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ptt9999 (ptt999)標題 [新聞] HIV不用告知救護人員 基層批:我們的命時間 Fri Jun 23 08:45:15 2017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蘋果
2.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HIV不用告知救護人員 基層批:我們的命不是命嗎?
3.完整新聞內文: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 違者退文,貼廣告也會被退文喔!
針對衛福部疾管署解釋「醫事人員不包括救護人員,所以患者不需主動告知救護人員患有
HIV」,一名有8年救護經驗的陳姓救護人員表示,傷者到醫院之前,有八成以上就是他們
第一線去接觸,不懂為何要將救護人員排除在外,他們不會因為傷者患有愛滋病而拒絕救
護,只會更加謹慎的處置患者,為什麼要將救護人員排除在外,我們的命不是命嗎?
有3年救護經驗的楊姓救護人員說,平時出勤就有相關的規定流程,努力救人卻連自己都
保護不了自己,實在是讓人心寒,不能只站在醫護的立場去想,如果救護人員第一時間知
情時,除了可以保護自己以外,到醫院也可以立刻告知醫療人員,可以避免掉很多不必要
的麻煩。(突發中心張貴翔/新北報導)
想知道更多,一定要看……
疾管署認為HIV患者不需告知救護員 消防署憤怒:須修法
疾管署文指HIV患者不需告訴救護員 基層怒:「難道我們不是人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622/1145997/
5.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你夠申嗎
你有A1D5嗎
沒有的話你的命當然不是命啊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208.184
※ 文章代碼(AID): #1PJ6IU_d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8178718.A.FE7.html
→ hiimjack: 小感冒而已啦 你們幹嘛這麼激動1F 06/23 08:45
推 sleeeve: 蔡英文真的很扯 可以罷免他嗎?4F 06/23 08:46
推 sid300: 意識清楚的話要表明自己是同性戀吧 不然怎麼防備5F 06/23 08:46
噓 rv0918: 一例一休婊過醫護人員 現在又要弄他們?6F 06/23 08:47
推 autokey: 大法官:隱私權和人權啊~懂?7F 06/23 08:47
用愛發電 董?
※ 編輯: ptt9999 (114.24.208.184), 06/23/2017 08:48:23
噓 rv0918: 愛滋是病毒 不是人 沒有人權 懂?11F 06/23 08:48
→ DIVIS: 跟中國一樣阿 沒死人沒死人 數據上沒有13F 06/23 08:49
推 romeie06: 可以別救嗎? 讓他們可以保護自己一下會怎樣嗎?14F 06/23 08:49
噓 qsxwdc: 散播愛的種子,消防表示:感您老娘親~16F 06/23 08:50
→ shintz: 疾管署的人不會碰到這種問題 顆顆17F 06/23 08:50
推 Kurisu: 真的是弄基層19F 06/23 08:52
→ moonlind: 以後救人基本裝備就是完全隔離 解決22F 06/23 08:52
推 moonlind: 哪裡歧視 救任何人都要好好隔離啊27F 06/23 08:57
推 purplebfly: 甲甲人權最大,一般人納稅給甲甲免費愛滋藥還不夠,連救護人員的人身安全也沒資格跟甲甲的小秘密比28F 06/23 08:57
噓 psku: 87喔31F 06/23 08:58
推 yasopp: 原來是全球最高級人種及一般人之爭啊,可憐的基層輸慘慘32F 06/23 08:59
→ moonlind: 就算沒HIV 也可能有B肝 C肝 有的沒的34F 06/23 08:59
→ cerwvk: 超有趣的,講的好像異性戀不會有愛滋. 故意?35F 06/23 09:01
推 kinki999: 請救護人員自保吧…這年頭少數人比較重要39F 06/23 09:04
推 benny70104: 也不搞懂甲甲的票只有幾票,政府幹嘛重視。讓他們現在跩的跟什麼一樣,一群雞掰噁心甲41F 06/23 09:05
→ purplebfly: 不是甲甲有多少票,而是政府裡有甲甲高層吧,你看甲甲在43F 06/23 09:06
→ catem: 就算規定要說 他們不說一樣很危險吧...44F 06/23 09:06
→ purplebfly: 八卦版拿到權力後所作所為就知道了..大興文字獄,甲甲45F 06/23 09:07
推 kerodo: 就假掰,,最近還替人和國防部打官司,完全不食人間煙火,還正都死別人47F 06/23 09:07
→ swrhapsody: 知不知道其實不影響治療流程 不過我還是會想知道52F 06/23 09:08
推 Android16: 英九 小刀:英文謝囉 (^_^)v53F 06/23 09:08
→ kerodo: 應該要規定要有義務,反則以殺人罪法辦55F 06/23 09:09
推 susanna026: 覺得 人權 不是用醫護人員的生命危險來開玩笑 這些生病的 真的沒這麼偉大 提這種東西的垃圾官員 滾蛋58F 06/23 09:19
推 ssabjm: 那就把所有傷者當成有hiv來處置好了60F 06/23 09:20
→ susanna026: 人命安全 那個告知是義務 沒有迴避的空間
醫療人員也是人 不要太過分63F 06/23 09:21
→ moonlind: 本來就是 應該要有所有人都可能是帶原者的準備 這樣也較符合安全 也公平 更沒歧視
因為就算規定要說 也可能說謊 甚或本人不知情 也可能雖65F 06/23 09:22
→ moonlind: 然沒有hiv 卻有其他疾病帶原 但沒規定要說69F 06/23 09:25
推 susanna026: 如果不誠實告知 事後發現已經就醫的 必需重罰的
別人的命也是命 沒有理由 醫療人員就比較賤命吧?
抓起來判刑 或罰錢71F 06/23 09:27
推 Peruheru: 以所有人都是帶原者的準備的話,救護手段只會更少吧75F 06/23 09:31
→ ujikmn: 不會有愛滋而拒絕救護 只會更加謹慎的處置 換句話說就是沒愛滋的就“比較”不謹慎處置囉?76F 06/23 09:32
→ wayne62: 其實有好好用藥控制的感染者血中病毒量反較少, 病毒量
最高的是 未去篩檢不自知的感染者. 告知策略 沒法防這種78F 06/23 09:34
→ wayne62: 而疾管署新聞稿寫 有2~3成感染者不自知81F 06/23 09:35
推 susanna026: 覺得 立法保護醫療人員 事後發現有就醫的 判刑或罰錢82F 06/23 09:37
→ wayne62: 我覺要依 傳染途徑 的不同 來各別判斷. 別混為一談83F 06/23 09:37
→ susanna026: 人權不是拿別人的命 來開玩笑 這些垃圾官員 全部滾醫療人員是全民的活菩薩 一定要保護84F 06/23 09:37
推 kuromu: 笑點就是明明是在談病情告知 一堆某族跳出來護
不是說疾病不會針對族群?87F 06/23 10:27
推 Orcakaka: 叫你發揮大"愛"精神 無私奉獻89F 06/23 1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