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Malpais (Malpais)標題 [新聞] 離譜!盧映潔製造假證據曝光 恐失博士時間 Thu May 11 13:38:32 2017
離譜!盧映潔製造假證據曝光 恐失博士學位
文|劉志原 攝影|劉志原
司改國是委員盧映潔日前才剛參與表決,通過妨害司法公正罪,避免證人受干擾及當事人偽證,今(11日)因誹謗同事,遭判有罪確定,竟傳出她在訴訟過程中,對學生偷錄音後當呈堂證物,卻當庭被法官打臉不採信,法官還痛斥盧映潔陷證人於不義,更離譜的是,她企圖製造假證據來脫罪,知情人士指出,盧映潔是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卻涉此不名譽之罪與行為,依該校博士學位規定第22條,可以撤銷學位。
盧映潔2013年4月2日在臉書上發言,暗指同校美女教授陳慈幸在課堂上說,法院應該要把江國慶案中的當事人許榮洲立即判死刑,不然正義蕩然無存,盧在發文中還指,該位老師不懂何謂罪刑法定原則,不懂何謂拘束人身自由的保安處分(冏,OO系大一的都懂)」等語。
陳慈幸認為,她並沒有在課堂上講過盧映潔所提的要將許榮洲判死刑及逮捕犯人可強攔民車等言論,她不可能叫人去死,卻被盧罵紅衛兵,提刑民事告訴均勝訴,本刊調查,盧映潔在刑事部分,先是於偵查時辯稱,她並不是在罵陳慈幸,而是在講另一名教授林明傑,並企圖製造假證據,要林明傑教授承認他就是被罵紅衛兵的人,在民事一審時,也強調她指控的紅衛兵是另有其人,並不是陳慈幸。
本刊調查,盧映潔2013年在遭陳慈幸控告誹謗後,即指控林明傑教授違反著作權法,未經她同意,就在報告中引用她受《中央社》訪問的內容,希望林明傑能坦承自己就是被她罵紅衛兵的人,否則就要對他提出違反著作權法告訴,林明傑斷然拒絕這種偽證行為,果真遭盧映潔控告,但台北地檢認為,著作權是《中央社》所有,盧映潔無權提告,去年3月將林明傑不起訴,盧仍不放棄,再向台北地院聲請交付審判,仍是遭駁回。
事後,盧映潔在台南地院刑事誹謗罪審理時,才坦承是在罵陳慈幸,但強調是上過陳慈幸的學生告訴她相關內容,並非她憑空捏造,且她的言論與公益有關,並不涉及誹謗,一審認定,盧映潔無法舉證陳慈幸有講過應判許榮洲死刑等語,且又無法證明合理查證,因此判他拘役40天。
全案上訴二審後,今年2月9日盧映潔傳喚陳的學生,但仍無法證明陳慈幸有講過相關發言,當天,陳慈幸當庭指控,盧映潔去找林明傑教授,威脅陳明傑串證,今年3月23日,二審最後一次開庭,當時盧映潔已出任司改國是委員,她提出學生的錄音,要證明學生是她的消息來源,結果當庭被法官打臉,指這錄音是在學生不知情下偷錄,可能有被剪接,屬於不合法的證據,因此不予採用,當天法官還斥盧映潔陷證人於不義。
陳慈幸的律師在後一次庭訊,向法官表示,盧映潔身為法學教授,卻沒查證就罵人,所謂的證人,也都是事後找來的,且無法證明盧映潔的確有查證,但盧還是一再對陳謾罵,盧映潔則強調,自己會謹遵教訓,謹言慎行,保證所有的訴訟都會平息,好讓自己有動力繼續為國家貢獻所學,但合議庭認為她犯行明確,今駁回上訴,仍維持有罪判決。
鏡週刊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170511inv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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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a741085: 小心推文啊!!!!!!!!!!!!!!!!!!!!!!!!!!!!!!!!!!!!!!!!!!!1F 05/11 13:39
推 serding: 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7F 05/11 13:39
推 funkD: #聖潔10F 05/11 13:40
推 bee12: 聖潔的盧12F 05/11 13:40
推 zeolo: 聖節14F 05/11 13:40
推 DeathTemp: 推文一定要節制,不然很容易上警局的19F 05/11 13:41
噓 ok5566: 哪間法律系的老師阿 ㄎㄎ22F 05/11 13:42
→ jorden: .........25F 05/11 13:42
→ ltjfw2012 …
噓 ltjfw2012: 空心菜執政看人的眼光...貽笑大方26F 05/11 13:42
推 f124: 哭哭喔 教授要被拔掉摟30F 05/11 13:43
推 Lazy0322: 今年2月提名的 為什麼選爭議這麼大的人阿35F 05/11 13:45
不認識這位的大概都是年輕的八卦版鄉民
推 VVizZ: 廢死不意外阿39F 05/11 13:46
噓 rayxg: 要被吉惹QQQQQQQQQQQQQQQQQQQ40F 05/11 13:46
→ VVizZ: 映潔 我要噴水的大碗 等你44F 05/11 13:47
推 maxboy06: 嘉義人聽到噴水馬上氣噗噗 觀光客在吃的49F 05/11 13:48
→ reaturn: 是不是之前那個告很多鄉民的那個 聖潔的 盧51F 05/11 13:48
→ EggAcme: 要修文找原po還來得及52F 05/11 13:48
推 Riya520: 知法玩法 (老闆大碗雞肉飯)54F 05/11 13:48
推 rgbff: 聖潔56F 05/11 13:49
推 f124: 你老 袋有洞57F 05/11 13:49
推 solsol: 盧很Nice的 一定是有什麼誤會58F 05/11 13:49
推 kinki999: 樓上講錯話的,快找原po改推文啊~要不版聚吃雞肉飯囉62F 05/11 13:50
→ mayjan …
→ mayjan: 是哪個人把這種人推薦進去司改會議的 是哪個人啦63F 05/11 13:50
推 aaaba: 聖潔的盧64F 05/11 13:50
→ mayjan …
→ mayjan: 重點是"誰"推薦這個人67F 05/11 13:51
推 solsol: 司改國是委員耶 相信國家的眼光好嗎?68F 05/11 13:51
推 wwwqoo: 哇哇哇 難怪覺得名字很熟悉 原來是聖光盧69F 05/11 13:51
推 simga: 爽啦~~報應來了齁~~71F 05/11 13:52
推 l00cm: 聖光阿!72F 05/11 13:53
推 LOWJ: 亂講話 會去嘉義吃火雞肉飯 小心點73F 05/11 13:53
→ Refauth: 挖糙~~~~~~~~~~~~~~~~~~~~~~~~~~~~~~~~~~~~~~~~~~74F 05/11 13:53
推 kilof: 興趣是在同事身上體現訴訟權77F 05/11 13:54
推 sevenny: 連學位都被拔 也太慘了吧!79F 05/11 13:56
推 diemanEric: 原來是帶起雞肉飯風潮的__ __ 的幹居然是司改委員80F 05/11 13:57
推 iam0718: 不可能 絕對相信教授 信仰廢死的人絕對是聖光潔淨者83F 05/11 13:57
推 kersihi: 這傢伙真的活該XDDDD84F 05/11 13:59
→ delta0521: 這新聞是暗示跟她有過節且懂德文的鄉民可告洋狀?85F 05/11 14:00
推 NavyWind: 太久了啦 只記得捧出一個賣T穴的朱86F 05/11 14:00
→ Crauser: ----------恭喜樓上各位皆獲得雞肉飯兌換券一張--------87F 05/11 14:01
噓 jazz5566: 盧為人如何不論 這篇新聞幾乎等於黑函了阿....94F 05/11 14:03
→ haha98: 司改會的意外嗎? 還有殺女友的耶96F 05/11 14:03
噓 jazz5566: 什麼偽證 什麼撤銷學位 真的是WTF97F 05/11 14:03
推 rockyegg: 小心要吃雞肉飯了......100F 05/11 14:05
推 coolron: 哈哈哈哈哈哈哈廢死101F 05/11 14:05
噓 jazz5566: 沒有證據能力=偽證=撤銷學位? 這記者的推論真的是抹黑..102F 05/11 14:06
→ birdy590: 馬白額入口至齒者,名曰榆雁,一名的盧
奴乘客死,主乘棄市,凶馬也103F 05/11 14:06
噓 skyexers: 幸好我當初看她書的時候 就覺得這人極廢106F 05/11 14:07
→ Dethklok …
→ Dethklok: 有沒有同是德國法學高高手的教授,把判決轉去她母校的啊107F 05/11 14:07
推 dkramses: 盧這是何苦呢 好好當教授未來也會有自己的一片天啊108F 05/11 14:10
推 seal998: 廢死女王嘛,這時該請朱學恆出來落井下石才對110F 05/11 14:11
推 ckshchen: 版眾一二三四五,版眾個十百千萬,版眾相聚兩碗飯112F 05/11 14:12
推 goal56: 司改委員 科科114F 05/11 14:15
推 immelo: 挖嗚~作偽證的法律博士教授耶115F 05/11 14:16
推 orfan: 這個人我知道~ 推文真的小心 (<- 不知這樣會不會被告120F 05/11 14:19
※ 編輯: Malpais (104.175.250.50), 05/11/2017 14:22:30
推 suckpopo: 哇! 還好我謹記口不出惡言,不然得到嘉義去玩124F 05/11 14:22
推 pugipupu: 就是被朱學恆稱為盧大嬸的哪位?125F 05/11 14:23
推 david213: 兄弟們冷靜 不要亂推文啊啊啊啊啊啊126F 05/11 14:24
→ CCWck: 只有成立誹謗罪 講得多嚴重一樣....127F 05/11 14:24
推 shinekon: 不要吉我,我只是跟鄉民進來看熱鬧的 > <128F 05/11 14:25
推 YCC28: “恐”129F 05/11 14:26
推 x0003: 板上的工讀生不知道還在不在,窩不敢酸:)133F 05/11 14:33
推 cmchiu: 被罵腦袋有洞, 提告網友的副教授.136F 05/11 14:35
推 pinkowa: 快來吉啦 盧三洨137F 05/11 14:35
→ majx0404: 之後就靠民進黨這群人材改革司法 厲害厲害138F 05/11 14:35
推 tony0501: 欸推文請小心謹慎真心不騙139F 05/11 14:37
推 ksxo: "強調,自己會謹遵教訓,謹言慎行,保證所有的訴訟都會平息"大家不要怕 想說什麼就說吧141F 05/11 14:43
推 otld: 這算是知法玩法嗎??143F 05/11 14:44
推 DaGarn: 廢死的豬隊友真多 幫QQ144F 05/11 14:45
推 deeder1: ----以上已報名嘉義一日遊----147F 05/11 14:46
推 zoutzuur: 這不是刑分教科書作者嗎?148F 05/11 14:46
推 f124: 殺人犯都可以了 只是愛告人為什麼不行?150F 05/11 14:49
推 Boris945: 盧映潔恐失博士學位,哈哈哈(這樣可以嗎?)154F 05/11 14:55
推 kaodio: 嘉義雞肉飯好吃159F 05/11 14:58
→ piece1: 上網最怕遇到瘋子!一堆人很想去吃雞肉飯161F 05/11 15:02
推 powernba: (σ′▽‵)′▽‵)σ 哈哈哈哈~你看看你162F 05/11 15:02
推 Orzer: #鄉民正義163F 05/11 15:05
噓 polyasekee: 這樣還有臉教學生法律喔?哈哈哈哈哈 真的是笑死人
被判刑的刑法學博士 哈哈哈哈哈 感覺好像很厲害欸164F 05/11 15:05
推 diiky: .................166F 05/11 15:10
推 gamesame7711: =============樓上都是準備被吉名單===============167F 05/11 15:12
推 sid300: 鄭捷如果在世的話應該也是dpp的司改委員了174F 05/11 15:26
→ corlos: 聖潔的盧175F 05/11 15:39
推 QNggInInDer: 哇 原來他這麼有名頭喔 不過居然還是司改國是委員!176F 05/11 15:40
→ corlos: 嘉義雞肉飯推廣一姐177F 05/11 15:40
推 jerico: 誰去拔掉他的博士180F 05/11 15:47
→ trohlens: 教法律被告的所在多有 但判決確定有罪卻實為罕見181F 05/11 15:48
→ StarCat76: 原來是德國學歷啊,要是台灣又要大事化小了185F 05/11 15:58
推 lbowlbow: 盧映潔:主張廢除死刑 (end)186F 05/11 15:58
推 StevenAn: 哇靠,德國大學好厲害...犯罪就撤銷學位...191F 05/11 16:07
推 urbunny: 當初一堆人分享雞肉飯肉圓之旅193F 05/11 16:07
推 BRANFORD: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笑 沒犯法吧 可受公評之事可以笑吧195F 05/11 16:15
推 ppc: 好糟糕
推文小心被告198F 05/11 16:16
推 BRANFORD: 要怎樣才能讓母校知道地子在外所作所為?
弟
怎樣跟德國告個洋狀?200F 05/11 16:18
推 pttnews: 腦子有聖潔的洞察明毫203F 05/11 16:19
推 gg889g8: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207F 05/11 16:28
推 aghgna: ('・ω・')209F 05/11 16:29
推 neverli: 司改會到底是個怎樣的組織啊?213F 05/11 16:44
推 hqu: 我被告過 耶214F 05/11 16:48
推 uini: 吉吉復吉吉 大吉大利 爽!!!!216F 05/11 16:53
推 wasijohn: 推文注意,這沒跟你們開玩笑的。別亂罵。217F 05/11 16:55
推 es612: 請遵守網路禮節,做個優質網路使用者^^220F 05/11 17:02
推 OOQ: 拼命咬人有夠歡的人221F 05/11 17:18
推 Addidas: 昨天才吃過燒臘說222F 05/11 17:34
推 hw1: 說個笑話 司改委員會224F 05/11 17:54
推 ntpupu: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226F 05/11 17:58
推 m850537: 不要衝動,大家千萬要小心啊......228F 05/11 18:05
推 Eowyn: 對司改 改觀了229F 05/11 18:06
推 zence: 冒險推 (怕怕)231F 05/11 18:18
噓 judgeGGININ: 笑死,被告還得看成立與否,司改會都是這種咖,難怪林鈺雄不屑與之為伍235F 05/11 18:25
→ shoming9: 請問司改是收垃圾的地方嗎? 殺人犯,廢死法學博士告鄉民238F 05/11 18:30
推 trchen: 全國2300萬人 司改一定要選這些奇奇怪怪的咖?真的有心要搞司改?239F 05/11 18:31
→ shoming9: 應該快有吸毒販支持毒品合法的例子了 司改會真的很棒241F 05/11 18:32
推 pipiball: 喵的哩 第一次在八卦發言會覺得抖的 就是這篇
然後竟然這種人當司改委員245F 05/11 18:39
推 widec: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我笑總可以吧252F 05/11 19:21
推 okiayu: 越看越覺得名字眼熟,果然是聖潔的洞察明毫253F 05/11 19:25
推 BMHSEA: 這傢伙真的很像小丑 到處搞笑257F 05/11 19:42
推 zamp: 東門 我的最愛258F 05/11 19:44
推 hao818: 真有不名譽時,支持撤銷學位 以正校譽學風~265F 05/11 22:51
噓 lazo: 我小英政府選出來司改委員,你們9.2%敢嘴?266F 05/11 23:11
推 kendiv: 要繼續上訴嗎267F 05/12 00:21
推 awheaton311: 小弟我菜鳥 有被吉的版友可以告知你們之後的走向嗎268F 05/12 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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