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實說,我覺得這個公辦都更案真的是憂喜參半啊~ 原因如下:
1. 根據這則新聞:北市整宅公辦都更 1坪換1坪
http://news.ltn.com.tw/news/business/paper/955560
說明了,是產權一坪換室內一坪,講白了就是,舊有房屋權狀上的總坪數(公設約5~10% + 室內坪數) 去換未來新屋的室內坪數,但是未來新屋的公共設施30%呢??? 這就是這則新聞裡第一段和第二段寫的,這公共設施30%就是原住戶要補的錢,不過新聞理也說了,有弱勢族群證明者可用成本價補錢,沒有證明者則是用市價補錢,舉例來說,老舊公寓的20坪總坪數去換未來新成屋的室內20坪,如果原住戶未來分配到的新成屋是室內20坪,那往回推算,大約總坪數是28坪多,取個整數30坪好了,而大同區承德路三段附近的新成屋房價大約每坪50~65萬,未來新成屋30坪的30%是9坪(公共設施),9x50=450~9x65=585,所以,原住戶如果沒有弱勢族群的證明,那大約就要補450萬~585萬這樣的金額,如果拿不出來,那就是拿補償金走人(未來換你去租其他地方的房子)。
2. 根據這則新聞:北市府跳下來做都更 是救弱勢還是害弱勢?
https://www.taiwanartist.tw/09reported/environmental/build/build03.htm
裡面寫了斯文里和蘭州國宅多數原住戶都是弱勢族群,而且有605戶之多(有產權的只有2百多戶,其他是租屋族或是違建戶),所以在多出來的30%公設要補錢狀況下,只能依靠上一個新聞裡都發局林局長說的,給弱勢族群優惠貸款以及以成本價去計算(而不是用市價去補錢),這樣才可能分回原來的房子,不過,銀行願不願意給弱勢族群貸款這麼多那就是政府要去幫忙的了。
3. 在這則新聞裡的圖表裡有寫,未來新成屋總戶數是322戶+27戶店面,可是北市府因為公辦都更的原因,可以拿走93戶,那剩下的就只有229戶+27戶店面,實在是有點好奇這樣夠原住戶分屋嗎????
4. 新聞裡有說,之前同意比例約70%左右(可能知道要補錢吧),現在是同意比例98%左右(雖然也是要補錢,但是卻可以用成本價+優惠貸款,所以才同意的吧)。
反正已經無法反悔了(同意書比例過了之後,又過了公展期就再也無法反悔),那就只能祝福這些原住戶未來都能有新屋住了,加油啊~