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Asasin (Assassin)標題 Re: [新聞] 支持通姦除罪化 婦女新知:通姦罪無法...時間 Fri May 19 15:38:40 2017
這東西除罪化主要應該是因為
通姦罪通常要兩個人A、B合意嘛
其中一位一定是存在婚姻關係的嘛,這邊假設是A好了
然後AB辦事被抓猴之後
A的另一半C,覺得夫妻權受損的要告了嘛
結果各位就會發現一件很詭異的事情
C竟然可以只告B
然後可以不告同樣是關係人的A
這就很匪夷所思了
畢竟損害C夫妻權這檔事情不是只有B一個人能造成的
A肯定也要跟B合作才行
如果可以讓C選擇只告B、不告A
那等於把這件事情的法律責任全部歸咎在B身上
那就會發生A利用各種手段搞上B
結果C發現之後,A又用各種方式讓C決定不告A只告B
這就給了A一個威脅B的機會:例如說,不能向他人透漏不然就等著被告坐牢、賠錢等等
然後B就因此變成一個雙重被害者
明明應該要由AB共同承擔破壞夫妻權的責任
被C跟A的合作全部推給了B
甚至會演變成A或C用來威脅、加害B的籌碼
所以要解決這個法律問題就有兩個修法了嘛
一、C如果要告,那就必須AB都告
這是比較偏向用法律限制個人自由意志但是保障夫妻權的方式
二、乾脆直接除罪化都不要告
這是比較偏向強調個人意志自由與夫妻權自主性的方式,當然就減少了法律保障
所以沒有絕對對錯,因為這是個人價值觀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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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支持通姦除罪化 婦女新知:通姦罪無法...
05-19 15:38 Asasin.
推 kuninaka: 阿不就有人悲憤而已
支持廢除婚姻制度1F 05/19 15:39
除不除罪是要看法怎麼修嚕
※ 編輯: Asasin (60.250.52.15), 05/19/2017 15:41:19
→ k44754: 87才除罪化 要做的是修改不能只對單方提告5F 05/19 15:40
推 snownow: 現在的問題是這個法是刑法,這種私人恩怨應該算民法6F 05/19 15:40
→ dferww55: 改成只能告A才是最好的,但沒共識,還是你說這兩個好了7F 05/19 15:40
推 Whitening: 正解,而且現實中一堆男生硬上,威脅受害者說不能講8F 05/19 15:40
→ man790810: 除罪不就告訴你 我懶得管了 你們自己去蒐自己去找律師9F 05/19 15:41
→ belmontc: 除罪也只是將通姦的問題放回去民事婚姻章節去處理10F 05/19 15:41
推 Cishang: 都不要告那婚姻制有何意義12F 05/19 15:41
這要看你覺得婚姻的意義是應該由夫妻雙方來決定還是由法律來決定嚕 ^_<
→ man790810: 婚姻還是有意義啦 只是變更薄弱而已14F 05/19 15:41
※ 編輯: Asasin (60.250.52.15), 05/19/2017 15:42:39
→ belmontc: 就像當年票據法將跳票這種債權問題除罪丟回民法一樣15F 05/19 15:41
→ dferww55: 可以告民事阿,歐美那邊都告民事,巨額賠償16F 05/19 15:42
→ kuninaka: 台灣人這麼愛國家機器也有趣的18F 05/19 15:43
推 snownow: 台灣的賠償也不算小吧,通姦的都幾十萬上百萬在和解的...19F 05/19 15:43
→ kuninaka: 婚姻觸礁就要把對方抓去關 ㄏ20F 05/19 15:43
→ dferww55: 只剩台灣跟中東還沒除罪,都第三者被告,偷吃的沒事21F 05/19 15:43
推 Cishang: 所謂的都不要告不就是指連民事都沒有22F 05/19 15:43
說詳細一點的話,涉及通姦的有刑法跟民法
然後一般來說啦
"告不告"通常是指刑法,因為刑法就是有明訂罪責要坐牢比較嚴重
但是民法也有相關規範,但民法通常只罰錢判賠,相對比較沒刑法這麼嚴重
所以如果要說詳細一點應該要說告什麼法? 民法、刑法
當然所謂的除罪也是指除刑法的罪刑
→ belmontc: 台灣又怎樣?婚姻不美滿另一半有異心必須要靠法律處罰?23F 05/19 15:44
→ kuninaka: 你不告怪我?
台灣婚姻不美滿就要抓人去關
守護家庭用刑法www24F 05/19 15:44
→ belmontc: @snownow 和解也是民事上的和解 刑事哪來和解?27F 05/19 15:44
→ dferww55: 然後其實法院機乎都判緩刑,早已實質除罪28F 05/19 15:44
→ kuninaka: 難怪到處都有感情糾紛就砍死人29F 05/19 15:44
→ Cishang: 可以離婚阿 會不會太好笑30F 05/19 15:44
→ kuninaka: 那就離婚阿 ~~
弄刑事訴訟根本浪費資源31F 05/19 15:45
※ 編輯: Asasin (60.250.52.15), 05/19/2017 15:48:59
→ Cishang: 今天的都不要告當然是講民事阿33F 05/19 15:46
推 snownow: @belmontc 因為多數的台灣人都愛以刑附民,用抓去關/前科34F 05/19 15:46
→ dferww55: 但是抓姦要警察的問題怎解?沒刑法,警察不會來35F 05/19 15:46
→ dferww55: 自己抓姦ㄧ不小心被反告,抓不了姦,巨額賠償是空話38F 05/19 15:48
→ kuninaka: 要不要找特勤部隊?
早就說愛用國家機器抓姦很有趣囉
守護婚姻找警察39F 05/19 15:48
推 Cishang: 歐美電視不都演給你看了,找人搜集證據阿42F 05/19 15:48
→ dferww55: 正常ㄧ定要找警察,不找警察可能被告侵入住宅及強制罪43F 05/19 15:48
→ kuninaka: 我個人是反對用稅金幫人抓姦拉,你覺得哩
浪費政府資源44F 05/19 15:49
→ Cishang: 今天的問題就是有一些人連民事都想去掉我才會講說那婚姻46F 05/19 15:49
→ dferww55: 法律體系不ㄧ樣喔,我們這邊有多起抓姦反被告案例47F 05/19 15:49
→ aben123: 現在同居不婚的太多了,歐洲因為離婚率高法律問題麻煩就48F 05/19 15:50
民法好像不在這次除罪化的範圍內喔
推 Lorazin: 幾十萬上百萬叫巨額 真是笑死人50F 05/19 15:50
→ dferww55: 在台灣,抓姦ㄧ定要找警察是常識,沒警察不可能抓51F 05/19 15:50
※ 編輯: Asasin (60.250.52.15), 05/19/2017 15:51:24
→ aben123: 就同居不婚為主流。所以,期望用婚姻法來保障情感關係是52F 05/19 15:50
→ man790810: 告成我在拿你找徵信社的證據反告你妨礙秘密 賺賺賺54F 05/19 15:51
→ ying0502: 難怪警察覺得累,抓姦也是業務XDDD55F 05/19 15:51
→ aben123: 不切實際。心不在家在外面,那法律就處理財產問題就好。56F 05/19 15:51
→ dferww55: 說找警察好笑的,你說說沒警察怎麼抓?57F 05/19 15:51
不要抓,就自己找徵信社用法律允許範圍內的方式蒐集證據
然後兩個人攤牌談清楚就好了
畢竟我覺得這是兩個人的感情問題
→ dferww55: 侵入住宅及強制罪,怎解決?59F 05/19 15:52
推 kuninaka: 好笑的是婚姻阿 婚姻破裂找警察XDD61F 05/19 15:53
※ 編輯: Asasin (60.250.52.15), 05/19/2017 15:55:05
→ dferww55: 你沒警察,你就不能入室,入室也不能拍照,不能拿任何東西,你不會以為都可以吧?63F 05/19 15:53
→ man790810: 那結婚也滿好笑的 愛對方幹嘛還要法律認證?65F 05/19 15:54
→ dferww55: ㄧ直說好笑,但沒警察怎麼抓姦又答不出來66F 05/19 15:55
配偶權是指夫妻之間互為配偶的基本身份權,表明夫妻之間互為配偶的身份利益
現在推行法律白話運動,我把配偶白話成夫妻不行嗎?
或者我自創一個名詞來表達夫妻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不行嗎?
推 Nerv: 刑法除罪但還是要附帶民事啊,難道賠民事就不會逼死人嗎?68F 05/19 15:56
→ ronray7799: 舉個例子 我今天搶別人錢 是侵犯別人財產權69F 05/19 15:56
→ dferww55: 法律允許的範圍收集證據,頂多只能拍到ㄧ起進房70F 05/19 15:56
推 sggs: 早年票據法被抓去關的董娘一堆71F 05/19 15:56
→ ronray7799: 我今天有配偶 但是拿自己性器官出去跟人爽歪歪 並無侵犯配偶的任何權益73F 05/19 15:56
假設你一天只能幹一次,結果今天去找小三用掉了,回家腦婆找你要不到
請申論這樣有沒有損害到腦婆的權益?
另外假設這種情形持續了一段長時間例如三個月、一年等
這樣有沒有損害到腦婆的權益呢?
→ man790810: 一起進房 然後就說 ㄛ 我們在旅拍而已啊75F 05/19 15:57
→ dferww55: 進房後的事你拍不到,台灣法律這樣無法證明婚外情喔76F 05/19 15:57
→ ronray7799: 然後台灣通姦罪要求性器官結合 所以出去插甲甲屁眼是78F 05/19 15:58
※ 編輯: Asasin (60.250.52.15), 05/19/2017 15:59:46
推 kuninaka: @ronray7799 民法有79F 05/19 15:58
→ man790810: 好 那以後大家都忍到密室毒處 你怎麼搜?81F 05/19 15:58
→ dferww55: 是呀,台灣法律配套,ㄧ起進房不能證明什麼喔82F 05/19 15:58
→ ronray7799: 對啊 民法有 刑法沒有
刑法只有保護 國家法益 社會法益 生命法益 身體法益財產法益 通姦罪是被硬塞進社會法益的83F 05/19 15:58
→ dferww55: 所以說,看得出來,這問題多數人只研究ㄧ半86F 05/19 15:59
→ kuninaka: 刑法有阿 通姦罪不就是嗎?
不過通姦罪其實不會廢除,大家也只是討論好玩的87F 05/19 15:59
→ ronray7799: 通姦罪被硬解釋為保護社會善良風俗 跟配偶甚麼權利一89F 05/19 16:00
※ 編輯: Asasin (60.250.52.15), 05/19/2017 16:02:13
→ dferww55: 我也支持巨額賠償更好,問題你沒刑法,巨額賠償變空話90F 05/19 16:00
→ ronray7799: 還在幻想喔 不會去看看通姦已除罪化國家怎樣運作的93F 05/19 16:01
推 Lorazin: 又在背書了 顆顆 背聖經膩 還是毛語錄94F 05/19 16:01
→ dferww55: 怎麼運作你說說看?台灣相關法律配套要不要ㄧ起改?95F 05/19 16:02
阿基師不就示範過了嗎,人家被拍到跟女森進摩鐵回家自己跟腦婆喬好就好了啊
大家還不是和樂融融
幹嘛要警察破門壞人家好事
→ kuninaka: 婚姻要法律配套維護XDDD96F 05/19 16:03
※ 編輯: Asasin (60.250.52.15), 05/19/2017 16:05:00
→ dferww55: 目前,完全沒聽到任何人提到配套問題97F 05/19 16:03
→ kuninaka: 可以理解為什麼很多人反對廢除通姦罪
守護家庭價值!!!100F 05/19 16:03
→ Lorazin: 刑法只有保護 國家法益 社會法益 生命法益 身體法益 跟102F 05/19 16:04
→ dferww55: 你就回答,要怎麼證明婚外情就好103F 05/19 16:04
→ dferww55: 告民事,但應該如何取得證據,答不出來,情別廢話105F 05/19 16:05
→ ronray7799: http://tinyurl.com/mfrugqn 哪裡沒有?
構成損害婚姻關係的條件 幾天不回家 跟別人大庭廣眾下106F 05/19 16:05
→ dferww55: 你的意思是告民事,實際做不到,只能自己喬?108F 05/19 16:06
→ ronray7799: 親嘴 不然你去錄道叫床聲 都是證據
台灣通姦罪如果沒拍到插進去的畫面 或者生小孩 都無109F 05/19 16:06
→ dferww55: 前面ㄧ堆人回答告民事,立委說巨額賠償,實際做不到?111F 05/19 16:07
不會做不到啦,民事法官裁量權這麼大
拍個進摩鐵的照片、錄個影音、減個衛生紙就可以了啦
推 kiddcat: 兩人感情問題,干公眾利益何事? 不要再浪費國家資源了113F 05/19 16:07
※ 編輯: Asasin (60.250.52.15), 05/19/2017 16:08:53
→ ronray7799: 鉅額? 你要多鉅額? 通姦又不是殺人放火 分財產搶監護權就夠用了114F 05/19 16:07
推 cjtv: 二116F 05/19 16:08
→ storyo11413: 光你配偶跟別人line對話 就能當妨礙婚姻的證據了117F 05/19 16:08
→ ronray7799: "損害婚姻關係的行為" 你想想這範圍有多大118F 05/19 16:09
→ storyo11413: 刑法的通姦罪 小王跟你老婆當你面親嘴 你還告不了咧119F 05/19 16:10
→ arishina: 其實是只能ab一起告,但可以只對a撤告,跟只告b有87%像120F 05/19 16:11
推 corif: 通姦是雙方合意才可行,有一方知道自己無法被撤告那不也可以生出嚇阻作用,「跟你搞上只有我會被告,當我傻啊?」,至於硬上性侵,我覺得那是強暴罪的問題。有合意就是通姦,無合意就是強暴。121F 05/19 16:20
噓 pauljet: 一個沒錢給一張債權憑證也爽的概念125F 05/19 16:30
推 darkgoblin: 如果婚姻要靠法律來維持 早點簽一簽離一離算了126F 05/19 16:41
噓 DICB: 巨額?多少才算巨額?現在賠償金頂多幾十萬至百萬算巨額嗎?而目前巨額和解(超過百萬)往往事後都反告知道嗎?
如果婚姻沒保障,那幹嘛要去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證明?127F 05/19 17:17
→ ronray7799: 如果要靠通姦罪才能管住配偶性器官 乾脆別結婚
法律用來分大部分財產搶監護權就夠了130F 05/19 17:25
推 arjai: 有膽通姦沒膽承擔被單方告?明知是錯還幹是啥邏輯?
先離婚再幹很難嗎?有法都一堆人偷偷幹了更何況沒法
扯啥靠通姦罪管配偶?沒亂搞通姦唯一死刑也跟你沒關係!
現在是倒底多少人通姦者再支持除罪?要幹,請先離婚!133F 05/19 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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