,我兩邊都覺得要持懷疑態度,而指證方本來就要附上證據,這才符合常識吧,這也是為何風向變這麼快的原因啊796F 05/11 08:25
推 easy3680: 覺得能做的,只是買幾本房思琪捐到圖書館。讓更多小孩知道現實中那些意圖不軌的花言巧語的大人實際上在做的是多801F 05/11 08:26
→ a1234567289: 但是幾分證據說幾分話 不是說某方比較可信就作為依據806F 05/11 08:27
噓 GaryXie: 你不是也想改變風向嗎809F 05/11 08:28
推 gta1994: 有錢有權買公關啊~剛開始不是差一點被蓋掉....誰會相信陳沒鬼810F 05/11 08:28
推 SYOUNG: 當然隨便牠說啊,不然人都死了
但願補教界馬小狗以後吃不到小女生,慾火焚身爆腦而死,對牠而言算是善終812F 05/11 08:29
噓 coolron: 台灣人果然還是反智居多呢815F 05/11 08:30
推 ssd123698745: 真正的豬隊友是上禮拜那群,一直說 等你出來澄清啊XDDD,那些人吧,現在人家出來澄清了,這個風向你們滿意了嗎?816F 05/11 08:30
噓 johnpotato: 推動修法比較實際啦 整天風向風向的 還不都腦補 死無對證819F 05/11 08:32
推 madden: 鬼才相信他勒821F 05/11 08:32
噓 c08371: 活該整天貼工讀生標籤 現在風向往陳興你們就氣得半死822F 05/11 08:32
噓 quizasun: 陳星聲明、爸媽聲明、林部落格都指出事發在高中後(滿16甚至是18)這三方沒矛盾,但超多人無視824F 05/11 08:33
→ linceass: 先把工讀生名單列出來吧 整天那邊先射箭再畫靶826F 05/11 08:34
→ quizasun: 只針對年齡部分覺得無誤~827F 05/11 08:34
推 arbun: 事實就是不管網路討論的多沸沸揚揚,風向怎麼變,台灣的法829F 05/11 08:35
→ arbun: 律都不可能告的贏831F 05/11 08:35
→ linceass: 陳有問題 林也問題一堆 都不能講就是了832F 05/11 08:35
推 isscc2014: 哀..誘姦沒法律定罪 但重點的標案假學歷等弊案呢 還有衛福部媒體護航等政商關係要高調833F 05/11 08:36
推 Timentin: 林女是什麼時候開始去補習根本是一翻兩瞪眼的事,家長、補習班甚至當時去補習的人都知道,如果在這點上說謊應該馬上就被拆穿了吧835F 05/11 08:37
→ alan0204: 說沒證據等於支持渣男 好啦以後都鍵盤公審就好了838F 05/11 08:37
推 Pictor: 目前只能先從標案查起了843F 05/11 08:44
→ allen139443: 很多工讀生一直亂扣別人工讀生帽子讓大家很反感 根本豬隊友844F 05/11 08:44
推 phix: 林女自殺就輸了847F 05/11 08:45
推 cloudpart2: 活著的人都隨便他掰啊,林女有妄想症 有證據嗎? 他跟律師討論之後胡扯一大堆還真的有人相信 太好笑了!848F 05/11 08:48
推 ssd123698745: 不是"台灣法律"告不贏,哪個民主國家的法律可以讓你沒證據還是告得贏的,我可不想住那種地方851F 05/11 08:50
推 gazelle74: 重點就是,女方是自願的而且是小三855F 05/11 08:51
推 RLH: 是兩邊都持疑 如果不是同情林 這二周的喧騰是假的嗎 沒有進一步的資訊和行動當然注定強弩之末856F 05/11 08:52
推 edfiv: 幫林女講話還會被工讀生噓QQ858F 05/11 08:54
推 labulato: 重點不是你信不信而是有沒有別的證據 只有小說是不夠的860F 05/11 08:54
推 lahabala: 風向沒變 只是太多工讀生來留言讓你以為風向變了
除了被帶風向的PTT 你去政論節目看看風向有沒有變861F 05/11 08:56
推 JimOBrien: 大學師生戀曝光應該就分析過告不成了吧~ 這次行動光是讓狼師從補習班解聘就是最基本的成功了 其他都是多賺的866F 05/11 08:59
→ aoc7175: 工讀生就那幾個ID 狂洗文 到底是領幾個便當啊!?868F 05/11 09:00
推 lovegq00: 說的好像大家16歲時都吃的下五十幾歲的,獅子山等級869F 05/11 09:00
→ JimOBrien: 父母聲明一開始就是希望能避免造成更多的房思琪870F 05/11 09:00
推 tom19920910: 拜託他這方面本來就無罪,要就用標案,還有立法堵這個漏洞871F 05/11 09:01
推 tingover: 因為本來就是指控人的那一方要提出證據啊873F 05/11 09:01
推 JimOBrien: 補教這塊黑角落已經變成劣幣驅逐良幣了 真的該整頓下875F 05/11 09:03
推 cloudpart2: 父母反對交往是正常的 你希望女兒跟一個跟自己年紀差不多的交往嗎 誘姦變通姦 這結果論讓人貽笑大方877F 05/11 09:04
推 JimOBrien: 用公平公開的制度讓好老師能安心幫助學生~879F 05/11 09:04
推 drump: 風向就是,一直有人在帶風向想幫他洗白880F 05/11 09:05
→ derekhsu: 呵呵,強姦罪非告訴乃論改18歲這裡有多少人會被抓啊881F 05/11 09:06
推 eulereld: 就這串來要,要麼到7時工讀生準時上班帶風向,要麼是鄉民太害羞,看到一句認同的說話才敢開口說自己的意見,或思想太單純,容易被帶風向。反正我身邊其他人沒一個相信882F 05/11 09:06
→ derekhsu: 那你立法禁止跟比自己父母小三歲以上的人交往啊,看看會不會違憲885F 05/11 09:07
→ dayyeah: 直接把補習班列入拒絕往來清單888F 05/11 09:08
推 YALEMY: 有人相信喔(挖鼻889F 05/11 09:09
推 kphuang: 馬英九特別費案也無罪,你相信馬英九真的什麼都沒做嗎?何況滅證完的891F 05/11 09:09
推 curance: 這次的支線開那麼多 不會沒事幹的 衛服部 媒體 補教業 一堆可查893F 05/11 09:10
推 StuLeo: 台製司法 慘895F 05/11 09:11
→ curance: 這些黑幕多拔一個 臺灣就好一分896F 05/11 09:12
→ ioupoiu: 不然要信一本話想小說?898F 05/11 09:12
推 hyunn: 他也有女兒,還能跟女兒差不多年紀的人做這種事,真不怕報應?想過若今天是他的女兒發生這種事自己會有多崩潰嗎?他現在承受的痛苦根本不及林爸爸千分之一,這種聲明我不相信...雖然人已經死了,但真心希望檢調單位能好好調查...900F 05/11 09:13
→ neverspeak: 原po你的心情大家了解也感同身受,但可以加強一下基本法學概念905F 05/11 09:13
推 edvoyage: 好在林家父母跟陳星都沒說吃大便延壽,要不然很多人會吃908F 05/11 09:14
推 ImCasual: 應該是工讀生配合洗文章和推文吧909F 05/11 09:15
推 hcder4126: 當然不信啊 只是現在沒證據 就算林醫生出來 但如果沒證據 也只是變成各說各話 原本結果就很有可能是這樣(拜託出來打臉啊) 現在只希望之後能夠加強補教業的管理910F 05/11 09:15
推 oyaji5566: 一直都沒證據啊,不然早就吉了好嗎914F 05/11 09:19
推 hohohoha: 如果沒能定罪 至少在補教業實名制 建立制度防堵吧915F 05/11 09:19
推 edvoyage: 若肥宅上了林女,對林女花言巧語,還不會被告?!那就神了916F 05/11 09:20
推 MAGODAJAN: 堂堂一位名師做事躲躲藏藏,偷吃倒是大方承認917F 05/11 09:20
推 barttien: 老實說因果報應都只是弱者自慰的說法918F 05/11 09:20
推 hohohoha: 人家現在連女兒都跳出來瞜 沒道歉你老爸管不住懶叫919F 05/11 09:20
噓 jim66356: 陳星講的是真是假你又能如何920F 05/11 09:21
推 edvoyage: 書中任1情節牽扯陳星,社會大眾會認為他有罪只是沒證據922F 05/11 09:22
推 fifi0828: 沒有耶 身邊都沒人信啊 相信老師的大概都在ptt了XD923F 05/11 09:22
推 edvoyage: 因果報應?! 司馬遷(笑924F 05/11 09:23
推 vini770803: 雙方根本都沒老實說 誰說他們說得是真正的真相 林父母態度一整個詭異925F 05/11 09:24
→ neverspeak: 對啊 不能只有詛咒做壞事有報應 一定要在現實有一些積極的建樹 就算是悲劇沒有辦法平反 也不枉了927F 05/11 09:24
推 yo1234: 工讀生半夜就上班 辛苦惹929F 05/11 09:25
推 repast: 都工讀生在洗風向在信仰阿930F 05/11 09:25
→ vini770803: 看之前推文說林醫師家風保守 誰願意相信女兒被XX或是931F 05/11 09:25
推 edvoyage: 把書中的李或林女網誌的XX改成肥仔,都還相信誘,那就OK932F 05/11 09:25
推 eva2255848: 陳興說的不一定是事實,林家說的也一樣不是100%事實933F 05/11 09:25
推 edvoyage: 看看台中某個神明, 還相信因果報應?!935F 05/11 09:27
→ neverspeak: 林包括林的父母其實透露的極有限 目前關於案情直接的說明 也只有陳的936F 05/11 09:27
→ vini770803: 虧我一直期待有其他受害人爆料說XX感情方面私德有虧只有標案那種要爆938F 05/11 09:27
推 edvoyage: 肥仔誘姦房思琪,林女愛上肥仔,不管你們信不信,我信了940F 05/11 09:28
推 dkramses: 工讀生老闆這一波的麥可麥可跟KPI都賺飽飽941F 05/11 09:28
→ neverspeak: 標案很重要好嗎 你甘願自己繳的稅金 被黨國親近人士這樣爽賺嗎942F 05/11 09:28
→ LivveTi: 陳星夠幸運 在鬼島做補教944F 05/11 09:29
→ vini770803: 我在想父母不會這兩三年才知道女兒真的問題吧945F 05/11 09:29
→ neverspeak: 不過事實上標案要定罪也是很難,表面上一定都是合法的,只能說這些人數十年來都這樣靠政商關係賺錢,翻出來讓大家見識見識也好946F 05/11 09:31
噓 luke2: 因為垃圾桶一堆仇女仇到腦袋壞掉又只會看風向的蠢豬啊949F 05/11 09:31
推 billiomos: 除非自首 檢調或肥宅發現新事證 不然就是無罪阿
你吞不吞得下去 是另一回事950F 05/11 09:31
推 edvoyage: 水母都大水庫,別逼陳星出來選總統,證明清白,765W↑953F 05/11 09:34
→ neverspeak: 法律上就沒有誘姦 再三強調 有證據證明有性行為也是沒有罪啦954F 05/11 09:35
推 edvoyage: 不可忤逆林女與林家父女的誘姦,森7777777956F 05/11 09:36
推 windinlove: 好奇你的正義感從何而來欸...畢竟是一件羅生門講再多也是浪費時間 是不是你對這類有錢人莫名憤恨?957F 05/11 09:37
→ neverspeak: 這案吞不下去不是因為林很優秀又正 而是「很可能」陳是利用老師身份和年齡差 騙年幼學生上床的慣犯 希望這樣的漏洞可以在制度上防治起來959F 05/11 09:38
推 edvoyage: 就金光布袋戲的中原群俠(笑962F 05/11 09:39
推 tzback: 因為一發現極有可能無罪 當然是對不會說話的死者補腳了963F 05/11 09:39
→ caesst85149: 總歸一句 沒有證據 就算真的強姦沒證據就無法定罪964F 05/11 09:39
推 san0410: 受害者第一次被性侵不無可能 受害者會有防衛機制 像假裝沒發生965F 05/11 09:40
推 vini770803: 依林父母說受害者照理說不只一位 但她父母知道所謂其他人是誰 還是只有林自己走不出被人玩弄心情967F 05/11 09:41
推 edvoyage: 就推動性教育阿,別早秋/別婚前性行為,被上就告死他969F 05/11 09:42
推 whitehow: 都喬好台詞了,狡猾到難以忍受970F 05/11 09:42
→ neverspeak: 是啊就算是強暴 沒證據就無法追訴 更別說是慣性誘姦971F 05/11 09:42
推 YALEMY: 有人是在說小小小XDDDDD這也可以扯到憤恨有錢人 標案假學歷都沒關係就對了 有正義感不行嗎?又不是查你 緊張啥XDDD972F 05/11 09:43
推 wmtsung: 我相信有些人只是不爽小說辦案啦,但是你在那邊羞辱死者974F 05/11 09:44
推 hohohoha: 都沒人發現為何那個加洲爆料者打通電話就能知道這麼多?975F 05/11 09:44
推 wmtsung: 就別裝啥正義啦!林從來沒想過要靠小說來幫她平反,所以她生前一直否認她是房思琪,我猜房會寫在13歲也是不想被一般人拿她的生平來比對出小說中的狼師是誰。人生太痛苦最後也只是自殺,甚至目前還看不出有留下遺書要追究誰的跡象。結果一堆人腦補啥母豬回收,或是說她現實無法究責所以寫小說抹黑報復?哇靠你說說看有啥證據?不然你腦補辦案比小說辦案好到哪裡去?976F 05/11 09:44
推 hohohoha: 難道這件事情補習班早就知情了?983F 05/11 09:44
推 edvoyage: 疑問?若是肥仔去誘姦,還會發生這種憾事?還是說被告死?984F 05/11 09:44
→ neverspeak: 性教育如果只是禁止教育 那只是把小孩教成無知 不要再走回頭路啦985F 05/11 09:45
推 edvoyage: 教小孩,男生不能亂碰女生,女生說不要就是不要988F 05/11 09:46
推 edvoyage: 膜不重要,重要是尊重性自主,不尊重性自主就告死他990F 05/11 09:47
推 vini770803: 我一直好奇林所謂的13歲是真的還是假的還是虎爛大家991F 05/11 09:47
推 edvoyage: 當然知道沒有誘姦罪,頂多相姦罪(若林女有跟陳發生關係)994F 05/11 09:50
→ neverspeak: 13歲是指小說裡的房思琪啊,你還沒搞懂嗎?995F 05/11 09:50
噓 NzForest: 還在翻小說辦案,難不成這些人也會以為柯南裡面的殺人劇情都是真的嗎ZZ很簡單啦父母要馬趕快拿出證據要馬就是專心去辦陳的那個公司投標案,還比較有機會搞出大的996F 05/11 09:50
推 dany9177: 16歲前不一定,說不定還有案外案導致她得憂鬱症啊?嗯...1000F 05/11 09:51
推 edvoyage: 只是說誘姦的,請把李跟陳換成肥仔,這樣故事還合不合理1002F 05/11 09:51
推 dany9177: 話說上大學不是通常都滿18?跟16歲的關係是?1003F 05/11 09:52
→ neverspeak: 控訴鄉民小說辦案,自己也拿小說內容來混淆,這樣不好1004F 05/11 09:52
推 edvoyage: 兩邊都要信也兩邊都不信,比較可以看到盲點1005F 05/11 09:53
推 HsiaoHsiu: 從這兩天文章跟留言就可以知道陳先生多有錢1006F 05/11 09:54
→ neverspeak: 什麼故事還合不合理?你在供三小?重點在 1受害者年幼 2加害者是老師且年齡差距大 3很可能受害者不只一人漏洞是在利用身份和年齡的優勢欺幼騙上床1007F 05/11 09:54
推 edvoyage: 我沒說清楚是我的錯,針對林小姐部份,請代入肥仔1010F 05/11 09:56
推 edvoyage: 若是13歲房思琪的部份?!請不用帶入肥仔,直接代227/2221012F 05/11 09:58
→ neverspeak: 一般對等的男歡女愛根本不管旁人的事 但我們不希望還未經世事的年幼學生受到這種欺騙1014F 05/11 09:58
推 edvoyage: 刑法227/221,SORRY沒講清楚1016F 05/11 09:59
推 JimOBrien: 不用在那邊意圖汙名化肥仔啦~ 比起沒同理心的好太多了1017F 05/11 09:59
推 beyonf: 聲明vs小說 嗯 說聲明比較可信的這樣比較理性不腦殘?1018F 05/11 10:00
推 HAVEHIDE: 該查的就查,公司那條線也要查啊!1019F 05/11 10:00
推 JimOBrien: 想用刻板印像作假設 包裝成理性 還是免了吧1020F 05/11 10:01
→ neverspeak: 雖然因為林奕含很漂亮又優秀受到巨大關注 但林是不是正妹是不是很優秀不是重點 而是不要再讓這個漏洞製造更多的悲劇了1021F 05/11 10:02
推 edvoyage: 肥仔是污名化?!8+9/母豬應該也是,沒證據指責就不是污名1024F 05/11 10:02
推 satan1212: 假學歷欺騙大眾 補習班不用賠錢嗎? 這不算詐欺嗎?1025F 05/11 10:02
噓 yuriaki: 不爽你就證明他說謊啊 難道要憑懷疑就治罪?1026F 05/11 10:03
推 btmep: 通篇處處剛好脫罪的聲明稿 斧鑿痕跡未免太明顯1027F 05/11 10:03
噓 Jefferay: 當初晨星也說呀 出來聲明也沒人信 反正鄉民只想聽自己要的啦1030F 05/11 10:06
→ neverspeak: 斧鑿很合理啊,他有資源可以請律師幫他擬出最有利的聲明,這很正常啦~1033F 05/11 10:07
噓 Djent127: 不是信不信的問題,而是羅生門,懂?你可以自己心中有一把尺啊,但講難聽一點也就是腦補。1035F 05/11 10:08
→ neverspeak: 是要比喻啥?是因為此案特別受關注使你不滿嗎1037F 05/11 10:08
推 btmep: 有人信啊 聲明稿一發 一堆仇女肥宅開始檢討母豬妨礙家庭了1038F 05/11 10:08
推 edvoyage: 乾脆PTT禁比喻"肥仔"好了,順便禁8+9/三寶/母豬1039F 05/11 10:09
推 btmep: 喔? 那請問公司標案 衛服布護航也是腦補嗎1040F 05/11 10:09
推 edvoyage: 難道我說到你的痛點,要不然在痛恨比喻肥仔幹嘛?!1041F 05/11 10:10
→ neverspeak: 你是要比喻啥啊,有道理的話沒有人會噴啊,就是硬扯才被噴啊1042F 05/11 10:11
推 edvoyage: 只是比喻肥仔就有事?!見鬼了
硬扯在哪裡?!1044F 05/11 10:11
→ neverspeak: 你是不是也不知道自己在比喻啥所以惱羞了?1046F 05/11 10:12
推 edvoyage: 把人物換成肥仔會有差?!
腦羞?!1047F 05/11 10:12
→ neverspeak: 你提肥仔到底是要替換誰?什麼語意講清楚啊
自己沒來由講個肥仔難怪沒人知道你在供三小1049F 05/11 10:14
推 edvoyage: 把李國華/陳星,換成肥仔,那故事與聲明也合理?!
我的錯,我應該打全名,這樣才看得懂1052F 05/11 10:16
推 Tatsuya72: 酸人偏信小說真匪夷所思,自己不用腦思考還來教訓別人1057F 05/11 10:17
推 edvoyage: 合理就是,李國華/陳星/肥仔做同樣事同樣結局1058F 05/11 10:18
推 edvoyage: 我的合理是我主觀認為,非客觀。
然後?!沒然後了1061F 05/11 10:20
→ neverspeak: 不是說了嗎?重點在加害者利用身份與年齡差慣性欺騙年幼學生上床。跟加害者是不是肥仔有什麼關係?有的話就是外表不起眼得手率比較低啊1063F 05/11 10:23
推 Tatsuya72: 不是每個人都會為了酸言而不惜與邪惡共舞如此的下賤。1066F 05/11 10:25
推 edvoyage: 得手率較低,不就可能強上女生,會被告而不是愛上肥仔?1070F 05/11 10:29
噓 syuanling: 受害者不少 只需需要檢警去偵辦 檢警也應該去偵辦1071F 05/11 10:37
推 edvoyage: 想問何謂年幼學生?!年齡範圍?!1075F 05/11 10:43
推 Peter521: 阿就雙方都沒人相信,看到有人支持林就來平衡報導一下啊1076F 05/11 10:43
推 happy27727: 那個聲明稿很難信服人啊 正常如果被誣陷的人 應該被爆1078F 05/11 10:46
→ happy27727: 的第一時間就寫聲明了 而不是一直躲一直躲 才發了一張1080F 05/11 10:46
→ happy27727: 聲明 認真看聲明 明顯就是在規避各種法律上的犯罪1082F 05/11 10:47
推 edvoyage: 我想表達的是,若真的被強上為何還會愛上對方?不告他?1083F 05/11 10:49
推 Kai1216: 陳興的申明完後我一直在等她爸媽出來反駁...但就是就悄悄什麼聲音都沒有1084F 05/11 10:50
推 edvoyage: 若今天強上的是肥仔,也一樣不會被告?甚至愛上肥仔?
與其說是我想表達,到不如說這是我的困惑?求解1086F 05/11 10:50
→ neverspeak: 可能原因有 1沒證據留下 2欺騙自己是老師愛我我也愛老師心裡比較好受1088F 05/11 10:52
推 edvoyage: 那若改成肥仔也會這樣,謝謝你回答我的問題,感恩1090F 05/11 10:54
→ luleen: 他不講 你說他在躲 他講 你說不要相信他 ㄏㄏ1091F 05/11 10:54
→ neverspeak: 被強暴的心理防衛機制 不然就得面對赤裸裸的事實
還有要告就得要公開1092F 05/11 10:55
推 Fordevoted: 總覺得她要摧毀的不是單單只有陳星一人,就算治不了陳星,治不了他也會老死,但這樣的事情不能一而再的發生,其他等待天使的妹妹還是能救的吧 而且陳星背後完全沒品味的粗魯才更讓人無限噁心吧,把他跟蘿莉塔裡的韓伯特相比真是侮辱韓伯特了,精神病不定是看到這無底的噁心漸漸嚴重?
小說裡有一句 房爸爸房媽媽最後才知道他們也是普通人 雖然又是小說辦案,不妨相信他們曾經掙扎過,然後深知能力遠遠治不了他而放棄?這樣未報案跟不說明或許能有點解釋?1096F 05/11 11:03
噓 MongolSoul: 其實不是風向改了 而是腥娘跟牠養的渣在帶風向
陳腥聲明前 工讀牲暫時退散 待聲明一出 工讀牲就蟲湧復歸 營造聲明扭轉情勢的假象
為何知道這策略 我不能說 哈哈 就簡單想也知阿1106F 05/11 11:11
推 youngzi: 不相信呀,版上風向是因為工讀生很賣力吧1110F 05/11 11:17
推 bah: 我比較好奇他當老師期間通姦幾個人?1111F 05/11 11:17
→ kenike: 陳星 仍有教化可能 沒事1112F 05/11 11:18
推 bgklye: 會幫他講話的 就都不正常阿1113F 05/11 11:21
噓 MongolSoul: 強或誘姦未必查得出 但標案跟逃漏稅倒是另一方向1114F 05/11 11:22
→ axd1982: 會信是婚外情的人我也是醉了1115F 05/11 11:23
→ fifi0828: 你去問身邊的人會發現支持老腥哥的人好多都在ptt惹1116F 05/11 11:32
推 cloudstr: 沒差 想看工讀生跟被操弄的意淫宅互鬥 跳樑小丑好笑好看1117F 05/11 11:32
推 fifi0828: 躲了10幾天生出那篇滿滿的法律攻防作文 反正都是婚外情緊張什麼XD1118F 05/11 11:34
噓 MongolSoul: 標案跟勾結是腥娘刻意避談見不得光的羞事呢1120F 05/11 11:35
推 casually: 拖這麼久才發聲明。很明顯是跟律師討論過這方面的攻防所以他才說人都死了。除非有直接證據 證明他不法手段或16歲以下。不然細節只有他知道。法律這方面要動他。很難。如果有其他受害者就另當別論 但私心希望他進去蹲順便被刷gg1121F 05/11 11:35
→ mocca000: 林的部分死無對證 只好更努力把重點放標案了呢1126F 05/11 11:36
→ BradleyBeal: 如果誠如聲明稿 也不必躲那麼多天 明明就是找人求救噁心至極1127F 05/11 11:37
→ mocca000: 順便導向補習教師實名制 讓同行幹翻他1129F 05/11 11:38
噓 Crauser: 紅明顯,要打陳星的臉就是要林家出面阿,父母不出面,
沒有證據要怎麼打臉,證據一拿出來他的臉就沒了
補推1130F 05/11 11:39
噓 kin861115: 反正那些說是合意性交的 就等著看你們以後女兒被補習班老師幹再來靠北1133F 05/11 11:42
推 Joey452: 父母如果不出來反駁,陳興的聲明會越來越真實1135F 05/11 11:46
推 mascherina: 不要汙名化教徒好嗎,陳星說的我非常不相信,他也是很會挑時機呢~1137F 05/11 12:01
推 solarem: 我沒有喔 在看後續發展中 女兒出來放火還不錯1139F 05/11 12:04
推 aadm: 工讀生你敢嘴?1140F 05/11 12:08
推 op2lm3: 好無力…1141F 05/11 12:21
推 wklxbiwee: 不是支持陳興 是支持無罪推定 連證據都沒有 就說要把人抓去關 是還在戒嚴嗎?
至於要用道德譴責 我沒意見啦 每個人道德感不同1142F 05/11 12:33
推 Tatsuya72: 有些人就喜歡看女性被糟蹋蹂躪無視性侵不分性別的事實1145F 05/11 12:35
噓 e1236699: 小說都有人信了,聲明稿算啥1147F 05/11 12:38
→ Tatsuya72: 現在喊堅持無罪推定的人有對其他案出來喊過嗎?還是對歧視,欺凌弱勢感到共享的快感才來喊的?1148F 05/11 12:39
推 loveasy: 我相信從他初犯到現在 ,他就知道他的行為都受到法律保障。那麼,為什麼這個時間忍不住冒出聲明稿呢,想要轉移什麼?1150F 05/11 12:39
推 Tatsuya72: 我看到的是無罪推定的精神就像言論自由一樣被濫用。
無罪推定不是一塊遮羞布。1154F 05/11 12:45
推 btmep: 郭冠英:性侵沒被抓到就無罪 <<<無罪推定論>>>1156F 05/11 12:46
噓 NingK: 兩邊都沒證據,結果你只信一邊1157F 05/11 12:48
推 hiro1221: 無罪推定被濫用哈哈~未審先判才被濫用咧1158F 05/11 12:50
推 btmep: 很簡單 死者的控訴比較有說服力
今天陳先生發完聲明稿就當場切腹 可信度就高得多1159F 05/11 12:50
噓 ozjucka: 那你這麼相信小說跟家屬的話喔 打自己臉1162F 05/11 12:57
→ may12301: 想十年的小說 一句誘姦 還不是一堆人相信
這有什麼好奇怪的1163F 05/11 13:08
推 Cishang: 信小說的不是更多上個幾十倍嗎 還是你看的八掛跟我不一樣1165F 05/11 13:10
推 athena0610: 我覺得那些都是網路寫手吧?
還是查查標案比較有搞頭1166F 05/11 13:19
推 fxntdsxdr: 一個死諫的人跟陳星 可信度高下立判1168F 05/11 13:28
噓 x222333123: 法治時代,自殺怪誰?以為古代嗎?誇張的台女三寶哭哭1169F 05/11 13:44
→ monkeydog119: 當老師的已婚男人不要跟別人亂搞就可以防止,都生女兒了還不知道?1175F 05/11 14:27
推 spadej69171: 被工讀生洗地板吧 最近怪文超多
手法很像318時洗的文章1177F 05/11 15:21
推 SESAO: 因為狼師有錢 買通工讀生上網帶風向1179F 05/11 16:28
推 jauruyu: 沒什麼人相信好嗎 不是工讀生帶風向 就是仇女宅想嘴砲
反正陳國興這三個字臭掉 這個臉讓人記住就好1180F 05/11 16:29
推 fifi0828: 到現在還躲起來 發那篇作文誰信啊哈哈哈哈1182F 05/11 16:35
推 twinway: 失智列車 集體翻車 現在找不到褲子 鄉民自然很火1183F 05/11 16:54
推 SHIU0315: 沒什麼人相信好嗎 不是工讀生帶風向 就是仇女宅想嘴砲+11184F 05/11 16: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