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godtone5566 (統神5566)標題 Re: [新聞] 結婚紀念日姦殺6歲女童 判無期:因非必時間 Thu Jun 1 23:05:48 2017
記者沒念書,亂誤導人
沒唸書還在那邊扯非直接故意,可不可以多念點書好嗎?
小時不念書,長大當記者
直接故意、間接(未必)故意,是法律上
專有名詞
不懂就先查一下書阿,這種大一法律系
刑法總則
都會教的ABC,記者連查證都懶惰,難怪司法記者報導常常出錯...
直接故意:刑法第13條第一項規定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
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者,為故意。
法律白話文說法:我想殺你,所以直接從你頭開槍,打死你。
我有殺人罪的直接故意
間接(未必)故意:刑法第13條第二項規定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
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者,以故意論。
法律白話文說法:我朝你開槍可能打死你還是打傷你都可以,
死了我也沒差。
我有殺人罪的間接故意
回到本案,所以行為人蔡嫌沒有直接故意的正確解讀是如下:
當時他把行為時,對於可能讓女童死這件事知道,而死了也沒差,
可是他不一定要女童死。
但是在刑法評價上,都是
故意。
記者沒念書,然後隨便發文誤導大家,望文生義,說文解字這樣好嗎?
法普高調發p幣,每十推150p,到100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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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結婚紀念日姦殺6歲女童 判無期:因非必
06-01 23:05 godtone5566.
推 a04775: 哈哈 記者 哈哈5F 06/01 23:08
推 angraer: 大家都知道記者水準差,但記者帶風向還是一堆人跟,難以理解…7F 06/01 23:10
推 kid725: 不過話雖如此 還是沒判死10F 06/01 23:10
推 angraer: 跑司法線的記者蠻喜歡用一招:結論不動,但是推論過程隨便我掰,藉此把新聞寫的很聳動。滿沒品的其實12F 06/01 23:12
→ ao5566: 國家幫忙養殺人性侵犯 多年後他在讓別人非故意死掉 循環台灣記者本來就很沒品德 但大家都怒火不全是那固非故意16F 06/01 23:13
→ jth634: 管什麼故意不故意,那個人渣一定要死22F 06/01 23:17
推 repast: $$$$$$$$$$$$26F 06/01 23:20
→ DICB: 可是瑞反很多殺人也是都這樣說耶!
就像黑道或流氓不小心殺人,常聽到的都是「只是要教訓一下而已」!27F 06/01 23:22
推 CKTSO: 錢錢!35F 06/01 23:29
推 NaaL: 有點看不太懂,可以幫解惑嗎?新聞說“南港6歲女童遭強姦殺害案”是發生在27年前,然後現在是稿院二審宣判,那這27年當中,加害者都在哪裡啊?有被關嗎?36F 06/01 23:29
推 rocit: 律師就從中導向有利方謀利阿 法官順水推舟 大家都happy39F 06/01 23:31
→ NaaL: 翻了報導,原來是逃了20年,再度犯案時才被比對出來45F 06/01 23:35
推 cjtv: 法普萬歲59F 06/01 23:54
推 jevin: 推62F 06/02 00:01
推 relaxsean: 所以他到底犯下幾次性侵案?加一加要被關超過30年可以66F 06/02 00:09
→ douxid: 文字遊戲,噓69F 06/02 00:13
推 Ch76e: 推70F 06/02 00:14
推 mibleo: 看新聞時真的要多思考,才不會被帶風向76F 06/02 00:32
推 soyjay: 推解釋 一目了然77F 06/02 00:32
推 ihsun: 推85F 06/02 00:43
推 template: 跟從前比,在批踢踢帶風向似乎越來越容易?89F 06/02 00:48
推 kc: 統粉前來報到93F 06/02 00:54
推 taiki39: 推,新聞帶風向不可取94F 06/02 00:54
→ kc: 不用P幣,長知識謝謝95F 06/02 00:54
推 copa: 推105F 06/02 01:21
推 yasai: 錢106F 06/02 01:34
推 lzkai: 台灣法盲多,請你多發這種文121F 06/02 02:28
推 x168o: 推,記者丟臉127F 06/02 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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