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標題 [新聞] 不在大學自治範圍 徐國勇:管涉違法兼台時間 Tue May 1 09:32:07 2018
不在大學自治範圍 徐國勇:管涉違法兼台灣大2職務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質疑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違法兼職,這不在大學自治範圍。(資料
照)
2018-05-01 08:52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針對教育部駁回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的聘任案,要求台大重
新遴選校長。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今天上午接受「蔻蔻早餐」廣播節目專訪時明確表示,
管中閔在參選校長時,兼任台灣大哥大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這2個職務,事先沒有簽
產學合作契約,台大沒有核准,管中閔就不能兼職,而且這部分的爭議不在大學自治範圍
,因為大學自治不能違法。
徐國勇強調,現在反對者用大學自治來批評政府,但大學自治也不能違法,若違法就不應
通過,主持人周玉蔻表示,管中閔說他「問心無愧」,徐國勇說「那就出來講啊!」,周
玉蔻追問,所以管中閔是違法兼職?徐國勇說「對!」
徐國勇表示,管中閔總共兼了台灣大3個職務,首先是台灣大獨董,這部分是合法,沒有
問題,但另外兼了台灣大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這2個職務,管中閔有無台大同意兼任
這2個職務才去兼職上班?
他說,最離譜的是台大的做法,因為在兼職前,需要簽署產學合作契約後,才能同意兼職
,沒有核准,就不能去,但兼職前並未簽署,台大的做法本身就有問題。
徐國勇指出,管中閔與台大都沒有把這部分的訊息在校長遴選過程揭露,後來在9月29日
才簽署產學合作契約,10月2日才把契約送到台灣大,但管中閔在8月就去上班開會,兼職
領薪水。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411760
說法又變囉
姑婆勇說兼獨董是合法的
打了無數蠢吱的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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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09:32 ivorysoap.
→ gay7788: 行政院發言人...哈哈哈哈3F 05/01 09:32
→ joulin: 一直變 你知道為甚麼嗎? 因為可能查到有其他DPP也這樣4F 05/01 09:32
→ NSKB: 還來,夠了喔,智障無下限6F 05/01 09:33
推 deepdish: 反正名嘴不是已經告下去了?檢調會查7F 05/01 09:33
教育部長用兼獨董來卡管
結果姑婆勇說
管中閔總共兼了台灣大3個職務,首先是台灣大獨董,這部分是合法
教育部長該把自己的話吞回去了
※ 編輯: ivorysoap (175.180.76.24), 05/01/2018 09:35:39
→ petertg: 直接把不合法的地方拿出來法辦了啦,還在嘴8F 05/01 09:34
→ CPer: 校方早就核准了 又故意隱瞞問題核心9F 05/01 09:34
推 bt9527: 本來就是先拔掉再找理由阿。大家嫌這理由不行,別急啊,我再去找,一定會有的10F 05/01 09:34
噓 qweasd951: 到底是哪裡違法啊 每天都不一樣 是要管怎麼反駁13F 05/01 09:34
→ tas001: 好了拉 去看醫生了拉 別再拖了14F 05/01 09:34
推 rexlin: 標準真浮動,人一綠腦堪慮15F 05/01 09:34
→ tmacor1: 姑婆勇不就想護陽明那個16F 05/01 09:35
推 sova0809: 送錢 酬庸最會 做事沒半套17F 05/01 09:35
噓 floz: 理由真的是。跳~跳給你爽,跳到要起笑~20F 05/01 09:36
推 jamesk030: 周玉蔻+徐國勇,只能說.....呵呵21F 05/01 09:36
噓 ray2501: 不是說獨董不行? 你這樣打了一票說獨董不行的臉22F 05/01 09:36
→ CPer: 薪酬委員會不是獨董職責嗎?27F 05/01 09:38
噓 IS0987: 吵的都9.2好嗎?誰說沒違法?再吵直接修給你看28F 05/01 09:38
→ ray2501: 按照會死一票人所以獨董變可以的變法,去想新理由吧29F 05/01 09:38
→ live1002: 對...他講的委員會都是獨董職責XDDD30F 05/01 09:39
噓 SoMnUs: 跨部會+檢調 不是要傳他 證據勒? 台大說合法阿31F 05/01 09:39
噓 live1002: 獨董可以那兩個委員會一定也可以..因為那是獨董職責32F 05/01 09:42
噓 cwind07: 綠色共產黨:沒有不可以 只有我說不可以33F 05/01 09:45
噓 minlochen: 怎麼反對管爺的理由每天都不太一樣?
薪酬委員會跟審計委員會本來就是獨董的職責啊?39F 05/01 10:10
噓 minlochen: 按照姑婆勇的標準 核定管當獨董的台大前校長也違法囉42F 05/01 10:13
→ sxxs: 哪條法啊43F 05/01 10:21
推 EllaElla: 同意他兼職的台大人事市公務員沒毛病嗎?一起算帳啊45F 05/01 10:25
→ CindyLara …
→ CindyLara: 明明就沒違法 搞了四個月還能搞出那麼爛的理由47F 05/01 10:49
噓 nixon: 怎麼你的講法狠狠打臉教育部,你到底有沒有台灣價值
按照教育部長打電話給你的邏輯,你說獨董合法已經定案囉48F 05/01 11:08
推 drcula: 加個什麼狗屁委員會,就該槍斃了,你還加兩個,抄家滅門52F 05/01 12:37
噓 dahlia7357: 民進黨要搞人套招也套好一點 結果套招也套錯 蠢斃了53F 05/01 12:42
→ holyhelm: 很奇怪的說法 又吃到姑婆芋了?54F 05/01 12:48
噓 alfread: 這些人說話不用負法律責任,當然樂於加油添醋天天換說法55F 05/01 13:13
噓 z84326: DPP:說你有罪就有罪 大人快鍘他56F 05/01 13:18
噓 lwt501cx: 這次獨董又合法了?之前不是一堆人跳針違法57F 05/01 13:27
噓 lulumic: 別再偷吃姑婆芋好嗎?你這樣講黨工都護航到快精神分裂了58F 05/01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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